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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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家委会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家长委员会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办学的积极性,配合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培养一代“四有”新人,我校建立了学生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的性质:1.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全体家长支持教育、兴办学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群众组织。

2.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学校和社会的纽带;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3.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党支部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教育工作。

二、家长委员会的目的:1.团结和组织关心教育教学工作的家长,发挥家长们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贡献。

2.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创造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职能,提高综合育人绩效。

三、家长委员会的任务: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发动、协调有关单位帮助学校排忧解难,帮助化解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误会、矛盾,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展。

3、广泛搜集、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4、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定期参与本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经验的学习、交流活动。

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5、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

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6、加强研究不断总结,积极探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新路子。

家庭教育委员会章程

家庭教育委员会章程

家庭教育委员会章程(一)一、家庭教育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也是主持家长会议和活动的常设机构,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二、家庭教育委员会的权力是:1、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审议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有权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斌随时提出办学和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2、主持如开全体和部分家长会议,研讨有关事宜,斌作出相应的决议;3、组织家长学习与研讨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评选和表彰优秀家长;4、参与本校对学生的评定和对教师工作的考核,奖励和表彰活动;5、有权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应意见和建议,或向家长发出倡议和号召;6、审议家长学校办学计划和家庭教育委员会经费开支。

参与家长学校的领导工作。

三、家庭教育委员会的义务是:1、以各种可能形式协同或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义务;2、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宣传学校教育工作成果和向学校提供教育改革信息,倡导社会尊师重教和优良风气;3、以各种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上支持学校,帮助学校解决办学困难,改革办学条件;4、和校方共同举办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5、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的争议。

四、家庭教育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作风正派,热心教育事业;2、有一定的教育科研水平,敢于发表意见;3、善于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与公关能力。

五、家庭教育委员会的建立:委员在各年级学生家长代表中产生。

由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协商推荐。

名额数依据学校班级数多少决定,一个班至少有一名委员。

家庭教育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数人。

设秘书长一人,由学校派人担任。

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家庭教育委员会下设各班家长代表小组,设组长一人。

家庭教育委员会实行交替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即两年一人改选。

中途学生毕业离校,其委员可随之离任,同时进行补选。

六、家庭教育委员会的主要活动每学期召开全体会议一至二次。

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责制度

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责制度

四会市城中街道中心小学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责家长学校组织机构组建的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同学生家长联系,协调关系的一种家长组织。

它是沟通广大家长同学校关系的桥梁和纽带。

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广大学生家长参与协助学校教育工作,调动家长教育子女的积极性,肩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学校和家庭的联系,共同搞好学生教育,具有重要的和深远的作用和意义。

一、组织机构组长:祝锦元(校长)副组长:吴肖芬(副校长)成员:全体教师二、家长委员会的职责1.参与协助学校教育工作。

2.反映广大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传递学校和家长间的信息。

4.组织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5.代表家长为学校排忧解难。

三、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的联系方式1.建立例会制度。

2.参加学校有关的教育活动。

3.不定期的联系。

四、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和方法1.正确处理参与和决策的关系。

2.传达信息要准确及时。

3.反映家长意见要具有代表性。

四会市城中街道中心小学2019年2月19日四会市城中街道中心小学家校联系制度为了促进教育多元化,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立体化教育网络,达成一致的教育理念,营造同一的教育氛围,形成教育合力,真正实现对学生的全员、全面、全程教育,特制定家校联系制度:一、学校成立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是家校联系的常设机构。

二、定期家访每学年每位教师进行全面家访,并对特殊学生有针对性的进行两至三次家访,填写家访记录单,作为年度德育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家长开放日第一学期的第十一周星期三为家长开放日,第二学期第十一周星期二为家长开放日,家长可以到校与学生共同生活一天,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教师的教学状况,学校的管理状况。

教师要热情接待家长,接受家长的咨询、建议、检查和听课等,并做好记录。

四、校长接待日每月8日为校长接待日,校长随时接待家长的来访来信,并予以明确答复。

五、家校紧密联系教师与家长应经常保持电话或信件联系,随时反映学生动态,共同教育学生,使学生健康成长。

家长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家长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家长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浦江一中家长学校制度为了提高家长学校办学水平,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1、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围绕家长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家长学校工作实际,每学年制订好工作计划。

2、成立了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起始年级各班确定家庭教育志愿者。

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学年调整一次,主要负责家长学校组织领导工作。

年级组、班级家长委员会,主要负责年级、班级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沟通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3、学校保证每学期组织两次家长菜单式培训,根据不同的年级、班级开展家庭教育主题讲座以及教育子女经验交流活动,并定期抽查培训的效果。

促进家庭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4、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学校的教育工作和家长工作,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

针对学生情况及家教存在的普遍问题,举行专题讨论,提高认识,达到同步教育。

,5、鼓励家长订阅《不输在家庭教育上》的书刊,班主任每月让家长选做一个思考题,对于好的建议和做法,学校层面收集、表彰。

6、每学年开展一次“好家长”评优活动,对各方面好的典型和经验作好总结,同时汇编成册。

浦江一中家长学校2006年10月浦江一中家长学校辅导教师工作制度6、做好参加培训家长的考勤记载。

7、认真答复家长的咨询。

8、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

浦江一中家长学校2006年10月浦江一中家长学校组织机构为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提高家长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水平。

学校特成立三支队伍:一、家长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刘彬浦江一中校长全面负责家长学校工作。

副组长:王美莉浦江一中政教主任协助校长主管家长学校工作,家长学校专职授课教师。

组员:施文标浦江一中政教助理分管家长学校日常工作,家长学校专职授课教师。

组员:康跃文浦江一中教科研主任陈耀安浦江一中学术委员会负责人余代宏浦江一中教研组长负责家长学校课题研究指导工作及家长学校专职授课教师。

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及内设机构组成名单

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及内设机构组成名单

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及内设机构组成名单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及内设机构组成名单
(2011-2012学年度)
团旺中心小学
团旺中心小学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兼校长):辛磊
副主任(兼副校长):李惠生董之先
委员会成员:董爱翠刘作芳王德波邢德华
各年级组组长、家长委员会主任
职责
主任(兼校长):抓家长学校的全盘工作,主抓家长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工作思路,指导家教活动开展。

副主任(兼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家教活动,制定活动计划,对家教及时进行总结。

委员会成员:协助正副校长开展家教活动,并极积参加家长学校的各项活动。

教务员:负责每次家教活动的组织、实施、整理活动资料,并负责与家长联络。

团旺中心家长学校内设机构及人员
教务处:
主任:董爱翠
副主任:李惠生
教务员:邢德华李申松
总务处:
主任:董之先
副主任:王德波
管理员:李文胜
政教处:
主任:李伟西
副主任:刘作方
班主任:各班级专职教师。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一、为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教”结合,构建和谐教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家教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二、家长学校要做到“三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家长学校要做到“十有”:有学校委员会及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有活动经费、有教室、有牌子、有计划、有专(兼)职教师、有教材、有考核评估、有工作制度、有档案资料。

四、家长学校教学工作要做到“五落实”:教学计划落实、教学时数落实、常规管理制度落实、教师队伍落实、课题科研落实;四、定期开设课程、开展活动。

家长委员会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

五、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向家长学员讲解3—4个专题,切实增强家长的家教素质。

六、教师必须对每名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七、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九、家长学校每学期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家长学校学员考勤制度l、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应准时到校听课,因事,因病应向班主任请假。

2、面授培训,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学员必须按时到校上课,认真学习。

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3、班主任负责对每位家长的出、缺勤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将此作为学员结业的一个重要依据。

4、班主任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凡学员面授缺勤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且不得参与优秀学员的评选。

家长学校学员学籍管理制度一、学员管理1、子女入学,家长进校。

新生入学后,家长到子女所在校(园)的家长学校报名,填写《宁城县家长学校学员学籍卡》,成为子女所在学校的家长学校学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教学活动。

4、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

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5、爱护校园内公物,不得损坏校园内物品。

6、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末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等级记分。

家长学校章程3篇

家长学校章程3篇

家长学校章程家长学校章程3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章程的地方越来越多,章程是作用于组织内部的规范性文书。

拟章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长学校章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长学校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依据《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二章领导与管理第四条:家长学校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教案)、有会议记录和上课记录。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鼓励家长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并予以登记;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第三章教学第九条: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

组织家长学习儿童心理学,青少年身心特点与发展规律,家庭教育学,性教育知识以及有关法规文章等,并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家教实践。

第十条: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

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分级上课(讲座)2~3次。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第四章考核和奖励第十二条:对参加学习的家长,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观察家长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现与进步情况。

第十三条:每学年表彰优秀家长一次。

优秀家长从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中产生,评选条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操行优等,学业成绩(含各级各类竞赛成绩)优良或进步显著。

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小学家长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结合,优化育人环境,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目标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与学校教育互补互促,营造“人人关心教育,个个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任务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传授家庭教育知识与技巧,密切学校与家庭的关系,不断探索家庭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第四条:教育原则坚持循序渐进、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性与实践性结合、表扬与引导结合的教育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管理网络家长学校是学校工作的一部分,为确保家长学校工作的切实开展,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构建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有效管理网络。

第六条:组织机构1.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组员由有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2.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校长,德育教导、班主任代表、家长代表等任组员。

3.家庭教育研究小组成员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推荐产生,一般由学校相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主席及相关的家长代表组成家庭教育研究小组。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家长学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是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机构。

2.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1.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学校组织机构,负责审议家长学校工作。

2.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参与学校管理,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

3.积极宣传学校有关重要的举措或决定,支持学校全面开展工作。

4.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研究,及时反馈信息。

5.不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理论水平。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九条:教学形式1.面授与函授相结合2.理论与实际相结合3.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4.主题教育与座谈访谈相结合第十条:教学内容1.结合实际,举办各类家庭教育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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