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报酬的规定》为公平、公正审理破产案件,维护破产管理⼈、债权⼈及债务⼈的合法权益,规范破产管理⼈收取报酬的⾏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条第三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条(报酬确定主体)管理⼈报酬由审理破产案件的⼈民法院依据本规定确定。
第⼆条(报酬范围)管理⼈报酬是指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款第三项规定的管理⼈执⾏职务的报酬,不包括管理⼈执⾏职务的费⽤和聘⽤⼯作⼈员的费⽤。
管理⼈执⾏职务是指管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条的规定履⾏职责的⾏为。
第三条(确定报酬原则和⽅法)⼈民法院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按标的额计酬的⽅法确定管理⼈报酬。
第四条(报酬计算标准范围)⼈民法院应当以可供清偿的全部债务⼈财产价值为标的额,按照下列⽐例确定管理⼈报酬计算标准:(⼀)不满⼀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按不超过15%计算;(⼆)超过⼀百万元⾄五百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2%计算;(三)超过五百万元⾄⼀千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0%计算;(四)超过⼀千万元⾄五千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6%计算:(五)超过五千万元⾄⼀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3%计算;(六)超过⼀亿元⾄五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计算;(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计算。
各省、⾃治区、直辖市⾼级⼈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以上述⽐例为基准,在50%的浮动范围内规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报酬计算标准,并报最⾼⼈民法院备案。
第五条(报酬收取时间)⼈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采取分期预收或最后⼀次性收取报酬的⽅式。
采取分期预收⽅式收取报酬的,应当根据破产财产最终分配情况多退少补。
第六条(报酬⽅案的形成和调整)⼈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对管理⼈的⼯作量作出初步预测并决定管理⼈报酬⽅案,确定管理⼈报酬计算标准和收取⽅式。
⼈民法院决定管理⼈报酬⽅案后,可以根据破产案件和管理⼈执⾏职务的实际情况对原⽅案进⾏调整。
管理人报酬申请书

管理人报酬申请书
尊敬的XXX领导:
我是您所管理部门的一名员工,我在此向您申请调整我的报酬。
经过与同事们的沟通交流以及市场调研,我发现自己在目前所获得的报酬与我的工作成绩以及工作贡献不相符合。
因此,我希望能够申请调整我的报酬,以更好地体现我的工作价值和努力。
首先,我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作为部门的核心成员,我积极参与并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进展,负责处理了重要的项目,其中XXX项目还获得了公司的表彰奖励。
此外,我在工作中展现了出色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积极协助同事解决问题,并帮助他们取得了进步。
这些成绩充分体现了我的价值和能力,也为公司带来了实质性的效益。
其次,根据市场调研结果,我发现在同等职位和工作经验的行业中,我的报酬明显低于市场均值。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员工的绩效考核以及激励机制,然而在我个人的薪酬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现象。
希望公司能够根据市场的情况,合理地调整我的报酬,以保持员工薪酬的公平性和激励机制的有效性。
最后,我对公司充满了忠诚和信心,并愿意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相信通过合理调整我的报酬,将会更好地激发我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也能够体现公司对优秀人才的真实认可和回报。
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和支持,我期待能够获得您的认可并得到合理的报酬调整。
我愿意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您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沟通,以达成共识并达到双方的满意。
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破产管理人报酬规定范文(3篇)

破产管理人报酬规定范文第一条管理人履行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本规定确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____%以下确定;(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____%以下确定;(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____%以下确定;(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____%以下确定:(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____%以下确定;(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____%以下确定;(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____%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
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在____%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并通过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公告,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三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人分期或者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
第四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应当对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的工作量作出预测,初步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
管理人报酬方案应当包括管理人报酬比例和收取时间。
第五条人民法院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可以根据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报价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但报酬比例不得超出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限制范围。
上述报酬方案一般不予调整,但债权人会议异议成立的除外。
第六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
第七条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方案有意见的,可以进行协商。
双方就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协商一致的,管理人应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并附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请求和理由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
破产管理人报酬规定范文

破产管理人报酬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破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破产管理人是指经法院任命,负责管理和处置债务人破产财产的人员。
第三条破产管理人报酬的确定应当依据《破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破产管理人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成果等因素。
第四条破产管理人报酬依据事实依据,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不得有任何不当的限制或歧视。
第二章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计算方法第五条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计算应当以破产财产的价值为基础,充分考虑破产管理人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时间等因素。
第六条破产管理人报酬计算的基本方法是根据破产财产的价值进行比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破产财产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破产管理人报酬为破产财产价值的3%;(二)破产财产价值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破产管理人报酬为破产财产价值的2.5%;(三)破产财产价值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破产管理人报酬为破产财产价值的2%;(四)破产财产价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破产管理人报酬为破产财产价值的1.5%。
第七条破产管理人报酬计算时,应当将破产财产的价值及时准确地确定,并及时报告给相关方。
第三章破产管理人报酬的支付方式第八条破产管理人报酬可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一)一次性支付:根据破产管理人的工作量及工作质量,一次性支付全部报酬;(二)阶段性支付:根据破产管理人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展情况,选择性支付报酬;(三)按照月度支付:根据破产管理人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情况,按月支付报酬。
第四章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调整与变更第九条破产管理人报酬如有调整或变更,应当得到法院的批准。
第十条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调整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由破产管理人和相关方共同遵守。
第十二条对于未覆盖的情况,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确定管理人报酬规定

确定管理人报酬规定确定管理人报酬规定第一条管理人履行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本规定确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___%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___%以下确定; (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___%以下确定; (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___%以下确定: (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___%以下确定; (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___%以下确定; (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___%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
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在___%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并通过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公告,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三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人分期或者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
第四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应当对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的工作量作出预测,初步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
管理人报酬方案应当包括管理人报酬比例和收取时间。
第五条人民法院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可以根据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报价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但报酬比例不得超出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限制范围。
上述报酬方案一般不予调整,但债权人会议异议成立的除外。
第六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
第七条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方案有意见的,可以进行协商。
双方就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协商一致的,管理人应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并附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请求和理由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
破产管理人报酬申请报告

一、报告概述报告名称:破产管理人报酬申请报告报告时间:[具体日期]报告单位:[破产管理人所在机构名称]报告对象:[人民法院名称]一、案件背景1. 债务人基本情况债务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债务人住所地:[债务人住所地]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债务人注册资本:[债务人注册资本]2. 破产原因及申请情况[简要描述债务人破产原因,如经营不善、债务违约等]债务人因[破产原因]于[申请日期]向[人民法院名称]提出破产申请,经审查,[人民法院名称]于[受理日期]受理了该破产案件。
3. 管理人指定情况经[人民法院名称]指定,[破产管理人所在机构名称]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负责债务人财产管理和破产事务处理。
二、破产管理人工作情况1. 管理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1)接管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清理、评估、变现等工作;(2)调查债务人债务情况,编制债权表,确定债权人的债权;(3)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4)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5)其他依法应由破产管理人履行的职责。
2. 管理人工作进展自担任破产管理人以来,[破产管理人所在机构名称]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开展以下工作:(1)接管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变现等工作;(2)调查债务人债务情况,编制债权表,确定债权人的债权;(3)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4)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5)向[人民法院名称]报告破产案件进展情况,接受[人民法院名称]的监督。
三、破产管理人报酬申请1. 报酬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破产管理人的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相关规定确定。
2. 报酬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管理人报酬的计算公式为:管理人报酬 = 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 报酬比例其中,报酬比例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确定,具体如下:(1)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的,在12%以下确定;(2)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3)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4)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5)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6)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7)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高法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法释[20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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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7〕9号为公正、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规范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管理人履行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本规定确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
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在30%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并通过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公告,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三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人分期或者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
第四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应当对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的工作量作出预测,初步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
管理人报酬方案应当包括管理人报酬比例和收取时间。
第五条人民法院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可以根据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报价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但报酬比例不得超出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限制范围。
破产管理人报酬规定范文(二篇)

破产管理人报酬规定范文一、概述本报酬规定为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和服务提供了合理的经济补偿,旨在确保破产管理人能够有效执行其职责并保障债权人利益。
以下为破产管理人报酬规定的具体内容。
二、报酬计算方法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采用按比例计算的方式,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对于管理清算类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按照破产财产的价值进行计算,报酬比例为破产财产价值的1%至3%;2. 对于破产重整类案件,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按照破产重整计划确定的破产财产价值和破产面积计算,报酬比例为破产财产价值和破产面积总和的0.5%至2%。
三、费用核销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必要费用,应由破产财产承担。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保险费、公告费、征信费等。
四、报酬支付方式1.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应当在完成任务后及时支付;2. 报酬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需与破产管理人协商确定;3. 报酬支付应按照破产管理人的申请进行,需提供相关费用核销凭证。
五、报酬申请与审批1. 破产管理人完成任务后,应向破产法院提交报酬申请;2. 破产法院对破产管理人提交的报酬申请进行审批,完成审批程序后及时支付报酬。
六、报酬调整1. 在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期间,如发生案件相关情况变化,破产管理人有权依法向破产法院申请调整报酬;2. 破产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报酬调整申请进行审理,并根据调整结果及时支付破产管理人的报酬。
七、违约责任1. 破产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方式向破产法院提交报酬申请的,可以责令其补正,同时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2.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收入情况等行为,破产管理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和需要与破产方、破产法院进行沟通协商的事项,应及时提出并尽量妥善解决。
结语本报酬规定范本旨在为破产管理人和相关方提供参考,以确保破产管理人能够得到合理的报酬并有效履行其职责。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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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印鉴)
xxxx年xx月xx日
附:债权人会议关于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议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由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就报酬方案调整协商一致后,提请人民法院核准。
二、本文书应当列明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理由,并附债权人会议关于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议。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xxxx)xx破管字第x号
xxxx人民法院:
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确定了xxx(债务人名称)破产一案的《管理人报酬方案》。本管理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报告了《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债权人会议对方案提出了调整意见。
现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就报酬方案的调整已协商一致,债权人会议决议对《管理人报酬方案》作以下调整: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
调整理由如下:
二、________________;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请求贵院核准以上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