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香港上市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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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赴香港上市流程详解

国内企业赴香港上市流程详解

国内企业赴香港上市流程详解国内企业赴香港上市是一种常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其中香港证券交易所(Hong Kong Stock Exchange,简称HKEx)也是吸引了众多国内企业的目标市场之一、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内企业赴香港上市的流程。

一、申请资格审查二、聘请顾问团队国内企业需要聘请包括法律顾问、会计师和保荐人等专业团队,以协助完成上市申请程序和进行尽职调查。

法律顾问负责审核公司的合规性,会计师则负责审核财务报表,保荐人则负责担任上市顾问,负责协助公司进行上市申请和与交易所的沟通。

三、制定招股书招股书是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数据、业务模式、竞争优势等内容。

这些信息需要以清晰、准确、完整的方式呈现给投资者,从而促使投资者购买企业的股票。

招股书需要由保荐人负责审核和撰写,并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

四、尽职调查和审查尽职调查是为了验证招股书中的内容,并评估公司的风险和潜力。

保荐人和法律顾问将与公司的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以收集相关信息,并确定是否符合上市的条件。

同时,审查机构也会对公司进行审查,并提供评级意见等。

五、上市申请和筹资完成尽职调查后,企业将向HKEx提交上市申请。

HKEx将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对企业的业务模式、财务状况、治理结构等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通过,企业将获得上市许可,并在市场上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六、上市交易和披露要求一旦成功上市,国内企业需要遵循HKEx的披露要求,并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和重要信息。

此外,还需要接受交易所的监管和监察,包括遵守交易所的规则、法律法规等。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后,国内企业还需要积极管理与投资者的关系,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并定期组织投资者沟通会议等活动,以提高透明度和信任度。

综上所述,国内企业赴香港上市需要经历资格审查、聘请顾问团队、制定招股书、尽职调查和审查、上市申请和筹资、上市交易和披露要求等多个阶段。

这些流程不仅要求企业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还需要借助专业的顾问团队和专业机构的支持与参与。

香港企业上市操作实务指南

香港企业上市操作实务指南
能否上市? 香港创业板与香港主板之比较
在哪里上市 上市途径
怎样上市
上市中介团队 香港创业板上市费用 香港创业板上市申请概况 红筹和H股 以H股上香港创业板申报程序 以红筹股上香港创业板申报程序
境外融资案例 国泰君安香港保荐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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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条件
❖ 盈利要求:过往三年合计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年须达 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须达3,000万港元) ❖ 营业纪录:须具备三年业务纪录 ❖ 主线业务:并无具体规定,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 利的要求 ❖ 业务目标声明: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 括说明 ❖ 附属公司经营的活跃业务:实际上联交所将要求发行人必须 对其业务拥有控制权 ❖ 上市后的保荐期:申请人上市后,将不须保留保荐人(H股发 行人须于上市后至少一年内保留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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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香港上市操作实务
为什么要上市 ? 能否上市?
香港创业板与香港主板之比较
在哪里上市 上市途径
怎样上市
上市中介团队 香港创业板上市费用 香港创业板上市申请概况 红筹和H股 以H股上香港创业板申报程序 以红筹股上香港创业板申报程序
境外融资案例 国泰君安香港保荐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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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途径选择
公司
直接上市 间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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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H股的额外要求: ❖ 净资产: 4亿元 ❖ 利润: 6000万元 ❖ 融资规模:5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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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板上市条件
❖ 不设盈利要求 ❖ 保荐人及其续聘任期 ❖ 可接受的司法管辖地区---—香港、中国、百慕大、开曼 ❖ 在同一拥有权和管理层下,持续经营同一主线业务24个 月 ❖ 公司管治: 聘任合乎要求的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监 察主任及授权代表; 聘任至少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成立审 核委员会。

中国企业香港上市操作详细介绍

中国企业香港上市操作详细介绍

“一分为二”重组模式简图
上市後
重组前 国家所有者
重组後
原国家所有者
原国家所有者
国有股 法人股 个人股 外资股
重组 原企业资 产A 法人II 资产实 物形态 =A-A1 法人 I发起 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资 产A1 (评估後)
增资扩股并上市
上市公司
优点: •通过合理地剥离非上市部份,能较全面地优化境 外上市的主体。 •把一些未达生产效益的部门或非生产性的资产剥 离,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职能管理部门
全资控股子公司
缺点:
•重组过程中的比较与判断需较大的难度和较多工 作。
•通过与上市企业间的安排,使非上市部份,尤其 •对 重组时及上市前後的“关连交易” 需作全面考虑。 是“企业办社会” 的实体逐步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 已采用此模式的海外上市企业:• 上海石化
主体重组模式简图
重组後 上市後
• 本简介将先以一般国内国有企业 “重组”及‘海外上市’两个重点作简 介,这些重点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安排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企业重组的模式分类
• 国有企业境外上市前重组的四种典型模式
1. 原续整体重组 2. 合并整体重组 3. “一分为二”重组 4. 主体重组
• 决定重组模式的因素 1. 国家产业政策及管制 2. 集团生产业务与 “企业办社会”非盈利服务机构的关系 3. 重组过程中原生产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兼并与收购 4. 重组後的经济实体能否符合海外上市的条件。(例如:香港创业 版上市公司只可从事一种主营业务,其市值,股票流通量另有规 定等)
国企,民企海外融资结构的考虑
• 国内企业大致可分为 国营和民营两大类。
• 通过企业内部的结构重组,资产重组,股权重组,职员制度重组, 企业管理制度重组等,强化企业的生产及盈利能力,使之形成不同的 经济实体,以此等经济实体 “包装”到海外上市,融通资金後再配合最 优化的资本与债务整合,提高资金的回报及收益率,亦同时通过资金 的分散运用,扩大同等份量资金的应用范围,降低风险,稳定回报。

内地企业香港上市全程指引

内地企业香港上市全程指引

内地企业香港上市条件、申请程序、H 股模式及申报文件清单三、在香港上市的模式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数据,具有国资背景的内资企业前往香港上市主要有两种模式:“大红筹”模式上市与H股上市模式,目前,国家有关部门、中国证监会皆鼓励境内企业通过H股在香港上市,并且境内企业在香港以H股上市后,仍然可以在国内A股上市,实现A+H股两地上市。

(一)大红筹模式上市“大红筹模式”是针对国有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权益以股权的形式转移至在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而后通过境外离岸公司来持有境内资产或股权,然后以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名义申请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的上市模式。

“大红筹”方式赴香港上市的一般路径是境内企业的股东(下称“实际控制人”)在开曼群岛、英属处女岛、百慕大等地设立离岸公司(下称“特殊目的公司”),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的方式将原由其持有境内公司的股权转移到境外,境内公司同时变更为由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或该等外商投资企业控制的境内再投资企业),从而使原境内权益通过特殊目的公司间接在境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挂牌交易。

根据国务院于1997年6月20日下发的国发[1997]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下称“红筹指引”),要通过大红筹模式在香港上市,需要得到相关单位的同意及批准:“在境外注册的中资非上市公司和中资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其拥有的境外资产和由其境外资产在境内投资形成并实际拥有三年以上的境内资产,在境外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依照当地法律进行,但其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当按照隶属关系事先征得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其不满三年的境内资产,不得在境外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如有特殊需要的,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由国务院证券委审批。

上市活动结束后,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H股上市模式H股指那些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现香港上市的注册在中国大陆的企业。

港股上市基本要求说明书

港股上市基本要求说明书

香港主板上市基本要求(I) 财务要求: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并须符合下列三项财务准则其中一项:一、盈利测试:股东应占盈利: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 (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盈利,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 万港元);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亿港元。

二、市值/收入测试:市值:上市时至少达40亿港元;收入: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三、市值/收入测试/现金流量测试: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0亿港元;收入: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现金流量: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注:联交所可接纳为期较短的营业纪录,并/或修订或豁免上述的溢利或其他财务准则规定。

有关详情请参阅“股本证券的特别上市规定”一节。

(II) 可接受的司法地区《上市规则》中订明,于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百慕达及开曼群岛此四个司法权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符合提出上市申请的资格要求。

自2006年10月以来,上市委员会又继续通过正式议决接纳以下司法权区:澳洲、巴西、英属维尔京群岛、加拿大阿尔伯达省、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加拿大安大回略省、塞浦路斯、法国、德国、格恩西、马恩岛、意大利、日本、泽西岛、大韩民国、卢森堡、新加坡、英国、美国加州、美国特拉华州。

注册在以上司法地区之外的申请人寻求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联交所将根据每个案例的实际情况来考核,申请人要表明其能为股东提供的保障水准至少相当于香港提供的保障水准。

(III) 会计准则:新申请人的账目必须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编制。

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如属海外注册成立的主板新申请人,在若干情况下,联交所可接纳其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其他会计准则编制的账目。

(IV) 是否适合上市:必须是联交所认为适合上市的发行人及业务。

如发行人或其集团(投资公司除外)全部或大部分的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则其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合上市,除非其所从事或主要从事的业务是证券经纪业务。

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b)就要紧股東(上述人士為公司)而言,指任何其他公司,而該等公司為其附屬公司或者控股公司或者其控股公司的附屬公司,或者要紧股東及/或者上文所指的其他公司(一家或者多家)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股本權益的公司,而他們所合共擁有的股本權益足以讓他們在股東大會上行使或者操纵行使35%或者以上(或者《收購守則》不時規定會觸發強制性公開要約所需的較低¦分比)的投票權,或者足以讓他們操纵董事會大部份成員
“債務證券發行指債務證券的分批發行,而在首批發行中,發行債務證券的本
計劃”金額或者數量,僅是發行證券最高本金額或者總數目的一部分,至
(debt issuance於餘上部份的發行,則可在其後分一批或者數批進行
programmes)
“債務證券”指債權股證或者貸款股額、債權證、債券、票據,与其他承
(debt認、證明或者設定債務(無論有抵押與否)的證券或者契據;可認購
章數三十七選擇性銷售的證券
章數三十八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
指引摘要∕應用指引
第1項指引摘要停牌及復牌(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刪除)
第2項指引摘要有關供股及公開售股須獲全數包銷的規定(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刪除)
第3項指引摘要未繳足股款的證券(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刪除)
第4項指引摘要新申請人管理階層的營業記錄(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刪除)
章數二十一投資公司
債務證券
章數二十二上市方式(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三上市資格(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四申請程序及規定(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五上市文件(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六上市協議(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七期權、認股權證及類似權利
章數二十八

香港上市流程及标准

香港上市流程及标准

香港上市流程及标准
香港上市流程及标准如下:
一、香港上市流程
1. 上市申请:企业首先需要向香港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报表、业务模式等。

香港交易所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2. 招股书编制:通过初步审核后,企业需要编制招股书,其中包括企业的详细信息、发行股份的计划、财务状况等。

招股书需要经过香港交易所的审查。

3. 投资者路演:企业需要组织投资者路演,向潜在投资者介绍企业的业务模式、未来发展计划等,以吸引投资者关注和认购。

4. 上市聆讯:企业需要接受香港交易所的聆讯,包括对企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未来发展计划等方面的询问和审查。

5. 挂牌上市:如果企业通过了聆讯,就可以正式挂牌上市,开始在香港交易所进行交易。

二、香港上市标准
1. 公司必须是股份制公司,并且需要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 公司必须满足财务要求,包括税前利润、资产总额等方面。

3. 公司需要具备稳定的经营记录和良好的商业前景,能够吸引投资者关注和认购。

4. 公司需要符合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要求,包括对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5. 公司需要有良好的股东结构,并且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香港上市流程及标准比较严格,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资质。

同时,企业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公司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一、背景介绍香港联交所(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简称HKEx)是香港的主要股票交易所,也是亚洲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

主板上市规则是香港联交所规定的企业在该交易所上市所需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

二、上市准备阶段1. 招股书准备•准备招股书•审查招股书•提交审核2. 股权结构安排•安排合适的股权结构•注册公司持股人3. 申请上市•在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缴纳上市费用4. 发行股票•通过发行股票融资•设置发行价和发行数量三、上市审核过程1. 初审•香港联交所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后进入上市委员会审核2. 上市委员会审核•上市委员会进行详细审查•审查材料包括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企业治理等内容3. 补充材料提交•如有需要,补充提交相关材料•需要履行披露义务4. 上市批准•上市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准上市•批准后,提交上市文件和招股书四、上市后要求1. 定期财务报告•上市公司需要按规定定期披露财务报告•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2. 控股股东变更通知•任何控股股东发生变更都需要通知香港联交所•提供相关材料支持变更3. 内幕消息披露•上市公司内幕消息需要按规定进行披露•避免信息不对称4. 持股申报•控股股东、高管等需要按规定申报持股情况•提供相关材料支持申报五、上市规则的重要性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上市规则的严格执行可以提高市场透明度、防范欺诈行为,并鼓励企业加强治理,提升财务状况和业绩。

同时,上市规则的完善也使香港联交所成为了国际投资者的首选交易所之一,促进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六、总结通过对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的探讨,我们了解到上市准备阶段的关键步骤,上市审核过程的详细流程,以及上市后需要遵守的要求。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香港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也对相关企业的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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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香港上市手册 香港是重要的金融中心,金融体系和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稳定,股票市场相当规范,具有吸收当地和海外资金的能力。

上市程序 香港证券和期货市场的主要监管者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而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则主要负责监管证券交易参与者的交易和上市公司。因此证监会(SFC)和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都要求意图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向其提供招股说明。 香港有两个证券市场,即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GEM)。在主板还是在创业板上市,主要由申请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成熟程度以及该企业所在的行业决定的。 主板市场主要面向符合利润和市值要求的所有行业的企业,当然也有例外。特别是该公司必须开业已三年。 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向所有行业的具有成长潜力、但不符合利润要求的公司,该公司的开业可以只有两年。 一家公司的股票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必须完成很多程序。除了选择合适的保荐人、会计师及其他顾问外,申请上市的公司必须进行尽职审查,还要准备上市材料,以便潜在投资者能够评价该公司的业务和发展潜力。 另外,一家公司在上市前需要进行业务、组织架构和股权结构方面的重组。所有这些工作要谨慎进行以确保符合法律、会计和有关上市的规定,还应聘请专业的顾问对重组过程进行评估认定。 典型的首次公开招股(IPO)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计划 在计划阶段,公司应该选择保荐人、会计师和其他的专业顾问;确定业务经营计划和股票投资价值背后的“股权故事”;进行企业重组;为公司及所有者进行税收策划。 尽职审查和招股说明书 在这一阶段,公司必须进行会计、法律和其他方面的尽职审查,如果没有进行,就要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进行审查。然后要准备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必须全面、真实、直接清楚地披露公司的情况。 上市申请 公司要向香港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并对它们的评价做出积极的反映,根据监管者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修改招股说明书,最后招股说明书必须得到监管者的认可同意。 营销和定价 公司必须和潜在的投资者和股票投资分析师交流,预测市场承受能力,确定将要发行的股票价格。在这一阶段要成立承销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般都需要承销。 保荐人 保荐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尽职审查,确定该公司是否适合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另外保荐人负责与监管当局进行协调。保荐人或保荐人的下属机构一般是承销团成员。然而该保荐人,无论是否是承销团成员,都要在发行程序开始前根据市场条件就股票价格提出建议。直到上市申请得到监管机构批准、仅仅在开始交易几天前,公司才能得到承销承诺。 申报会计师 必须指定申报会计师填写、报告公司的财务信息,会计师必须是香港挂牌执业的,会计师必须就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成果和财务状况发布自己的意见。财务信息包括审计后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股权变更说明和详细的注释。会计师可以不必是以上会计报表的审计师。如果会计师和审计师不是同一家,申报会计师需要确定是否可以信赖审计师的审计,如果认为必要,申报会计师可能会再一次进行审计。

对董事会的要求 在主板上市的公司至少要聘请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独立于公司的管理之外,和公司业务及任何影响他们独立判断能力的事务没有关联,至少要有一名董事必须有适当的专业资格、会计或其他财务管理方面的专长。 《公司治理实务守则》(Cod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Practices)和《公司治理报告规则》(Rules o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Report)最近在香港证交所开始实施,两个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 《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的结构 在守则中有两个层面的建议:行业守则和最佳行为推荐。 在守则中香港证交所采取了“符合或解释”原则,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在半年和年报中说明公司治理是否符合守则要求(即符合),或者对任何有背于条例的事宜提供合适的理由(解释)。 《守则》鼓励公司治理要符合推荐的最佳行为,但如果公司决意不执行《守则》的要求,并没用硬性规定要求公司一定要对所有的背离行为做出解释。 在一些自认为适当的条款上,公司可以制定自己的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但前提是要求严格程度不低于《守则》。 行为守则和最佳行为推荐,包括有关如何准备公司治理报告的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的会计期开始生效,但涉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行为守则和最佳行为推荐在2005年6月1日后的会计期才会生效。 《守则》制定了下面的要求: ● 董事 — 董事会 — 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 — 董事会的组成 — 任命、重新选举和免职 — 董事的责任 — 信息的提供和取得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薪酬水平、薪酬组成和薪酬披露 ● 会计和审计 — 财务报告 — 内部控制 —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授权 — 管理职能 — 董事会委员会 ● 和股东的沟通 — 有效的沟通 ● 投票选举

对审计委员会的要求 无论是在主板还是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都要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只有非执行董事才能成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人组成,最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适当的专业资格,具有会计或有关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审计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席。由于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正式成立的委员会,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因此在香港,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在本质上大多是建议性而不是监管性的,审计委员会主要致力于在公司财务报告流程、内部控制和审计职能方面向董事会提供独立客观的意见,协助董事会完成其职责,审计委员会的具体作用体现了公司的规模和性质。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在下面还有论述。 相应的,香港的审计委员会在本质上是建议性的而非监管性的。 财务和其他报告 审计委员会将审查公司的年度和半年报告,重点审计报告中有关收益情况以及披露的充分性和公正性。审计委员会还要审查公司其他公开报告。 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有责任督导公司的管理策略,以确保各地采取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手段管理业务中的风险,并且这些手段应是有效的。 审计 审计委员会还应审查公司外部和内部审计情况,以确保主要业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对管理层需求的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能会不时地被邀请协助管理层处理业务中一些特殊问题。 以下是在香港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要求。 香港证交所主板市场上市要求 财务状况 要满足1-3项标准 利润标准 ●年利润在2,000万港币以上 ●最近二年合并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港币 市值∕收入∕现金流要求 ●上市市值应不少于20亿港币 ●最近一年收入至少5亿港币 ●过去3年总的正现金流至少1亿港币 市值∕收入 ●上市市值至少为40亿港币 ●过去一年收入不低于5亿港币 ●上市后至少有1,000位股东

经营历史、管理和所有权 ●在过去3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 ●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最低资本和股东数量要求 ●上市时市值不低于2亿港币(如果通过利润标准要求) ●上市时至少应有5,000万港币的市值由公众持有 ●上市时至少有300个股东 公开发行量 ●至少有25%的股份一直由公众持有 ●申请上市的股票不少于总股本的15%,不低于市值5,000万港币 ●经港交所同意,上市时如果市值超过100亿港币,公开发行量可以降低至15% ●最大3个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0% 创业板市场上市要求 财务状况 没有特殊的要求 经营历史、管理和所有者权 最低2年(或1年,如果满足一定的市值和公众持股要求的话) 最低市值和股东数量要求 无特殊要求,但一般不低于4,600万港币 公开发行量 公众持股不低于25%,最低3,000万港币。如果上市时市值超过40亿港币,可以减少至20%或10亿港币(两者取孰高者) 24个月业务追踪 上市前24个月有关业务进展和业绩的详细信息(或至少12个月,如果申请人在过去12个月营业额或总资产达到5亿港币,或市值不低于5亿;还有更严格的公众持股要求,每股价格不低于1港币) 经营目标说明 从上市起2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的经营目标,达到目标将采取的重要手段、收益的使用都必须详细说明 强大的公司治理结构 包括上市后2个会计年度内连续的保荐人辅导 审计要求 大多数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必须有3个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虽然有时也有例外。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提供最近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信息,会计报告由申报会计师提供,是指定应披露的申请上市公司的信息。如果是在香港证交所上市,会计报告要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写,申报会计师必须提供如下意见:即报告真实公正地体现了报告期间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申报会计师根据公司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出具会计报告,如果认为必要,申报会计师可以对财务报表进行修改,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提供调整声明,将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会计报告中的数据调整一致,以满足监管要求。 会计报告中提供的财务信息必须是招股说明书完成后半年以内的数据,因此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日期,在会计报告中可能还要另外提供最新的审计后的半年度财务信息,虽然此类半年度财务信息可以不必经过审计,但必须经过会计师的审核。 上市后的要求 在主板上市后的要求:半年度报告必须经审计师或审计委员会审计,并于半年后3个月内公布,年度报告必须经过审计并于年后四个月以内公布,不准延期。 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要求:季度和半年度未经审计的报告必须在季后和半年后45天内公布,年度报告必须经过审计且须在年后90天内公布,上市后的前2年,实际经营成果必须和招股说明书中的经营目标进行比较,不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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