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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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检验标准(冲压件)

外观检验标准(冲压件)

(八)最新生效日期:2006。

09。

15第 1 页共2 页冲压制品检验规范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判定标准检验判定Cr Maj Min OK起皱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的起皱现象①物件A级面,不能有起皱现象有起皱,但不明显,经后续加工可遮盖有起皱,但较明显,经后续加工不可遮盖②物件B、C级面,表面有起皱,但经后续加工可消除,可接受表面有起皱,但经后续加工可不消除破裂物件经冲压加工后,不能有破裂现象①物件表面及边沿在经冲压后不能有破裂②孔位边沿有破裂(除装饰孔以外的组装孔),组装后能遮盖组装后不能遮盖,但不影响产品结构和外观组装后不能遮盖,影响产品结构和外观③所有装饰孔不能有破裂现象披锋物件边沿、孔位,不能有锋利的尖角和披锋①物件断切面及边、孔,不能有明显披锋或组装后可遮盖②物件断切面披锋高≦0.1mm ,不伤手,不影响产品外观③物件断切面披锋高≦0.1mm ,且有尖角、伤手,不接受④断切面披锋高≦0.1mm ,不伤手,但影响产品外观⑤断切面披锋高≦0.1mm ,组装时影响产品装配,但可以组装不可以组装⑥物件冲孔位披锋,不影响产品装配及外观影响产品装配及外观⑦装饰孔或散热孔披锋(内部),如不影响装配及外观,披锋搞出0.15mm ,可接受如果影响产品组装(易伤手),则不接受缺料物件表面及边、角不能有任何缺料现象①物件表面及能触及的边角,不能有任何缺料现象②物件在加工过程中,如果有缺料,但经过后加工剪切后,可消除③物件内部缺料,不影响产品组装和外观可接受冲压痕物件表面及孔位边沿,不能有明显的冲压痕①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的冲压模痕及废料痕或模具拉痕②如果表面有冲压痕迹,在后续加工过程中可消除③物件表面冲压痕,在后续加工中不能消除拉痕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①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的拉伤、压伤痕(八)最新生效日期:2006。

09。

15第 2 页共2 页的拉、压痕②物件表面拉痕的长≦10mm ,宽≦0.1mm ,深≦0.05mm10mm<长≦20mm , 宽≦0.1mm , 深≦0.05mm10mm<长≦20mm , 宽>0.1mm , 深≦0.05mm10mm<长≦20mm , 宽>0.1mm ,0.05mm<深≦0.1mm③表面拉痕,在后续加工过程中可消除④表面拉痕,在后续加工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或不可消除损伤物件表面及孔边不能有任何损伤①物件表面无任何损伤现象②物件表面损伤面积5mm²且较轻,可修复物件表面损伤面积5mm²且较重,不可修复物件表面损伤面积>5mm²,不可接受③孔位边沿损伤,在后续装配过程中可遮盖孔位边沿损伤,在后续装配过程中不可遮盖变形物件边口及表面、孔边不能有冲压变形现象①物件表面及边口变形明显,不能接受②物件表面及边口变形,在50cm 处观察不明显,可接受③孔位冲压变形,组装后可遮盖,不影响产品外观,可接受④孔位冲压变形,组装后不能遮盖,影响产品外观尺寸产品重要配合尺寸,满足设计要求①产品配合尺寸,符合设计要求②产品重要求尺寸,符合设计要求③产品配合尺寸,超过其最大公差值≦0.1mm,可接受产品配合尺寸,超过其最大公差值>0.1mm,,但不影响装配或后续作业产品配合尺寸,超过其最大公差值>0.1mm,,影响装配或后续作业④孔位尺寸,经实测值大于最大公差值,不影响产品外观、结构孔位尺寸,经实测值大于最大公差值,影响产品外观、结构⑤产品尺寸小于设计尺寸或孔位尺寸小于设计尺寸,影响产品组装或不能组装⑥孔位尺寸偏斜,组装后不影响整体外观和结构,可接受孔位尺寸偏斜,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和结构,不接受。

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是对产品外观进行评定的一项重要标准。

在现代社会,产品的外观质量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首要考量因素之一。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对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产品的整体外观、表面光洁度、色泽一致性、图案和标识的清晰度等方面。

产品的整体外观应当端正、美观,没有明显的缺陷和污染。

表面光洁度应当符合产品的要求,不能有划痕、凹凸不平等表面缺陷。

色泽一致性要求产品在不同光源下呈现一致的颜色,不能出现色差。

图案和标识的清晰度要求产品上的图案和标识清晰可辨,不模糊、不虚化。

其次,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科学性是指评定标准应当符合产品的实际使用要求和消费者的审美需求,不能是主观臆断或片面追求某种效果。

可操作性是指评定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生产中进行准确、有效的评定,避免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之间的争议。

最后,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权威性是指评定标准应当由具有权威性的部门或专家制定,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

公正性是指评定标准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制定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产品的特点和消费者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

同时,评定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至关重要的,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评定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总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对于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市场竞争力的增强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的评定标准,才能真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重视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为提升产品质量和促进消费者满意度而努力。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表面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以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1.2 2级表面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表面,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打开后可视的外观表面。

1.3 3级表面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表面和内表面、客户不会看到的表面及除1、2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表1、各等级面的划分:2外观检验条件2.1检验原则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650~7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表2、检测条件表面等级1级2级3级检视时间5s5s3s检视距离光源650~750mm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2.3检测面积划分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1、目的明确规定本公司生产的食品加工设备及其零部组件的外观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作为来料、过程、出货的外观检验及判定的依据。

2、范围本外观通用标准(下简称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型式与规格的食品加工设备及其零部组件,有明确的特殊要求的例外。

注:如本标准与产品图纸、技术要求或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有冲突之处,则以产品的图纸或技术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3、定义1.1缺陷、缺点与不合格1.1.1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1.1.2缺陷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

1.1.3缺点欠缺或不完美的地方。

1.1.4缺陷与不合格的区别当按照习惯来评价产品的质量特性时,术语“缺陷”是适用的。

但是目前,“缺陷”在法律范畴内已有明确的含义,特别是与产品责任问题有关,因此,不应用作一般术语。

1.1.5缺点与不合格的区别当用“缺点”来评价产品的质量特性时,术语“缺点”是指相对于“完美无缺”的质量特性,产品存在的某些方面的欠缺。

缺点与不合格的主要区别在于产品有缺点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不同产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达到完美程度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对“不合格”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产品的某些缺点(主要在外观质量方面)对某些客户来说是不合格项,但对另一些客户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满足要求),因此是合格项。

1.1.6不合格分类A.致命不合格:导致产品危险或潜在危险或对其使用有严重不利影响的不合格; B.严重不合格:能够导致产品发生故障或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性能或使产品失去了部份预定功能的不合格;此类不合格还包括,虽然对产品的功能或性能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但是外观质量太差或客户明确表示不能接受的不合格; C.轻不合格:产品的质量特性与标准稍有偏差或只是外观有轻微缺点,在使用预定功能时不会实质性地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的不合格。

1.2不合格与不合格品1.2.1不合格品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作不合格品。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深孔内、 折弯内角等低电位区出
露基材
20 铝材晶纹
由于原材料制造原因, 铝制零件在化学处理后、 在表面呈现出粗晶组织现象。
4.1.2 可接受范围
缺陷类型 模具痕
摩擦痕(注 1)
表面大 小
不限 小 中 大
.
表面状态 各种 各种
1 级面 不可接受 L≤ 15, P≤ 2 L≤ 40, P≤ 3 L≤ 80, P≤ 4
不限
不限 不限
各种
各种
各种
镀前 镀后 各种 拉丝 各种
各种 各种 各种 镀锌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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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50, P≤5 Σ L≤20,P≤ 3
Lmax≤ 15 Σ L≤30,P≤ 4
Lmax≤ 25 Σ L≤60,P≤ 5
Lmax≤ 30 Σ L≤ 100, P≤6
Lmax≤ 50
不允许
L≤ 300, P≤6 Σ L≤ 40,P≤4
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
45-90 °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
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 1.2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 1、“正视”位置示意图
2.3 检测面积划分 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
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 以大的
一类为准。 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如下表。 (注:一般情况下,被检表面上的缺陷个数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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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
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
1级、2级和3级, 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表面 重要外观表面, 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 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 以
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外观检验标准(精典)

外观检验标准(精典)

45°90°旋轉45°3.外观表面定义:500不旋转类 别B 级面:在不移动的情況下,客户偶而能够看到的表面。

(一般指产品的侧面和后面及产品打开后,可以看到的表面)C 级面:客户在移动产品 (或产品拆卸后),才可以看到隐藏着的表面。

( 一般指产品底部和产品內部隐藏覆盖着的表面 )检查距离(mm )3旋转不旋转4.检查距离、检查时间和是否旋转要求:5检查时间(秒)A 级面1000300C 级面一.检验条件:被检查表面被检查表面光源10A 级面:产品在使用时,客户经常能看到的表面。

( 一般指产品的前面和頂面及丝印LOGO 的表面 )B 级面光源1. 在自然光线或光照在5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或在40W 日光灯、眼距离产品500mm 目视)2. 检验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被检验产品的表面和人眼视线需呈45°或90°的夹角.是否旋转页次苏州尚品科技有限公司CQQA3-010A0第2页 共6页文件名称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文件编号版次2.1.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1.102.1.112.1.122.1.132.1.142.1.15备 注无手感(不能伤到底材)有手感(不能伤到底材)不能露底防止引起腐蚀掉漆目视不能明显膜厚超标不能影响装配修补颜色需一致起 泡不允许浅划伤深划伤凹 陷颗粒/凸起 S ≤0.25 (可接收)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不影响装配)针 孔S ≤0.75,N ≤2允许 允许S ≤1.50,H ≤0.4, N ≤2允许 注:L 表示缺陷长度,S 表示缺陷面积,H 表示缺陷高度,D 表示缺陷直径,W 表示缺陷宽度 ,N 表异 物允许不允许S ≤1.50, H ≤0.4, N ≤2不允许毛刺/边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桔 皮不允许不允许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边角处S ≤50流 痕露底(喷薄)不允许不允许掉 漆挂具印污 迹色 差修补模具印不允许膜厚超标不允许缺陷类型C 级面2.2.喷涂件(喷漆)缺陷允收标准:二、喷涂件外观缺陷允收标准:(喷涂包含喷塑粉和喷油漆)苏州尚品科技有限公司A 级面B 级面L ≤5,W ≤0.2,N ≤2L ≤10,W ≤0.5,N ≤2不允许L ≤5, W ≤0.2, N ≤2S ≤0.75, H ≤0.4, N ≤2 S ≤0.25 (可接收)不允许(可补漆)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可补漆)不允许允许(应有涂层覆盖)允许允许允许不允许不允许范围: L ≤10,W ≤0.5,N ≤2或S ≤3,N ≤2修补后不能有明显色差范围: L ≤50,W ≤0.5,N≤2或S ≤50,N ≤1,修补后不能有明显色差允许不允许不刮手可接受允许不允许不刮手可接受3.1.钣金3.1.1. 浅3.1.2. 深3.1.3. 说 划痕3.1.4. 镀 覆3.1.5. 镀3.1.6. 凹3.1.7. 凸3.1.8. 异3.1.9. 污3.1.10. 流3.1.11. 起3.1.12. 色3.1.13. 模3.1.14. 毛3.1.15. 修● 避免切●消除表3.2.备 注无手感(镀后不接受)有手感(镀后不接受)镀彩锌允许色差切边生锈需涂防锈漆遮盖目视不能明显色 差不允许允许流 痕起 泡缺陷类型不允许不刮手可接受不允许不刮手可接受不允许不允许拉丝纹理不对不允许 (需符合样板)不允许毛刺/边不允许不允许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允许生 锈不允许凹 陷 S ≤0.25 (可接收)S ≤1.50,H ≤0.4, N ≤2不允许异 物污 迹不允许手 印模具印露 白焊点/痕允许不允许允许C 级面允许允许B 级面浅划痕(镀前)不允许苏州尚品科技有限公司光泽不对(不均)A 级面不允许允许允许允许允许深划痕(镀前)凸 起L ≤5, W ≤0.2, N ≤2 S ≤0.25 (可接收)S ≤0.75, H ≤0.4, N ≤2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S ≤1.50, H ≤0.4, N ≤2允许不允许L ≤5,W ≤0.2,N ≤1L ≤10,W ≤0.5,N ≤2不允许三、钣金件、电镀、阳极、氧化件外观缺陷允收标准:允许允许涂防锈漆或整面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修补不允许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允许打磨、喷砂等方法修补允许 注:L 表示缺陷长度,S 表示缺陷面积,H 表示缺陷高度,D 表示缺陷直径,W 表示缺陷宽度 ,N 表允许修 补不允许修补( 只允许整面拉丝、打磨或喷砂等方法返修 )4.1.产品标4.1.1. 线4.1.2. 残 的长4.1.3. 断4.1.4. 字4.1.5. 字4.1.6. 字4.1.7. 网4.1.8.毛4.1.9. 重4.1.10. 标4.2.备 注符合标准允许符合标准符合样板允许≤10%的变动不允许允许不允许字符偏移颜色不对标签贴错位置字符歪斜标签漏贴针 孔字符间距不当重 影不允许允许L <T 允许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L <T 毛 边渗 墨断 线网 痕残 缺纹理不对标签翘角不允许不允许标签破损不允许标签贴歪标签起泡不允许不允许标签起皱允许≤1mm 不允许允许(条码不允许)线细/粗不均文字难辨识符合标准字型不对缺陷类型允许≤2°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目视不能明显)不允许允许≤10%字符高度不允许允许≤10%正常间距允许≤1mm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10%字符高度允许≤2°允许允许≤10%正常间距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允许≤10%的线宽允许≤10%的线宽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不允许符合色板符合样板B 级面A 级面C 级面不允许不允许符合色板四、丝印、图案、产品标识外观缺陷允收标准:30 1 2SHD字符间距1mm(标签/ 铭牌)5.1. 5.1.1.浅5.1.2. 深5.1.3.凹5.1.4. 凸5.1.5.异5.1.6. 水5.1.7.缩5.1.8. 气5.1.9.雾5.1.10. 融51.1.11. 分5.1.12. 毛5.1.13. 色5.1.14. 修5.1.15. 刀5.1.16. 模5.2.备 注无手感有手感目视不能明显目视不能明显目视不能明显毛刺/边不允许深度小于0.5且均匀允许说明: 1. 以上【外观检验标准】主要依据目前公司品质现状把常见的不良现象进行量化;当客户没有对 6.1 产品尺寸检验严格依客户图纸进行检验判定。

外观检验标准(完整版)

外观检验标准(完整版)

1.0、目的:1.1为确保易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baby monitor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1.2用以规范和统一婴儿监视器结构物料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2.0、职责及权限:2.1 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人员执行;2.2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2.3 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2.4 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2.5若新项目不断出现或本标准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在本标准中加入并进行整理。

3.0检验条件:3.1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3.2检验距离:检验物距眼睛30-35cm3.3检验角度:水平方位45°,上下左右转动15°3.4按正常规定要求的距离和角度要求扫描整个检测面10—15秒钟为准3.5照明要求:在自然光或60W-100W的日光灯照明条件下检验,距离光源:50-55cm处;照度:500-550Lux(勒克斯(照明单位))4.0缺陷分类:4.1 A类,致命缺陷(CRI):AQL=04.2 B类,重要缺陷(MAJ):AQL=0.654.3 C类,轻微缺陷(MIN):AQL=1.05.0缺陷定义:5.1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 主要缺陷(Major Defect)产品存在下列缺陷,为主要缺陷:5.2.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5.2.2 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的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5.2.3 影响产品形象的包装缺陷5.2.4 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5.2.5 导致终端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5.3轻微缺陷(Minor Defect):不影响产品使用,终端客户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5.3.1 仅影响产品美观感,不影响产品的正常功能使用5.3.2 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6.0表面定义:6.1 A面:正常使用中,直接观察到的主要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正面)6.2 B面:正常使用中,不直接观察到但外漏次要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上下·左右侧面和背面)6.3 C面:正常使用中,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电池仓·充电器和配件等其它表面)7.0缺陷概念:7.1通常缺陷:1)脏污(Contamination):外来物所致的变色或吸附在零件表面上的异物。

外观检验规范指导书

外观检验规范指导书
12.水渍印:产品表面不可有水印、油染印、材质斑、指纹印等不良。

13.其他:材料表面不可有折痕、凹坑、压痕等缺陷、材质不良等。

6.0注:
1.未涉及到的其他项目依据客户图样、样品、机械结构件检验标准进行判定。
2.此规范对阳极氧化产品外观采取100%全检,供应商来料外观按MIL-STD-015E一般抽样计划水准Ⅱ级AQL:MAJ=0.65,MIN=1.5特殊抽样参照检验水平S-T操作。
4.2手感:用手指触摸。
5.0判定标准:
标准与说明
缺点判定
MAJ
MIN
1.毛刺:切断面不能有毛边、披锋、利边、刮手等不良现象。

2.刀痕:不能有机械加工后刀具所产生的痕迹。

3.变形:产品不可有变形弯曲不良现象。

4.刮伤:产品表面不可有损伤线状、凹状的粗糙线痕或痕迹。

5.划伤:表面不可有被其他物体刮到而产生的痕迹。

6.压伤:产品表面不可有受到外力而使产品表面产生的压凹痕。

7.方向:不可有产品加工错误方向不良。

8.漏工序:不可有。

9.氧化:铜料、铝料、不锈钢等材料不可有表面生锈、氧化不良。

10.色差:产品表面不可有表面发黄、发白或颜色不一致的现象。

11.黑斑:产品表面不可有黑点、黑斑、雾斑等不良。

外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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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0目的:
为确保各品管员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地判定,防止误判、错判,特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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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为了确保产品在外观方面符合检验要求.
二.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外观检验的通用标准,适用于与公司生产有关的所有产品及零部件。

三. 使用工具
3.1 游標卡尺
3.2 色卡,
3.3 标准缺陷样板
3.4 菲林片
四. 检查条件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约(300~600)lux 条件下(40W 日光灯,距离70公分处), 检查员应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90°, 距离为
(350~400)mm处进行观察, 时间约10s.
5. 述语和定義
5.1 A级表面/透明: 指产品(组装后)的主(或正)视面
5.2 B级表面: 指产品(组装后)的侧(或反)视面;
5.3 C级表面: 指产品组装后的不可见面。

6. 接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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