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具有较高危险性和较大风险的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
本文将介绍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 资质要求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2.1 企业法人资格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法人资格是企业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基本前提。
2.2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这些人员应拥有相关工程技术或设计经验,并经过相应培训和考核,获得特种设备制造的资格证书。
2.3 生产设备与场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场地。
生产设备应满足特种设备制造的生产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和监测设备。
生产场地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并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
2.4 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等。
这些资质证书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合法经营的凭证。
3. 质量管理要求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满足一系列质量管理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以下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遵守的质量管理要求:3.1 质量管理体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建立并实施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操作规范等。
质量管理体系应涵盖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出厂的各个环节,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2 质量控制措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原材料的检验、生产过程的监控、产品的检测与测试等。
质量控制措施应科学合理,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3.3 技术文件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文件、检验报告和操作规程等。
技术文件应完整准确地记录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等过程,以便产品的追溯和质量的监控。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特殊用途,且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设备。
特种设备的生产和充装单位必须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的许可规则和要求。
2. 生产单位许可规则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是指具备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和质量控制能力的单位。
下面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规则:1.资质要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通过相关机构的审核和认证,以确保其具备安全设计和制造的能力。
2.技术要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具备合理的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以确保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质量管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如原材料选择、工艺控制、设备检测等。
4.人员要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配备具备相关技术和经验的人员,包括设计人员、生产人员、质量控制人员等。
5.设备要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设备的质量。
3. 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充装单位是指对特种设备进行气体、液体或其他介质的填充和充装的单位。
下面是特种设备充装单位许可的规则:1.资质和认证要求:特种设备充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通过相关机构的审核和认证,以确保其具备安全充装的能力。
2.充装设备和工艺:特种设备充装单位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充装设备,同时必须制定合理的充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以确保充装过程的安全性和充装质量。
3.环境和安全措施:特种设备充装单位必须具备合适的充装场所和环境,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充装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4.质量管理与检测:特种设备充装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充装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充装后的产品质量检测。
5.人员培训要求:特种设备充装单位必须对充装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本规那么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及其安全爱护装置。
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制造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产品型式试验;(二)制造单位许可。
不同特种设备制造的许可方式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名目»〔附件1,以下简称«名目»〕。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治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本规那么分工负责治理相关制造许可工作。
第四条执行本规那么规定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和确定,并予以公布。
制造条件评审或型式试验,必须按照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制造条件评审细那么或相应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规程执行。
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单位条件第五条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必须与申请项目范畴相适应,具体要求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差不多条件»〔附件2,以下简称«差不多条件»〕。
第六条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式试验的,必须经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当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所执行的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后,应按照修订后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课件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课件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许可规则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使用过程中对人身安全或者重大财产安全具有严重威胁的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设备。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制造、修理、改造的企事业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才能合法从事相关生产活动。
许可的获得需要符合以下规则:1. 具备生产条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包括生产设备、技术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才能保证生产出符合标准、质量可靠的特种设备产品。
2. 申请审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表,申请进行生产许可的审批。
申请表中需要详细填写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设备情况、质量控制措施等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3. 审核评估:根据申请表中提供的信息,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考察。
通过审核评估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可以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
4. 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获得许可后,还需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运行状况、产品质量抽检、质量管理措施等方面的检查。
只有保持良好的生产状况和质量水平,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才能一直保持许可的有效性。
二、特种设备充装单位的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充装单位是指从事压力容器充装、气瓶充装等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保证特种设备充装的安全和质量,需要遵守以下许可规则:1. 具备充装条件:特种设备充装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充装条件,包括充装设备、技术人员、充装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特种设备充装单位才能保证充装的安全和范围。
2. 申请审批:特种设备充装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表,申请进行充装许可的审批。
申请表中需要详细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充装设备情况、操作规程等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6名
4名
6名
4名
5名
4名
2名
6名
4名
电气工程师
10名
5名
4名
4名
3名
3名
1名
3名
检验人员
10名,其中3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4名,其中2名工程师
2名,其中1名助理工程师
4名,其中
2名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生产条件
工艺装备
略
整梯(含导轨、梯路系统)组装工装
检验检测仪器
加、减速度测量仪
╱
╱
限速器动作速度检测仪
控制柜功能检测台
控制柜耐压、绝缘检测设备
万用表、钳形电流表、转速表、声级计、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塞尺
试验井道最
低运行高度
50m
40m
20m
30m
20m
30m
20m
╱
能够组装并试验整梯
技术文件等
技术文件
叉车:(1)车架,门架,护顶架工装和专用工装(2)装配用起重设备。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1. 引言附件特种设备指的是按照特定的标准和规范制造的,用于特定的工艺过程或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特殊用途的设备。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制造安全和质量可靠,各国都对特种设备的制造进行许可和监督管理。
本文将介绍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的基本条件,以便帮助企业了解和满足相关要求。
2.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的定义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是指在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机构的许可下,具备特定条件和能力,可以进行特种设备的制造工作的企业单位。
3. 基本条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3.1 法律法规合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特种设备制造领域的相关法规。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合规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企业的经营和制造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资质条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合法的工商登记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明;•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拥有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并保持其正常运行;•拥有符合要求的厂房和场地,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如ISO 9001等。
3.3 人员条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保证拥有一支具备相应技术和经验的团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设备制造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运营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生产计划和运营管理工作。
3.4 质量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原材料采购和管理控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可靠;•制造过程控制,确保制造过程的可控性和稳定性;•检验和测试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满足要求;•不合格品控制,确保不合格品不进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一、产品名称
起重机械
二、基本条件等级
C级
三、注册资金(万元)
300
四、人员要求
1、机械工程师4人
2、电气工程师2人
3、技术负责人工程师
4、检验人员4名,其中1名工程师
5、技术工人电工4名以上,电焊工1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
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6、厂房建筑面积(㎡)1000(结构车间至少600)
五、生产条件(旋臂式起重机)
1、生产设备:
①机加工设备
②切割设备
③焊接设备
2、工艺装备:
①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②焊接定位胎具
3、检测检验仪器:
①漆膜测厚仪
②千分尺、百分表
③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
④超声波探伤仪
4、技术文件等标准:
旋臂起重机(JB8906-1999)
5、图纸:
所有申请取得制造许可的各型号规格产品的图纸完整、正确、齐全、统一,符合有关标准,套(份)数满足成产要求,图纸签字齐全,并核对所提样机是否按图制造。
6、工艺文件:
关键工艺、焊接主要机加工件、装配、涂装、检验等的工艺文件正确完整,符合工厂流程。
7、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制动器、防撞装置(缓冲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特种设备生产活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活动的单位。
3.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取得相应的许可资质,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条件开展生产活动。
二、许可分类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分为设计许可、制造许可、安装许可、改造许可和修理许可。
2. 各类许可的具体范围和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许可条件1. 生产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应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必要的生产设备。
3. 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 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四、许可申请程序1. 申请单位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 受理后,应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和必要的技术评审。
4. 根据评审结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颁发相应的许可证书。
五、监督管理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持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 持证单位应按规定报告生产活动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3. 对违反许可制度规定的单位,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六、许可变更与延续1. 持证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应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2. 许可有效期届满,持证单位需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应提前申请许可延续。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所有。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梁式起重机须具备:(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
机、折弯机(3)镗床或专用镗床(4)龙门刨(5)焊接
桥式 起重
机
设备 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剪板机(2)油压机或 压力机、折弯机(3)CO2 气体保护焊机或自动埋 弧焊机(4)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5)数控切割机
1500
800
300
人 机械工程
13
7
4
员师
要 电气工程
8
4
2
求师
技术负责 人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8 名,其中 3 6 名,其中 2 名 4 名,其中 1
检验人员
名工程师
工程师
名工程师
电工 8 名以上,电工 6 名以上, 电工 4 名以上,
电 焊 工 40 名 电焊工 25 名以 电 焊 工 10 名
3名
6 名,其 4 名,其 中 2名 中 2名 工程师 工程师
1名
2 名,其 中1名 助理工 程师
3名
4 名,其中 2 名工程师
技术 负责
人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技术 略
工人
厂房 建筑 生 面积 产 自行 条 加工 件件
4000m2
3000m2 2000m2 3000m2 2000m2 3000m2 轿厢、组装控制柜。
注:第 2 项中仍需根据申请类型选择考核的 标准。
应根据申请类型具体配置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
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1.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限速器、安
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
控制柜、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
部件型 式
试验报 告
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2.液压电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
条 仪器 控制柜耐压、绝缘检测设备
件
万用表、钳形电流表、转速表、声级计、游标卡尺、
钢直尺、卷尺、塞尺
试验
井道 能够组
最 50 40 20 30 20 30 20 ╱ 装并试
低运 m m m m m m m 验整梯
行高
度
技 技术 所要求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
术 文件 设计文件:图样目录、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
梯监督检验规程》。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 标 通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7024 准 用 - 1997)、《 电 梯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GB5申请类型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标准:
1.各类垂直梯:《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
2000m2 800m2
3000 4000m2
m2
组装控制柜及 整梯
生产 剪切设备、折弯设备、冲压设备、钻孔设备、车削设备、焊接设备,以及整形设备、起重设 设备 备(杂物电梯除外)。
整梯
(含导
工艺
轨、梯
略
装备
路系统)
组装工
装
加、减速度测量
╱
仪
╱
生 检验 限速器动作速度检测仪
产 检测 控制柜功能检测台
以上,均有资 上,均有资格证 以上,均有资
技术工人
格证
( 电 动 葫 芦 企 格证(电动葫
业 电 焊 工 数 量 芦企业电焊工
不作要求) 数量不作要求)
生 厂 房 建 筑 3000(结构
产 面积(m2) 车间至少
条
1600)
2000(结构车 1000(结构车 间至少 1000) 间至少 600)
件
试 验 方 法 》( GA109- 1995)、《 杂 物 电 梯 》
(JG135-2000)、《液压电梯》(JG5071-1996);
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和自 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
1997)、《 自 动 扶 梯 梯 级 链 、 附 件 和 链 轮 》 (JB/T8545-1997)。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以下法
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 法规
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机电类特种设 和安
备制造许可规则》、地方的相关法规。 全技
以下安全技术规范应根据申请电梯类型确定是否考 术规
核:《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范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杂物电
标特
等
条 件 》( GB/T10058- 1997)、《 电 梯 试 验 方 法 》
准殊
( GB/T10059- 1997)、《 电 梯 安 装 验 收 规 范 》
( GB10060- 1993)、《 电 梯 曳 引 机 》
(GB/T13435-1992)、《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
术条件》(GB/T12974-1991)、《电梯层门耐火
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3-1997)、
《电梯用钢丝绳》(GB8903-1988)、《电梯操作
技
装置、信号和附件》(JG/T5009-1992)、《电梯导
术
轨》(JG/T5072.1~3-1996);
文
2.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电梯制造
件
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电梯技术
2名 1名 2名 1名
师
2名 1名
机械
工程 10 名 6 名
4名
6名 4名 5名 4名 2名 6名 4名
师
电气 人 工程 员师 要 求 检验
人员
10 名 5 名 10 名,
8 名,其 其中
中3名 3 名工
工程师 程师
4名
6 名,其 中 2 名工
程师
4名
8 名, 其中 3 名工 程师
3名
6 名,其 中2名 工程师
文
外协件明细表、自制件和外协件设计图纸、部件装配
件
图、电气原理图及元器件代号表、设计计算书;产品
等
包装图、包装技术条件和产品出厂随机文件。
工装工艺文件:工装图明细表(目录)、工装设计图 样、工艺文件目录、工艺过程卡、检验要求、材料定 额汇总表。
对申请取证的特殊产品(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 电梯、汽车电梯、强制式电梯、无机房电梯等),其 与普通电梯区别之处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都要审查。
附件 2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电梯
产 品 名 称 A级 基 本条件
乘客电梯
B级
C级
载货电梯
液压电梯
杂物电 自动扶梯和 梯 自动人行道
B级 C级 B级 C级 C级 B级 C级
注册资 1500
金(万元)
1000
500
1000 500 1000 500
150 800 500
高级
工程 3 名 2 名
1名
锁、绳头组合、控制柜、液压泵站、限速切断阀、 电动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防爬) 装置;
3.杂物电梯:限速器、安全钳、门锁、驱动
主机;
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梯级或踏板、梯 级链、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金属结构、 扶手带、控制屏。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
产品名称
A
B
C
基本条件
注册资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