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征收标准
广州市住宅继承税费标准

广州市住宅继承税费标准广州市住宅继承税费标准是指在广州市范围内,继承住宅时需要缴纳的税费。
住宅继承税费主要包括遗产继承税和契税两个方面。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州市住宅继承税费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遗产继承税。
遗产继承税是指在继承人继承遗产时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其税费标准是根据继承的遗产规模来确定。
目前,广州市的遗产继承税费采取阶梯税率制度,税费按照遗产继承的金额不同而有所差异。
具体遗产继承税费的计算公式如下:遗产继承税费=遗产金额(不含法定继承份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遗产金额是指扣除法定继承份额后的遗产金额,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则根据广州市政府规定的税费标准来确定。
当前广州市的遗产继承税费税率如下:- 遗产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5%;- 遗产金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 遗产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5%。
速算扣除数为3万元。
以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遗产继承税的计算方法。
如果某个继承人继承了一套位于广州市的房产,房产的评估值为200万元,那么遗产继承税的计算如下:遗产继承税费=(200万-50万)×10%-3万=17万元这样,该继承人在继承这套房产时需要缴纳17万元遗产继承税。
另外,广州市的住宅继承税费还包括契税。
契税是指在房产所有权转移时需要支付的一种税费。
在住宅继承过程中,如果继承人需要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到自己名下,就需要缴纳契税。
广州市的契税税率也是采取阶梯制度,具体标准如下:- 房产评估值不超过45万元的,契税税率为1.5%;- 房产评估值超过45万元但不超过70万元的,契税税率为2.5%;- 房产评估值超过70万元的,契税税率为3%。
以上是广州市住宅继承税费的基本情况和计算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税费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管辖区域和具体政策进行调整,因此在具体操作时,继承人需要根据当地的要求来缴纳相应的税费。
同时,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税费信息和计算方式。
中美遗产税的差距

中美遗产税的差距
这充分说明,在中国内地征收遗产税已经摆上日程,开征只是时间问题。
然而,遗产税一定要定位在金字塔尖上的富豪阶层上,坚决避免中产阶层成为被征收的对象。
而按照《新版草案》,中产阶层正好被纳入到了遗产税的征收范围之内。
《新版草案》累进税起征点为应纳税遗产净额80万元以上,80万元~200万元的遗产税最低税率为20%,然后依次类推,到最高1000万元以上的最高税率为50%。
起征点太低。
在当前畸高房价情况下,城市家庭资产达到80万元以上的中产阶层面积很大。
按照这个起征点,中产阶层将成为遗产税的被征收对象,这显然与遗产税的定位背离。
美国遗产税免征额度是350万美元,按照现行汇率换算,相当于2200万人民币左右,因此建议中国内地遗产税刚开始阶段可以确定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免征额度,小步启动,逐步完善,以免误伤中产阶层。
遗产税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遗产税是国家对遗产继承人依法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它是对遗产继承人因继承遗产而获得的财产进行征税的一种方式。
遗产税的征收旨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同时也可以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遗产税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遗产税的定义与作用1. 遗产税的定义遗产税是指国家依法对遗产继承人因继承遗产而获得的财产,按照一定的税率和税基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 遗产税的作用(1)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遗产税可以限制财富的过度集中,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2)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遗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可以为国家提供一定的财政收入。
(3)激励人们努力工作,创造财富。
遗产税的征收可以促使继承人珍惜和合理利用遗产,避免浪费。
三、遗产税的征收范围与对象1. 征收范围遗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遗产继承、赠与、分割等情形。
具体包括:(1)遗产继承。
指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人等依法继承遗产。
(2)赠与。
指遗产赠与、生前赠与等情形。
(3)分割。
指遗产分割、析产等情形。
2. 征收对象遗产税的征收对象为遗产继承人,包括:(1)法定继承人。
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2)遗嘱继承人。
指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人。
指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四、遗产税的税率与税基1. 税率遗产税的税率分为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下:(1)超额累进税率。
遗产税的税率分为5个档次,税率为30%、40%、50%、60%、80%。
(2)比例税率。
遗产税的比例税率为20%。
2. 税基遗产税的税基为应纳税遗产额。
应纳税遗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遗产额 = 遗产总额 - 遗产扣除额(1)遗产总额。
指遗产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财产总额。
(2)遗产扣除额。
包括以下几项:①丧葬费。
指办理丧葬事宜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②债务。
指遗产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
③捐赠。
遗产和遗产税

浅谈遗产和遗产税遗产税的历史遗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具有悠久的历史。
早在4000多年前的古埃及、古罗马就出现了对遗产征收10%的遗产税,用作老弱士兵的养老金。
近代遗产税在1598年首创于荷兰。
随后,英国、法国、德国也分别于1649年、1703年、1900年征了遗产税。
如今,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了遗产税。
其中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遗产税的税率通常是累进的,越是富户实际税率越高。
美国税率为18%至50%的16级超额累进税率。
日本的税率在10%至70%之间,超过2亿日元的,适用70%的税率;德国的税率从3%至70%不等;北欧国家普通采用高额累进税率,如丹麦的最高税率达70%。
也有的国家采取比率税,如英国税率为40%,戴安娜去世时遗产2000万英磅,被征了800万英磅税。
英国在1988年3月15日后的遗产税税率为:遗产在11万英磅及其以下的部分,税率为零;在11万以上的税率为40%。
目前世界各国在开征遗产税的同时,一般都同时开征赠与税,主要目的是防止被继承人生前以赠与的形式规避遗产税。
如果只征遗产税,而不征赠与税,遗产税的征收只会是形同虚设,因为纳税人在生前可以通过有计划的析产、赠与财产来达到规避遗产税的目的。
世界各国遗产税、赠与税立法的六种模式1开征遗产税的同时开征赠与税。
这种模式为多数国家采用。
比如美国、日本、韩国等。
2遗产税和赠与税同时课征,但对被继承人生前赠与的财产除按年或按次课征赠与税外,还需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对其生前赠与的财产总额与遗产合并一起征收遗产税,原来已纳的赠与税给予扣减。
目前意大利、新西兰等少数国家采用此种模式。
3仅开征遗产税,但对被继承人死亡前若干年内赠与的财产追征遗产税。
如:英国对被继承人死亡前7年内赠与的财产课征遗产税;新加坡对被继承人死亡前5年内赠与他人的财产课征遗产税。
世界各国遗产税、赠与税立法的六种模式:4只开征遗产税,对生前赠与不征税。
如伊朗,只对因继承或受遗赠而获得的所有财产征收遗产税。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2023年8月31日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2023年8月31日简介本文档为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的全文,发布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遗产税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征收遗产税的法律法规,在保护公民遗产权益,促进社会财富分配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内容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遗产税的征收范围:- 遗产税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遗产,包括不动产、动产、金融资产等。
- 对于在境外的遗产,根据相关国际税收协议执行。
2. 纳税义务:- 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继承人、遗嘱受益人或受遗赠人。
- 纳税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遗产税的纳税义务,如实申报纳税、缴纳税款。
3. 纳税计算和税率:- 遗产税的计算方法是基于遗产净值来确定,扣除适用的免税额和抵免数。
- 遗产税税率根据遗产净值的不同档次而有所不同,采取渐进税率。
4. 免税和减免:- 遗产税法规定了一定的免税额和抵免数,对于符合条件的遗产可以享受相应的免税和减免政策。
5. 纳税申报和缴纳:- 纳税义务人应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遗产税的申报和缴纳,逾期不申报或者不缴纳税款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法律责任和监督:- 对于违反遗产税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遗产税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这只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的一个简单概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条款请参考法律正文。
*结束语《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将有助于规范遗产税的征收和管理,保护公民的遗产权益,并促进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与合理。
希望该法律能够得到广泛遵守和执行,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注:本文档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以法律正文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规定(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依法征收遗产税,保障公平公正,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称遗产税,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按照法律规定,根据遗产的价值缴纳的一种税款。
第三条遗产税的课税对象是中国境内继承、受遗赠的遗产。
第四条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和遗产管理人。
第五条遗产税的税率根据继承、受遗赠人的关系,继承份额、遗产的金额等因素确定,并由国家税务机关具体规定。
第六条遗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根据继承、受遗赠人实际收到的遗产价值。
第七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按期申报遗产税纳税事项,并缴纳相应的遗产税款。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遗产税征收管理制度,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培训和监督,确保遗产税的合法征收。
第二章纳税申报和缴纳第九条纳税人应当在继承、受遗赠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遗产税纳税事项。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提供真实的遗产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配合税务机关的核实工作。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纳税人提供的遗产信息,并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相应的遗产税款。
第十三条纳税人在缴纳遗产税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纳税手续,并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第十四条纳税人逾期不申报、不缴纳遗产税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并根据情况可能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第十五条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遗产信息和缴纳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
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暂行规定,逃避或者拒不缴纳遗产税的,税务机关有权追缴税款,并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暂行规定,提供虚假遗产信息或者伪造、篡改相关证明文件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遗产税征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给予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国家税务机关制定和发布具体的实施细则。
遗产税征收的历史回顾

而是与遗产税或继承税一起征收。
在部分经济低迷的年份,美国政府为了促进 经济增长,也会施行短期的取消遗产税政策。
(三)日本遗产税
日本的遗产税采用分遗产税制,纳税主体为遗产的 继承人,并以在日本是否拥有住所作为居民的判定标 准。计算的具体办法是,首先将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 取的财产部分,减去被继承人债务及丧葬费用,形成 课税价额,再将各继承人的课税价额合计起来,作为 基础扣除,将其余额乘以适当的税率,求出应纳遗产 税总额,最后将应纳税额按各继承人的课税价额分配, 即为各自的应纳税额。这种办法,能使遗产税额外负 担不受遗产分割的影响,也比较公平。
遗产税的开征被写入《国家“九五”计划和 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里面。党的“十五大” 报告也指出: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 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一时间,遗产税的开征 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
2) 2004年颁布遗产税
2004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
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个人资
国世平教授介绍
国家发改委顾问 深圳市政府顾问 深圳大学当代金融 研究所所长、教授 博士生导师
国世平教授介绍
国世平教授分别在湘潭大学、武汉大学就读,获经济学硕 士、博士学位,1991年——1992年度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进行 博士后研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战略推进委员会专 家委员、国家发改委顾问、深圳市政府顾问、香港官方最高学 术机构———香港学术评审局专家委员,国家教育部文科专家 组专家评审委员,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名誉研究员、台湾大 学客座教授、美国史丹福大学客座教授、中山大学兼职教授。 在海内外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20多部。
二、遗产税征收面临的困难
第十一章 遗产税和赠与税 《外国税制》PPT课件

第二节 发达国家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
2.联邦遗产税与赠与税的主要内容 美国联邦政府目前实行的总遗产税和总赠与税,其主要内
(1 遗产税的纳税人是遗嘱执行人,即被继承人遗产的管理人。 (2 遗产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所有者死亡时遗留的所有个人财 产价值总额,包括死亡前三年的赠与数额。 (3 美国《2001年税收减免协调法案》对联邦遗产税、赠与税 进行了修改,降低了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最高税率。 (4 ①应税遗产额的计算。 ②应税赠与财产额的计算。
• 三、日本的继承税和赠与税
1 日本继承税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纳税人是由于继承或者遗赠而取得财产的个人,如财产承 受人为继承人时,该项财产视为继承的财产;承受人不属 于继承人时,该项财产视为遗赠的财产。日本税法规定, 遗产继承人或受赠人为本国居民时,要就其取得的全部财 产净值承担纳税义务,而不问财产位于何处,也不问被继 承人是否为本国居民。当遗产继承人或受赠人为非居民时, 应仅就其取得的位于本国境内的财产负有纳税义务,不论 被继承人是否为本国居民。
2.既设遗产税,又设赠与税,两税同时征收 的模式。
3.生前征收赠与税,死亡征收遗产税时,将 已征赠与税从中抵扣的模式
第二节 发达国家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
• 一、美国的遗产税
1.联邦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发展演变 美国联邦政府的遗产税最早开征于1798年,但只 临时课征。1862—1870年南北战争期间开征过继 承税,战后即停止。1898年—1902年间开征遗产 税,现行联邦遗产税是根据1916年的法案制定的。 1924—1925年间虽曾开征赠与税,作为对遗产税 的补充,但直到1932年起,赠与税才正式成为永 久税。
(2)征税范围 分遗产税的征税范围与总遗产税不完全相同,总遗产税考 虑被继承人的居民身份和财产所在地,而分遗产税有的国 家考虑继承人的居民身份和财产的所在地,有的国家则考 虑被继承人的居民身份和财产所在地,各国规定并不一致。 (3)应纳税遗产额 分遗产税是对继承人分得的应税遗产总价值中扣除必要项 目的余额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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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征收标准
中国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
1、中国遗产税尚未普遍征收,部分地方试点征收,如深圳。
2、深圳试点政策大致如下:资产总和在80万—200万的,征收额为20%后再减扣除数5万(如100万对应征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资产总和在1000万以上的,征收额为50%后再减扣除数175万(如1500万对应税收:1500万*50%-175万=575万)。
遗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一)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
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
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
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
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
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二)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三)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
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为什么要征收遗产税
1、开征遗产税,有利于克服私有财产继承制度的消极因素,缓解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现实矛盾,推动全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目标。
2、开征遗产税,有利于全面推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开征遗产税,有利于国家控制社会财富流向,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4、开征遗产税,是在当今国际形势下,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保持与国际税制同步的需要。
5、开征遗产税,是祖国统一形势下协调大陆与台湾、香港、澳门税收和财产继承关系的客观要求。
6、开征遗产税,是对我国现行所得税的有效补充。
房产遗产税如何征收怎么算?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遗产税的免征额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遗产税依照《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征收。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公证继承: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1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2%;
二、房屋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三、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
四、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房权变更
一、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
二、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
对外售房过户
一、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
二、缴纳个税及其他税;
三、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
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房管部门缴费
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领取房权证。
中国遗产税如何征收?
1、中国遗产税尚未普遍征收,部分地方试点征收,如深圳。
2、深圳试点政策大致如下:资产总和在80万—200万的,征收额为20%后再减扣除数5万(如100万对应征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 资产总和在1000万以上的,征收额为50%后再减扣除数175万(如1500万对应税收:1500万*50%-175万=575万)。
3、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
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新立法法第八条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必须制定法律,也就是开征遗产税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立法方可执行。
根据人大网2015年6月公布的立法规划,遗产税尚未在其列,因此遗产税在近两年还不会开征。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般实行三审制,即一个法律案一般应当经过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才能交付表决。
因此,一部法律的起草到生效没有一年半载是不行的。
综上所述,其实关于我国遗产税征收问题现阶段并没有正式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要开始征收遗产税,而是只是在深圳作了一个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