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辅修专业相关事项说明
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实施细则

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改,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养文理交融、理工互通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更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XX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学业优良、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主修专业以外跨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按照一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获得相应证书的学习方式。
第三条辅修第二专业工作在院(系)保证完成主修专业教学任务和本科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辅修条件第四条院(系)申办辅修第二专业的须按要求申报,应有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计划、实践环节等)、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材及参考书等)以及稳定的具有开办辅修第二专业的教学队伍和办学条件;辅修第二专业课程总学分一般不少于50学分(含毕业论文/设计学分)。
第五条学生申请辅修第二专业的须是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截至大二上学期已修满本专业6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要,一般限修一个跨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如辅修第二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下,将不再另授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第三章辅修教学及成绩管理第七条辅修第二专业一般在标准学习年限的大二下至大四下之间进行,教务处定期发布工作通知;辅修第二专业学生须按通知要求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和进行选课;学生调整或退选辅修第二专业须按学校规定办理。
第八条辅修第二专业学生选定、修完课程后,须接受规定的课程考核;对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开设院(系)可组织补考。
辅修第二专业学生课程考试累计出现3门及以上不及格的,或出现1门课程不及格后经补考或重修仍不及格的,不允许做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不能获得辅修学位;对其中继续修读并达到一定要求的,可颁发辅修证书。
经济管理学院-学年第三学期辅修学位教学安排及选课工作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学年第三学期辅修学位教学安排及选课工作细则经济管理学院学年第三学期辅修学位教学安排及选课工作细则如下:一、辅修学位概述辅修学位是指学生在本专业学习的同时,选择其他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一部分课程进行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辅修专业选择1. 辅修专业的选择应与本专业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且在学业能力范围内。
2. 学生需提前向辅修专业的教务办公室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核。
三、辅修学位教学安排1. 辅修学位的教学计划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2. 学生需要按照辅修学位教学计划参加相应的课程学习。
3. 辅修学位课程的学分要求、考核方式等与本专业相同或有所调整,但不得低于本专业相应课程的要求。
4. 辅修学位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应与本专业相符,教学安排要与本专业课程保持协调和平衡。
四、选课工作细则1. 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选课系统进行选课。
2. 学生按照学院教务办公室发布的选课通知进行选课。
3. 学生需参考辅修学位教学计划,选择符合自身学业需要和兴趣的课程进行选修。
4. 学生选课后需要经过教务办公室审核通过才能正式生效。
5. 学生选课后若需退选或调整选课,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
五、其他事项1. 辅修学位的学制和毕业要求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辅修学位的学分认定和转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 辅修学位的毕业证书需由学生本人向辅修专业的教务办公室申请领取。
以上为经济管理学院学年第三学期辅修学位教学安排及选课工作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有疑问,可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引言: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另外一门专业并获得相应的辅修证书或学位。
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方案的实施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广泛的知识和技能培养,拓宽学生的就业市场和升学机会。
本文旨在探讨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的实施方案。
一、辅修专业方案1.辅修专业的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的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的选择应当有规定的范围,包括与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或跨学科的学科。
2.学分要求3.修读时间和安排辅修专业的修读时间应当与主修专业的学习时间有一定的重叠,以方便学生合理安排课程。
具体可通过时间表的调整或在课程上设置弹性选课的方式来实施。
4.辅修专业证书二、双学位方案1.双学位的选择学生可以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相关或者互补的另一门学位。
双学位的选择范围应当有规定,以保证学位的合理性和专业性。
2.学分要求修读双学位所需学分应当有明确的要求。
学生需要修读一定数量的学位专业课程,并达到一定的学分数才能获得双学位。
3.修读时间和安排修读双学位通常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学院应当帮助学生安排好主修专业和双学位课程的学习时间,以保证学生能够顺利毕业。
4.双学位证书修读双学位并成功完成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的颁发应当符合学校和学科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审核流程。
三、辅修专业与双学位的课程设置1.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相关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提供相关的课程,以确保学生能够获得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同时,学院可以为跨学科的辅修专业提供跨学科的课程,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2.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共同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一部分共同的课程,以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共同课程可以在专业课程中设置,也可以单独设置。
3.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实践教学学院应当为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相关的实践教学机会,以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
温州大学辅修专业

温州大学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毕业就业的竞争能力,学校开设辅修、双专业,设立双学位制。
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院将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教学列入学院发展规划论证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设计划,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第三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为20学分左右,在三至四个学期内开设完成。
双专业为50学分左右,双学位为60学分左右,其中专业必修课至少为35学分,其余为限选课学分,在五至六个学期内开设完成,双学位的还须完成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四条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第一学年里主修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及格,可以申请其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同一学科门类或不同学科门类中其它专业作为双专业;申请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且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可申请双学位。
第五条每位本科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双专业、双学位,所申请修读专业与主修专业的专业课程重复不得超过6学分。
第六条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修读从第三学期开始,本科学生在第二学期的期中以后,根据各学院公布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及报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经开设学院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
第七条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教学组织形式以单独编班授课为主,开班人数为30人以上,授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课程考试统一安排在开学后第二个双休日。
如果由于学生人数减少不适于单独开班授课,采用学生随现有课程班听课,但必须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门课程的作业、实验、测验、考试等教学环节。
第八条主修专业里已修过与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内相同的课程,其学分数相同,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免修由学生本人申请,主修学院核实,开设学院审批。
校内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

校内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修订)华师教〔2007〕166 号为适应社会需求和培养复合型人才,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施行辅修专业修读制度,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辅修另一专业的主要课程。
一、申请条件1、符合辅修专业学习招生要求。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3、主修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4、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其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应属不同学科门类。
二、报名和录取1、每年的五月下旬教务处将下一年度的辅修专业的名称、专业培养计划、招收名额、招收条件、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2、凡具备修读辅修专业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网上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审核盖章之后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和辅修专业开办院系共同录取。
3、教务处将经学校审核同意的修读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教务处网页上公布。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到教务处缴纳修读费、办理注册手续后领取辅修专业听课证。
三、教学安排1、修读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同时进行,学生必须在二-五年内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习。
2、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两部分,总学分不少于60学分。
3、辅修专业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要求相同。
四、证书发放1、凡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者,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由上海市教委统一备案。
(1)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2)已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3)符合我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1)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2)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但主修专业和副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者;(3)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但达到总学分的2/3及以上者。
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者,其所获学分多出总学分2/3的部分不能冲抵主修专业的任何课程。
关于实行辅修制与双专业、双学位培养的有关说明

关于实行辅修制与双专业、双学位培养的有关说明实行辅修制与双专业、双学位培养的有关说明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高等教育人才需求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实行辅修制和双专业、双学位培养。
辅修制和双专业、双学位培养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职业发展选择。
本文将针对实行辅修制和双专业、双学位培养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说明。
一、辅修制辅修制是指在本专业学业之外,允许学生同时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辅修制的实行为学生提供了拓宽知识面、提升综合素养的机会。
1.辅修制的优势辅修制的实行使学生能够充分发挥个人兴趣和潜能。
学生可以选择与本专业相关的辅修课程,加强对相关领域的了解和能力培养。
同时,辅修制也能够帮助学生在求职市场中脱颖而出,丰富的学术背景和多元化的专业知识将成为学生在未来职业发展中的竞争优势。
2.辅修制的实施步骤辅修制的实施需要学校制定明确的政策和规定。
首先,学校应该明确辅修制的目的和意义,将其纳入到学校的教育发展规划中。
其次,学校需要制定具体的辅修制度和规则,明确学生选择辅修课程的方式和要求。
最后,学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辅修课程设置和管理机制,确保辅修制的有效实施。
二、双专业培养双专业培养是指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业的同时,选择另一个专业进行深入学习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1.双专业培养的价值双专业培养使学生具备跨学科的能力和综合素养。
在知识经济时代,很多新兴学科和行业的发展都需要具备综合学科知识和交叉能力的人才。
通过双专业培养,学生可以打破学科壁垒,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职业机会。
2.双专业培养的实施路径学校应该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学生的需求,制定适合的双专业培养方案。
首先,学校需要明确双专业培养的目标和要求,提供选择和指导的机会。
其次,学校应该建立起合理的学分转换机制,确保学生能够同时完成两个专业的学业要求。
最后,学校还需要提供支持和资源,包括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以保障双专业培养的教学质量。
三、双学位培养双学位培养是指学生在本专业毕业的前提下,选择另一个专业的学分课程并获得双学位证书。
大学本科生选修辅修专业条例

大学本科生选修辅修专业条例一、引言大学本科生选修辅修专业是为了满足学生多样化学科发展需求,提供更广阔的学习空间和专业发展机会。
本条例旨在规范大学本科生选修辅修专业的要求、流程以及相关政策。
二、定义1. 大学本科生选修辅修专业:指在本专业基础上,允许学生选择修读其他专业的一部分课程,获取该专业所对应学科的学习经历和相应的学分。
2. 辅修专业:指学生选修的非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旨在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和学科深度。
三、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攻读本科学位的学生,对于辅修专业的选修要求和程序进行规范。
四、选修辅修专业的要求1. 适应能力:学生应已完成本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和学科基础。
2. 选修意愿:学生需出于个人兴趣和职业发展需求,明确选择辅修专业并进行合理规划。
3. 辅修专业选课要求:学生选修的辅修专业课程应与本专业有一定的关联性,充分发挥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4. 学分要求:学生选修的辅修专业应满足学院或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
一般情况下,学生需修读不超过本专业总学分的30%作为辅修专业学分。
五、选修辅修专业的流程1. 申请阶段:学生需向所在院系提出辅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选修计划、成绩单等。
学院或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审查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进行辅修专业。
2. 选课阶段:一旦学生的辅修申请获得批准,学生可根据学校或院系规定的选课时间,在选课系统中进行辅修专业课程选课。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并确保所选课程与辅修专业要求相符。
3. 学习阶段:学生在学习辅修专业课程过程中,需遵守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和要求,参加并完成相应的考核内容。
学生可与所在院系辅修专业导师或辅修指导老师进行交流和指导,以确保学习的顺利进行。
4. 所有阶段:学院或学校需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生辅修专业相关信息的准确记录和管理。
同时,学校或院系需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或讲座,提供辅修专业学习的指导和帮助。
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1安徽中医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课程)及第二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为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社会适应性,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对全日制本科生实行辅修制。
为了规范辅修制管理,根据《安徽中医学院“学年-学分制”管理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1、主修专业是指本科生学籍所在专业,辅修专业是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和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自愿选择主修专业以外的另一个专业。
2、主辅修制旨在培养既达到主修专业培养目标,又具有第二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3、辅修分为辅修课程、辅修专业、辅修学位三个层次。
二、辅修条件及要求1、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可自愿申请辅修第二专业(课程)。
2、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3、学生从一年级第二学期即可申请,辅修前已有2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但可申请修读辅修课程。
三、申请程序1、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二学期中期集中受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申请。
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中医学院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发给辅修专业修读证,建立学生辅修成绩档案。
2、每学期第十周到教务处办理申请下一学期要修读课程的手续,按学分交纳学习费用,发给辅修课程修读证,学生凭修读证上课和参加考核。
四、辅修专业学生的组织与管理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辅修专业课程未修完者,若因主修专业课程没有完成不能毕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补修辅修专业课程;若主修专业已达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修完剩余课程。
2、已取得辅修专业学籍的学生中途不得无故退出和随意更改。
确因特殊原因,可以向辅修专业所在院部提出中止辅修专业要求,报教务处备案。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学校终止其辅修。
⑴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辅修手续的;⑵主修专业出现“学籍预警”的;⑶受到退学处理、开除学籍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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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校内辅修专业相关事项说明
一、校内辅修专业及学位设置
辅修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以外,同时辅修另一个专业,学生修满该辅修专业全部学分并合格,可获得“上海财经大学辅修第二专业证书”。
学生选择辅修专业,原则上应在不同的学科门类中进行;如在同一学科门类中选学辅修专业,符合条件,只能获得“上海财经大学辅修第二专业证书”。
辅修学位是学生修读的辅修专业所授学位和本人主修专业所授学位不同,辅修专业成绩合格并符合有关学位管理条例规定,可申请授予“上海财经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
2015级校内辅修专业招生计划及所属学位
“主修专业学位”请查阅2015级《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一览》第3页《上海财经大学教学机构与专业设置一览表》,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可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在信息查询——全校计划中查询。
二、教学安排
2015级辅修专业(辅修学位)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上课,每学期开设1—2门课程,暑期开设3-5门,共需修读4或5个学期及大二、大三两个暑期,大一暑期因军训不安排上课。
平时学期教学时间基本安排在晚上。
暑期教
学从学生放假第一周开始,共计上课4周,修读7-10个左右学分,每周根据学期学分数安排4-6天教学。
学生修读完辅修专业课程后,由辅修专业开课院系进行辅修专业毕业论文写作资格审核,学生进入毕业论文写作阶段,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并符合有关学位管理条例规定,学生可以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
三、收费
每学期(包括暑期小学期)辅修专业开课前,收取辅修专业学费,每学分100元。
学生如不缴纳当学期辅修专业课程学费,默认为自动退出当学期辅修专业课程学习。
四、退出
辅修专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以及辅修专业修读期间,学生可选择退出。
退出辅修专业需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登记。
退出后不得再重新申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