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
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发布时间:2021-06-10T06:49:04.321Z 来源:《防护工程》2021年5期作者:阿里甫·衣斯拉木[导读] 我国矿山多分布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不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缺乏,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增加。
一旦发生事故,救援难度大,会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必须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本文分析了非煤矿山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优化了政府监管方式,提出中介机构全面“体检”、企业创建“双重预防机制”、政府督查检查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监管水平。
阿里甫·衣斯拉木新疆锦绣资源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摘要:我国矿山多分布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不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缺乏,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增加。
一旦发生事故,救援难度大,会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必须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本文分析了非煤矿山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优化了政府监管方式,提出中介机构全面“体检”、企业创建“双重预防机制”、政府督查检查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监管水平。
关键词:非煤矿山;安全;措施目前,国内外对安全生产监管问题的理论研究多是在国家宏观层面或停留在对企业的安全管理理论的研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对基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问题的理论研究仍显较薄弱。
矿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极其重要的基础性产业。
矿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提供了92%的一次能源、80%的工业原材料和70%的农业生产资料等。
一、非煤矿山非煤矿山企业是指开采煤炭以外的其他矿产资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包括尾矿库、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等。
非煤矿山按照开采方式可分下地下非煤矿山和露天非煤矿山。
露天非煤矿山是指根据矿物的赋存条件,用一定的设备比如采掘、装运、加工等,在裸露的地表剥离表土层、围岩等直接开挖矿产资源,以采掘出建筑石材、金属矿石等其他矿产资源的开采形式。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

2、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 4)提高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标准,推 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 重点项目:节能标准;节水标准;节地 标准;节材标准;资源综合利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 废物处理标准。
2、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 5)加快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标准制定 速度,实现自主创新和跨越式发展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
个人简历
• 1993~1998 • 1998~2001 • 2001~2004 • 2004~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浙 江 大学 华北科技学院
本科 硕士 博士
• 《煤炭学报》、《燃料化学学报》、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审稿专家
主要内容
• 标准的法律定位和内涵 • 非煤矿山行业现状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释义
2)推荐性标准
• 是指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 而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即标准所规 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具有普遍指导作用, 允许使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灵 活加以选用。《天然气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 注: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 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 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 上的约束性。
• 标准竞争是继产品竞争、品牌竞争之后 一种层次更深、水平更高、影响更大的 竞争形式。
2、我国目前标准化水平较低
• 成绩:推动技术进步、规范市场秩序、 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促进国际贸易。
• 贡献率:科技2.98%,经济1.16%,综合 国力1.5%。
• 主要问题:我国标准总体水平低,制定 速度慢,高技术标准缺乏,安全标准体 系不健全,资源节约标准滞后。
桑德斯定义
• 美国半导体协会主席,在1972年发表的《标 准化目的与原理》一书(ISO出版)中给出了 标准定义:是经公认的权威机构批准的一个 个标准化工作成果,它可以采用以下形式: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 近年来,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通过源头管控、规范条件、严格管理、综合治理和强化监管监察,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企业、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下同)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一)严格安全准入制度。
一个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应当由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管理,原则上只设置一个独立生产系统。
独立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应当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最低标准,且设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矿体埋藏深度小于200米的新建建筑石料矿山,原则上不得采用地下开采方式。
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要进行严格论证。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加快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确保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推动自然资源等部门提高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二)严格安全设施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对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性总体安全设施设计。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大中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水文地质或者工程地质类型为中等及以上的小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地质资料应当达到勘探程度。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5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编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不得以利旧工程等名义违背安全设施设计的科学性,不得以最低价中标等理由降低安全设施设计质量。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0.08.31
•【字号】冀应急非煤〔2020〕140号
•【施行日期】2020.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冀应急非煤〔2020〕140号各有关市(含辛集市)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有关省属和驻冀中央企业:
为推动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冀安委〔2020〕4号)的安排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省厅制定了《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并结合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一岗一单一档一奖惩”(即:一个岗位、一个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一个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档案、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记录)制度,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推进非煤矿山安全
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31日。
2020年(冶金行业)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安徽省非煤矿山

(冶金行业)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科学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壹)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地下矿山采取330d,露天矿山采取300d。
第四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非煤矿山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核查开采回采率、矿产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非煤地下矿山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和通风系统的能力,充填采矿方法充填能力。
除尘和通讯系统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非煤露天矿山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
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壹)30万t/a以下、最低开采规模之上非煤矿山以1万吨为档次(即1、2万t/a……),稀贵金属非煤矿山以0.5万吨为档次;(二)30万t/a至100万t/a非煤矿山以5万吨为档次(即30、35万t/a……);(三)100万t/a之上非煤矿山以10万吨为档次(即100、110万t/a……);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且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第七条非煤矿山资源储量核查内容及标准:(壹)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二)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三)开采回采率满足设计要求;(四)安全矿柱的留设符合设计要求;(五)三级矿量符合要求;(六)按规定批准的资源储量的增减情况(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和转入、转出等);(七)有无越层越界开采行为。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承包单位,目前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尚没有
形成一套十分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
•
•12
•(三)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问题
•
此外,由于外包工程涉及范围广,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部门规章难以解决如在采掘施工定额预
算、用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在国家安全监管总
局部门规章权限范围内,针对条件成熟部分的外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 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
•一、部门规章名称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目的
• 为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
•2
•三、《办法》审议、公布与施行
• 1.审议:2013年7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 2.公布:2013年8月23日,以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62号公布。 • 3.施行: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3
•解读内容提要
一、立法背景 二、立法过程 三、主要内容 四、实施《办法》的对策措施
•一、立法背景
• 1.总承包与分项承包的要求。
• (1)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
• (2)分项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
•
负责。
• (3)主体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 (4)禁止承包单位转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
• (5)禁止分项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再次分包
。•30
•1.总承包与分项承包的要求。 • “转包”、“违法分包”、“再次分 包”这这些概念都来源于《建筑法》及 其《建筑法释义》。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扎实做好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按照《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成立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要求,成立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长:市应急局副调研员副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成员:市应急局非煤矿山监管科科长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科员市公安局民爆支队支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科长兼任。
二、时间安排2020年至2022年。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0年7月)。
1.安排部署(2020年7月)。
各级、各相关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省市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
领导组要按照总体安排及时安排部署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
2.推进实施(2020年7月—8月)。
各级、各相关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安排,层层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将学习贯彻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传导到企业末端和广大从业人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
1.自查自改(2020年8月—9月)。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治理整改。
对自查出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企业要将自查情况上报属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2.全覆盖排查(2020年9月—12月)。
县级监管部门,根据各自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③采用后退式回采;
④能防止井下污水散流,并采取封闭的排放污水系
统。
32
(16)矿山储存爆破材料的场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7)排土场、矸石山有防止发生泥石流和其他危害 安全的措施,尾矿库有防止溃坝等事故的安全设施。
(18)有防止山体滑坡和因采矿活动引起地表塌陷造 成危害的预防措施。 (19)每个矿井配置足够数量的通风检测仪表和有毒 有害气体与井下环境检测仪器。开采有瓦斯突出的 矿井,装备监测系统或者检测仪器。
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9〕70号)同
时国废止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 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
25
1.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要法规解读 一、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 工验收办法 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四、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五、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序号 标 准 编 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8 AQ2013.1-2008 通风系统
9 AQ2013.2-2008 10 AQ2013.3-2008
局部通风 通风系统检测
2009-0101
11 AQ2013.4-2008
通风管理
12 AQ2013.5-2008
通风系统鉴定 指标
17
序号 标 准编 号 标 准名称
条款10 矿山应当有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 职业危害的安全设施,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 的安全出口。矿井的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 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 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7
2020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
编 辑: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总结范本
2 / 7
一、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
(一)矿山生产合法: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横到
边、竖到底)、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
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等
(四)符合要求的人员素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其他人员培训合格
(五)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规定:安全培训费、工伤保
险、安全设施投入、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
理、风险保证金
(六)矿山生产系统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1、露天矿:采矿方法、爆破作业、采装运输、选矿加工、边坡维
护、排土场运行管理、排水防洪等
2、井工矿:采掘作业、爆破作业、提升运输、通风系统、供配电
系统、防排水、避灾设施与逃生通道、保安矿柱、排土场运行管理
等。
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