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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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非煤矿山生产、施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非煤矿山安全委员会,负责全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和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审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划和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5.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4. 负责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在岗员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第十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更新、改造或淘汰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必须经过安全委员会的审批。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非煤矿山(包括大型和小型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矿山内安全生产的通畅,预防矿井事故、灾害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责任制度:根据《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员工也有安全参与和责任。

矿山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和权责。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由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档案,确保制度的规范执行和历史记录的留存。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七条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矿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代表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矿山规模和安全风险等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矿山内各项安全数据和信息,并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改清单和追踪记录。

第三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操作流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安全检查、设备维护、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等,确保矿山内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的开采、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矿山负责人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山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矿山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五条矿山负责人应当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六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和分工。

第七条非煤矿山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每一名员工都严格遵守。

第八条非煤矿山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事故。

第十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非煤矿山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和经验应与矿山规模和特点相适应。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机构成员和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提供充足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设备。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非煤矿山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应急预案培训等。

第十七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负责人应当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能够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九条非煤矿山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十条非煤矿山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条非煤矿山规章制度应当包括矿山的生产、消防、安全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矿山企业、采掘企业、选矿企业等。

第三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对安全生产负个人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员工操作行为。

(四)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矿山生产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五)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七)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八条企业应当采取以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四)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五)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事故报告和处理,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九条企业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知识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知识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知识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矿山作业中存在各种潜在的危险,对于矿山工作者的生命和健康构成一定的风险。

以下是一些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知识:1. 熟悉矿山安全规章制度:非煤矿山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都应该熟悉并严格遵守矿山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使用安全防护设备、避免违章操作、遵守工作流程等。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矿山的管理者应该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他们遇到危险时该如何应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矿山设备、工具、作业场所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4.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负荷:避免工作人员疲劳作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负荷,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5. 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矿山管理者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的突发情况进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总之,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检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负荷,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从而确保矿山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是矿山生产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随着矿山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工作条件的不断变化,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在非煤矿山的作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和风险,如坍塌、火灾、地质灾害等,这些都需要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来进行预防和控制。

首先,对于非煤矿山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来说,熟悉矿山安全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安全规章制度既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包括矿山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使用安全防护设备、避免违章操作、遵守工作流程等。

这些规章制度是规范矿山生产秩序、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

其次,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也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培训可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非煤矿山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等。

第三条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非煤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应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奖优罚劣。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三)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

(四)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第十条非煤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应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维修、保养。

(二)安全教育培训。

(三)应急救援演练。

(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非煤矿山企业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例以下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的一个示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的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3. 安全操作规程;4. 安全培训与教育;5. 安全检查与监督。

第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与教育。

第六条所有员工必须参加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执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矿山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矿山应当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矿山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安全生产纳入矿山的经营管理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一条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

第十三条矿山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三章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第十四条矿山应当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十五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矿山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并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七条发生事故时,矿山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处置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非煤矿山企业,旨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2.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

3.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其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至少24小时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 在岗员工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2. 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责任。

五、事故应急管理1.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和应急资源等。

2. 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验证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安全生产投入与设施1. 企业应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研究。

2. 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3. 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企业应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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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7379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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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分析1、非煤矿山总量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非煤矿山94753座,其中:金属矿山8395座,非金属矿山83431座,其他矿山2927座。

20xx年,全国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6087座,另有8919座在建矿山。

2、事故基本情况据统计,20xx年,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861起、死亡2188人,同比分别减少11起、89人,下降0.6%和3.9%。

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79起、死亡301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25人,上升5.3%和9.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上升70.4%;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但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总量过大,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3、广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20xx年,全区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8起,死亡138人(全年控制指标137人),其中:持证矿山事故107起、死亡122人,非法采矿事故11起、死亡16人;地下矿山事故53起、死亡63人,露天矿山事故65起、死亡75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

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七位。

20xx年,广西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3起,死亡167人(全年控制指标133人),同比分别上升42.9%和31.5%。

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

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二位。

其中,柳州、桂林、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8个市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标。

采石场事故居高不下。

根据最近三年事故统计,广西小型采石场(含建筑型材开采)20xx年死亡人数达97人、20xx年死亡90人、20xx年死亡64人,采石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约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60%,采石场事故已构成广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

坍塌事故成为非煤矿山“第一杀手”。

20xx年至20xx年,全区露天矿山坍塌事故分别死亡77人、67人和44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4.4%和29.7%,约占全区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事故分析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从全国范围看:1月、2月重大事故最少,3月份以后开始逐月增加,8月份达到最多。

1月、4月、8月、9月、11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月、6月、10月、12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3月、7月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2、从事故发生地区分析20xx年79起重大事故,发生在云南、贵州、四川等21个省(区),其中:云南、贵州、四川、湖南4省共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132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1.8%和43.9%。

11个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海南、西藏、重庆、青海、宁夏、新疆兵团)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10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陕西、广西、安徽、辽宁、山西、新疆6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

3、从经济类型分析79起重大事故中,有52起发生在私营企业,共造成207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5.8%和68.8%;有14起发生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共造成48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7.7%和15.9%;有6起发生在集体企业,共造成20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6%和6.6%。

此外,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7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开采导致的,共造成26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9%和8.6%。

4、从行业分析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多的是非金属矿,共发生34起,死亡134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属矿,共发生31起,死亡11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9.2%和38.9%。

5、从事故类别分析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等3类事故,共发生53起,死亡201人,分别占重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7.1%和66.8%。

其中坍塌事故28起,死亡10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5.4%和30.5%。

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另外,20xx年还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

其中:内蒙古包头市壕赖沟铁矿“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1.25”溃坝事故死亡17人。

三、事故原因分析1、中西部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从事故总量、事故地区分布情况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

这些地区多数还依靠矿产资源发展经济。

同时,又存在着矿山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对从业者培训不到位、专业人员匮乏、监管缺位等问题,这是造成事故总量偏大的重要原因。

2、矿业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近年来各类矿产品价格上涨,矿业开采利润空间很大,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铤而走险,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盗采矿产资源或无证非法开采时有发生,造成多起重大事故。

3、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严重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短期行为严重,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多发。

采石场重大事故多发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尤其是边坡坍塌、山体滑坡事故,多是由于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分台阶开采或者开采台阶过高造成的。

4、企业应急处置不当,导致次生事故多发尤其是一些地下矿山企业,对炮烟中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束之高阁,没有对职工进行应急培训,也没有组织演练,职工缺乏应急救援常识,不熟悉救护的基本方法,致使发生炮烟中毒事故后由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多发。

5、企业超能力生产,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冶金、有色企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分析看,一些地方对项目立项审查把关不严,企业不严格执行关于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试车等相关规定,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以致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先天不足,给日后生产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造成新建和在建项目发生重、特大事故。

6、安全监管工作缺位有些地市、县级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数量少,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更少,特别是机械通风、尾矿库、冶金、有色方面的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加上经费和装备不足,现场监管缺位问题十分突出。

由于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而出现问题,这种局面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针对上述分析,我们必须从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出发,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为依据,把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因此,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由于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措施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致使各类事故多发。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

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

要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的自觉性。

2、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思想主要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企业要依据规定,制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使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3、构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构建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要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岗位,形成层层把关负责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要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质量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要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要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质量考核制度;4、坚持“三个结合”促使各方面工作同步发展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相结合;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要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要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结语实践经验表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

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保证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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