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和母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三.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 公司的单程 ;
四. 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 托,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
五.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 产负责表中。
子公司
一.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司而存在的独立主体。子公司具有 如下特征: 二.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资本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对于公司的 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务都是由母公司实际决定的。 三.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公司名 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 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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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
一. 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说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 部分。分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 在以下方面:
什么是总公司和分公司

什么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什么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导语: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共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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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总公司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
什么是分公司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分公司既然没有法人地位,那么若因总公司破产而留下债务,分公司有没有偿还的义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39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其所在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具有营业资格,有《营业执照》,可以和总公司汇总核算所得税,也可以单独计算,流转税需要在所在地交纳。
分公司和总公司有什么样的关系

分公司和总公司有什么样的关系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那分公司和总公司有什么样子的关系?下面是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分公司和总公司有什么样的关系,欢迎大家阅读。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大概有几种关系。
一是控制关系。
子公司固然是独立的法人,能够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样经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
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其实是母公司决定。
总公司与分公司二是投资关系。
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很少量经过协议控制外,基本经过投资实现。
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投资关系分为两种状况。
A.子公司的资本所有由母公司投入,B.母公司与其余公司共同投资于子公司,但母公司投资所占比率使其可对子公司实质控制。
三是财务关系。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推行独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财务上是相互独立的,可是母公司能够调剂资本的名义,经过正当或不正当手段从其子公司抽血。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远景直接影响着母公司的利润.四是管理关系。
固然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与子公司名义上生产和经营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权益,但事实上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往常,母公司除了自己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外,其主要职责还是对所属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
*. 分公司不一样于子公司因为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一样,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天壤之别。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建立方式不一样。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倡始建立,是独立法人,独立肩负民事责任,在其自己经营范围内独立展开各样业务活动;分公司由建立公司在其住处地以外向当地工商部门依法建立,建即刻不要求注册资金,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固然也能够独立展开业务活动,但应在公司受权范围内进行。
一般而言,这类受权以申请建立分公司的方式为表现。
总公司与分公司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申请建立分公司,就视为公司受权分公司展开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的活动。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一样。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名称最后都是xxx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
名称最后都是 xxx 有限公司 xxx 分公司。
分公司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分公司和子公司都有以下区别: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可以超出母公司的范围;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而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
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是哪些区别呢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是哪些区别呢子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有:(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意志关系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较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哪些公司的解散事由如下:(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清算办法: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由于出资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同,因此识别清楚对起诉非常重要,否则将诉讼主体搞错,将使诉讼在程序上败诉。
为正确识别请掌握以下几点:一、分公司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按此规定,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1、是公司的分支机构;2、具有营业资格;3、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子公司的特点: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
持有其它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的特点是:1、子公司的一定数额股份被某公司持有并加予控制。
2、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认清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相同点和不同点才有利于识别。
相同点:都具有经营资格,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不同点:(1)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但分公司都没有。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担。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该独立核算,股东分别从两家公司获得收益,不能合并计算。
子公司有自己的注册资金,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何不同?(1)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最新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的区别

一、首先,要弄明白概念。
所谓母公司,是相对于子公司而言的。
也就是说,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主体。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资注册成立的,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可以独立经营的实体。
因此,母公司也可以叫做控股公司,在法律上,母公司享有股东权力。
其次,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
一个公司发展了或者为了进一步发展,或者为了市场经营布局的需要所成立的没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叫做分公司。
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地位,但却具有子公司的一般特性,也就是说,可以作为总公司的一个独立经营单位来进行经营运作。
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它本身没有股东会和董事会,就必须在总公司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它所具有的经营管理权,都是总公司授予的。
最后,他们的区别还在于:母公司这个名称只具有区别同子公司关系的概念功能,而不具有法律概念功能,说得直白一点,“母公司”三个字是不能用来工商注册的,而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可以的。
二、从税务角度理解,非独立法人是企业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般是一个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分部门,一般都单独报税和年检。
三、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
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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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利弊对比?? 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利弊对比表
对比明细 ? 设立子公司 ? ?
设立分公司
? 利处 ? ? 弊端
经济地位 经济上比较独立,财产独立于母公司。 经济上所受限多,没有独立的财产。 经营管理自由度 经营管理独立,母公司对其影响仅限于大股东对公司本身的影响;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经营管理受限,需要在总公司管理规定下运营;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法律地位 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能和一般正常设立的公司一样具有独立完整的法律地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公司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不能独立处置财产和债务;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核算制度 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财会制度一般比较简单,需要在财务方面和总公司汇总,亏损可以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税收筹划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 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 ?
长期规划 ? ? 因为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独立性,子公司不会受母公司因法律、经济或者投资者投资战略考虑等因素被注销或者解散的直接影响。 因为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不具有独立性,子公司会受母公司因法律、经济或者投资者投资战略考虑等因素被注销或者解散的影响。 ? 弊端 利处
设立成本 设立程序和手续相对比较繁琐,设立成本较高。 设立程序和手续相对比较简单,设立成本较低。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初期运营风险 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有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 税收筹划 ? ? 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承担的是有限的纳税义务。 (1)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2)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投资限额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 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