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 风险 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
中国银监会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银监发〔2012〕61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解决近年来案件信息报送中遇到的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银监会决定对《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中案件定义进行修订,并对案件进行分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案件定义及分类(一)案件定义《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中第三条案件定义修订为:“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二)案件分类在上述案件定义的基础上,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a.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b.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c.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二、适用案件定义及分类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案件定义及分类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指作案时,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二条规定的人员。
(二)案件定义中“…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规定”指《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银监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通〔2007〕27号)。
(三)案件分类中第二类及第三类案件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中的“法”、“规”指除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适用于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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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 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 (风险)信息报送及登 记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02次主席会 议通过。现将三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规定与三项制度不 一致的,以三项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 案件涉及金额以立案时公安、司法机关确认的金额为准。
第四章 案件(风险)信息台账
第十四条 银监局在首次接到案件(风险)信息报告后,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案件稽查部 门报告,并建立台账登记有关内容;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在接到银监局报告后也应当建立 台账。
第十五条 案件(风险)信息台账分为案件风险信息台账和案件信息台账。 案件风险信息台账应当包括: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事发时间、涉及金额、基本 情况、事件登记的时间、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等。 案件信息台账应当包括: (一)案件信息:发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案发时间、涉及金额、基本情况、案件登 记的时间、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等。 (二)案件调查情况:案件性质、涉案金额、风险金额、案件调查报告及公安、司法机 关的侦查情况等。 (三)案件审结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方案、责任人追究意见及审核意见,采取的 监管措施,案件审结报告等。 (四)后续整改情况:后续整改报告、责任追究及后续评价情况等。
第二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机关各部门及银监会省级派出
机构(以下简称银监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处置工作应当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或共同实施,或与外部人 员合伙实施的,以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的资金、财产为侵犯对象的,涉嫌触犯刑法,依 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已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事件或银行业金 融机构遭受外部诈骗、盗窃、抢劫等侵害,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事件。 法宝联想:中央法规 2 篇地方法规 1 篇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及答案

金融银行业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责任追究区别对待政策适用于( A)的案件。
A自然人作案B内外勾结作案C集体作案D单位犯罪2、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C)以内。
A 6小时以内B 12小时以内C 24小时以内D 48小时以内3、案件防控长效机制的良性循环应当是:(A )A排查—整改—提高-再排查B制度-执行—检查-修订制C制度-执行—反馈—检查—修订制度D制度—排查方案—整改—修订制度-执行4、以下内容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规定的是(C ).A应当建立起完善的案件防控工作督导、监管体系B年度内发生非自查发现重大、恶性案件的,年度考评结果一票否决C在案件防控工作考评中,没有转发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相关工作一票否决D应当从组织、人员、制度等各方面保障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迅速、准确和全面5、在开立账户管理方面,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B )A开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如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B客户提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必须进行核查,但开户不必面对面填写签字C对非客户开户有权人提供的开户资料和印鉴卡,坚决不予受理D对客户资料必须严格保管6、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体现( B)的要求。
A制度先行于业务B内控优先C发展是根本,管理是保障D合规人人有责7、根据监管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C)A银行发生案件,不论是否自查发现,不论有何种情形,对作案嫌疑人和在案件中应负刑事责任的有关人员,都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B银行在自查发现案件的审查、审核工作中,凡歪曲事实、掩盖真相,弄虚作假,导致意见错误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C银行在处理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对账中暴露的案件,因工作人员突然失踪或非正常死亡而排查发现的案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除责任并不予上追两级责任D银行高管人员涉案参与的案件、经国家机关或监察机构检查揭露的案件,应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并上追两级责任8、下列哪项不属于案件防控“六个环节”之一:(A )B授权卡C空白凭证D查询对账9、《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案件后,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金额组成由相应层级的管理人员负责的( A).A专案组B调查组C检查组D督查组10、《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A对符合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除按照该制度要求的方式报送外,还应上报案件风险信息B案件风险信息在确认为案件之前纳入案件统计系统,在被撤销后从系统中移除C如经调查确认案件风险信息不构成案件,应当立即报送《案件风险信息撤销报告》D案件信息中涉及的金额以本机构排查的金额为准12、《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流程》所称的案件的性质属于(B)A 行政案件B 刑事案件C 因经济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D 商业贿赂案件13、银行员工与外部人员串通骗取银行贷款属于(A )。
银行业案件处置工作规程

银行业案件处置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监管需要,提高监管有效性,规范案防督导工作程序,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规程》、《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银监局)各部门及宁波银监局各县(市)区监管办事处(以下简称监管办)和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处置工作应当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案件风险信息是指已被发现,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确认案件事实的风险事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非正常原因无故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大额授信企业(3000万元以上授信或贷款的大客户)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未确认的情况;其他由于人为侵害可能导致银行或客户资金(资产)风险或损失的情况。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或共同实施,或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的,以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的资金、财产为侵犯对象的,涉嫌触犯《刑法》,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已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事件或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外部欺骗、盗窃、抢劫等侵害,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事件。
第五条案件处置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案防制度,强化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质量及案件风险信息报送质量,规范案件处置流程,全面推进责任清晰、协调有序、科学高效的工作体系建设。
第六条案件处置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合法、客观,并与所证明的事项相关联。
禁止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披露有关情况。
第二章案件防控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第七条宁波银监局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案防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案防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指导和协调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管理,规范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程序,提高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质量和时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以下简称案件风险信息)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以下简称案件信息)。
案件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统计制度》所规定的两类案件的信息。
案件风险信息是指已被发现,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确认案件事实的风险事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非正常原因无故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未确认的情况;其他由于人为侵害可能导致银行或客户资金(资产)风险或损失的情况。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应当坚持及时、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称银监局)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和案件风险信息的报告工作。
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负责本系统案件信息和案件风险信息的报告工作。
第五条银监局应当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和风险事件,指定专人全程负责案件(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
第二章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流程第六条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应当立即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
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24小时以内。
对符合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应当在按照该制度要求的方式报送的同时,抄送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
对不符合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应当以《案件风险信息快报》形式(见附件一),报送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管理,规范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程序,提高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质量和时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以下简称案件风险信息)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以下简称案件信息)。
案件信息是指《》所规定的两类案件的信息。
案件风险信息是指已被发现,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确认案件事实的风险事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非正常原因无故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未确认的情况;其他由于人为侵害可能导致银行或客户资金(资产)风险或损失的情况。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应当坚持及时、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称银监局)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和案件风险信息的报告工作。
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负责本系统案件信息和案件风险信息的报告工作。
第五条银监局应当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和风险事件,指定专人全程负责案件(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
第二章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流程第六条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应当立即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
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24小时以内。
对符合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应当在按照该制度要求的方式报送的同时,抄送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
对不符合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应当以《》形式(见附件一),报送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快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事发时间及案件风险事件概况;涉及人员及情况;风险情况及预判;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公安、司法机关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及答案
金融银行业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责任追究区别对待政策适用于( A)的案件.A自然人作案B内外勾结作案C集体作案D单位犯罪2、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C)以内.A 6小时以内B 12小时以内C 24小时以内D 48小时以内3、案件防控长效机制的良性循环应当是:(A )A排查—整改—提高—再排查B制度-执行—检查—修订制C制度-执行—反馈—检查—修订制度D制度—排查方案—整改—修订制度-执行4、以下内容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规定的是(C )。
A应当建立起完善的案件防控工作督导、监管体系B年度内发生非自查发现重大、恶性案件的,年度考评结果一票否决C在案件防控工作考评中,没有转发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相关工作一票否决D应当从组织、人员、制度等各方面保障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迅速、准确和全面5、在开立账户管理方面,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B )A开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如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B客户提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必须进行核查,但开户不必面对面填写签字C对非客户开户有权人提供的开户资料和印鉴卡,坚决不予受理D对客户资料必须严格保管6、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体现( B)的要求。
A制度先行于业务B内控优先C发展是根本,管理是保障D合规人人有责7、根据监管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C)A银行发生案件,不论是否自查发现,不论有何种情形,对作案嫌疑人和在案件中应负刑事责任的有关人员,都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B银行在自查发现案件的审查、审核工作中,凡歪曲事实、掩盖真相,弄虚作假,导致意见错误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C银行在处理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对账中暴露的案件,因工作人员突然失踪或非正常死亡而排查发现的案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除责任并不予上追两级责任D银行高管人员涉案参与的案件、经国家机关或监察机构检查揭露的案件,应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并上追两级责任8、下列哪项不属于案件防控“六个环节”之一:(A )A枪支弹药B授权卡C空白凭证D查询对账9、《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案件后,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金额组成由相应层级的管理人员负责的( A)。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及答案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一、单选题1、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责任追究区别对待政策只适用于(A )的案件。
A、自然人作案B、内外勾结作案C、集体作案D、单位犯罪2、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C )以内。
A、6小时B、12 小时C、24小时D、48小时3、案件防控长效机制的良性循环应当是(A )。
A.排查-整改-提高-再排查B.制度-执行-检查-修订制度C.制度-执行-反馈-检查-修订制度D.制度-排查方案-整改-修订制度-执行4、以下内容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规定的是( C )。
A.应当建立起完善的案件防控工作督导、监管体系B.年度内发生非自查发现重大、恶性案件的,年度考评结果一票否决C.在案件防控工作考评中,没有转发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相关工作一票否决D.应当从组织、人员、制度等各方面保障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迅速、准确和全面5、在开立账户管理方面,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B )A 开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如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B 客户提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必须进行核查,但开户不必面对面填写签字C 对非客户开户有权人提供的开户资料和印鉴卡,坚决不予受理D 对客户资料必须严格保管6、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体现(B )的要求。
A 制度先行于业务B 内控优先C 发展是根本,管理是保障D 合规人人有责7、根据监管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 银行发生案件,不论是否自查发现,不论有何种情形,对作案嫌疑人和在案件中应负刑事责任的有关人员,都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B 银行在自查发现案件的审查、审核工作中,凡歪曲事实、掩盖真相,弄虚作假,导致意见错误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C 银行在处理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对账中暴露的案件,因工作人员突然失踪或非正常死亡而排查发现的案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除责任并不予上追两级责任D 银行高管人员涉案参与的案件、经国家机关或监察机构检查揭露的案件,应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并上追两级责任8、下列哪项不属于案件防控“六个环节”之一:( A )A 枪支弹药B 授权卡C 空白凭证D 查询对账9、《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案件后,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金额组成由相应层级的管理人员负责的(A )。
银行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模版
银行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xxx版,xxx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称“我行”)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管理,规范信息报送及登记程序,提高信息报送及登记质量和时效,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银监发[2010]11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银监发[xxx]61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xxx]10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案件的定义及分类参照《银行案件处置工作实施细则》;案件(风险)信息分为案件风险信息和案件信息。
案件风险信息,指已被发现,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确认案件事实的风险事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银行员工非正常原因无故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银行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未确认的情况;其他由于人为侵害可能导致银行或客户资金(资产)风险或损失的情况。
案件信息,是指由风险事件演化为案件或直接确认为案件后应予报送和登记的信息。
第三条总行各部门、各事业部负责辖属总行层面案件(风险)事件向总行管理层的报告,并向总行稽核监察部、法律合规部提交监管格式的报告;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对案件处置提供法律合规专业意见或支持;总行稽核监察部负责总行案件(风险)信息向监管报送/报备工作;各分行负责辖内案件(风险)信息向总行及当地监管的报告/报送工作。
总行各部门、各事业部、各分行负责人为本单位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管理责任人,并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案件(风险)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
第四条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应当坚持及时、真实的原则。
接触案件(风险)信息的我行人员应严格遵守我行信息保密制度的规定,未经批准严禁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泄露案件(风险)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含答案
金融银行业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责任追究区别对待政策适用于( A)的案件。
A自然人作案B内外勾结作案C集体作案D单位犯罪2、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C)以内。
A 6小时以内B 12小时以内C 24小时以内D 48小时以内3、案件防控长效机制的良性循环应当是:(A )A排查—整改—提高—再排查B制度—执行—检查—修订制C制度—执行—反馈—检查—修订制度D制度—排查方案—整改—修订制度—执行4、以下内容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规定的是(C )。
A应当建立起完善的案件防控工作督导、监管体系B年度内发生非自查发现重大、恶性案件的,年度考评结果一票否决C在案件防控工作考评中,没有转发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相关工作一票否决D应当从组织、人员、制度等各方面保障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迅速、准确和全面5、在开立账户管理方面,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B )A开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如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B客户提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必须进行核查,但开户不必面对面填写签字C对非客户开户有权人提供的开户资料和印鉴卡,坚决不予受理D对客户资料必须严格保管6、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体现( B)的要求。
A制度先行于业务B内控优先C发展是根本,管理是保障D合规人人有责7、根据监管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C)A银行发生案件,不论是否自查发现,不论有何种情形,对作案嫌疑人和在案件中应负刑事责任的有关人员,都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B银行在自查发现案件的审查、审核工作中,凡歪曲事实、掩盖真相,弄虚作假,导致意见错误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C银行在处理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对账中暴露的案件,因工作人员突然失踪或非正常死亡而排查发现的案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除责任并不予上追两级责任D银行高管人员涉案参与的案件、经国家机关或监察机构检查揭露的案件,应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并上追两级责任8、下列哪项不属于案件防控“六个环节”之一:(A )A枪支弹药B授权卡C空白凭证D查询对账9、《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案件后,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金额组成由相应层级的管理人员负责的(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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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管理,规范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程序,提高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质量和时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以下简称案件风险信息)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以下简称案件信息)。
案件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统计制度》所规定的两类案件的信息。
案件风险信息是指已被发现,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确认案件事实的风险事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非正常原因无故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
未确认的情况;其他由于人为侵害可能导致银行或客户资金(资产)风险或损失的情况。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应当坚持及时、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称银监局)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和案件风险信息的报告工作。
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负责本系统案件信息和案件风险信息的报告工作。
第五条银监局应当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和风险事件,指定专人全程负责案件(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
第二章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流程
第六条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应当立即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
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24小时以内。
对符合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应当在按照该制度要求的方式报送的同时,抄送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
对不符合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应当以《案件风险信息快报》形式(见附件一),报送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快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事发时间及案件风险事件概况;涉及人员及情况;风险情况及预判;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公安、司法机关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涉案金额和风险金额以上报时了解的金额为准。
第八条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在报送案件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对报送的风险事件进行核查和确认。
第九条如经调查确认案件风险信息不构成案件,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应当立即向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报送《案件风险信息撤销报告》(附件三)。
第十条案件风险信息在确认为案件之前不纳入案件统计系统。
第三章案件信息报送流程
第十一条案件风险信息经调查确认为案件的,或者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未经报送案件风险信息直接确认为案件的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报送《案件信息确认报告》(附件二)。
案件信息报送的时点为案件确认后24小时之内。
案件的确认标准为: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并立案的;银监局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并立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涉案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确认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发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案发时间及案情概况;涉及人员及情况;涉案金额及风险情况;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本机构或公安、司法机关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三条案件涉及金额以立案时公安、司法机关确认的金额为准。
第四章案件(风险)信息台账
第十四条银监局在首次接到案件(风险)信息报告后,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报告,并建立台账登记有关内容;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在接到银监局报告后也应当建立台账。
第十五条案件(风险)信息台账分为案件风险信息台账和案件信息台账。
案件风险信息台账应当包括: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事发时间、涉及金额、基本情况、事件登记的时间、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等。
案件信息台账应当包括:
(一)案件信息:发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案发时间、涉及金额、基本情况、案件登记的时间、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等。
(二)案件调查情况:案件性质、涉案金额、风险金额、案件调查报告及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情况等。
(三)案件审结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方案、责任人追究意见及审核意见,采取的监管措施,案件审结报告等。
(四)后续整改情况:后续整改报告、责任追究及后续评价情况等。
第十六条案件风险信息经《案件信息确认报告》确认为案件后,银
监会相关部门和银监局应当将原案件风险信息台账转登记为案件信息台账。
第十七条案件风险信息经《案件风险信息撤销报告》撤销后,银监会相关部门及银监局应当立即在台账中登记撤销。
第十八条台账登记原则上应当在各环节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登记内容应当要素完整,且与向上级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的报告内容相一致。
第十九条台账是案件处置工作档案的起始部分,应当与此后案件处置各环节形成的记录、纪要、报告和分析资料等,作为案件处置工作档案材料,统一存档。
第五章案件统计
第二十条案件经司法机关结案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银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案件统计信息。
案件性质与金额以司法机关结论为准。
第二十一条司法机关结论与原案件信息报送时填报情况不相吻合的,按司法机关结论填报案件统计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有关单位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相关信息,或者漏登、迟登、错登相应台账。
违反本办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