关于建立中小学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29•【字号】桂教规范〔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5月29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桂发〔2019〕3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
2.主要任务坚持以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为主要任务,用3—5年时间,创新教研工作机制,完善教研工作体系,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研深度融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建成具有广西特色的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体系。
二、完善教研工作体系3.完善教研机构设置。
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市、县、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应独立设置教研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在相对统一的教育事业单位内独立设置,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校为基地、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
小学教学教研工作管理制度(5篇)

小学教学教研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全市小学教学教研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小学教育教学行为,使教学、教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更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学办公会制度1.学校要定期召开教学办公会。
教学办公会要由校长主持。
(1)听取教研组长的工作情况汇报。
(2)为学科教学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3)加强与学科教师的沟通,听取学科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各学校要建立检查、监督机制。
包科领导和负责教学的学校领导要在学期初对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和方案等进行检查、批阅,批阅领导要签名;在期中、期末检测前对教研组、备课组的过程性材料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思总结,通报情况。
学校要对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员按学期进行业绩考核,特别是对在本校或在镇以上举行公开教学的教师,分为领导评议、群众评议、学生评议和硬件四部分进行综合打分,并将检查、评议情况纳入对教研组和个人的评价之中。
3.各镇(街、区)教管办要成立教科室,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负责对各校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参与、管理、指导。
还要对各校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纳入对所查学校的综合评价中。
4.教研室要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随机检查、参与各校的教研活动。
教研室在教育督导和教学视导中要对各校教研活动进行相应的检查,通过查材料、座谈了解、观摩专题研究课等形式,全面了解学校教研活动的真实状况。
教研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参与包靠镇(或街道、区)学校的教研活动,对教研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不定时以简报的方式下发,推介各单位的好做法。
并将上述检查结果纳入到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教研室将各单位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先进教研组、备课组的依据。
二、常规检查制度1.对教学计划规范的管理要求。
对教师制定的计划实行教导处、级部或包科领导审批制,(要求审批领导签名),对计划制定中的不足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修改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学二周内按照教学计划规范的要求由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打分,量化分数纳入到教师的业绩考核档案中。
教研员工作职责及制度范本

教研员工作职责及制度范本一、工作职责1. 研究制定教研工作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年度教研工作计划,明确教研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如研讨会、观摩课、教学比赛等,促进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质量。
3. 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针对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参与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研究课程改革趋势,参与教材的编写、修订和评价工作,推动教材的改革与创新。
5. 监测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听课、查阅资料、调研等方式,了解教育教学情况,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6. 组织教师培训和业务提升: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7. 开展教育教学科研: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为教育教学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工作制度1. 教研活动制度:教研员应定期组织教研活动,确保教研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2. 教师培训制度:教研员应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
3. 教学质量监测制度:教研员应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4. 教育教学研究制度:教研员应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5. 教材建设制度:教研员应参与教材的编写、修订和评价工作,推动教材的改革与创新。
6. 业务能力提升制度:教研员应关注教师业务能力提升,为教师提供指导和帮助。
7. 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教研员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以提高工作效率。
8. 协作与沟通制度:教研员应与学校领导、教师、家长等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共同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
9. 信息反馈与改进制度:教研员应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规章制度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联系,不断提高教研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指导作用,创办一批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实验基地和示范性学校,为深化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改革积累经验和提供借鉴,特制订本本制度。
一、强化教育科学理论学习1、教研员要切实自觉加强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当前特别要认真学好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重要文件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认真领会和把握新课程改革的背景、目标,树立新的教育观、课程观、教学观、学习观、价值观、评价观以及各学科课标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等,带头转变教育观念,积极参与课改实验。
2、教研员要指导联系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开展教育科学理论学习活动,制订每周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使每次理论学习活动均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把新课程的教育理念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去。
二、大力加强对联系学校的教学指导1、每个教研员都要确定1 所以上联系学校。
2、每个教研员每学年到联系学校听课10 节以上。
3、每个教研员在联系学校培养学科骨干教师 2 名以上4、注重抓好各学科课堂教学改革工作,以课改新理念指导教师创造性地用好新教材,优化课堂教学,组织好课堂教学、学科研讨活动以及学科考试、教学质量评价等各方面工作。
5、教研员与联系学校的领导、教师之间要积极互动,经常交流教育改革信息,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科研水平。
三、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1、每个教研员必须申报立项1 项以上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并将联系学校作为该课题的研究实践基地,发动和依靠广大师生共同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2、教研员要指导联系学校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职责双落实。
在教育科研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起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队伍,并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实验及相关工作。
3、联系学校必须开展一个以上省(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研究工作。
教研员包点工作实施方案

教研员包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教研员包点工作是学校教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教研员包点的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为了有效实施教研员包点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2. 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3. 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教研员包点工作计划根据学校的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教研员包点工作的具体计划,明确包点的时间、对象、内容和方式等。
确保每位教研员都有明确的包点任务,并将计划向全校教师进行公示。
2. 教研员包点工作的具体内容(1)观摩课堂教研员通过观摩教师的课堂教学,了解教师的教学风格、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后续的指导提供依据。
(2)指导教学教研员根据观摩课堂的情况,对教师的教学进行指导,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
(3)教学交流教研员与教师进行教学交流,分享教学经验,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
3. 教研成果的总结与分享教研员包点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教研成果,并向全校教师进行分享,让更多的教师受益,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研员包点工作,加强对教研员包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提供必要支持学校要为教研员包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教学资源、教学设备等,确保教研员包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完善激励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研员包点工作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成绩的教研员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发教研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工作评估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研员包点工作评估机制,对教研员包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确保教研员包点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总结教研员包点工作是学校教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是教育管理方面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学习与成长。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
教研员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修订有关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教学计划、教案制订、课堂管理、考试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实施能够加强学校对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有效性。
二、教研活动方面的工作制度。
教研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研员需要制定有关教学研究、教学讲座、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各项教研活动的顺利实施。
三、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也逐步实现了数字化。
教研员需要制定有关信息技术应用、网络教学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提高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教师评价方面的工作制度。
教师评价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方法,教研员需要制定有关教师评价的标准、程序、方法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以便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推动教学水平的提高。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的实施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一、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率。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能够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明确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从而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水平。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能够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条件。
通过制定各项教研活动的工作制度,能够促进教师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高,提高教师教育水平,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
三、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和评估。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能够为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和评估提供更加科学和客观的依据。
通过制定教师评价的工作制度,能够有效地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从而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总之,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的实施对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教研员应当承担起联系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推广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

教研室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
1、每位教研员都要确定1—2所联系学校。
每一联系周期为一年,拟订联系学校工作计划,做联系工作记录,每学期结束,要完成一份联系学校工作总结。
2、每位教研员每年深入联系学校指导教学不少于100天,平均每周至少有2天时间深入到学校指导教学工作。
3、参与联系学校校本研修、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每年深入联系学校听课不少于100节,提倡教研员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
4、指导联系学校开展教育理论学习活动,保证每次学习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5、协助学校分析教育教学现状,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6、关注青年教师业务成长,每位教研员在联系学校培养2名以上学科骨干教师。
7、把联系学校工作同教育局、教研室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可采取定期到校和不定期到校的工作方式。
8、联系周期结束,联系学校的教学质量应有明显提升。
教研员向教研室反馈联系学校教学动态,总结、推广联系学校成功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小学教研工作制度

小学教研工作制度1. 前言在小学教育中,教研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教研工作是指教师通过交流研讨和合作开展教学设计、授课、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活动,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
本文档旨在规范小学教研工作中的相关制度,确保教研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教研活动组织机构为了保证教研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应当建立教研组织机构,其中包括:2.1 教研组小学教研组是指由教师自愿组成,以课程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中心,定期召开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的组织机构。
教研组应当由专职人员领导,成员应当由学科骨干教师和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师组成。
教研组的职责包括:1.研究制定小学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2.研究制定小学课程教材和教学评价标准;3.研究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改革;4.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2.2 教研小组教研小组是小学教研组的基本单位,由各学科的教师自愿组成,每个小组有1-2名组长领导。
教研小组的职责包括:1.定期开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2.定期收集、整理、研究和探讨教育教学新方法;3.研究探索教育教学素材收集、整理和使用方法。
3. 教研活动的组织方式为了提高教研活动的效果,避免活动无效或者效果不好,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3.1 订立教研计划教研小组应根据时间、任务、研究方向等因素,制定年度、学期或者月度教研计划,以便教研活动能够有计划、有内容地开展。
3.2 在实践中研究问题教研活动是在教学实践中开展的,因此应该针对指定的教学任务和问题,组织有针对性的教学研讨和实验活动。
3.3 撰写教研报告针对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教研小组应当制定教研方案,完成教研任务,并撰写成果报告。
报告内容应详细记录教研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成果和改进意见等方面,以供借鉴和评价。
3.4 教研成果的评价教研成果评价是教育教学改革不可缺少的一环,其目的在于管理教育教学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应当通过专家组、教育部门、学校义务或者会议等方式,对教研成果进行评价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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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小学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加强教研员与学校、教师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发挥教研员专业引领和服务指导作用,增强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教研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育人质量。
根据《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9)19号〕和《关于建立普通中小学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的通知》〔鲁教研室[2010]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11年9月开始实施县级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县教研室建立中小学各学科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每个教研员联系学校不少于两所,县城、农村学校兼顾。
(二)采用平时沟通与到学校现场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和学校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
每年到个人联系学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周。
(三)教研员和每所学校固定联系一般为两年。
教研员
联系学校,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好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及各学期工作安排,并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四)教研员每学期深入联系学校两次以上,组织或参与联系学校有影响的校本教研活动二次以上;每学年在联系学校作一次专题讲座、上一节研究课或作一次案例剖析,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联系学校调研文章。
教研员联系学校的情况,将作为对教研员进行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教研员联系学校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科教学理论的应用研究和教学实验,参与学科教学教研活动,指导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
要坚持参与教师备课、听课,必要时执教示范课。
(二)指导学校加强课程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督促学校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三)培养和发现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先进典型,宣传、推广成功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
(四)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引领和指导,帮助学校解决管理和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虚心向一线教师学习,通过联系点的体验和解剖,潜心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找解决具体问题、指导面上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
三、组织与管理
各级教研部门要高度重视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做好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为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要注意总结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的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发挥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在推进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县教研室首批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县教研室首批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