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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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岳母刺字育忠良;孟母复迁飞典章。

从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开始自我教育呢?有一句古老的格言说:“战胜自己是最不容易的胜利”。

培养人就是培养他对前途的希望。

成家勿谓当家易;养子应知教子难。

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师者,人之模范。

在优秀教师那里,学生学习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他们对学习的对象采取研究的态度。教师并不把现成的结论对某一定理的正确性的证明告诉学生。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

幸福与其说是用任何其他方法,不如说是用情感的这种敏感性来达到的。如果一个人具有了那种能力,他由趣味的愉快中所得到的幸福,要比由欲望的满足中所得到的幸福更大。他从一首诗、一段推理中获得的欢乐要比昂贵的奢侈生活所能提供的欢乐更大。

教师真正的教养性表现为:学生能从他身上看到一个引导他们攀登道德高峰的引路人,从他的话里听出他在号召他们成为忠于信念,对邪念不妥协的人。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惟德学,惟才艺;不如人,当自励。若衣服,若饮食;不如人,勿生戚。

一个人所受的教育超过了自己的智力,这样的人才有学问。

劳动可以使我们摆脱三大灾祸:寂寞、恶习、贫困。

教育中应该尽量鼓励个人发展的过程。应该引导儿童自己进行探讨,自己去推论。给他们讲的应该尽量少些,而引导他们去发现的应该尽量多些。

教育不是灌输,而是点燃火焰苏格拉底。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教育者的个性、思想信念及其精神生活的财富,是一种能激发每个受教育者检点自己、反省自己和控制自己的力量。传家有道惟存厚;教子无方只求严。所有能使孩子得到美的享受美的快乐和美的满足的东西,都具有一种奇特的教育力量。你知道用什么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的人吗?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

敬畏生命、敬畏规律、敬畏法律、敬畏监管

敬畏生命、敬畏规律、敬畏法律、敬畏监管 生命至上,生命无价。敬畏生命,就是要把每一位职工群众的生命,看得与企业负责人自己的生命同样的珍贵,把安全责任看得比泰山还重,把职工的安全权益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挂在心上,任何时候都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安全生产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不能违背的。敬畏客观规律,就是企业发展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前提和保障。任何时候都不能头脑发热,盲目超越安全保障能力和客观现实条件,片面追求生产规模扩大和经济效益提高;就是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违章以及各种违背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和客观要求的现象,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法律代表了国家意志,具有强制约束力,既是合法权益的可靠保障,同时也是对着非法违法行为的一把时刻高悬的利剑。敬畏法律,就是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遵法守法,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何时候都不可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儿戏,更不能任意逾越法律法规划定的“警戒线”,以免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是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重要职责。敬畏监管,就是要把企业的生产安全活动自觉置于各级政府的有效监督、严格管理之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

决策部署、指示指令,坚决维护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任何时候都不要刻意逃避监管,更不可随意挑战政府安全监管权威。 提高思想认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先决条件。敬畏生命、敬畏规律、敬畏法律、敬畏监管,是安全生产工作领域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等的必然要求,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到位的具体体现。做到“四个敬畏”,就是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宗旨理念,牢记安全生产方针原则,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管,更加意志坚定、头脑清醒、作风扎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建立自身要求、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切实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到2020年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

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岳母刺字育忠良;孟母复迁飞典章。 从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开始自我教育呢?有一句古老的格言说:“战胜自己是最不容易的胜利”。 培养人就是培养他对前途的希望。 成家勿谓当家易;养子应知教子难。 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师者,人之模范。 在优秀教师那里,学生学习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他们对学习的对象采取研究的态度。教师并不把现成的结论对某一定理的正确性的证明告诉学生。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 幸福与其说是用任何其他方法,不如说是用情感的这种敏感性来达到的。如果一个人具有了那种能力,他由趣味的愉快中所得到的幸福,要比由欲望的满足中所得到的幸福更大。他从一首诗、一段推理中获得的欢乐要比昂贵的奢侈生活所能提供的欢乐更大。 教师真正的教养性表现为:学生能从他身上看到一个引导他们攀登道德高峰的引路人,从他的话里听出他在号召他们成为忠于信念,对邪念不妥协的人。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惟德学,惟才艺;不如人,当自励。若衣服,若饮食;不如人,勿生戚。

一个人所受的教育超过了自己的智力,这样的人才有学问。 劳动可以使我们摆脱三大灾祸:寂寞、恶习、贫困。 教育中应该尽量鼓励个人发展的过程。应该引导儿童自己进行探讨,自己去推论。给他们讲的应该尽量少些,而引导他们去发现的应该尽量多些。 教育不是灌输,而是点燃火焰苏格拉底。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教育者的个性、思想信念及其精神生活的财富,是一种能激发每个受教育者检点自己、反省自己和控制自己的力量。传家有道惟存厚;教子无方只求严。所有能使孩子得到美的享受美的快乐和美的满足的东西,都具有一种奇特的教育力量。你知道用什么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的人吗?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

尊重知识、敬畏法律

尊重知识、敬畏法律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发展的。1979年起的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决策者所下的决心就是尽快结束封闭,走向世界。而要走向世界,就要参加到有关国际组织当中,而要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就必须制订和/或修订国内法,加入有关国际公约,与国际规则接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国要求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的地位,就遭遇到修订有关法律,以满足“入关”条件的问题。后来“入关”没有成功,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有关法律保护水平没有达到“入关”的最低标准。进入二十一世纪,当“入世”被设定为一个政治目标之后,国内几乎所有掣肘法律修订的因素不复存在,在20XX年,所有知识产权法律都完成了又一轮修订。也就是在这一年,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成员国。 今年是我国“入世”第四年,四年来,我国认真履行了国际义务,这是举世公认的。继完成《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的修订之后,我国还修订了《对外贸易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了《版权集体管理条例》,为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底出台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20XX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271件,这些案件覆盖了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所有领域。从20XX年到20XX年11月的司法统计来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共审结一审案件1710件,判处了1948人,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三年的案件数量增幅比较明显,比前三年同比增长%.这些数字说明,我国司法机关非常重视利用刑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但是,在看到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和执法以及法律教育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在“入世”四年之后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进一步地完善和实施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经没有了“入世”前的那种压力;我们可以更加从容地、认真地、从如何有利于保护中国人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需要找出一些依靠知识产权,使个人或者获得发展的实例,让人信服,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中国是一个讲信用、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理所应当地履行她的各项承诺,但履行承诺,没有必要再超出国际公约标准给予外国权利人以特殊优惠的保护;履行承诺,在涉及

敬畏法律作文500字_叙事作文

敬畏文字作文500字_叙事作文 自从仓颉造字以来,文字串联古今,记叙历史。文字,是跃动的音符;文字,是智慧的沉淀;文字,是文学的标志……而然,面对如今毫无语法可言的网络用语,面对无数名人大腕的“低级错误”,人们不禁发问:“敬畏文字之心何在?” 敬畏文字,是严肃恭敬的态度。 王安石的千古名句“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的“绿”字传神生动,千百年来为人称道。然而“绿”字绝非是偶得之妙笔,而是他反复斟酌后的成果。他先后用过很多的字,如“过”,“佛”,“吹”等,都觉得不够形象生动,于是他细心对比,再三推敲,终于得此绝字,成就于名诗。 王安石对于用语的仔细与谨慎让人望之莫及,他怀着对文字的敬畏,严肃恭敬对待创作,没有丝毫的怠慢与敷衍。 敬畏文字,是学者责任意识的体现。 郭若沫在一部话剧排演中听演员骂道:“你是没用的书生!”他反复回味,觉得这感情还未发挥得完全,却不知如何改进。焦头烂额之时,有人提醒将“是”改为“这”。“你这没用的书生。”不仅将人物的斥责与盛怒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且只是一个字的微小改动。郭若沫不禁欣喜,他惊呼他为“一字师”。 郭若沫是文学大师。然而,他并未对文字有丝毫的怠慢,而是“咬文嚼字”,一个字的微小差错都不放过。他以身作则,将自己对文字的敬畏转化为完美的表演呈现在公众的面前。 敬畏文字,是谨慎谦虚品格的折射。 文字巨匠莫泊桑曾拜师福楼拜,在老师的指点下,莫泊桑每日仔细观察,细致描绘所见之景。勤恳谦虚,反复锤炼语言功底,最终成为著名的小说家。 莫泊桑保持对文字一如既往的敬畏,不断历练,敬畏文字让他求实进取,兢兢业业。 敬畏文字。敬,是对文字的憧憬与尊重;畏,是内心的崇拜与震慑,面对古今中外的那些文字者,我的敬畏文字之心也油然而生! 敬畏法律作文500字_叙事作文 在三月的阳光明媚下,我们“天平普法社”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过余杭法庭的大门。一走入法庭庭审的地方,脚步转而放缓,不由自主地也将呼吸放轻,安静等待开始。从被告到公诉人再到辩护人,每一个人都认真严肃,说话也井井有条,法律

敬畏法律教学文档

敬畏法律 四季春为始,万事法当先。今天,当我以一名教师的身份站在三尺讲台上谈法制教育的时候,我的心情特别沉重。 不必说2000年16岁的高中生徐力弑母,不必说2004年云南大学的学生马加爵对同学挥刀相向,杀死4名同学,当这些陈年旧案给人们带来的伤痛渐渐平复的时候,走进2011年,两起青少年犯罪案件让我们每个人的心再次流血。 请大家看两幅照片。照片上的人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这个年轻人是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怕伤者“没完没了地缠着自己要钱”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 2011年6月7日,当几十万同龄人走向高考考场的时候,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走向了他人生的终点。 这个美丽的女子是丛飞的妻子邢丹,丛飞生前为深圳“爱心大使”、“感动中国”人物,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自己钟爱的公益事业。他去世后,邢丹追随的脚步,继续着崇高的公益事业。可是,今年4月13日晚,当邢丹乘车途经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时,突然从路旁飞来石块击中邢丹头部,一个美丽、高尚的生命戛然而止,留下了年迈的双亲,留下了只有五岁的女儿。而扔石子的人竟然都是九零后,最小的才15岁。 这两个案件令人震惊,令人叹息。药家鑫杀人案本来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可是他为了逃避责任,丧心病狂地连捅张妙八刀,将张妙当场杀死,也将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将两个家庭永远地推入痛苦的深渊。 邢丹更是死得无辜。几个十几岁的半大孩子犯罪的动机仅仅是为了投石取乐。

这两起案件折射出一个令人心痛的事实,那就是当代许多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何其淡漠!他们或对法律一无所知,或对法律极其蔑视,总觉得惩罚离自己很远,坐牢、枪毙都是写在纸页上的名词,和自己的行为毫无关联。所以药家鑫们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当他们给别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的时候,也葬送了自己的前程和生命。 药家鑫听到自己被判了死刑,他道歉了,他哭了,我相信他的泪水里含着真诚的悔过,可是,悔之晚矣,不是什么事都可以通过道歉解决,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杀人偿命的道理他一定知道,可惜他以前一直不相信。 一个又一个青少年犯罪的事实为我们所有教育者敲响了警钟: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已迫在眉睫! 古人语:“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作为一个公民,要在社会上立足和生存,我们就得恪守一些基本原则和道德底线,而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尤显必要。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我们才会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而不敢越雷池半步。倘若对法律失去了敬畏之心,自然就会为所欲为,无法无天,就会为获得自身一时的快意恩仇或者一己私利的满足而作出践踏法律的行为,其结果就像脱离缰绳的野马,终有一天会跌落悬崖。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对法律常怀敬畏,青年学生才不会迷失自我,才不会胆大妄为,这个社会才能有序运转,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幸福美好。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在课堂上不仅仅要传播知识,还要把法律常识贯穿在日常的教学中,让学生知道行为有底线,犯法会受罚。一旦触犯法律,认错、痛哭、讲情全都无济于事,必须自己承受一切后果。此时,要付出的往往是生命和前途。

(最新)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 第四单元 《生活需要法律》省优质课一等奖教案

第一框生活需要法律【目标定位】 一、教学目标 二、重点难点 1.重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治的意义。 2.难点:法律的产生和本质。 【课堂设计】 一、情境导入 1.这种动物同学们见过吗?PPT出示獬豸图片、简介。 廌zhi,又称獬廌、解豸(xièzhì),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俗称独角兽。形似山牛,只有一角,能判别谁“不直”并触“去”(抛弃)他,所以用它断案,是“公正”的象征。 2.“法”字有什么寓意呢?呈现视频《说文解字——法》。(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一书的解释:"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今天,我们就走进法治天地单元,学习第九课《法律在我们身边》的第一框:生活需要法律。 二、教学过程 1.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活动一:社会观察 展示材料: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地沟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食品添加剂的滥用、蔬菜瓜果中剧毒农药的乱用、婴儿乳粉配方的过多过滥等现象亟须依法规范。为此,我国食品安全法做了新的修订,依法维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新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等。 合作探究: (1)你认为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会给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2)你还知道哪些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呢?试举例说明。 (3)如果没有这些法律,你认为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学生交流回答略。 归纳总结: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每一部法律都是应生活的需要而制定和颁布的,又对生活加以规范和调整。法律不仅服务于人们的当前生活,而且指导着人们未来的生活。 活动二:法律伴我一生 以小组为单位合作探究,并在全班进行交流。

遵纪守法国旗下讲话稿:“遵守规则,敬畏法律”

遵纪守法国旗下讲话稿:“遵守规则,敬畏法律” 原始森林里每个人都是带枪的猎人,谁都拥有杀死对方的权利!想要不被杀死,唯一的方法就是先下手为强。这种自由你要吗? 规则,看起来是一种限制,其实它是我们的守护神,遵守它,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遵守交通规则,能护你安全;遵守职场规则,能让你进步;遵守国家法规,能保你平安…… 不守规矩的人,社会会教训你。没有底线的人,迟早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规则之所在,因为那是生命的守护线。2018年3月,南京南站,一名男子要去22站台上车。他没有按照规定路线走,为了省事,他从21站台直接跳下轨道,想通过轨道走到22站台。当时已经有一辆列车进站了,他依然毫不谨慎,侥幸一搏。可惜,他没能成功撑上高高的站台,快速进站的列车将他卡在了站台与列车之间,瞬间的摩擦力让他在缝隙里滚了起来。当消防官兵将月台的面板、混凝土坡拆开将他救出,男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因为这次意外,大批乘客被滞留车站两个多小时。被耽误两小时的人们,生活依然在继续;而这个为了少走几步路,省两分钟时间的男子,却将生命永远留在了这里。 无视规则,悲剧就在所难免。生命只有一次,我劝你对自己善良。 2018年8月28日,视频软件上出现一段视频:两名游客,不顾告示牌,翻入栏杆,踩踏张掖七彩丹霞岩体。两人一边光脚踩踏一边说

“不是有一个新闻说踩了一脚,要用六十年恢复吗?我们几个不知道踩了好多脚,我还弄了沙子。”破坏了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还满脸的沾沾自喜,隔着屏幕都让人厌恶不已。那绝世的“七彩丹霞岩”,千年积累造就,几个人的破坏,一瞬间满目疮痍。 因为不懂法,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人类共享的宝贵自然财富,也毁在了他们狂妄的脚下。 2017年的6月,武汉天河机场,某大学的一位女博士,因为个人原因迟到,已经无法办理登机手续。但她声称要出国参加重要会议,不听机场工作人员解释与建议,在协调了近40分钟后,突然冲进值机柜台,连续掌掴工作人员两巴掌。 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写过一段话:“有些中国人不习惯认错,反而有一万个理由,掩盖自己的错误。”就像这位女博士,她完全不反思自己为什么迟到,导致错过值机。她反而觉得机场地勤人员有错,明明飞机还没有起飞,为什么不让自己上飞机?俗话说,无知者无罪。但明知故犯的人,绝不能轻易原谅。 无视规则,公然凌驾在规则之上,等待破坏者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两千年前,正逢乱世,群雄逐鹿。为何只有秦国,最后能一统天下?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韩非子这样说:万物莫不有规矩。在韩非子看来:“七国之雄,秦为首强,皆赖商鞅,举法明教,秦人大治。”因为有商鞅变法,秦国的法制得以健全,民心稳定,张弛有度,最终合并六国。

敬畏法律是“必修课”

敬畏法律是“必修课” 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肩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责任,前提是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树立法律敬畏意识。 领导干部是推进法治的“关键少数”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领导干部是责任主体和重点群体。相对于人民群众这个法治主体的“广大”,领导干部这个法治主体是“少数”,但这个“少数”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举足轻重。 领导干部是推进法治的“领头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这场革命中,领导干部既要回答理论性、政治性、方向性的重大命题,又要组织完成实践性、创新性、操作性的重大任务;肩负的责任是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扮演的角色是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角色,发挥的作用是领导作用、关键作用、“领头羊”作用。领导干部的这种作用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是反映人民共同意志、体现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作用的重要保证。 领导干部是践行法治的“风向标”。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领导干部的言行很大程度上代表党组织的意志、体现党组织的决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全社会发挥着“风向标”作用。习近平同志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这“四个模范”,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领导干部是捍卫法治的“守护神”。 这种守护,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的坚定守护,是对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和法治文化的坚定守护,也是面对危害、破坏、践踏法治的行为时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法律权威、法律威严的坚定守护。习近平同志强调,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领导干部捍卫法治,态度要坚决,旗帜要鲜明,措施要管用,方法要得当,从而增强守护的影响力、说服力和威慑力、战斗力。 法律敬畏意识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敬畏,就是敬重、畏惧。法律敬畏意识是把法律当作信仰、尊法敬法,当作红线、不可逾越,当作底线、不可触碰,是内心深处对法律的一种态度、一种价值判断。领导干部法律敬畏意识表现为三种意识:法律底线意识,即清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自觉在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法律程序意识,即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推进工作,实现工作流程公开化、有监督;法律规则意识,即自觉遵守法律规则,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法律敬畏意识的“敬”,来源于内心深处对法律的坚定信仰,信仰法律才会敬重法律;来源于法律“好使”“管用”,法律规则、法律程序、法治办法能够解决问题、维护利益、带来效率。“畏”来源于法律的威严。法律是一把高悬的利剑,它的强制力、威慑力让人产生畏惧之心。习近平同志指出,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当”。领导干部树立法律敬畏意识,实质上是敬畏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敬畏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威严,敬畏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威力。 少数领导干部心中缺乏法律敬畏意识,关键是认识使然,即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乏,权力观不正确,长官意识强,摆不正、处理不好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与法的关系;主要是惯性所为,即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仍然习惯用传统的人治思维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甚至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核心是私心作怪,即摆不正义与利的关系,为追求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罔顾法律规则,罔顾法律程序,不惜逾越法律红线、触碰法律底线,把法律当作一把“折扇”,需

敬畏法纪

敬畏法纪,助推“中国梦” 法国思想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至理名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可见,培养法治精神加强法律意识,让写在纸上的法律条文融入公民的心中,上升到精神层面,变成源自公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是何等的重要,正是因为有法律,才让我们伟大的中国安邦固本,中华人民一步步实现着中国梦。 如今的世界已步入了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的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文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所以法律对一个国家至关重要,它是疑聚中国力量的重要方式。法治能够巩固和扞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人民当家作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所以,我国设立了基本大法——《宪法》,它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把依法治国同自身建设,人民当家作主一道置于政治建设的首要地位,为了用法治托起中国梦,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战略的高度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 作为当代中学生,必须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尊法,努力学法,

严格守法,认真用法。“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幸福,是当代中国青年必须和必将承担的重担,所以我们更应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的好学生。什么是尊法?尊法就是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尊法是一种社会倡导的行为准则,是指公民在遇到问题和处理事情时,必须遵照,恪守法律,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做事。但是,现在社会上现出了许多不良现象,并且很多发生在中学生身上,其中以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团伙犯罪案件居多,那些违法犯罪的同学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只有从小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而有些同学的一些不良习惯正是从一些小事逐步养成的。有时候,在路上都能看到背着书包的学生,叼着香烟,在路上若无旁人的追逐,甚至横冲直撞;有时还拦截同学,大打出手,我真希望他们能从凶案中吸取教训,做个新时代的阳光少年。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有的同学以为违法与违纪是两码事,违反校纪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不造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逐步变成了违法,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中学生要遵纪守法,严于律纪,从小事做起;在学校,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之间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遇

陪审员和法官的敬畏精神

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万事劝人休瞒昧,举头三尺有神明。”说的就是敬畏,敬畏就是敬重,就是面对正义、真理、规律等时尊重而不敢轻慢,畏惧而不敢违逆,服从而不敢对抗。而永善法院的陪审员和法官们正是具备了这种敬畏精神,从而使永善法院进入了全国文明单位行列。那么永善法院的陪审员和法官们的敬畏精神有哪些呢!那就是对自然、生命的敬畏精神、对法律的敬畏精神。 永善法院的陪审员和法官们,心存对自然、生命的敬畏精神。因为永善法院的陪审员和法官们内心深深明白:大自然可以赐予人类名山秀川、青山绿水,也会在顷刻间天翻地覆、满目疮痍;人也如此,人的生命犹如白驹过隙、昙花一现,即珍贵又脆弱,当美丽的河山、蔚蓝的天空越来越成为“稀有品”的时候,当各种各样由于环境的被污染而带来的疾病危及越来越多的人的时候,作为社会良知和社会公平正义坚守者的陪审员和法官们必须首先树立起对自然、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才能唤起贫困地区普通人民群众对自然、对生命的敬畏之心,也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有序发展,“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才能深入人心。 苏格拉底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但法律被信仰的前提是法律要被敬畏,而永善法院的陪审员和法官们正具备了敬畏法律之精神,因为他们心里明白:法律会保护守法者的权利与自由,也会无情剥夺违法者的权利与自由,甚至会无情的剥夺残暴者的性命,所以人人必须要敬畏法律尤其是掌握司法公权力的陪审员和法官们更要敬畏法律。“为了自由,我们只有服从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普通老百姓对法律的敬畏乃是与生俱来的。在贫困落后地区,绝大多数老百姓总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不敢不敬畏法律,他们大多会在法律的规范下,来预期自己的行为,而且对于他们而言,对法律的敬畏乃是他们所能争取到的最后合法的保护和屏障的必要条件。而永善法院的陪审员和法官们骨子里天生就具有敬畏法律之精神。因为他们明白、作为法院的陪审员和法官们在履职时是司法公权力的掌握者。而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法律不仅仅只是一种工具,它应当被看作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法则。无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掌握司法公权力者,都要服从法律,居于法律之下,而不是法律之上。 司法公权力者,如果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在没有一定规则的约束下,就有可能滥用权力的机会,就有可能在利益的诱惑下丧失正义的价值追求。而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法律对公民的财产、荣誉、自由乃至生命进行确权、限制、甚至剥夺,一份盖着鲜红法院印章的判决书、调解书、决定书、裁定书等,在陪审员和法官日常工作中司空见惯。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就是这一辈子就摊上的这么一件事,这就意味着这一份判决书是承载着当事人财产、荣誉、自由乃至生命权利的令状。如果法院陪审员和法官对法律没有敬畏精神、那么一个身份证号码的错误,就可能执行了本不该被执行的人;一组钱数的错加、一个数字的遗漏甚至小数点的误标,都可能使当事人在合法条件下失去或不当得到一定的利益。有时候,利益虽然微不足道,但引发的错误却足以让老百姓对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和法官、法院的形象产生难以抹除的负面印象! 因此,作为法院的陪审员和法官们,他们明白:这一职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敬畏法律、必须谨小慎微、秉公执法,才能惩恶扬善、定纷止争,也才能为法治永善的建设、和谐永善的构建、全面永善小康社会的建成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总而言之,正是由于永善法院的陪审员和法官们怀着这些敬畏精神,为永善县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保驾护航,为永善健康发展添砖加瓦,永善法院才得以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单位”。

从内心里敬畏法律

从内心里敬畏法律(人民论坛) 顾伯冲 《人民日报》(2015年07月30日04 版李悝何许人也?战国时期极具影响的政治人物。“尽地力”“善平籴”“富国强兵”是史家对他的评价。当时,李悝在魏国大刀阔斧推行变法,同时亲自担任大法官,直接审理案子。 他是如何走到生命尽头的呢?据载:有一天,他在审理一桩命案时,被告人自动招出了3年前的一场谋杀案。案情有了进展是好事,但李悝当即脸色煞白,原因是3年前那桩案子已经结案了,是他亲自审的案,一个人被误判为凶手并处决了。也就是说,李悝因为误判害死了无辜的人。为此,他一筹莫展,按照自己定下来的《法经》,这是死罪。最后,李悝写好遗书,自杀了。 李悝也许能找出许多客观理由为自己辩护,还可凭着他在魏国的功绩和威望,用不着走自杀这条路,但他从内心深处对法律保持着一种敬仰、尊重、畏惧,自觉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他的自杀,无疑是最大的诚恳,让周围的同僚肃然起敬。因误判而自杀是不足倡导的,但李悝的死因值得敬仰。这是他履职的一次失败,也是他人性的一次胜利。 哲人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越是历久弥新,它们一个是我们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令。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

一种态度。对法律的敬畏并非单纯的惧怕法律,也不是把法律供于神坛而顶礼膜拜,而是对法律的热爱和尊重,把法律当作信仰而尊法敬法;当作红线、不可逾越;当作底线、不可触碰,是内心深处对法律的一种价值信念。 从一定意义上说,只有内心敬畏尊崇法律,才能在行为上尊重和坚守法律。时下,一些领导干部“权大于法”“官就是法”“我就是法”的心态依然比较严重,导致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屡屡发生。从根本上讲,就是缺少对法律应有的敬畏心。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要的就是解决好敬畏法律的问题,从内心上尊崇。 信仰是敬畏心的最高境界,“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惟有历史积淀而成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等等,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在法律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短期内还难以蓄满一些人的精神水池时,换言之,在法律还一时难以让人们自发地产生“敬”的意识时,让人们对法律产生“畏”的意识则成为必需。惟此,才能使尊法守法“螺旋式上升”。 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指出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些人不惧法,拿法律当儿戏,就在于一些法律在执行中成为“纸老虎”。法之不行,则无人可畏。但是,如果对那些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予以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对那些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坚决惩处绝不手软,那么这些人内心里就会产生畏惧感,不敢乱伸手。如此,内心里敬畏法律日增,

敬畏法律才能实现法治

敬畏法律才能实现法治 在我国,为什么法律、政策、规则制定出来之后往往会被规避和违反,甚至被选择性地使用?就是因为我们国民不能将“对事不对人”的规则贯彻始终,总是喜欢有选择地使用“打狗也要看主人”的哲学。 奉行这种双重标准将削弱规则的效力,动摇规则的权威性和尊严感,无法培养国民信赖规则,忠诚于规则,慢慢地就滋生了特权和人治。中国现存的“打擦边球”、遇事找关系等对法律和规则的选择性使用,则会造成人们宁可相信权力,也不相信法律和既有规则的倾向。例如,办理任何涉及官方行为的事务,必须要里边有人才好办事,根本不去考虑法律规定和程序规则;里边的人也会善用规则进行拖延,以便实现权力寻租。 法治集中反映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生活状况、权力与权利关系的合理化程度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水平。而摆脱传统和习惯思维,实现法治化,首先就是要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律如同头顶上悬着的一把利剑,希望它永远不要掉下来。 康德说:“有两种东西,我们对它思索越深,越有一种敬畏感:一个是头顶上的星空,一个是我心中的道德律”。头顶的星空之所以让人有敬畏感,不仅在于它的浩瀚无穷,而且还在于它代表一种不可违抗、只能服从的自然法则;而心中的道德律之所以让人有敬畏感,不仅在于道德律令的博大精深和崇高感,还在于它代表我们生活中一种需要共同努力维系的社会核心价值和正义的社会秩序。 法律是一种最低限度的道德律,要保持对道德律令的敬畏感,首先就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感。只要全体国民都产生一种对法律的敬畏感,这个国家和社会的道德秩序自然就会得到维系和提升,也只有全体国民都产生和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感和忠诚感,法律才会日益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才会慢慢浸透我们的道德心灵,法治的建设才有希望。 以民主政治为前提、法律具有至上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这些法律特征契合了政治民主的本质。一方面,政治民主的基本原则,都要靠法律手段来体现、保障和维护;另一方面,法治要科学确定国家权力的界限,合理界定公民权利,恰当处理权力和权利的关系,这就需要体现政治的民主性。 只有法律深入人心,人人依法办事,无人质疑、规避之,无人践踏法律的尊严、损害法律的权威,法治才会有希望实现。

敬畏法律

敬畏法律 作者姓名:商务英语二班王静文 20151455220 商务英语二班邵佳新 20151455215 商务英语二班苏磊 20151455217 商务英语二班宋丽 20151455216 商务英语二班孙世洁 20151455218 摘要:从古至今,法律作为一个不变的存在,保证国家的安全及发展,我们更应该对法律抱以敬畏的态度,本文从法律的历史,横纵论证法律存在的必要性,及对政治文化发展的影响,举例论证什么是敬畏法律为什么要敬畏法律,到最后落脚点从个人,执法者,国家三个层面写如何敬畏法律。 关键词:社会规范敬畏法律信仰当代青年 何谓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即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 法律的形成与发展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拿我国来说,法律发展的初期是在夏商西周,那个时候的法律是习惯法,并且是不公开的。春秋战国时期,郑国执政子产铸刑鼎,是

法制史上的一个重要进程,公布了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秦朝形成了以法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立法思想。汉朝时期,统治者将“仁”融入法律思想,法律得到进一步发展。唐朝时期法律发展到一个完善的时期,后世的法律基本以唐律为基础。新中国时期,以“民主”为主要思想,又增添了许多具有民主色彩的法律。 历史悠久的中国,经历战争、朝代的更替、思想的变迁、政治经济的发展、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法律一直是一个不变的存在,随着各个朝代完善与发展,历史证明了法律在人类社会存在的必要性。 人类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权利与义务既对立又统一,权利与义务的存在保证着社会的稳定以及人类向着文明的方向发展。而法律是权利与义务的表现形式。 法律是权威的,同时又是公正的。在未触及法律规定时,法律对于我们也许只是一种概念,无形中对自己产生束缚,但是又因为并没有触及束缚的警戒线,所以对法律产生了一种忽视甚至漠视的态度。但是一旦触及法律,当法律真正对自己做出了惩罚回应,那时候,我们就会对法律产生惧怕——惧怕法律这个确实存在的、看似虚体实则实体的规则,不知它究竟会对我们做出何种惩罚。 所以,为了避免我们在最初对法律的漠视,在后来触犯法律时的悔恨,我们需要敬畏法律。我们也需要知道,法律在保护我们自身权利的同时,也在保护他人的权利。法律在约束他人的同时,也对自己产生约束,每个人都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触犯法律的人,最容易犯的认知错误就是:认为法律会保护自己的权力,而对他人产生约束。

敬畏法律、崇尚法治作文600字

敬畏法律、崇尚法治作文600字 10月25日又是一个快乐活动日,五4中队请来一位大朋友:张梓晏爸爸,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永胜叔叔。在同学们热情的掌声中,张叔叔开始了“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专题讲座。 讲座开场,张叔叔先介绍了自己的着装。他告诉我们,他穿的是上庭时的服装,庄重肃穆的黑色制服上佩戴着红色徽章,站在讲台上感觉教室成了“法庭”。接着张叔叔在黑板上画了几个圆,然后在圆交叉的地方画上阴影。他说圆代表每个公民的自由,交叉的地方代表自由的碰撞,利益的冲突。当利益冲突时,就会发生矛盾,甚至打架,发动战争。那该怎么办呢?在同学们疑问中,张叔叔,把交集擦去,改成一条直线,并告诉同学们直线就成为每个人自由间的界限,这界限就是制定的规则,谁都不能跨越规则,这就是“法”。简答的图形、幽默的语言,张叔叔用形象的方式告诉同学们什么是“法”,为什么要“敬畏法律、崇尚法治”。他说:“法”给了公民最低的标准,如果触犯了最低的规则当然就要受到惩罚。每个人的自由都应该遵循这个最低标准“法”,当然法律更是维护个人利益的工具,我们要学法、懂法,利用“法”来保护自己。在了解了“法”的含义后,张叔叔给同学们讲了学生身边的“法”。如:《未成年人保

护法》中未成年人的权益应该得到怎样的保护,我们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为了让大家能够听懂,张叔叔给同学们列举了许多真实的事例。生动的事例让大家明白,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及时通知监护人,遇到突发事件更要学会报警,并用各种方法保护自己。 30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同学们都意犹未尽,在一个个真实案例中,同学们仿佛身临其境。从讲座中同学们明白了“法”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学好“法”,用好“法”,不触犯“法”,并用“法律”保护自己。

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孩子们被送进了学校,至少在当时,那总算是一个学校吧,柔弱的幼年一代每天在这里专心致志地苦干上十个钟头,从书本里学些他们所不懂的毫无用处的东西,依靠死记硬背,像鹦鹉学舌似的;因此受完了教育的成绩只有两点,一是永远的头疼,二是念书的本领——念起来流利得很,既不要停下来拼字,也不要换气。 懂得还不等于已知,理解还不等于知识。为了取得牢固的知识,还必须进行思考。思考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学生对所感知的东西要想一想,检查一下他理解得是否正确,并且尝试把所获得的知识运用于实践。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 当在学校所学的一切全都忘记之后,还剩下来的才是教育。爱因斯坦。 只有儿童集体的丰富多彩、生气蓬勃的生活,才是使每一个学生的才能开花结果的条件,如果认为只要对学生进行个别工作就能使他得到多方面的发展,那是一种很大的误解。 ??为什么孩子很聪明却学习不好?班主任代表在高考动员会上的讲话?? 如果不去加强并发展儿童的个人自尊感,就不能形成他的道德面貌。……教育技巧的全部诀窍就在于抓住儿童的这种上进心,这种道德上的自勉。

人莫知其子之恶,人只知其苗之硕。 黄金满籝富有余,一经教子金不如。 物质精神;切忌娇惯。 如果善良的情感没有在童年形成,那么无论什么时候你也培养不出这种感情来。因为人的这种真挚的感情的形成,是与最初接触的、最重要的真理的理解,以及对祖国的语言最细腻之处的体验和感受联系在一起的。 道德教育最简单的要素是“爱”,是儿童对母亲的爱,对人们积极的爱。这种儿童道德教育的基础,应在家庭中奠定。——儿童对母亲的爱是从母亲对婴儿的热爱及其满足于身体生长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要素,则有待于学校教育。教师对儿童也应当具有父子般的爱,并把学校融化于大家庭之中。 许多年轻人通过一个笨拙的——粗制滥造的谎言使自己受到了永久的伤害,这是不完善的教育所造成的轻率行为。有些权威人士主张年轻人根本不应说谎。当然,这话说得有点不必要地过头;然而,尽管我不会走得那么远,我却主张——而且我认为我是对的——年轻人必须克制自己,不去使用这项异乎寻常的技艺。 我以为好的先生不是教书,不是教学生,乃是教学生学。 应该尽可能地避免一切可能引起学生对自己记忆丧失信心的因素,因为这种经常跟优柔寡断的性格结合在一起的不自信,往往会使得儿童记忆力衰退。 理性和真理是人所共具的,属于那先说出来的人并不多于那引用的人。也不是根据柏拉图多于根据我自己,既然他和我一样

敬畏法律的格言名言

敬畏法律的格言名言 导语: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敬畏法律的格言名言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敬畏法律的格言名言1、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2、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4、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8、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9、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10、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11、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2、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1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15、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17、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8、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2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21、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23、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24、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本文是关于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关于敬畏法律的句子 孩子们被送进了学校,至少在当时,那总算是一个学校吧,柔弱的幼年一代每天在这里专心致志地苦干上十个钟头,从书本里学些他们所不懂的毫无用处的东西,依靠死记硬背,像鹦鹉学舌似的;因此受完了教育的成绩只有两点,一是永远的头疼,二是念书的本领——念起来流利得很,既不要停下来拼字,也不要换气。 懂得还不等于已知,理解还不等于知识。为了取得牢固的知识,还必须进行思考。思考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学生对所感知的东西要想一想,检查一下他理解得是否正确,并且尝试把所获得的知识运用于实践。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 当在学校所学的一切全都忘记之后,还剩下来的才是教育。爱因斯坦。 只有儿童集体的丰富多彩、生气蓬勃的生活,才是使每一个学生的才能开花结果的条件,如果认为只要对学生进行个别工作就能使他得到多方面的发展,那是一种很大的误解。 ??为什么孩子很聪明却学习不好?班主任代表在高考动员会上的讲话?? 如果不去加强并发展儿童的个人自尊感,就不能形成他的道德面貌。……教育技巧的全部诀窍就在于抓住儿童的这种上进心,这种道德上的自勉。 人莫知其子之恶,人只知其苗之硕。 黄金满籝富有余,一经教子金不如。 物质精神;切忌娇惯。 如果善良的情感没有在童年形成,那么无论什么时候你也培养不出这种感情来。因为人的这种真挚的感情的形成,是与最初接触的、最重要的真理的理解,以及对祖国的语言最细腻之处的体验和感受联系在一起的。 道德教育最简单的要素是“爱”,是儿童对母亲的爱,对人们积极的爱。这种儿童道德教育的基础,应在家庭中奠定。——儿童对母亲的爱是从母亲对婴儿的热爱及其满足于身体生长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要素,则有待于学校教育。教师对儿童也应当具有父子般的爱,并把学校融化于大家庭

君子有三畏:常怀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

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从古至今,中国人从不缺敬畏,但现代性却似乎和敬畏无法相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我们不再敬畏鬼神,却依然需要敬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这里所谓畏就是敬畏,南怀瑾说:“只有两种人可以无畏,一种是第一等智慧的人,一种是最笨的人,可以不要畏”,人生无所畏,实在危险,孔子教我们要有敬畏之心。敬畏是人生的大智慧,不仅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行为准则。《菜根谭》里亦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未有无所畏惧而不亡者也。上畏天,下畏民,畏言官于一时,畏史官于后世。” 畏天命 以前人们相信命,但至于命又是什么?他不知道,反正事好事坏,都认为是命,他的思想有一个中心。他做什么事前,都是思量一番,觉得举头三尺有神明,不可行可恶之事。“畏天命”三个字,包括了一切信仰,信上帝、主宰、佛等。这些都是“畏天命”,从前社会等级分明,这种畏,用来维护社会稳定。现代人虽然破除了迷信,但依然要有所敬畏,“天地有定律,四季有成规,万物有法则”,现在,自然、真理、规律就是我们需要敬畏的天命。 畏大人 这里所说的大人并不是一定指官职有多高,对父母、长辈、有道德学问的人有所怕,才有成就。一个人再成功,总有他的父母、上级,让他敬畏,从而做事各自心中掂量再三,不轻举妄动。《菜根谭》里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未有无所畏惧而不亡者也。上畏天,下畏民,畏言官于一时,畏史官于后世。”一个人有所怕才有所成,一个人无所怕是不会成功的。只有心存敬畏,才能保持谨慎态度,才能有戒惧意念,也才能在变幻莫测、纷繁复杂的社会里,不分心,不浮躁,不被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个人名利所累,永远谦逊平和,保持内心的执著和清静,恪守心灵的从容和淡定。孔子说小人“狎大人”,玩弄别人,一切都不信任,也不怕圣人的话,那会一无所成。 畏圣人之言 像我们读《论语》,看四书五经,这些都是圣人之言,阅读圣人之言,才能知古鉴今、心存敬畏。文人读孔孟之书,培养兼济天下的抱负,他们“敬”先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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