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营改增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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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营改增对钢铁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

2016年营改增对钢铁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

2016年营改增对钢铁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2016年4月目录一、直接影响:短期可大幅削减钢企税负、长期将助推行业转型升级 (10)1、营改增后钢企财务费用可用于进项抵扣,将大幅削减负债高企钢企税负 (10)(1)钢铁资产依赖外部融资,财务费用规模快速增长、占比持续攀升 (10)(2)金融业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钢企财务费用可进项抵扣将显著提升钢企业绩 (12)2、营改增支持金融、生活服务业等发展,长期将助推钢铁行业多元化发展 (15)(1)产能过剩、需求走弱,多元化业务发展成为后工业时代钢企的必然选择 (15)(2)营改增政策利好金融、生活服务业等,长期将助推钢铁行业多元化拓展 (18)①短期内受限于钢企的非钢业务规模和相关行业业务占比较低,营改增对钢企业务影响甚微 (18)②长期来看,营改增将助推钢企发展多元化业务、实现转型升级 (20)二、间接影响:需求端去库存提速将提振钢需,需求结构偏高端化将倒逼钢企转型升级提速 (23)1、营改增或促进房地产去库存、拉动不动产新投资,建筑安装工程增加将有力提振钢需 (23)(1)房地产去库存加速,将拉动建筑安装工程需求 (23)(2)需求端:商业地产去库存加速,建筑安装工程增加将拉动钢需 (24)(3)供给端:房企或降价增销量、加大开发投资,建筑安装工程增加将拉动钢需242、建筑业中高端钢需增加,倒逼钢企转型升级加速 (27)(1)成本可抵扣比例高,则建筑企业的税收优惠大 (27)(2)建筑业中高端钢需增加,倒逼钢铁行业转型升级 (29)三、营改增短期和长期均利好钢铁行业 (33)1、短期内高负债企业业绩、建筑用钢需求将显著改善,关注擅长利用外部融资的优质龙头企业 (34)2、长期钢铁行业的多元化业务拓展、产品结构性升级值得期待,关注行业龙头企业 (35)税制改革:全面推行营改增,四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此次营改增实行“双扩”,一方面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可抵扣范围。

2016年营改增简报_1

2016年营改增简报_1

2016年营改增简报1.2016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试点范围,对上述行业开征增值税,之前这些行业适用的营业税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二.相关报道如下:1.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将推出更大力度减税降费举措,预计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规模超过历年。

2.财政部部长楼继伟7日说,今年减税最主要的是营改增全面推行。

自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至最后的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等4个行业,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最后4个行业涉及纳税人约960万户,对应营业税1.9万亿元。

3.增值税和营业税加总,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的40%以上。

我国2012年1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目前已扩至全国,行业覆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以及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7个现代服务业。

4.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80万户,累计减税5939亿元。

改革一旦全面铺开,意味着减税力度更大。

2.营改增后,营业税还有吗营改增后,营业税没有了,从2016年5月1号起,实行全面营改增,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从此营业税将永久退出历史舞台。

营业税(Business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营改增的最后三个行业建安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方案将推出,不排除分行业实施的可能性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所谓应税劳务是指,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服务业。

3.营改增后:增值税的涉税风险有哪些关于增值税的涉税风险那些事.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以来,营改增成为大家茶余饭后讨论的热门话题,各种媒体竞相宣传报道有关营改增的新闻和政策,大家的微信微博上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营改增信息,大家在津津乐道营改增带来的好处或坏处的同时,却忽略了增值税的涉税风险,特别是一些新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企业,对增值税涉税风险了解不多或不够重视。

2016年度营改增工作总结

2016年度营改增工作总结

2016年度营改增工作总结【2016年度营改增工作总结1】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方案》(琼国税发〔2016〕68号)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结合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营改增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税制改革舆论环境。

现将四月份的营改增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领导,保障制度建设到位为使营改增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通过印发《万宁市国家税务局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工作重点,成立宣传工作小组,统一制定宣传方案,负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从多方面阐释改革积极意义,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认同。

二、围绕主题,保障活动开展到位市局紧紧围绕营改增工作,结合万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市地税局紧密联系,共同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一是联合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4月1日上午与万宁地税联合举办启动仪式,重点发布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采取的系列措施,并就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进行解答。

南国都市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新浪海南、法制时报、万宁电视台、万宁时讯、万宁市委新闻办等七家媒体参与发布会报道。

二是联合开展营改增纳税人培训。

4月14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营改增”专题培训会,由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中心和海南大华光明税务师事务所就营改增政策规定、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开具发票流程等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讲解,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共计112家纳税人参加培训。

4月25日下午,我局联合市地税局在市多功能中心联合举办第二期营改增纳税人专题培训会,此次培训是市国地税联合举办的规模较大的营改增纳税人培训会,全市共1700余户纳税人参与培训。

4月28日,我局又专门针对已领取金税盘的纳税人开展增值税发票开具专题培训,对开票系统进行详细讲解。

2016年“营改增”全面分析及其解读

2016年“营改增”全面分析及其解读

个人。
单位: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承租人、承包人、挂靠人。 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 境外 单位人和个人。
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内代理人 境内接受方
14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1)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小于50万 小于80万 小于500万 无法准确核算
公司业务示例
购办公用具、网络 备品备件、宣传物 料、水电费支出等
加工劳务
修理修配劳务
网络设备/办公设 备修理、车辆维修 货物/设备运送
交通运输业
邮政业
办公快件寄送、集 团客户礼品/刊物 寄送、促销活动礼 品寄送
9
税目注释
项目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解释说明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 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 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 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 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 程管理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 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 经营性租赁。 务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
★交通运输业 ★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从 地 区 上 看
2012年1月: 上海
2012年9月: 上海、北京、 江苏、安徽、 福建、广东、 天津、浙江、湖北

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影响分析报告

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影响分析报告

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影响分析报告一、“营改增”全面推广,地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3)二、对开发商影响:土地成本能否抵扣是关键 (4)1、地产行业现行营业税率5% (4)2、增值税税负测算:若土地及利息成本无法抵扣,加税风险大于减税机会 5三、对二手房交易影响:对免征营业税住宅有加税风险 (8)1、免征营业税住房,增值税将增加交易成本 (8)2、征收营业税住房,增值税执行后的税负变动取决于增值额 (9)四、对商业地产影响:迎来政策小阳春 (10)五、国外经验:对自住和长期持有 (10)六、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加速住宅去化,短期将打击投资性需求 (11)增值税试点将扩大至地产行业。

自2016 年5 月1 日起,“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将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在备受关注的税率方面,政策提出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

对开发商影响:土地成本能否抵扣是关键。

地产行业的成本主要由1、土地,2、建安,3、财务成本构成。

地方政府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利息成本需等待金融服务业进行营改增后方能取得发票。

若土地及利息成本无法抵扣,则相当于营业税由目前5.5%上升至6.75%,地产商面临税负增加的风险,且毛利越高的项目税收负担越大。

如果政策特别觃定允许房地产企业凭财政部门监制的土地专用收据等作为抵扣凭证,则将大幅降低开发商税收成本(由5.5%下降至3.78%)。

对二手房交易影响:预计政策将向自住及长期住房倾斜。

现行营业税免征房屋,若征收增值税后,将面临交易成本增加的风险。

现行全额征收营业税的房屋,若购买原值大于现有售价49%,增值税小于营业税,反之则增值税将大于营业税。

对于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房屋,由于税率由营业税的5.6%提高到增值税的11%,整体税负亦将有所增加。

根据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大方针,我们认为在执行细则上会考虑与现行营业税的税负比例,不排除对现在免征营业税的房屋也实行增值税免征。

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

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

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2016年3月目录一、营改增试点办法正式落地,普遍减轻房企税负水平 (5)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受益于土地出让金抵扣 (5)2、过渡期间适用简易计税法,相当于营业税政策平移 (9)二、营改增将促进企业管控水平提升,优质房企将受益 (10)三、企业购置房产可抵扣增值税,利好商业地产去库存 (12)四、二手房交易:平移此前营业税相关政策 (13)3月24日财政部正式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其中规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对于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可直接在销售额中扣除。

对于二手房交易,政策基本平移先前营业税政策。

土地价款直接扣除,普遍减轻房企税负水平。

利好土地成本占比高的房企。

此前市场普遍疑虑土地价款能否作为成本抵扣增值税。

此次办法中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直接在销售额中扣除,将极大利好持有大量土地的房地产企业,特别是土地成本占比较多的房企。

毛利率低的企业更受益。

土地成本加建安成本占比越高越受益,占比不到销售额41%的话,税负会增加。

过渡期间税负基本无变化。

过渡期间(指房企销售的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与目前营业税征收办法相同。

有助于促进房企提升管控水平,优质房企将受益。

房企管控水平对业绩影响将更为明显。

如何从上游取得足额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完善增值税抵扣各环节链条将是房企面临的重要课题,这就要求房企加强与上游企业的谈判和议价能力。

企业购置房产可抵扣增值税,利好商业地产去库存。

企业购置房产可按规定计算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可有效降低企业购房成本,刺激企业购置办公楼改善办公条件,可以有效去化写字楼库存,利好商业地产。

2016年金融业营改增分析报告

2016年金融业营改增分析报告2016年3月目录一、金融业将推营改增 (5)1、结构性减税推动营改增 (5)2、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 (6)3、结构性减税推动营改增 (6)4、减税效果明显 (8)二、金融业拟推营改增 (9)1、营业税和所得税为主 (9)2、营改增将全面铺开 (10)三、增值税税制安排多元 (11)1、分类费率法则普遍化 (11)2、普遍税率预估6%,或存在分类可能 (11)四、关注进项确认和隐性成本 (12)1、关注进项抵扣科目确认 (12)2、隐性成本或提升 (13)五、营改增影响测算 (14)1、证券业:关注人力成本抵扣安排 (14)(1)营业税税负3%-5% (14)(2)增值税全抵扣或增厚利润 (16)(3)人力成本抵扣成为核心 (16)(4)优化成本结构至关重要 (17)2、保险业:关注免税和进项抵扣安排 (19)(1)营业税负分化:寿险不足0.5%,产险6.5%左右 (19)(2)产险或增厚利润50%-70%,寿险利润下降1%-2% (22)(3)赔付支出和退保等抵扣设置尚不明确 (23)(4)免税和确定进项抵扣至关重要 (25)3、信托业:关注管理费用抵扣安排 (25)(1)营业税税负5%-5.5% (25)(2)营改增可能略增厚利润 (27)(3)关注管理费用抵扣安排 (28)六、结论 (28)营改增确定增值税主体地位,金融业营改增势在必行。

我国税收形式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收入占比分别为55%、25%和20%;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占比为60%,30%和10%。

营改增后我国流转税将以增值税为主体。

相较于营业税,增值税为价外税,有助于结构性减税,2012 年到2015 年试点期间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占期间GDP 比重为0.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推动金融业营改增势在必行;对于行业本身营改增有利于优化收入成本结构。

增值税征收制度安排多元化。

2016年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

2016年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2016年4月目录一、定性来看,建筑业营改增会确保税负只减不增,也需企业协同努力 (4)1、企业税负只减不增是这次营改增的基本要求 (4)2、征收增值税会倒逼建筑企业努力提升管理水平,短期存在税负增加现象 4二、营业税转增值税对建筑企业影响定量理论分析 (6)1、几个重要假设 (6)(1)除了建筑设计行业,目前上市建筑公司主要缴纳营业税 (6)(2)营业税、增值税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就要缴纳 (7)(3)建筑业是微利行业,采用成本加成法进行报价,不会有超额利润出现 (9)(4)建筑行业的各项成本占比是固定的,各项成本计税方式固定 (9)(5)不考虑期间费用等费用变化,营改增不会对所得税率产生影响 (11)2、理论分析 (11)(1)取消营业税 (11)(2)征收传统意义上的增值税—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抵扣销项税 (12)(3)征收消费型增值税—新增固定资产抵扣销项增值税 (13)(4)合计影响 (14)3、案例解释 (14)三、营业税转增值税对建筑企业影响定量实证分析 (15)1、行业数据实证分析:净利润下降,经营净现金流增加 (15)2、案例分析:苏交科营改增前后变化符合实证结论 (18)定性来看,建筑业营改增会确保税负只减不增,也需企业协同努力。

企业税负只减不增是这次营改增的基本要求,建筑业营改增后税负将会有所减轻,减税好处有望被产业链上的各组成部分共享。

征收营业税会倒逼建筑企业努力提升管理水平,短期来看,企业税负增加的现象将会存在,这应看成企业规范纳税管理所付出的成本。

营业税转增值税对建筑企业影响定量分析---实证分析。

我们对于73家建筑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分析,总体上来看,营改增后行业的净利润有所下降,平均下降5.3%左右,营改增使得原有成本下降,由于采用成本加成法进行报价,收入、利润都会相应下降,这里存在一个不同口径的比较问题,营改增会使得行业财务处理、业务承接更加规范、工程机械购置增加自动化率,从而使得行业盈利能力逐步提升。

2016年金融业营改增分析

2016年金融业营改增分析一、增值税具有悠久的历史 (3)二、金融业推进营改增试点 (4)三、金融业四大服务纳入征税范围 (6)1、贷款服务的销售额确认 (7)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销售额确认 (8)3、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的确认 (8)四、金融行业增值税率为6%,略有提升 (8)事件:“增值税”的概念最早由美国耶鲁大学教授亚当斯在1917 年提出,并率先在1954 年在法国得到实施,目前全球已经有超过170 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

我国于1979 年引入增值税,上海地区成为国内首个营改增试点地区。

自2016 年5 月1 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金融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领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四大行业被纳入到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增值税征收范围包含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销售服务涉及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涉及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销售不动产涉及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金融业的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被纳入征税范围。

贷款服务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反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以及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所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

2016年交通运营业营改增分析

2016年交通运营业营改增分析2016年5月目录一、营改增-经济转型,供给侧改革的润滑剂 (4)1、94税改的遗留问题:营业税,增值税二元并存 (4)2、营改增-税务体制转型改革的收尾工程 (6)二、交通运输业试点破冰:非实体生产环节,转换成本低廉 (7)1、试点初期-“营改增之痛” (9)2、5.1营改增全面扩围,降税负,促发展 (12)三、行业相关企业 (13)1、航空板块:行业龙头南方航空和穿越周期的低成本航空 (13)(1)南方航空 (13)(2)春秋航空 (14)(3)吉祥航空 (14)2、物流板块:传化股份、华贸物流及华鹏飞 (14)(1)传化股份 (14)(2)华贸物流 (15)(3)华鹏飞 (15)自1994年税改后形成了对货物的生产销售征收增值税,而对服务产生的生产销售征收营业税的二元并存的格局。

营业税主要存在重复征税与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的缺点。

随着我国第三产业重要性的提高,政府的改革思路逐步从需求端追求经济规模转向供给端追求生产效率,营改增的必要性在不断提升。

营改增从2012年开始试点,行业试点首先从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

选择交通运输业首先开始试点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1)交通运输业与生产环节息息相关,便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2)交通运输业原有的营业税缴纳方式与增值税缴纳方式相似,转换成本低。

从理论角度来分析,增值税缴纳多少与业务毛利率和成本中可抵扣占比相关。

公路与机场板块在转换增值税后税负将增加,主要由于高毛利及人工和折旧费用占比大,致使进项税可抵扣部分少。

航空及航运由于其高成本占比将大幅受益于营改增。

据数据统计,在2012年营改增刚刚开始试点时,交运大部分企业表示营改增导致税负增加,主要原因是:(1)当时与交通运输行业息息相关的金融保险,建筑安装等行业并未进行营改增,使企业进项税抵扣不完整。

(2)由于试点只覆盖部分省市及部分行业,企业很多成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增值税专业发票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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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营改增行业分析报告目录一、我国营改增历程 (4)二、营改增对已试点行业的影响 (6)三、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7)1、房地产所处的增值税链条梳理72、营改增对收入的影响 (9)3、营改增对成本的影响 (11)(1)对于土地成本的影响 (11)(2)对于建安成本的影响 (12)4、营改增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影响 (14)5、营改增对税负和经营业绩影响的测算 (15)(1)土地成本不可抵扣(即t=0%) (16)①房企自行实施建筑安装16②房企将建筑安装外包给上游建筑商 (18)(2)土地成本可按11%税率进行抵扣(t=11%)..23①房企自行实施建筑安装23②房企将建筑安装外包给上游建筑商 (25)6、基于测算模型的结论 (28)四、营改增对房企经营业绩的其他影响因素..30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能够取得 (31)2、历史成本是否可以抵扣 (31)五、房地产企业面对营改增可采取的措施 (31)1、提高精装修比例 (32)2、提高议价能力,降低建筑商税负转嫁风险 (32)3、业务分拆 (32)4、加强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六、主要风险33我国营改增历程。

我国营改增历程开始于2010年,而2012年上海进行相关试点工作,标志着营改增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截止目前营改增已经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陆续展开试点。

按照改革计划,2015年下半年要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不动产和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其中预计不动产有偿转让、建筑业改征11%税率的增值税。

营改增对已试点行业的影响。

从已试点行业情况来看,总体营改增减税效果明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报告数据,2015年上半年,营改增减税110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600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502亿元。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我们建立模型测算了营改增对房企的经营业绩的影响,按照土地成本是否可以抵扣,将测算分成两大类,同时在每个大类下,又按照房企是否将建筑安装打包给上游建筑商以及上游建筑商是否将税负转嫁给房企拆分成3三种情况,针对6小类情况分别建立模型进行测算,测算结论如下:(1)如果土地成本不可抵扣,则会使得房企利润下滑,并且毛利率越低、土地成本占比越大的房企,利润下降幅度更大。

(这种情况下,聚焦于三四线城市的房企由于土地成本占比较低,利润下降幅度反而较小)(2)如果土地成本可以抵扣进项税,且可抵扣税率越大,对房企经营业绩影响越有利,同时毛利率越低、土地成本占比越大利润增厚幅度越大。

(3)如果上游建筑商税负转嫁能力较弱,则房企将建筑安装打包给建筑商,对房企经营业绩越有利。

(4)如果上游建筑商税负转嫁能力较强,则房企延伸产业链,自行实施建筑安装,对经营业绩更有利。

房地产企业面对营改增可采取的措施。

实施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增值税可抵扣的制度在合法的范围内采取对公司经营有利的举措,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1)提高精装修比例;(2)提高议价能力,降低上游建筑商税负转嫁风险;(3)拆分业务,增设小规模纳税人子公司;(4)加强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我国营改增历程多行业陆续纳入试点范围我国的营改增历程开始于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提出了加快税制改革的要求,由此开启了营改增的序幕。

而在此后的2011年,营改增的推进更是获得了重大进展:首先201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此外,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对营改增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营改增的实施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最后,更为重要的是,2011年11月16日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进行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试点,表明我国营改增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在过去的3年多时间里,我国营改增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陆续展开试点,试点地区也从上海扩大到10个省市,再扩大到全国范围。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营改增过程中,新增11%和6%两档税率,逐步形成了17%、13%、11%及6%四挡阶梯式税率,有助于在过渡期针对性减轻相关试点行业税负。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中明确指出,按照改革计划,今年要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预计下半年这些行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其中,根据预测,不动产有偿转让、建筑业改征11%税率的增值税,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总体来看,我国营改增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认为营改增的推进有利于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规范税制,合理税负,有助于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二、营改增对已试点行业的影响国家实施营改增的目的在于消除重复征税,完善增值税链条,而从已试点行业情况来看,各行业虽有分化,但总体减税效果明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各年度的税务报告数据,从2012年到2015年上半年三年半的时间累计实现减税4848亿元,其中2012年,包括上海在内的9个试点地区营改增共减税约420亿元;2013年全年营改增减税1402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600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802亿元;2014年全年有超过95%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实现税负不同程度的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实现减税1918亿元;而2015年上半年,营改增减税110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600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502亿元。

而具体到各个试点行业来看,2014年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分别有1477户、4698户、20658户纳税人,其中,铁路运输、邮政业分别实现改征增值税363亿元、11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分别减税8亿元、4亿元;而电信业6月至12月实现改征增值税294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增税64亿元,但为下游一般纳税人增加了税款抵扣。

三、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1、房地产所处的增值税链条梳理按照计划,不动产的有偿转让将会在2015年下半年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房地产企业也将纳入增值税链条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从税负以及经营业绩两个方面分析营改增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但由于在分析过程中,涉及房地产企业在上游环节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因此,为了便于分析,在此之前,我们先对整个不动产销售中的增值税链条尤其是上一环节的增值税情况进行简单的梳理:房地产企业的上游主要有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让土地使用权,对房企形成土地成本)、建筑安装公司(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对房企形成建安成本)、建筑安装材料供应商(提供建筑安装材料,对房企形成建安成本)、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对房企形成资本化利息成本)以及咨询公司、开发设计服务公司等。

其中,建安公司与金融机构将在今年纳入营改增试点,预计营改增后,建安公司与金融机构将分别按照11%、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建安材料供应商原本就是增值税的纳税人,根据增值税优惠政策,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咨询公司与开发设计服务公司从2012年起试点营改增,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而对于房企购置土地这一环节中,由于土地出让金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土地成本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

但考虑到不显著增加企业税负的营改增总体指导方针,国税总局出台相关特别政策允许房企土地成本进行进项抵扣也存在一定的可能性。

通过梳理,我们发现:分析营改增对于房企影响的关键因素在于土地成本是否能够进行进项抵扣,为此我们在下面分析的过程中针对土地成本是否抵扣进行了分大类讨论。

此外,为了更为清楚的分析营改增对于房企经营业绩的影响,我们分别对房企的收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进行了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最后对房企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测算分析。

注:下面数字代表其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营改增对收入的影响增值税是价外税,在收入以外单独核算,具体数值为(收入*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后对于房企收入的影响,关键在于房企向下游购房者转嫁增值税的能力。

我们分析两种极端的情况,第一种情况假设房企能够将增值税完全转嫁给购房者,则营改增对于房企收入没有影响;第二种情况假设房企不把增值税转嫁给购房者即增值税负担完全由企业自己消化,则这种情况下营改增的收入变为:营改增后收入=营改增前收入/(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销项税=营改增后收入*增值税税率我们认为由于房企下游购房者大多数均为个人购房者,一般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因此如果房企将增值税税款转嫁给购房者,会极大地增加购房者成本,而在行业进入白银时代的背景下,购房者负担的明显增加会使得销售下滑,不利于房企的销售回笼,因为,我们认为增值税完全转嫁给购房者的难度极大。

因此,我们在本篇的报告的分析中,我们假设营改增后增值税负担将由企业自己消化,营改增之后收入相应变为:营改增后收入=营改增前收入/(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销项税=营改增后收入*增值税税率在增值税税率为11%的假设下:营改增后收入=90.09%*营改增前收入增值税-销项税=9.91%*营改增前收入注:本报告在分析过程中,为了便于测算,简化地认为房企完全自己消化增值税税负,并不转嫁给购房者。

但是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企可以将部分增值税转化为购房成本,部分由自己消化负担3、营改增对成本的影响房地产企业成本主要由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以及资本化利息成本构成,其中土地成本以及建安成本是最主要的构成,而资本化利息成本占比较低并且因各大房企的资金成本以及项目开发周期而变化,因此,为了简化分析,本篇报告主要分析营改增对于土地成本以及建安成本的影响。

(1)对于土地成本的影响在上面我们已经提到土地成本能否进行抵扣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其也成为影响房企税负以及经营业绩的关键因素,为此我们针对土地成本是否能够进行抵扣分别做了假设分析,假设土地抵扣税率为变量t,则:(1)当土地成本无法进行抵扣时,即t=0%时,营改增前后土地成本不变;(2)当土地成本能够进行抵扣,并且抵扣税率为11%时,即t=11%时,营改后土地成本变为:营改增后土地成本=营改增前土地成本/(1+t)=营改增前土地成本/(1+11%)=90.09%*营改增前土地成本;增值税-进项税=营改增后土地成本*t=9.91%*营改增前土地成本;(3)同理,当土地成本能够进行抵扣,并且抵扣税率为17%时,即t=17%时,营改增后土地成本变为:营改增后土地成本=营改增前土地成本/(1+t)=营改增前土地成本/(1+17%)=85.47%*营改增前土地成本;增值税-进项税=营改增后土地成本*t=14.53%*营改增前土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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