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FMVSS)中文版
nthtsa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fmvss标准原文及中文翻译

轮胎胎压监测系统S1目的和范围。
本标准规定的性能要求轮胎压力监测系统能预防重大胎压不足和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S2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在有车辆总重在4536公斤(10,000磅)或较少的轿车,多功能客车,卡车和公共汽车,除了那些在轴一侧具有双车轮的车,见根据本标准S7划分表。
S3定义。
下面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轻微载荷的车辆意思是一辆空载车架上180千克(396磅)杂物的重量,包括测试员和测试仪器。
轮胎气压监测系统是一个可以监测到当一个或多个轮胎气压不足,并且使相应的低压轮胎报警指示灯点亮。
S4 要求S4.1 一般要求。
根据S7.1到S7.3提供的范围,每辆装有TPMS的车必须在本标准S6的测试条件下,满足S4的要求。
在此之前06年11月1号,根据制造商的选择,轮胎压力监测系统必须遵守本标准S4.2.1或4.2.2规定。
制造商一旦为一辆车选定标准之后就不能再更改其他的标准。
S4.2 轮胎气压监测系统:2003年10月31日以后生产的车辆,2006年11月1日前。
S4.2.1规则1:四轮;缺气25%状态时。
TPMS应满足:(a)当一个或多个轮胎气压等于或低于汽车生产商标明的冷态充气压力的25%时,低压报警灯在10分钟之内应被点亮,或者依据本标准表1第三栏的规定,相应的轮胎,气压可能高些;(b)当汽车钥匙处于开启状态时,不管发动机是否运转,只要轮胎气压等于或低于(a)中胎压时,低压报警灯应该始终亮着,直到依据生产商的说明进行人工复位。
S4.2.2规则2:一个轮;缺气30%状态时。
TPMS应满足:(a)当一个轮胎气压等于或低于汽车生产商标明的冷态充气压力的30%时,低压报警灯在10分钟之内应被点亮,或者依据本标准表1第三栏的规定,相应的轮胎,气压可能高些;(b)当汽车钥匙处于开启状态时,不管发动机是否运转,只要轮胎气压等于或低于(a)中胎压时,低压报警灯应该始终亮着,直到依据生产商的说明进行人工复位。
S4.3 低压报警灯S4.3.1 每个轮胎气压监测系统应包括有低压报警灯:(a)安装车厢内驾驶员前面视野开阔的地方;(b)标明这样的标志“轮胎低压指示灯”,依据标准(§571.101)中表二;(c)在S4.2.1和S4.2.2所示情况下,指示灯点亮。
FMVSS101中文版

第一列 显示
转向灯指示装置
第二列 指示装置颜
色 绿色
第三列 标志代码或缩写
参见 FMVSS108
第四列 标志符号
15
第五列 发光
⎯⎯
危险警告灯 安全带指示装置
⎯⎯4
参见 FMVSS108
Fasten Belts 或 Fasten Seat Belts 参见 FMVSS208
⎯⎯ 25
⎯⎯
燃料指示装置
例 1.一个滑块在调温范围内控制车辆加 热系统的空气温度,从不热到最热。 鉴于 此控制装置在特定范围内只实现一种功能, 仅有极限位置需要被标志出来。
例 2.一个具有三个位置的开关:加热、除 霜和空气调节。鉴于每个位置表示彼此不同 的功能,每个位置的标志必须能够被区分。
S5.2.3 除了低胎压显示装置(显示具体哪 一个轮胎胎压低的),车厢内所有的显示屏 和列在表格 2 第一列的显示标志,应当要么 使用第四列给出的符号(或与第四列的符号 充分相似),要么采用第三列中的代码或缩 写。低胎压指示装置(不显示具体哪一个轮 胎胎压低的)应当要么使用第四列给出的符 号,要么分别采用第三列和第四列中的代 码。增加的代码或符号可由车辆制造厂商在 确保可以清楚识别的基础上指定。任何与量 表联合使用的指示装置均不需要标志出来。 此节要求或允许的标志应当安装于标志的 显示设备之上或其附近。任何符合 S6 的要 求的显示设备,其标志都应让司机在坐正时 可以见到。
第四列 发光 ⎯⎯
⎯⎯ ⎯⎯
⎯⎯
Yes
Yes
Yes
3
挡风玻璃刮水和洗涤
Wash-Wipe 或 Washer-Wiper
Yes
联合装置
加热和/或空气调节风
Fan
FMVSS118(中文版)

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FMVSS 118程序的实验室试验OVSC实验室测试程序编号118目录1 目的和应用 (3)2 常规要求 (4)3安全 (6)4。
好的家政管理 (7)5测试调度和监视 (7)6测试数据处理 (8)7政府的财产(GFP) (8)8测试仪器的校准 (9)9。
照片文档 (10)10。
定义 (11)11预备考试要求 (12)12。
执行一致性测试 (17)12.1内部锁定系统测试(S4(e))。
(17)12.2 外部锁系统测试(S4(c)) (19)12.3远程驱动设备测试(S4(d)和(g)) (20)12.4乘员舱驱动设备测试(S6) (21)12.4.1球测试(S6a和b) (21)12.4.2电动窗开关:拉起或退出测试(6(c)) (22)12.5自动反转系统测试(S5,S7和S8) (23)12.5.1身体接触逆转系统(数据表7) (24)12.5.2光束中断逆转系统(数据表8) (25)12.5.3红外反射反转系统(数据表9) (27)13 发布测试要求 (30)14 报告 (31)14.1 月度状态报告 (31)14.2明显失败的测试 (31)14.3 最终测试报告 (32)14.3.1副本 (32)14.3.2需求 (32)14.3.3前三页 (33)14.3.4目录 (39)1 目的和应用汽车产品安全符合办公室(OVSC)提供承包商实验室与实验室测试程序来指导其获得符合的测试数据。
数据被用来确定一个特定的车辆或物品的机动车设备是否满足主体的最低性能要求的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OVSC实验室测试程序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统一的测试和数据记录格式,并提供建议使用特定的设备和程序。
这些实验室测试程序不会构成对任何产品或方法使用的认可或推荐。
如果任何承包商关于OVSC实验室测试程序的一部分观点与FMVSS存在冲突或在实验室测试过程中观察到缺陷与不足,承包商应对承包人的技术代表提出建议,优先解决矛盾来启动符合型测试。
FMVSS安全法规

FMVSS主动安全法规法规序列号主要内容101 控制器和显示器102 变速器换挡杆顺序,起动机的互锁机构和变速器103 风窗玻璃除雾和除霜系统104 风窗玻璃刮水和洗涤系统105 液压制动系统106 制动软管107 恢复反射器108 灯具,回复反射器和辅助设备109 新充气轮胎110 轮胎选择和轮辋111 后视镜112 前照灯隐蔽装置113 发动机罩锁114 防盗装置115 汽车识别号的基本要求116 汽车制动液117 翻新充气轮胎118 动力操纵风窗玻璃119 汽车充气轮胎(不含轿车)120 汽车轮胎和轮辋的选择(不含轿车)121 气压制动系统122 摩托车制动系统123 摩托车操纵和显示124 加速其控制系统125 警报装置126 露营车载荷129 新不充气轮胎131 学童客车行人安全装置135 轻型卡车煞车系统FMVSS被动安全法规法规序列号主要内容201 乘员车内碰撞保护202 头枕203 减轻转向控制系统对驾驶员伤害的碰撞保护204 转向控制装置的后移205 车窗材料206 车门锁及车门固定件207 座椅系统208 乘员碰撞保护209 安全带总成210 安全带固定点211 车轮螺母、轮辐及轮毂盖212 风窗玻璃安装213 儿童约束系统214 侧边碰撞保护215 车外装置保护(未找到)216 轿车车顶抗压强度217 大客车车窗的固定及松放218 摩托车头盔219 风窗玻璃侵入范围220 学通客车侧翻的防护221 学童客车车身连接强度222 学童客车乘员座椅及碰撞保护FMVSS汽车防火安全法规法规序列号主要内容301 燃料系统完整性302 内部材料的燃烧特性303 天然气汽车燃料系统完整性304 天然气汽车燃料系统包容性500 低速汽车。
美国DOT汽车认证检测项目及法规列表(中英文)

FMVSS 103
FMVSS 104
FMVSS 111
FMVSS 105
FMVSS 106
FMVSS 116
FMVSS 121
FMVSS 135
FMVSS 109
FMVSS 110
FMVSS 117
FMVSS 119
FMVSS 120
FMVSS 129
FMVSS 138
FMVSS 125
FMVSS 108
Regulation list of FMVSS 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清单
No 序号 1 Controls and displays 控制器和显示器 2 Winshield defrostting and defogging system 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 3 Winshield wiping and washing system 风窗玻璃刮水和洗涤系统 4 Rear mirrors 后视镜 5 Hydralic brake system 液压制动系统 6 Brake hoses 制动软管 7 Motor vehicle brakefluid 机动车制动液 8 Air brakesystem 气压制动系统 9 Light vehicle brake system 轿车制动系统 10 New pneumatic tires 新的充气轮胎 11 Tire selection and rims 轮胎和轮辋选择 12 Retreated pneumatic tires 翻新充气轮胎 13 Vehicle(exclude car) pneumatic tires 车辆(不包括轿车)用的充气轮胎 14 Vehicle(exclude car) tire selection and rims 机动车(不包括轿车)轮胎和轮辋选择 15 New non-pneumatic tires for passenger-car 新的轿车非充气轮胎 16 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 轮胎气压监控系统 17 Warning devices 警告装置 18 Lamps, reflective devices, and associated equipment 灯具,反射装置和辅助设备 19 Hood latch system 罩盖锁装置 20 Theft protection 防盗装置 21 School bus pedestrian safety devices 学童客车行人安全装置 22 Accelerator control systems 加速器控制系统汽车工程 23 Transmission shift lever sequence, starter interlock, and transmission braking effect Subject 项目 Standard NO. 标准号 FMVSS 101
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393-F
连接装置和拖挂装置
57
393-G
附件
58
393-H
应急设备
59
393-I
防止货物位移或下落
60
85
机动车和机动车发动机排污的控制(美国联邦机动车环境保护法规)
61
86
新机动车和新机动车发动机空气污染的控制 证书和试验规程
62
86-A
1977 及其后型号年的轻型车辆,轻型货车,重型柴油车排污法规一般规定
48
FMVSS302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料特性
49
FMVSS303
压缩天燃气车辆燃料系统的完整性
50
FMVSS304
压缩天燃气车辆燃料箱的完整性
51
393-A
总则(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法规)
52
393-B
照C
制动
54
393-D
窗用玻璃与车窗结构
55
393-E
燃料系统
56
71
325-C
测试设备
72
325-D
噪声辐射测量 公路运行
73
325-E
噪声辐射测量 停车试验
74
325-F
修正值
75
325-G
排气系统和轮胎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法规代号 FMVSS101 FMVSS102 FMVSS103 FMVSS104 FMVSS105 FMVSS106 FMVSS107 FMVSS108 FMVSS109 FMVSS110 FMVSS111 FMVSS112 FMVSS113 FMVSS114 FMVSS115 FMVSS116 FMVSS117 FMVSS118 FMVSS119 FMVSS120 FMVSS121 FMVSS122 FMVSS123 FMVSS124 FMVSS125 FMVSS126 FMVSS129 FMVSS131 FMVSS135 FMVSS201 FMVSS202 FMVSS203 FMVSS204 FMVSS205 FMVSS206 FMVSS207 FMVSS208 FMVSS209 FMVSS210 FMVSS211
FMVSS中文版

F M V S S201U-U p p e r I n t e r i o r H e a d I m p a c t P r o t e c t i o n S1目的和范围旨在规定碰撞过程中的乘员保护S2实施对象乘用车、多功能乘用车、卡车和整备质量不超过4536kg的车辆。
S6不适用于整备质量超过3860kg的车辆S3定义A柱、B柱、支架(brace)、有活动遮篷的汽车……S4要求S4.1除满足S4.2要求外,还需要满足S5或S5和S6S4.21998年9月1日以后生产的汽车需要满足S5和S6S5针对仪表板、座椅靠背、遮阳板、内部间隔门、和扶手的规定S5.1仪表板头部碰撞区域内的仪表盘区域遭到6.7kg、165mm直径头部模型撞击,撞击速度为:(a)除了b规定的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相对速度为24km/h(b)对于利用安全气囊约束系统满足49CRF571.208的S5.1乘员碰撞保护规定和利用针对指定右前配有2型安全带的乘坐位置满足要求的车辆,相对速度为19km/h,头部减速度不能连续高于80g超过3ms。
S5.1.1S5.1不适用于(a)操作台装配件(b)从仪表盘附件连接处到车身内部结构距离小于125mm(c)距离挡风玻璃接缝比正常位置下静止时头部模型可接触挡风玻璃的区域更近的区域S5.1.2示范过程要根据美国工程师协会推荐的J921进行试验。
“仪表盘实验室冲击试验”,1965年6月,用制定的试验设备或者满足美国工程师协会推荐试验J977要求的试验设备,“实验室冲击试验设备”,1966年9月,除了:(a)仪表盘表面的切线端点应该在距离穿过前排外侧乘客制定乘坐位置的参考点水平方向(-X)125mm的横向水平线上,垂直向上移动19mm或者是座椅向前移动125mm引起的垂直位移;而且(b)冲击方向是:(1)平行于车辆纵向轴线的垂直面上,或者(2)在接触点垂直于表面的平面上。
S5.2座椅靠背时,头部模型的减速度超过80g时间不能超过3ms。
FMVSS135中文版

571.135 标准号135轿车制动系统S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车制动与辅助驻车制动系统的要求。
S2. 目的。
本标准旨在确保正常及紧急行驶条件下的安全制动性能。
S3. 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制造的轿车、以及于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制造的、车辆额定总重(GVWR)等于或小于3500千克(7716英磅)的多用乘用车、卡车及共公汽车。
此外,制造商可以选择将于2000年9月1日之前制造的轿车、以及于2002年9月1日之前制造的、车辆额定总重(GVWR)等于或小于3500千克(7716英磅)的多用乘用车、卡车及共公汽车适用本标准要求,以取代《联邦机动车辆 标准号105——液压制动系统》的标准要求。
S4. 定义。
附着力利用曲线,是指在特定负载条件下,与车辆制动率对应的车辆各车轴所利用的附着力。
防抱死制动系统,是指行车制动系统中通过以下方式在制动过程中自动控制旋转车轮滑动程度的组成部件:(1)感应车轮的旋转角度;(2)将有关车轮旋转角度信号传送至一个或多个能将解读这些信号并生成反馈控制输出信号的控制装置;(3)将这些输出信号传送至一个或多个可根据这些信号调节制动操控力的模块式装置。
备用系统,是指行车制动系统中在主制动助力源装置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自动提供动力的组成部件,如泵。
制动因数,是指最小平方线性回归方程的斜率,在制动时将制动系统标准扭力输出量描述为标准应用管路压力的功能,在此期间不会出现车轮抱死。
制动保持压力,是指不产生制动扭矩时施加的最大线性压力,这是由最小平方线性回归方程的压力轴截距所决定的,在制动时将制动系统标准扭力输出量描述为标准应用管路压力的功能。
制动助力单元,指安装于一个液压制动系统中用于减小驾驶员启动系统所需施加的肌力的装置,并在其失效时,不会防止驾驶员通过向行车制动控制连续施加肌力而对车辆进行制动。
制动动力单元,指安装于一个液压制动系统中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一个辅助装置,只需驾驶员进行调节施加能量大小的动作,即可为启动制动提供所需能量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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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控制器和显示器摘要-本标准要求基本控制器位于当驾驶员被腰带限制以及躯干上部也被限制的情况下能够触手可及的地方。
同时要求确定的安装在仪表盘的控制程序能够被识别。
要求-必须确定所有手动操作控制都要用文字标识。
除脚踏式控制或安装在转向柱上的手动操作控制器之外,无论何时前照灯打开时,基本的控制识别和显示系统必须被照亮。
必须确定某些必要的手工操作控制器和某些显示系统都要有一个标识显现出来,而且这些标识能够被照亮。
每辆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卡车和公共汽车所装的控制器,指示器或指示灯栏在表1或表2(PDF格式),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位置,标识,颜色,和照明的要求。
指示器照明亮度(a)指必需为指示器提供照明,足以使驾驶员在夜间和白天行驶的状况下可以看到他们。
(b)提供所需可视的同时,设备应该可以手动或自动的进行调节,除了制动器,大灯,转向灯,安全带的指示器和识别装置在任何驾驶条件下不应调节到不可视的情况,室内灯的亮度(一)任何内源照(1)光照强度,手动或自动调节,提供至少两个级别的亮度;(2)其中之一是很弱的光线强度,对已经适应黑暗环境道路状况的驾驶员可辨别;(3)作为一种手段关闭。
颜色-表1(PDF格式)中所示的每个指示装置的灯光必须是独特的,在该表中的第6栏已给出。
没有在表中1中(PDF格式)的任何指标灯或指示器的标识的灯光颜色不能影响到驾驶员辨别。
102-变速器换挡杆顺序摘要:该标准特别强调变速器换挡顺序,起动机的互锁机构和变速器,以减少换挡错误的可能性。
在变数器档位在驱动挡位置时启动,并能提供在速度低于40公里/小时(25英里)的辅助制动。
乘用车变速器换挡位置的布置:空挡位置应该在前进和倒挡中间。
105-液压和电动制动系统摘要:本标准规定车辆配备液压和电动制动系统以及相关的停车制动系统,以确保在正常条件下和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制动。
要求:制动距离。
(a)制动器应该能够使额定车辆总重不超过8000磅的车辆安全的停车。
在第一个有效性测试中,制动器应能在表二第二栏中指定的相应距离内使车辆从30英里/每小时和60英里/每小时的时速停止。
在第一个有效性测试中,制动器应能使车辆从30英里和60英里每小时的时速在表二中的第二栏指定相应的距离内停止。
在第二个有效性测试中,如果行驶2英里车速不低于84英里每小时,一辆乘用车或其他车辆额定车辆总重10,000磅或以下,应当也能够在表二第二栏指定相应的距离从80英里每小时停止。
在第三个有效性测试中,轻载车辆应能在表二第三栏指定的相应距离内从60英里/每小时的时速停止。
在第四个有效性测试中,额定车辆总重10,000磅或以下应能从30到60英里每小时的车速对应于表二第一栏指定相应的距离内停止。
如果行驶2英里车速不低于84英里每小时,一辆乘用车,或其他额定车辆总重10,000磅或以, 应当也能够在表二第一栏指定相应的距离从80英里每小时停止。
此外,如果达到2英里车速不低于99英里每小时,一辆乘用车,应当也能够在表二第一栏指定距离在适用车速下停止。
*表一和表二都是PDF 格式*106-制动软管摘要:本标准规定了液压,气压,真空制动软管,制动软管总成,所有机动车辆的制动软管接头的性能和标签要求。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因重压或真空下出现的故障造成刹车系统出现故障。
要求-(一)每个液压制动软管总成应具有永久连接制动软管端部连接件,应该具备经折弯或锻造以配合软管的永久接头。
(二)配备永久支撑一体化的每个液压制动软管总成附着到装配中,作为未装配车辆的替代品,作为整体车辆原始设计的一个合成部分,应该装有作为补充部分的支架进行连接,以及要满足车辆正确接受这种类型的制动软管总成的要求。
标签-除了作为摩托车的一部分出售的软管外,其余在位于制动软管的平行纵横轴面相反的一面,将至少有两个清晰的条纹,16分之1英寸的标示,按照S5.2.2,一个条纹应该要求截断,另一条纹应该被制造商的附加选项信息截断,然而,生产的液压制动软管只适用于一个总成,它的接头阻止它在车辆两侧扭曲的方向安装,不必按照S5.2.1的要求。
测试(实验室测试程序和测试要求以PDF形式详细写出)- 它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测试,主要包括:压缩,延伸和爆裂强度,柔韧性,拉伸强度,水吸收性和破裂强度,水吸收性和拉伸强度,水吸收性和柔韧性,低温抗性,制动液的相容性,收缩和破裂强度,高温冲击试验,最终配件耐腐蚀性。
110-轮胎和轮辋选择摘要-本标准规定了对新车轮胎及轮辋进行选择,以免超载。
包括标语牌要求有关的载荷分布以及轮胎快速放气条件下的轮辋性能要求。
要求-轮胎承载的最大载荷不应大于标示在轮胎侧面最大额定负荷,汽车作用于轮胎上的载荷不应大于汽车制造商建议的轮胎冷膨胀压力时额定载荷的94%。
每个轮辋-(a)根据§571.139的S4,轮胎制造商列出的轮辋的结构尺寸适用于这些轮胎。
(b)在车辆以97Km/h的速度直行、发生膨胀压力快速损失的情况下,泄气轮胎保持到车辆采取制动措施时能够停止。
该标准手册在S4.4.2节还深入说明了轮胎标识。
113-罩盖锁装置摘要-本标准建立了提供罩锁装置的要求。
要求-每个罩盖锁必须提供一个罩盖锁系统。
当一个前部开启的罩锁无论在任何打开,部分或者全部阻碍司机通过挡风玻璃的视线时,必须提供一个带有第二碰锁位置的罩盖锁系统或者一个第二罩盖锁系统。
114-防盗装置摘要-本标准规定了防盗要求,以便减少未经授权使用机动车辆引发的事故以及减少带有自动变速箱的停泊车辆滚移引发的事故。
要求-每台车辆必须有一个启动系统,无论何时从防止启动系统移走钥匙:(a)车辆的发动机或电机正常启动;(b)发动机或电机的任何一个启动,或者车辆向前方移动,或者两者均有。
5.1.2节对于每种车辆类型,制造商必须至少提供1000个独特组合键,或者一个与制造商生产的车型总数量相当的数,以较少者为准。
同一个组合或被用于不止一个车型。
除如下:无论何时钥匙在启动系统中时或者位于最靠近驾驶员的座椅位置的门被打开时,一个对车辆操作者的声响警告必须被激活。
一个对车辆操作者的声响警告不需要激活:(a) 在司机采取进一步的动作之前,钥匙已经插入启动系统。
(b)如果钥匙以某个方式或者某个位置在启动系统中时,允许发动机或者电动机能够启动或者继续操作;(c)对于机械钥匙和启动系统,在钥匙已经拔出至某个位置,钥匙可能转动。
如果一台车辆装备有‘‘park’’位置的变速器,车辆停泊的手段是发动机或电动机必须不启动任何依据“(b)”安装的装置,除非变速器在“park”位置被锁定。
除在5.2.3节中指定外,当依据S6节中程序测试时,启动系统按照5.1节要求必须防止钥匙移动。
除非变速器或者启动选择控制在“park”处被锁定,或者钥匙移动的直接因素是在“park”处被锁定。
除在5.2.4节中说明外,车辆必须设计成变速器或者启动选择控制不能从“park”位置离开,钥匙移除覆盖选项。
制造商选择时,在下面PDF列出的一些情况下,当变速器或者启动选择控制不在“park”位置时钥匙可能被移出启动系统。
124-加速器控制系统摘要-本标准说明了当驾驶员脚离开加速控制装置、或者加速控制系统断开后车辆风门的回位。
注释-对于电机驱动的车辆,“风门”及“空转”是指电机转速控制器和电机关闭及电机空转要求-发动机在任何载荷状态下、在40~52摄氏度的任何环境温度范围内停留12小时后,车辆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当驾驶员撤销反向力后无论加速器处于任何位置任何速度均应满足至少有两种动力源能够在S5.3规定的时间内使风门复位。
万一通过单一分离形式的一种动力源失效时,风门也能在S5.3规定的时间内复位。
无论加速器处于什么位置或者发动机处于任何转速,无论何时任何一个加速器控制系统组件在单一点被切断,风门都应能复位。
无论是从控制器断开时计时还是从驾驶员撤销作用于踏板力开始计时,风门都应在S5.3规定的时间内复位。
除了一下情况外:4536Kg或者小于总质量的车辆风门最大复位时间应当为1秒,大于4536Kg总质量的车辆风门最大复位时间应当为2秒,在测试期间暴露在环境温度18~40摄氏度12小时的车辆风门最大复位时间为3秒。
135-轿车制动系统摘要-本标准规定了行车制动与辅助驻车制动系统的要求,旨在确保正常及紧急行驶条件下的安全制动性能。
本标准适用于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制造的轿车、以及于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制造的、车辆额定总量(GVWR)等于或小于3500千克(7716英镑)的多用乘用车、卡车及公共汽车。
此外,制造商可以选择于2000年9月1日之前制造的轿车、以及于2002年9月1日之前制造的、车辆额定总量(GVWR)等于或小于3500千克(7716英镑)的多用乘用车、卡车及公共汽车适用本标准要求,以取代《联邦机动车辆标准号105—液压制动系统》的标准要求。
要求-电动汽车(a)如果车辆上装配了再生制动系统,且再生制动系统属于行车制动系统组成部分,则处在进行再生制动系统故障试验外,再生制动系统在磨合试验及其他所有试验过程中都应具有可操作性。
(b)如果车辆上装配了再生制动系统,且再生制动系统不属于行车制动系组成部分,则再生制动系统在磨合过程中应具有可操作性,并提供最佳的再生制动效果,以及在试验过程中关闭再生制动系统,如果车辆的空挡位能自动禁用再生制动系统,则指定在齿轮档位上进行的试验程序可以在空挡档位上进行。
测试-测试将涉及在车辆特定状态下扭力轮的制动温度测量、制动衬面压力的测量、制动扭矩的测量、制动控制、测试速度、制动距离、车辆位置、传输选择的控制、道路试验程序和性能要求、车辆状态、ABS性能等的测试。
201-乘员在车内碰撞时的防护摘要-本标准规定了车辆碰撞时对乘客头部保护的相关要求。
标准号201满足以下方面:-对车内仪表板、遮阳板、座椅背部、扶手等性能进行要求,碰撞时这些组件的弹出开关保持关闭状态。
-满足车辆上的内部组件的性能要求,但不仅限于支柱,侧轨,车顶盖。
-满足车辆上部内饰相关组件,比如立柱、侧立柱、顶盖等的性能要求。
-在碰撞中对乘客头部的动态保护系统做可选择性性能要求。
-所有这些都必须满足头部保护要求。
测试-表1显示碰撞后对乘客头部不同角度的限制以及车辆内饰表面情况202-头枕摘要-本标准规定了头枕的相关要求,旨在减少追尾和其他碰撞颈部受伤的频率和严重程度。
203-驾驶员免受转向控制系统伤害的碰撞保护摘要-本标准规定了对转向系统在减少驾驶员胸部、颈部和面部受伤的相关要求,通过吸收驾驶员在车体前部产生的冲击能量来减少对驾驶员胸部的冲击。
要求。
每辆1998年9月1日以后生产的车辆额定总量(GVWR)等于或小于4356千克乘用车、多功能乘用车、卡车和巴士应满足S5.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