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平安建设专项工作制度范本

平安建设专项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平安建设专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条平安建设专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第四条平安建设专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平安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平安建设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平安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同级党委政法委,由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各级党委、政府要设立平安建设专项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区平安建设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内容第八条平安建设专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五)推进法治建设;(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七)其他与平安建设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平安建设专项工作要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
第十条平安建设专项工作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第十一条平安建设专项工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平安建设专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各级平安建设专项工作机构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平安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平安建设单位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平安建设单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及时处理事故,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5. 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
6. 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7. 施工环境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确保施工环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 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平安建设单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单位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平安建设方面规章制度范本

平安建设方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平安建设目标本市平安建设目标是:社会稳定、治安良好、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等各个领域实现全面平安。
第三条平安建设组织机构本市设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平安建设工作。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都要参与平安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平安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明确平安建设责任,实行平安建设责任制,落实平安建设措施。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平安建设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平安建设工作。
第五条平安建设措施(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对社会治安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2.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3. 加强网络安全监管,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1. 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生产安全。
3. 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资源配置,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加强环境保护1. 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2. 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3.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提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网络安全管理1. 加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
2.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3. 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网络空间安全。
小学平安建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平安建设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平安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设立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平安建设工作,包括:(1)制定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2)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活动;(3)协调各部门、各班级开展平安建设工作;(4)收集、整理、分析平安建设相关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5)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平安建设宣传教育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2.邀请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专家来校开展专题讲座,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四、校园安全防范1.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2.加强校园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无死角。
3.加强校园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5.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五、应急处置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有序疏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4.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积极配合处置。
六、责任追究1.各部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规章制度

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平安建设及综治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管理实践,确保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特编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治安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
第三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职责划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第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第二章社区治安管理第五条社区治安管理是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重点之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社区巡逻制度,定期巡查社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六条社会治安单位应当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社区整体安全水平。
第七条社区治安示范单位应当做好社区管控工作,认真履行社区保安员职责,有效防范和处理各类治安事件,保障社区居民生活安宁。
第八条社区居民应当积极参与社区治安管理工作,如发现可疑情况应主动举报,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共同维护社区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管第九条安全生产是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基础,各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整改,严肃处理安全事故责任人。
第十一条企业及员工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危机应对能力,确保生产现场安全。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排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四章消防安全第十三条消防安全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全市范围内各建筑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防火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部门应当加强对各建筑单位的消防检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
平安建设工作制度_管理

平安建设工作制度管理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平安建设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平安建设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设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平安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平安建设经费,保障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内容第七条平安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治安巡逻、视频监控、信息化建设等,提高对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
(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三)矛盾排查与化解: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公共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六)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社会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平安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四、工作流程第八条平安建设工作流程如下:(一)制定方案: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二)部署实施:将实施方案传达至各级部门和单位,明确任务分工,部署相关工作。
(三)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下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四)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县平安建设规章制度

县平安建设规章制度1. 引言县平安建设是保障社会安定、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县平安建设工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2. 目标本规章制度的目标是为了促进公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建设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县域社会。
3. 任务县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组建专业的安保队伍,提高治安管理能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减少刑事犯罪发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加强社会心态调整,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加强危险品监管,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
4. 组织与职责4.1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平安建设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县平安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
4.2 平安办公室平安办公室是县平安建设的运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县平安建设工作,并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4.3 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参与县平安建设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局、交通部门、卫生健康局、教育局等。
5. 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支持县平安建设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至关重要的。
具体工作包括:5.1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布设视频监控设备,提高监管效果和应急处置能力。
5.2 公共安全教育设施建设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建立公共安全教育设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3 网络安全建设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建立网络安全监测体系,确保县域网络安全。
6. 平安建设措施6.1 加强治安巡逻加大治安巡逻力度,提高巡逻频次,增强治安防控能力。
重点关注人员密集、治安薄弱的区域。
6.2 加强社会心理疏导建立健全的社会心理疏导体系,提供咨询与帮助服务,帮助社会心理问题人群。
6.3 公共卫生安全防控加强公共场所和卫生单位的卫生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制度

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制度一、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1. 各级政府应将平安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平安建设职责。
3.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成效进行定期评估。
二、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制1. 各级政府应设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平安建设工作。
2.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三、平安建设风险防范机制1.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对各类社会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警。
2.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
3.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四、平安建设社会参与机制1. 各级政府应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鼓励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平安建设。
3.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五、平安建设资源保障机制1.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平安建设的财政投入,确保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 各级政府应加强平安建设队伍建设,提高平安建设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 各级政府应加强平安建设科技支撑,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平安建设工作的水平。
六、平安建设激励约束机制1. 各级政府应对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平安建设常态化机制1. 各级政府应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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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平安建设”
各项规章制度
州人防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
二〇一二年一月
创建“平安管理区”管理制度
为把本管理区营造成安全祥和、干净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平安管理区”的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本管理区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管理区内工作、居住(临时居住、做工、租赁户)的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并接受治安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
二、爱护管理区内公共设施和维护院内公共安全卫生,不得随地倒垃圾和随手丢纸屑果皮等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拉接电路。
三、个人及住户不得在公共地方随意堆放物品等杂物,不得在墙壁上打桩和乱写乱画及乱贴广告。
四、讲文明、讲公共道德,不饲养恶犬和大犬,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人人有维护管理区内正常秩序的权利和义务。
五、管理区内的公共用水、用电,人人有节约使用的义务和管理的权利。
六、居住在本管理区内的住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增建各类房屋,不得擅自更改建筑设施和乱建乱占。
七、管理区内建造的绿化带,人人有爱护和维护的权利和义务。
八、职工应教育家属子女、成年人应教育未成年人共同遵守
本管理制度,若家属子女违反制度和公约由职工负责及赔偿。
九、各住户门前应保持清洁卫生,公共卫生共同打扫外,住户门前三包区内平时由住户清理保持干净。
十、到本管理区办事、走亲访友的人员、车辆应遵守本制度,由住户带领向治安员报告登记,否则治安人员有权询问或警告。
十一、管理区内“四防”工作住户出管理好自己的家人外,应参与公共的管理,做到群防群治,常查勘检,确保管理区内不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和重大恶性案件。
十二、各住户房屋对外租赁、转让、出售,事前应告知治安人员。
十三、凡在本管理区内工作、居住的人员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和参与邪教组织及非法组织活动。
十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本制度执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按治安管理条例之条款对照执行。
创平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创平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管理区创建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指挥者。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本管理区创建活动的各项制度、措施、方案并组织贯彻执行,指导下属各作业区开展好创平工作。
二、随时掌握本管理区平安创建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本管理区创建管理规划、工作计划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下发工作通知,召开专项研究会议,督促检查指导好本管理区创平各项工作。
三、随时掌握本管理区各类案件以及自然灾害事故和治安防范工作情况;随时掌握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治安动态以及各类矛盾纠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四、多渠道筹集创平工作经费,确保创平工作需要。
五、负责本管理区“创平”申报实施、创平总结等。
六、负责收集上报各种信息、材料、报表。
七、负责做好上级“创平”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创建平安家庭公约
一、遵纪守法,维护作业区安全与稳定,防火防盗防事故。
二、不染黄赌毒邪,不违反治安管理,控制各类危害事故。
三、五讲四美创文明,邻里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争创好家庭。
四、相互尊重,尊老爱幼,不恃强凌弱,树正气抵邪风。
五、不损公害人,不诽谤他人,不拨弄是非,讲公共道德。
六、爱护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爱场敬家,关心治安,抵制破坏活动。
七、不乱堆放杂物,不乱丢废弃物及垃圾,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守制守约、相互监督、服从管理、共创平安大家庭。
会议、学习制度
平安创建是一项永不竣工的社会系统工程,为把创建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升创建质量,提高创建成果,使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季度组织学习一次,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贯彻传达县委、政府关于“创平”工作的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等。
2、每个月召开会议一次,总结上月“创平”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布置下步工作。
3、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召开班子会议或干部职工会议讨论决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树立法制观念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和防安全事故工作,并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三、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治安联防,维护管理区的治安秩序,保卫管理区安全,维护国有、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四、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尤其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挽救工作。
五、发现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及时向有关管理区或有关报告,并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六、发现案件后,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协助公安部门侦破。
七、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其他有关社会治安工作。
调解(治保)小组工作职责
一、向管理区住户进行有关政策、法律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积极调解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纠纷和邻里之间发生不利于友爱团结的争吵。
三、调解打架、斗殴、小偷小摸、损害名誉、轻微伤害等纠纷。
做到及时处理,不使矛盾激化,不使纠纷升级。
一般纠纷,在管理区内部调解解决,对于性质严重、情节复杂、影响面大,无力、无职权解决的纠纷或其它违法活动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四、涉及外地的民事纠纷要积极主动协商解决。
五、做到每月向管理区创平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一次,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创建“平安管理区”的目标,特制定本《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要充分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
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积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二、要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群众利益无小事,党政领导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本管理区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维护稳定的相结合点、着眼点。
对涉及侵害管理区干部职工和住户根本利益的行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要定期进行排查。
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要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
三、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告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对排查出的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要及时报告。
在每月20日前,调解小组要定时向管理区创平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稳定因素,在向管理区报告的同时,必须
同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四、要及时妥善处置群体事件。
突发性的群体事件发生后,管理区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职工群众工作,妥善处理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尽力做好疏导、解释工作,控制事态,防止发展蔓延。
同时,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向场政法委和综治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要严格落实“保稳定、保平安”责任制。
对责任制不落实,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不及时报告,或不按本《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规定按时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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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平安管理区创建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营造
和谐、平安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未履行岗位责任,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区规章制度追究责任。
二、未履行工作职责,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对创平工作不重视,不作为,致使上级检查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有关责任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四、追究过错责任,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五、对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责任过错有突出表现的干部职工,应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