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必须知道的“税务风险点”
税务筹划中需要注意的风险点有哪些

税务筹划中需要注意的风险点有哪些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务筹划已成为企业和个人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税务筹划并非毫无风险,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那么,在进行税务筹划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风险点呢?一、政策风险税收政策是税务筹划的重要依据,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原有的筹划方案失效。
例如,国家为了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可能会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调整税率。
如果企业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变化,仍然按照旧的政策进行筹划,就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此外,税收政策的解读也可能存在差异。
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对同一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可能不尽相同,这也会给税务筹划带来不确定性。
因此,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动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确保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准确无误。
二、法律风险税务筹划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就可能构成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的税收利益,采取虚假申报、隐瞒收入等手段,这种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不仅要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要符合法律程序。
例如,在进行关联交易时,要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和费用,否则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转移利润,从而进行纳税调整。
三、经营风险税务筹划是基于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的,如果筹划方案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
例如,为了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可能会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或业务流程,但这种改变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降低生产效率,从而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此外,如果税务筹划方案过于复杂,增加了企业的财务管理难度和成本,也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实际,确保筹划方案不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四、操作风险税务筹划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筹划失败。
税务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问题和建议

税务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问题和建议随着税务管理的不断升级和加强,企业在繁忙的经营中也难免会面临各种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的出现可能导致企业的经济损失甚至法律风险,因此,企业需要及时识别和应对税务风险。
一、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识别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第一步。
企业应在经营中时时注意各种税务风险的可能出现,例如税务政策变化、税务监管趋严、税务规范化要求提高等。
同时,企业还应对自身经营情况进行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例如资金流动、业务拓展、人员管理等方面。
二、税务风险应对税务风险应对需要企业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程度。
具体措施如下:1.规范税务操作。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税务要求,规范财务会计制度、税务申报程序和税务核算等操作,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导致的税务风险。
2.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控,从源头上减少税务风险的产生。
3.加强税务合规管理。
企业应积极跟进税务政策和法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运作模式,保证纳税合规。
4.掌握税务争议解决技巧。
企业应了解税务争议解决的法律程序和解决技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税务争议升级。
三、建议1.加强培训和学习。
企业应增加税务方面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税务意识和税务技能水平。
2.优化组织架构。
企业应优化组织架构,完善职责划分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控。
3.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
企业应积极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增强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税务政策和最新动态。
总之,税务风险识别和应对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关键之一。
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税务风险管理,降低税务风险对企业经济和法律的影响。
常见税收风险点

(一)设立税务登记(实地勘验)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 没有在法定 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 税源管理岗巡查监督不到位, 没有依法将 其纳入正常管理,形成漏征漏管,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形成执法 风险。
税务人员多次催办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无效后, 代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形成执法风险。
税务人员在日常管理中, 发现纳税人账簿设置存在问题,没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及时催促纳税人进行改正, 造成纳税人长期不纠正或者纠正不彻 底等情况,形成执法风险。
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报送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行为, 未责令其限期改 正,形成执法风险。
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没有及时报告存款账户、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的行为,未责令限期改正,形成执法风险。
(二)变更税务登记税务人员对普通纳税人变更法人代表调查不到位,审核不严格,形成执法风险。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变更时,未作清算处理,导致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作出不利于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影响纳税人的权益,引起行政诉讼,会形成执法风险。
(三)停复业登记税务机关未清缴税款,未收缴发票,未封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予以办理纳税人停业,形成执法风险。
(四)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易发生假注销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税务机关对未进行清算的纳税人注销,易浮现偷逃税款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五)非正常户管理纳税人终止经营时,为了逃避责任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当月税款未交清、发票未核销就走逃,特殊是欠税企业,如果不及时办理相应的交税、缴票手续,极有可能浮现无法结清所欠税款和税收罚款,不能及时交回所购发票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税务机关对未满三个月的非正常户注销,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易引起行政诉讼,形成执法风险。
税务人员把不符合非正常户认定条件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易发生纳税人少缴税款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税务风险点及建议

税务风险点及建议史上最全一、企业所得税一收入类1.取得手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其他”、“手续费”等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存在收到手续费挂往来不作收入.2.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3.违约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没收购货方预收款.核查建议核查预收账款科目,了解往来核算单位中贷方金额长期不变动的原因.4.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其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相关规定.5.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监察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有无可以确认不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违纪款.6.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在所得税申报时视同销售确定收入.7.外购水电气用于职工福利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气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未确认收入.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损失赔付以及返回给下属企业金额等后,余额含利息未确认收益,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对计提安保基金使用后的余额应作纳税调整.9.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如:土地使用权出租,跨年度取得租金收入,相关摊销已经计入成本,但是租金收益没有确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10.政策性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挂往来,未计入收入总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支出或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搬迁合同、立项合同等搬迁过程中相关文书,对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二扣除类11.下属企业收到总部返回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未冲减相关费用;返回款形成资产的,其折旧和摊销在税前重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看安保基金返还及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12.安保基金返回款用于有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合并计算后超标准部分未做纳税调整.如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发奖金或补助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列支职工教育经费,造成实际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超过部分未作调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直接冲销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以及其他科目下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未并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其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是否未作纳税调整.13.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安保基金返还科目年末贷方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14.应视同工资薪金的各种劳动报酬支出,未作纳税调整.一是补贴性质的劳动报酬支出,如:年终奖、岗位能手奖金、码头津贴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也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二是临时工、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性费用,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三是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限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政府发布的工资支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15.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等,以及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审核企业在当年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在汇算清缴时的有效凭证是否能提供齐全,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16.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未作纳税调增.如:奥运会和世博会门票等.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相关支出费用的合同或管理规定,有无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17.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费用列支,未作纳税调整.如:个人车辆消费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所需费用.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和保险费等费用.18.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是否在当年及以前补计或补提.19.职工福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发生一些福利费性质的费用,防暑降温费、食堂费用等,未通过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也未并入福利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科目下其他—专项费用、差旅费用、特批开支等明细科目,是否有应作为工资薪金的津贴、补贴、奖励、加班工资等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调整.20.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不合规,未作纳税调整.如用普通收款收据拨缴工会经费.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其他—特批费和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等科目,上缴时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21.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经批准的扣除标准,超过标准部分进行纳税调整.22.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部分企业技术开发、消防警卫、外宾接待、在建工程、特批费和奥运会专项经费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并入业务招待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管理费用科目下警卫消防费、其他—专项经费、外宾接待等明细科目和销售费用科目下差旅费等明细科目以及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申报时一并作纳税调整.23.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为职工支付人身意外险,为高管支付商业险.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下列支各种商业险,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24.赞助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如:向武警支付的慰问金和补助.核查建议核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对赞助性质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2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已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里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和各种行政罚款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26.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税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相关借款合同,用途支出,将应资本化的利息进行纳税调整.27.应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该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以及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两个条件.28.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凡以劳保为名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应作纳税调整.三资产类29.资产处置所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的处置.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资产处置合同,看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30.资产损失未按规定审批直接在税前申报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088号第五条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经过审批或申报后在税前扣除,申报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法文件规定.3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累计摊销科目中发生摊销时间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32.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长期停工费用科目,结合企业财务报告,审核停工项目费用明细,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33.将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审查周转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将应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纳税调整.34.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折旧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港建费补贴,按不征税收入确认,但支出所形成的资产仍然计提折旧在税前重复扣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和港建费分成收入等不征税财政专项资金,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其资产所形成的折旧、摊销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税收优惠类3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销售,不能享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未作纳税调整.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回收蒸汽、可燃气,用于本企业再生产部分.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67号.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审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外销收入,不得享受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3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研发费科目,审核研发费项目数据归集表,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五其他类37.新税法实施后补计2008年之前发生的收入或冲销2008年之前列支的支出,未按照当期适用税率进行核算.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2008年前应作收入推迟到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作收入,以及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应计费用提前至2008年之前扣除.38.总部期间费用纳税申报时全部分摊到高税率的东部地区扣除,未在适用优惠税率的西部地区摊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核查建议核查企业2008年共同负担的期间费用是否在不同税率的东、西部企业合理分摊.39.在销售费用中折扣额与销售额不在同一张发票的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销售费用等科目,对列明折扣额的进一步审核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40.不合规抵扣凭证,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成本费用列支时使用白条、假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在税前扣除.41.吸收合并业务不适用特殊重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未按规定备案,不得按特殊重组进行税务处理.核查建议核查合并重组协议,对未经税务机关备案的,应进行纳税调整.42.天然气产销量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未确认收入.核查建议核查生产报表、销售报表、财务报表等,对于产品产销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应做纳税调整.二、增值税一销项类43.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将自产、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及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未计增值税.44.从事货物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发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之外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销项税金科目,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计提销项税额.45.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处置旧汽车、旧设备等.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第2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注意2009年前后相关政策的变化.核查建议核查固定资产等科目,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提增值税,或者将应按17%增值税税率申报,却错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46.出售废旧货物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废旧包装物、废旧材料等未按17%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是否按17%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是否存在未计提增值税或错按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47.销售购进的水、电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加油站向施工方收取的水电费和租赁房屋单独收取的水电费.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或红字冲销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方式收取水电费未计提增值税.二进项类48.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49.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50.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51.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未作进项转出.如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科目,有无将业务招待用食品、厨房设备、厂区公寓维修、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抵扣增值税.审核erp系统的“pm模块”维修工单核算用于福利设施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做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不得抵扣.三其他52.适用税率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列举了适用低税率货物,除此之外的其他货物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如:企业销售自产水蒸汽、加工水例如:冷凝水、循环水、除氧水、化学水、盐水等.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审核其他业务收入凭证,有无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增值税.三、消费税对个别企业存在的下述税收风险,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等消费税文件的规定作纳税调整.53.个别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等专项报表,查看是否有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的情况.54.石脑油对外销售,未取得石脑油免税证明单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石脑油证明单”核销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外售石脑油征收消费税.5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作为燃料耗用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其他方面,没有计算缴纳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 ”专项报表及装置投入产出报表,结合生产物料移送情况,对应征消费税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56.部分产品改变名称后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未征消费税产品合格证、化验单与应税消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进行比较,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争议产品与应税产品的价格、归集物料组、货物流向等信息,进一步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报表管理人员,对产品特征属成品油范畴的产品征收消费税.57.消费税成品油子税目和税率适用错误.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产品价格,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对应税产品应属成品油种类进行界定,按照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四、营业税58.股份公司将自有资金不含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给成员企业使用收取的利息,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核查建议核查内部往来、上级拨款、内部存款、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等明细账发生额,查看此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59.取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核查建议从银行存款、现金、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入手,查看手续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60.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核查建议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等明细账,查看企业提供营业税劳务时,向接受劳务方另外收取手续费、延期付款利息、补贴、基金等价外费是否缴纳营业税.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1.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金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匹配.六、印花税62.企业以订单、要货单等确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各方责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业务凭证,未按规定贴花.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994号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核查建议逐项翻阅订单、要货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所载金额计算应缴纳印花税,与已缴纳印花税比对,查看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七、个人所得税63.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核查建议逐项核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所属各明细账,查看有无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再进一步翻阅凭证查看在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时是否并入。
财务岗位风险点分析及措施

财务岗位风险点分析及措施一、背景介绍财务岗位在企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负责处理与资金和财务相关的事务。
然而,由于财务岗位涉及到大量的资金流动和敏感信息,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进行财务岗位风险点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以匡助企业降低风险,保护企业的财务安全。
二、财务岗位风险点分析1. 内部欺诈风险内部员工可能利用其在财务岗位上的权限,进行欺诈行为,如伪造财务报表、盗取资金等。
这种风险点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损失和声誉受损。
2. 数据安全风险财务岗位处理大量的敏感信息和财务数据,如果数据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数据泄露、篡改或者丢失的风险。
3. 资金管理风险财务岗位负责企业的资金管理,如果资金管理不当,可能导致资金流动不畅、资金亏损或者资金被挪用的风险。
4. 税务合规风险财务岗位需要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如果未能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税务法规,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罚款、诉讼等风险。
5. 内部控制不完善风险财务岗位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如果内部控制不完善,可能导致财务操作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到位的风险。
三、财务岗位风险控制措施1.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明确的岗位职责、审批流程、财务报告制度等,确保财务操作规范和风险管理有效。
2. 实施严格的数据安全措施企业应采取措施加强数据安全,如加密敏感信息、限制数据访问权限、定期备份数据等,以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者丢失。
3. 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财务岗位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岗位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
4.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监测财务岗位的异常操作和风险信号,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5. 提供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定期为财务岗位员工提供财务风险管理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财务管理能力。
四、总结财务岗位作为企业的重要职能部门,面临着各种风险。
通过对财务岗位风险点的分析,企业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财务税务风险报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企业面临着日益复杂的财务税务环境。
财务税务风险作为企业运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对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产生着深远影响。
本报告旨在对财务税务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其潜在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财务税务风险概述1. 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的可能性。
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流动性风险:企业因资金短缺,无法满足日常运营需求或偿还债务的风险。
(2)信用风险:企业因客户或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或应付账款无法支付的风险。
(3)投资风险:企业因投资决策失误,导致投资收益下降或本金损失的风险。
(4)汇率风险: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因汇率波动导致资产价值缩水或收益损失的风险。
2. 税务风险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税务活动中,因政策变化、操作失误或违规行为,导致税务负担加重或面临税务处罚的风险。
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税收政策风险:因税收政策调整,导致企业税负增加或减少的风险。
(2)税务筹划风险: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缺乏专业指导,导致税务风险增大的风险。
(3)税务合规风险:企业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面临税务处罚的风险。
三、财务税务风险分析1. 财务风险分析(1)流动性风险分析流动性风险是企业面临的首要风险。
企业应通过以下措施降低流动性风险:- 加强现金流管理,确保资金链安全。
- 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
- 建立健全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2)信用风险分析信用风险主要源于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状况。
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信用风险:- 加强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估。
- 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
- 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控制信用风险。
(3)投资风险分析投资风险主要源于投资决策失误。
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
财务部税务风险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和税收征管的加强,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日益增加。
为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防范税务风险,本报告对财务部税务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旨在为企业提供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策略。
一、税务风险概述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因政策、操作、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导致企业可能面临税收损失、罚款、声誉受损等风险。
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政策风险:税收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企业税负增加,影响企业盈利。
2. 税收征管风险:税务机关在征管过程中,可能因信息不对称、执法不严格等原因,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3. 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能因对政策理解不准确、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税收筹划失败。
4. 税收信息风险:企业税务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税务处罚。
二、财务部税务风险分析1. 税收政策风险分析(1)税法变化风险:近年来,我国税法不断调整,企业需关注税法变化,确保合规经营。
(2)税收优惠政策风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需关注政策变更,以免因政策失效导致税负增加。
2. 税收征管风险分析(1)税务信息不对称风险:税务机关对企业税务信息的掌握程度可能高于企业自身,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
(2)执法不严格风险: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不规范行为,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3. 税收筹划风险分析(1)税收筹划不规范风险: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能因操作不规范导致筹划失败,增加税务风险。
(2)税收筹划效果不确定风险:税收筹划效果受多种因素影响,企业需关注筹划效果,以免因筹划效果不佳导致税务风险。
4. 税收信息风险分析(1)税务信息不准确风险:企业税务信息不准确可能导致税务机关对企业产生误解,增加税务风险。
(2)税务信息不完整风险:企业税务信息不完整可能导致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处罚,增加税务风险。
三、财务部税务风险管理策略1. 加强税收政策学习与培训,提高员工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风险点(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核算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企业经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存在诸多风险点,可能导致财务信息失真、资金流失、法律责任等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风险点分析1. 会计政策及方法的选择风险(1)会计政策的选择风险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遵循的会计准则和制度。
选择不当的会计政策可能导致财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决策。
具体风险点如下:① 会计政策变更风险:企业因业务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变更会计政策,可能导致历史数据与当前数据不一致,影响财务分析。
② 会计政策选择风险: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可能因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选择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导致财务信息失真。
(2)会计方法的选择风险会计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的具体方法。
选择不当的会计方法可能导致财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决策。
具体风险点如下:① 会计估计风险:企业在进行会计估计时,可能因主观判断、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估计不准确,影响财务信息。
② 会计分录错误风险:会计人员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能因疏忽、错误等导致分录错误,影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2. 内部控制风险(1)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漏洞,增加风险。
具体风险点如下:① 财务审批流程不规范:财务审批流程不规范可能导致资金流失、违规操作等问题。
② 会计凭证管理不严格:会计凭证管理不严格可能导致凭证丢失、伪造等问题。
(2)内部监督不力风险企业内部监督不力,可能导致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舞弊等问题。
具体风险点如下:① 内部审计不到位:内部审计不到位可能导致财务风险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
② 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违规操作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3. 会计人员风险(1)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风险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可能导致会计核算错误、财务信息失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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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必须知道的“税务风险点”
一、报表层面的风险点
1.税负率明确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水平。
2.成本结构明显区别于同行业同类产品,比如可抵扣进项的成本明显偏高,可能被视为多转了成本。
3.成本结构与产品配方不符,比如有的企业发生一个产品耗用多个包装盒的低级错误,再比如,投入材料与产品没有关系。
4.成本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而又没有推出新配方产品。
5.毛利率年与年之间、月份与月份之间起伏明显,又没有合理的解释。
6.毛利率或纯利率远远高出同行,或者远远低于同行,都可能被重点检查。
7.期间费用率偏高,大部分毛利被费用“吃掉”,导致企业微利或亏损,很容易被发现隐瞒收入。
或者,期间费用明显偏低,提示可能“另外有一本账”,大量白条费用做在“另一本账”上面。
8.制造费用存在异常,比如水电费与产能不配比、外加工支出与产量不配比。
9.资产负债表结构异常,有形资产多,产值却很小,“大公司做小生意”,可能被怀疑有两本账。
10.物流费用占的比重偏高,可能被发现隐瞒了收入。
11.现金流呈负数,可能牵出“两本账”。
12.存货账实差异大,账多存少(虚库),或者存货时间太长,一直没有动用。
13.生产环节“在产品”账多实少,被视为多转了成本。
14.产能分析出现异常,包括设备产能评估、人工产能评估、材耗产能评估、制造费用产能评估、期间费用产能评,这些产能如果明显低于同行水平,可能存在隐瞒收入。
15.公司一直亏钱或微利,股东却大量借钱给公司,可能被怀疑有销售收入直接进了股东的口袋。
16.预收账款挂账时间太长,被强行要求确认收入履行纳税义务。
17.频繁出现大额现金收支,以及大额现金长期挂在账上,可能存在账外收支。
18.股东几乎没有缴个税,而股东个人资产很多,提示股东有“账外收入”。
二、账务层面的风险点
1.股东个人费用,在公司报销。
这种情况,将被视为分红,企业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用公司资金购买资产,资产所有人写成股东,资产的费用、折旧却在公司列支。
这里有多个问题:股东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股东变相分红当缴个所得税、股东资产费用、折旧在公司列支也将被视为分红,须缴个人所得税。
3.没有成立工会,却计提工会经费,发生支出时,没有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凭据。
所得税汇算时,这将被调整。
4.跨年度列支费用,比如上年12月的票据,拿到本年来列支。
5.不按标准计提折旧。
6.制造企业结转完工产品成本、结转销售成本时,无相关附件,或者存在随意性,或者不能自圆其说。
7.以现金支付工资时,无相关人员签字。
8.工资名单与社保名单、合同名单不一致。
9.商业保险计入费用,在税前列支。
10.生产用原材料暂估入账,把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虚增成本。
11.过期发票、套号发票、连号发票、假发票等入账列支费用。
12.货款收回后,挂在往来科目中,长期不确认收入。
13.非正常损失材料、非经营性耗用材料,没有作进项转出。
14.捐赠、发福利等视同销售行为,没有确认销售收入。
15.福利性质旅游和奖励性质旅游混在一起。
前者属于福利费,后者吃于工资性收入。
16.非本公司人员在本公司报销费用,比如帮助客户、领导、外部专家报销机票、旅游开支等。
17.产品移库处理不当,被要求确认为收入。
18.总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没有撇清,存在价格转移,被税务要求按市场定价确认收入。
19.未经批准,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纳税。
20.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其费用不得抵扣进项。
21.打折销售、买一送一、销售返利等处理不当,导致增加税收。
22.股东借支,长期不归还,被视为变相分红,要求缴个人所得税。
23.直营店缺乏独立营业执照,涉税事项牵汲总公司;另外,本来可以按个体身份纳税的门店,却要求按总公司一起查账征收。
24.对外投资协议不完善,被税务认定为借款,因此所得税的投资收益须再交一次所得税。
25.借款给关联企业,不收利息,或者利息不入账。
不收利息,属于“利益输出”,不入长属隐瞒收入。
26.固定资产或待摊销支出,没有取得正规发票,折旧和摊销额不能税前列支。
27.费用项目混肴: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培训费、福利费等有扣除限额的费用,是重点检查项目。
28.边角余料销售收入明显较高
29.财政补贴性资金,核算不当导致税务风险。
30.关系法人之间,无偿划转资产,包括设备,以及无偿提房产等,均要视同销售或租赁,确认
收入纳税。
31.应收、预收、应付、预付等科目存在虚假户头,并且长期挂账,可能牵出“两本账”。
32.非生产经营性资产,比如员工上下班接送班车,不得抵扣进项税。
33.非公司名下车辆,费用不得在公司报销列支(租给公司的除外)。
34.不同法人主体之间借货还货,虽然不涉及货币收支,但依然是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
35.企业将银行借款或自有资金无偿借给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涉及营业税风险。
36.宣传活动赠送礼品,须代扣代缴个税。
37.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如果涉及个人股东,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因此,不要直接转增资本。
股东个人借款转资本,也存在类似风险。
38.“外账”附件与“内账”明显不一样,包括版式、纸张、签名等。
39.几乎没有白条,与当前的环境不符,可能提示还有一本账。
40.差旅费用、招待费用等少得可怜,明显与公司规模不符,提示可能因为现金流不足,有大量费用没有入账,或者,有大量白条费用进入了“另一本账”。
三、发票层面的风险点
1.收到专用发票,却没有用于抵扣,也没有入账。
当某一天,供应商涉税时,顺着这些发票摸查过来,就可能发现本企业存在“体外循环”、“两本账”。
2.供应商不能开专用发票,供应商让他的上家,开给本企业。
这种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
3.专用发票商品品名与实际清单不符,或者没有清单。
4.大头小尾发票,手工的是撕下来开,机打的也存在税控机打一联,然后用普通打印机伪造一联的情形。
“阴阳发票”性质类似,于客户联和记账联、存根联抬头不一致。
5.买发票的风险:买
来假发票、套号发票,也有卖真发票的卖给你,但在当月最后一天作废处理,你拿到的发票就成阳废票。
6.客户方涉税,或者国企受反腐调查,可能把你买的发票事查出来。
7.第三方开发票,委托付款的风险。
增值税法规要求,必须“票、款、物三统一”。
四、账户管理
1.在银行开具辅助账户,不向税务申报,收入进入这个账户,不确认收入。
这种查出来性质比较严重。
2.个人卡长期使用于收款,而金额进出很大,累计金额也大在。
这很容易受到监管,从而查出未确认收入。
3.个人卡用于收取货款,却同时用于支付供应商款,一旦供应商涉税被查,这些个个卡也就暴露了。
4.个人卡用于收取货款,同时通知经销商,导致很多人知道这些卡在用于收取货款。
5.股东个人卡信息被泄露。
6.反洗钱监控,牵出个人卡收取大量货款的风险。
来源:乐上财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