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合同范本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六篇)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工程地点:_____工程内容: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资金来源: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竣工日期:____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元(人民币)¥:____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公章)住所: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传真: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账号:_____ 账号: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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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条款)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固定单价合同一、合同价款的确定: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 3%4%5%6%其它%。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10%以内不调整:1.2.4其它说明。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2.1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2.2.1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2.2.1.1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6 其它约定:。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2.2.2.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024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2024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与乙方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名称及位置乙方承诺在苏州市xxxx地点进行(工程名称),合同中的具体位置和地点详见附件A。
第二条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的总价为(XX万元),乙方应按照进度要求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指定数字)%作为保证金。
2.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指定数字)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指定数字)%作为首期款,余款按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分次付清,并在总价中扣除保证金。
第三条工程保证金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比例向甲方支付工程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XX万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指定时间)工作日内付清。
2. 工程保证金系用于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完成时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支付完款后,甲方应即时返还工程保证金。
第四条施工进度及质量1.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进度安排和质量要求开展工程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完工手续,并移交工程所有资料和设备。
第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 任一方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协商一致擅自修改合同视为无效。
2. 若因不可抗力等合同外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双方共同同意解除合同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六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生效,具有合同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合同编号:SZ2019JSGCSCHT001甲方(建设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乙方(施工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在以下条款上,甲乙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善意进行商业合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乙方则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正式承接该工程项目的施工。
第二条工程名称和工程地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工程规模甲方向乙方委托的工程规模:(1)建筑面积:_________ 平方米(2)建筑高度:__________ 米(3)建筑层数:__________ 层(4)设备数量:_________ 台(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工程期限(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启动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天。
(2)如因甲方原因延长工期,经乙方同意,可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如因乙方原因延长工期,按照工程拖延罚款规定进行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工程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工程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按工程完工程度和乙方提供的费用结算申请书在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
(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为合同约定质保期之满1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通过验收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材料的选用(1)工程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2)乙方应提供工程材料的实物样品及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第八条工程监理(1)本工程应配备专业工程监理机构负责监理工作,监理机构名称为_________,联系人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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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冋(条款)-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固泄单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1.1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泄单价,风险系数为:3% 4% 5% 6%貝它 %。 1.2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用为以下V项,风险范用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 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泄。 1.2.1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 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英它说明 。
二、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岀工程量淸单及风险范用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 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 V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2.2.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泄调整。 2.2.1.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 定调整。 2.2.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圧较 原约左调增的,按文件规左执行:文件规泄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泄不调整。 2.2.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 定调整。 2.2.1.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左较 原约泄调减的,按文件规能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泄不调整。 2.2.1.6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 的(或变更)工程量淸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V项: 2.2.2.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2.2.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2.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2.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2.2.5其它约定: 。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 同单项 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淸单计价合汁1% 的,苴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V项: 2.2.3.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左幅度,英超过部分的工程疑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 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泄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 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泄幅度,苴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 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4工程量调增或训减超过约泄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 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5其它约定: 。 2.2.4在本项目上因淸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V 项: 2.2.4.1淸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4.2淸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 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3淸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 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2.4.4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疑淸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淸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淸单 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淸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主方法同2.2.2 款。 2.2.4.5其它调整方式: 。 2.2.5材料价格的调整。 2.2.5.1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V项方式: 2.2.5.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赵的,均按文件规泄调整。 2.2.5.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 人承担或受益。 2.2.5.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 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 人受益。 2.2.5.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 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 人受益。 2.2.5.1.5其它约定 ° 2.2.S.2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V项方法执行: 2.2.5.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 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 为 。 2.2.S.2.2除上款约泄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 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 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讣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讣算),约左主要材料 为 。 2.2.S.2.4除上款约泄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
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S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 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2.S.2.6除上款约左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 价计算。
2.2.S.2.7其它约定 o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措施费用的调整。 2.2.6.1本项目风险范用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6.2描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V项方式: 2.2.6.2.1以淸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6.2.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6.23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2.2.2款。 2.2.6.2.4其它约定: o 2.3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汁取。
2.3.2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 记录数据计算。 2.3.3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 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左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 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 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il•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 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 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暂立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泄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 下列V项: 2.3.5.1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泄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左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 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左价的差价列入英它相 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其它约定 。 2.3.6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2.3.7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V: 2.3.7.1由发包人支付。 23.7.2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 由承包人支付。 2.3.73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 支付。 2.3.7.4审核费用支付 。 2.4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固泄总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1.1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3% 4% 5%6%英它 %。
1.2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用为以下V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 范囤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泄。 1.2.1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 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英它说明 。
二、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岀施工图纸及包干范用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 戢,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 的(或变更)工程量淸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V项: 2.2.1.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 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英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 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英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 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英为汁价基础 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价款。 2.2.1.5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 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淸单计价合讣1% 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V项: 2.2.2.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左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 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立幅度,英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 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3工程量调增或训减超过约泄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疑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 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