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规划设计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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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思考

关于城市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思考

关于城市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思考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城市居住的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对居住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文重点针对我国目前的城市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存有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了改善城市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关策略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措施。

关键词: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指为了方便社区居民的生活,满足住户的身心健康需要,以及方便社区的管理而建的相关硬件和软件服务设施。

硬件服务设施包括商业服务、文化体育、和教育等设施。

软件服务设施指的是为促进社区的管理和服务需要而建立的信息网络平台,主要包括社区安全防范、信息网络和信息管理等系统。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满足住户生活需要的一个重要设施,和居民日常生活是密切相关的,虽然有些设施的使用频率并不是特别高,但这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部分。

一、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现状(一)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和居民的需求脱节。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居住社区里,和居民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设施,比如餐厅、超市、有线电视等生活的服务设施比较齐全,而对于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文化设施以及为老人服务的设施相对较少。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建设中,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

(二)社区的人群需求多样化我国传统公共服务设施是根据人口的总量及规划的指标体系来规划的,这样做有一定的弊端。

居住社区里不同年龄和阶层的居民,他们的社会行为以及生活方式都各不相同,因此根据人口的总量及规划的指标体系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让公共服务设施得不到高效的利用。

必须要做好充分的调查,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公共服务设施计划,但在实际上,设计人员要么就到传统的观念影响,或者是经济利益等方面影响而被他们忽视掉了。

(三)地区间公共服务设施不平衡现在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定额指标大多采用的是“千人指标”和“分级制度”结合的方法。

探析居住区配套设施问题

探析居住区配套设施问题

探析居住区配套设施问题【摘要】本文首先论述了当前居民区配套设施普遍存在的问题,然后进行经济特性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居住区,配套设施,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c91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一、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与居住区建设规划缺乏有机衔接,造成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布局和规模不尽合理,有的学校规模偏小,标准偏低,存在着资源浪费与资源不足的结构性矛盾。

(二)居住区配套的教育、邮政、体育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建设与住宅建设不同步,或是滞后于住宅建设。

有些住宅区的配套设施虽有规划,但没有按规划落实,存在着甩项不建的问题。

一些建设单位为降低成本,获取更大利润,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逃避建设配套设施。

而对于达到规模居住区的建设项目来说,常常是一单位建设众单位无偿使用,造成住宅建设项目不能公平地负担配套设施建设投资的问题。

(三)非规模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一般在项目审批中,按现行规定有些不够规模的可以不配建,或按照小区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低限配套,但实际上无法满足需要。

有些配套设施虽已规划建设, 并交给有关部门使用但由于多种原因,改变了使用性质或被挪作它用。

居住区配套设施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对于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其需求变化趋势没有深入研究;二是开发商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没有落实已审批的规划或违反规划造成配套设施不齐全;三是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政策不一致,也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四是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机制不完善,各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各管一段,造成相互脱节。

上述只是表层原因, 如果我们从居住区配套设施的经济属性来分析的话, 可以很明确的看出,除了部分开发商为了谋求其利益最大化,违反规划,违规操作而造成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外,政府部门并未区分住宅和配套设施的基本经济属性, 而只是采取“谁建设,谁配套”的较为粗放的管理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原则。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分析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分析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规划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议题。

而在城市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涉及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包括教育、医疗、交通、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城市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并探讨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城市作为人们生活的场所,必须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例如,教育设施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规划学校的分布,可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医疗设施也是不可或缺的,合理规划医院和诊所的位置,可以提高居民的就医便利性。

交通设施的规划则可以改善城市的交通状况,提高居民的出行效率。

因此,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基石,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需要充分考虑城市居民的需求和利益。

城市居民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必须根据居民的需求进行合理的布局。

例如,教育设施的规划应该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孩子的需求,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等不同层次的教育设施。

医疗设施的规划也应该考虑到不同居民的健康需求,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等不同级别的医疗设施。

此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还应该充分考虑到城市居民的经济状况和社会背景,以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再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需要与城市的整体规划相协调。

城市规划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考虑到城市的整体发展和空间布局。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该与城市的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不同功能区域相协调,以实现城市的有机整合和协调发展。

例如,教育设施的规划应该与居住区和商业区相结合,以方便居民和商业人员的就近就学需求。

医疗设施的规划应该与居住区和工业区相结合,以满足居民和工人的就医需求。

因此,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需要与城市的整体规划相衔接,以实现城市的协调发展。

最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需要注重可持续发展。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和规划缺陷_韩涛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和规划缺陷_韩涛

41规划管理资源。

2、无锡三级体系中,只对一级和二级社区做了公共设施配套的规定,三级社区不设置公共设施。

3、提出市中心社区和城市边缘社区分别对待,执行灵活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

由于市中心市级设施资源丰富,某些社区级公共设施可适当减小规模,以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和规划缺陷基于对上述三个城市住区组织和发展模式的分析,笔者认为现有居住区发展(尤其是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具有某些共同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住宅地产空置导致的新建住区人口实际密度与规划密度产生较大背离1、商品住宅空置率过高是不争的事实。

近年来地产界对于商品房空置率的具体数据存在较大争议,其主要原因是对“空置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存在分歧以及对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数据的可信度质疑。

本文所提及的“空置”含义更加广泛,除了包括未售出产生的空置,还包括已售出但未有有效进住使用所产生的空置(闲置)。

各大城市公布的商品房空置率大致水平约在7%—20%之间,若考虑本文所指的未有效进住使用所产生的空置,此数据应当远远高出上述比例。

2、空置率过高导致居住社区实际人口密度同规划人口密度产生较大背离。

根据城市“规划—开发”流程,新开发居住社区划分建立在对人口容量的规划预期和测算基础上,而规划居住人口通常是指理想的零空置率居住人口。

按照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趋势,固定资产(尤其是房地产)投资已经并仍将继续成为拉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未来若干年之内,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将维持较高增长速度,从而产生大量的新建居住区和商品楼盘。

与此同时,中国金字塔状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很难有本质改变,财富的相对集中导致商品房作为社会资本的属性被放大,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宏观预期下,作为投资、第二居所等性质的商品房比例仍将保持一定增长,从而导致未来将继续产生大量的空置商品房。

在此背景下,现有城市规划仍按照理想模式进行居住区人口测算,进而根据理想人口进行社区划分及公共设施配置,容易造成社区人口实际密度远远小于规划人口密度,而根据规划人口容量进行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则将产生明显的不经济性甚至是浪费。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思考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思考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思考摘要:本文以含山新城3.32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通过对含山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总体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和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进行分析,进而从量化和合理化的角度对本次规划地块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的建议,旨在为其他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供参考。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含山新城Abstract: In this paper, an example to the Anshan Metro 3.32 km2 controlled detailed planning, by configuration status quo of the Anshan County central city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the overall plan for the configuration of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and the new city controlling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in the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configuration analysis reasonable suggestions, and then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quantification and rationalization of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in the planning plots configuration designed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configuration of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in other cities controlled detailed planning.Keywords: controlling detailed planning;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Anshan Metro引言从目前我国的规划体系来看,控制性详细规划介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编制层次。

关于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及其管理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及其管理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及其管理问题的思考与建议关于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及其管理问题的思考与建议作者:翁羿随着我市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居民在关注房屋质量的同时也越来越注重配套设施的配建,其权属及管理问题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对“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界定并不明确,对于同一种类型的公建配套用房的权属,各地出台的政策也不一样,给商品房预售许可及房屋登记工作带来困扰。

鉴于此,特对我市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及其管理问题作一些调查与思考,供有关方面研究筹策。

一、我市公建配套管理的基本情况(一)主要政策规定我市涉及居住区公建配套管理的政策主要有:《无锡市政府印发〈无锡市住宅区交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锡政发[2000]298号)、《无锡市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无锡市市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07]196号)、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无锡市市区住宅部分配套设施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04]9号)、《无锡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7号)等,先后对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等作了规定。

其中,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无锡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

要求商品房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配套公共复中,“净菜超市”被注记为建议经营性,由此造成同类公配权属认定不一致,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为此,我们也与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其认为公建配套批复中的注记,只是标明其用途为经营性质,并非对权属的认定。

目前,建设主管部门在公建配套立项批复中对此已不再注记。

关于我市居住用地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议

关于我市居住用地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议

关于我市居住用地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议关于**市居住用地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议居住用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是居住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其建设标准是规划审批和城市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近年来,随着住宅商品化改革日趋深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对居住环境提出更高要求。

同时,随着房地产开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房地产市场也逐渐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更加重视商品住宅及居住环境的综合品质。

1、配套设施建设现状目前,国家对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的控制与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居住区公共配套执行标准来实现的,然而,随着人口结构、经济运行方式等诸多事物的改变,这种方式和标准存在很多问题,迫切需要对其进行优化。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市的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特别是公益类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⑴ 时间性滞后: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滞后于商品房的开发。

主要是开发商在开发建设时,只侧重于住宅楼的开发和销售,公共设施配套停留在表面,对于规划部门提出的建设内容,拖延建设或者住宅销售后改变规划,将公共设施用地改做住宅或其他营利性设施。

⑵ 配套滞后:在居住区的分期开发建设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建设量大、非盈利性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常常被安排在末期开发,造成严重的配套滞后。

⑶ 规模比例失衡:对于一些公益性的配套项目,如幼托、老年活动中心等项目,经常会出现缺项、漏项或压缩建设规模的现象,造成小区配套功能残缺(自2021年我市针对“招拍挂”用地中的教育设施用地单独划分地块后,该情况有所缓解)。

对于一些盈利性的商业设施,如超市、小卖部、餐饮、娱乐中心或者健身中心等项目则经常随意扩大建筑面积,不惜以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为代价,或把非盈利的公益性质的项目改建成盈利性的,而造成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建设规模比例失衡,严重影响居住区的环境质量和公共设施水准。

⑷ 布局不合理:住区与城市层面。

从住区与城市之间的关系看,经常出现居住区内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规模与城市级的公共设施配套重叠、规划布点不合理、功能定位不合理的现象。

关于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研究与思考

关于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研究与思考

关于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研究与思考摘要:通过对相关规定规范的分析与研究,结合公共服务设施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部分城市的公建配套规定,本文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规划部门审批管理的角度,对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教育设施;配套标准;1引言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面积及人口不断增加,但与之相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往往增长速度不成正比,在各地新闻报道中也常见市民抱怨教育设施缺少、医疗设施缺少、文化娱乐设施缺少等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日益成为政府和市民高度关心的问题。

政府由于资金有限等原因,主要负责投资建设市级、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则大部分由市场来配套。

而在实际工作中,《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社区的建设指导面临着许多挑战,既不能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也不能指导市城乡规划局在核发规划条件时对配套设施提出明确而严格的要求,导致后期开发报建的居住区规划方案往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较少。

因此各城市制定一个符合当地实际且有前瞻性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管理体制,作为地方标准去管理或指引社区建设,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通过对相关规定规范、各城市经验、规划管理部门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相应的实施建议。

2相关规定规范的分析与研究2.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居住区按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10000-16000户)、居住小区(3000-5000户)、居住组团(300-1000户)。

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采用千人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其中居住区为建筑面积1668-3293 m2/千人,用地面积2172-5559 m2/千人;居住小区为建筑面积968~2397 m2/千人,用地面积1097~3835 m2/千人;居住组团为建筑面积362~856 m2/千人,用地面积488~1058 m2/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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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l a n d c t n l f c i e t g ig s ce y u t la d e u a i a a i t s ur o li he a en o i t
i f r a ia i n n o m tz t o p r ig a kn
l 前 言
相 应的地 方标 准 。 如北 京 市执 行 的现 行标 准 是 19 94
住宅 的建设 和千家 万户 息息相 关 ,改革 开放 以 来 . 国的住 宅建设 取 得 了举 世瞩 目的成就 。 我 住宅 产
年 颁布 的 7 文 ( 2号 以下 简称 《 标准 》 , )其具体 的 内容 主要 有八 项 : 教 育 ( ① 托儿 所 、 儿 园 、 幼 中学 、 小学 ) ; ② 医疗 卫生 ( 生站 、 卫 门诊 部 、 医院 )⑧ 文化 体 育 ; ( 动 中心 、 活 门球 场 、 育 场 )④ 商业 服 务 ( 台 商 体 ; 综
AI r c T e c n t ci n f p b i e vc a i t s i e i e t l d src s e e dy d f e  ̄t a t h o sr t o u l s r i e fc l i n r sd b i i i t i l a e n d u o c ie a t t
m n, te a xl r iig sri a it so eie t lds i h ud h p rpi ey ajr d e t h ui ay l n evc fcli frs ni ir tso l e a po r tl du e . i v e ie d a tc a
了明确 的规 定 。 随着我 国社 会经 济发展 , 户均人 口的减 少 ,相应 规模 的居住 小 区, 于人 口减 少, 由 小 区配套 生活服务 设施 亦应 随之讽 整 , 井论 述 了适 应新 形 势需要 应增加 的居住 区配套 设施 。
关键 词 户均人 口 商业设 施 文教设施 老龄化 信 息化 停 车泊位
苏 乾 S in uQa
( 京 市 多方建 筑设 计所 北 10 3 ) 0 0 5 ( e ig D ua g B i ig D s n O f e 10 3 ) B in o fn ul n ei f c 0 0 5 j d g i
摘要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市居住 区规 划设计 规  ̄' B 0 89 ( 城 , 5 10 3 简称《 范》 对 居住 区公共服 务 设施 的 建设做 } G 规 )
1 hs at l.te a d t n ls rie fcl is n e e n r s e ta it c o c nom o n w s . n ti ri e h d io a evc a it e d d i e i b ildsr t t o fr t e i c i ie d i t
为商 品的今天 , 善适用 的公 建配 套设 施 , 为 了商 完 成
u t n t e a S ie s e . ai q l d s u s d o r O K wo d a e a e n m b r o p r i s rs v rg u e f e sn p r o s h l e h u e o d c m m e ca s r i e o r il e vc s
场 、 贸市 场 、 民店 等 )⑤ 金 融邮 电 ( 蓄 所 、 集 便 ; 储 邮
业 已经成 为我 国经 济发 展新 的增长 点 .住宅 已成 为 居 民新 的消 费热 点 。在 居住 区规 划 和住宅 的设计 中 积 极 推进 “ 以人 为本 ” 的设 计 创 新 活 动 , 造具 有 地 创 方特 色 、 备 完 善 、 设 达到 2 世 纪 现代 化 居 住标 准 的 1 适 用住 宅是摆 在 建筑师 而前 的迫切 任 务 。随着人 民 群 众文 化和物 质水 平 的提高 .居 民对 居住 区 内的配
a e a e u b r o e s n e o s h l ao g i u o n  ̄'  ̄c a a d c n mi d v l p v r g n m e f p ro s p r h u e o d l n w t o r e u t h s i l n e o o c e eo -
电局 、 电话 局 )⑥ 社 区 服 务 ( 区服 务 中心 、 老 ; 社 敬 院 、 民汽车 场 、 )⑦ 行 政 管理 ( 道办 事 处 、 居 库 ; 街 派
出所 、 市政 管 理 等 )⑧ 市 政公 用 ( 洁 站 、 ; 清 公厕 、 公
套服务设施越来越重视 , 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住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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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区规划设计 中配套公 共服务设 施 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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