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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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4篇)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4篇)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为推进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根据《重庆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

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员工接触粉尘的机会,加强对维修车间的防护,做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

4、为员工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本公司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7、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8、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9、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员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员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员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篇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为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禁留长指甲,上班时禁止佩戴假指甲、戒指,摘除手套后应当清洁双手后,再进行其他操作。

二、临床科室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门诊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感应式。

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三、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建议采用液体皂或医用洗手液。

四、可选用纸巾、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

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一用一消毒。

五、洗手指征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5、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六、洗手时用清洁剂认真揉搓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指尖、拇指、腕部,时间不少于10—15秒,流动水洗净。

七、手消毒指征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者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八、外科刷手应用刷子蘸洗涤剂将指甲内污物刷净,并洗净双手臂,擦干,再用手消毒剂刷手或泡手。

刷手或泡手时间必须符合要求。

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九、外科洗手后使用无菌巾擦手,盛装无菌巾的容器应当干燥、灭菌。

十、用于刷手的海绵、毛刷及指甲刀等用具应当一用一灭菌或者一次性使用,洗手池应当每日清洁。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卫生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1. 用人单位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工作。

2.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指导、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岗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3.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员工的职业卫生职责。

二、职业健康管理1. 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2.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告职业病事故,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三、职业病防治1.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标准,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评价和控制工作。

2.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价。

3.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对已发生的职业病,应当及时进行治疗和康复。

4.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在有毒、有害、危险和对身体有害的岗位上工作。

四、职业卫生监督1.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2.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3. 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五、职业卫生宣传教育1.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2.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十三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十三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十三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职业卫生责任制度1、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员工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并直接领导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负责,确保各项职业卫生措施在本部门的有效实施。

员工应遵守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1、制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时间和考核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护技能等。

培训对象包括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等。

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如集中授课、现场演示、宣传资料等。

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不少于 8 学时的职业卫生培训。

在岗员工每年应接受不少于 4 学时的职业卫生培训。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1、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检测项目应包括粉尘、化学毒物、噪声、高温等。

检测频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

如发现超标,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定期对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评价,为职业卫生管理提供依据。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在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项目部经理饶文举对本项目部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安质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组长:饶文举副组长:何先瑜薛志国赵峰涛朱广君孙长江成员:孙建洪宋鹏张新张洪德康小卫熊建波何乾龙冯亚峰杨天福樊军高勇高体忠陈明忠陈友乐任亮王建华胡乐远袁振洲张小斌任辉2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2.1分管领导要掌握全线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请示报告。

2.2制定和修改经理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技安处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

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实施。

4工程部负责各项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统一调度指挥突发性泄漏、中毒等事项的应急救护工作。

5安质部负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建立及落实。

内容含第一部份:应急预案制度、现场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第二部份:化学毒物急性中毒现场急救及指挥现场;第三部份:急性职业中毒诊疗常规。

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进。

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

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6安质部负责对各个够本工段岗位的“三废治理”及达标排放的管理,对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含外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月末报技安处。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篇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订立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管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我细心为大家整理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篇,您的确定与共享是对我最大的激励。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篇一关于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职工卫生和职业病的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掌控,保护员工自身体健康与安全,特订立的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防备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整治”的方针,结合文明生产,实行有效措施除去或削减有害因素,为职工制造良好作业环境。

2、单位重要领导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需管职业卫生的原则。

二、管理与监督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改善有毒有害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保健津沾发放工作。

2、建立专门机构或设置专人负责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1)贯切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

(2)订立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

(3)把握单位有害作业点的工分布情况,并按规定进行监测。

(4)由人事部门进行搭配,对新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

发觉有职业禁忌者,不得从事有害有毒作业。

(5)对长期进行有害有毒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建设健全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档案。

(6)参与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3、单位应依据职业病的诊断机构的看法布置有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医疗或疗养。

4、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为不能从事有害作业的,应在被确认之日起两个月内调离岗位,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后仍享受原工种保健待遇。

5、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应按规定接受职业病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的作进一步检查时,无论其最终诊断为职业病否,在此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依照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建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____公司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卫生管理各部门职责:3.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项目部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经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3劳资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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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
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安全保卫部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
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人力资源部
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安保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
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尘、毒、噪场所规定
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预防措施
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

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
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

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职业卫生管理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
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8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安全保卫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氯气)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氯碱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保卫部与超标
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安全保卫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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