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解读

第一部分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2.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
人口老龄化是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基本国情,对经济社会发展 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劳动力减少、消费需求降低、创新动力不足可能 是其中比较突出的方面。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弥补残疾人、老年人 等因身体机能部分缺失或退化产生的差异,可以便利大量轻中度残疾 人和低龄老年人走出家庭、进入就业市场,从而极大地释放社会劳动 潜力、提升社会消费能力。同时,面对未来三成左右国民的社会生活 需求,围绕无障碍的设施设备、信息技术等的研发、应用,将有力促 进国家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3.立足国情实际,实行适度前瞻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得动、可持续的客观 要求。《 无 障 碍 环 境 建 设 法 》在无障碍实现程度上,把建设目标建立在 财力可持续和社会可承受的基础之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 安排无障碍环境建设达标时序,对新建与改造、不同领域和场所等,作 出适度区别的规定,不搞过高标准、齐步走、“一刀切”;在实现形式 上,实行因地制宜,既高度重视技术标准,也鼓励配套服务,同时充分 考虑科技赋能因素,对于未来可能通过高科技实现无障碍的领域不做过 细的规范,为科技发展留下充足空间。
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2012年《无障碍环 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快速发展,为包括残 疾人、老年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参与融入社会生活、共享发展成果 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但总的来看,我 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整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尚不匹配,存在许 多问题、面临亟待解决的困难。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切实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切实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通知正文:----------------------------------------------------------------------------------------------------------------------------------------------------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切实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2012年 6月28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622号国务院令,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根据建设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惠及全社会的要求,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区服务和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制定实施《条例》,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及有特殊需求的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依法推进我国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
为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掌握《条例》的主要精神、内容《条例》的制定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总结了我国推进无障碍建设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无障碍立法的最新成果。
《条例》共6章35条,主要原则精神、内容为:一是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涵、原则和工作体制。
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二是强调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国家标准的执行;明确了无障碍改造责任主体和优先推进改造的范围及公共交通工具改造要求;规定了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和停车场设置无障碍车位、导盲犬可以出入公共场所等。
三是对政府发布政务信息应采取无障碍方式、电视节目加配字幕、手语、公共图书馆开设盲人阅览室、残联、政府网站进行无障碍改造、电信业务提供无障碍服务等进行了规定。
国务院无障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2号《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采用无障碍通用设计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第七条国家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第九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第十条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十一条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解读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需求,我国于2020年11月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更好地保障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视和支持。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行深度解读,以期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该法律的内容和意义。
一、为什么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1. 残障人士的权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住宅等场所都必须配备无障碍设施,以方便残障人士的生活和出行。
这也体现了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尊重。
2. 社会的责任和担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提醒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视和承担责任。
不仅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投入,更需要企业、学校、社区等各个领域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主要内容1. 规划设计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城市、乡村建设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要求,公共交通、住宅小区、商业服务场所等必须合理设置无障碍设施,以方便残障人士的出行和活动。
2. 设施及设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还明确规定了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住宅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和设备要求。
公共交通车辆应当配备轮椅上下坡道和专用座位,住宅小区应当设置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通道等。
3. 组织管理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检查。
还要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教育和监督投诉机制,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对于促进社会的包容和谐至关重要。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问答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问答以下是一些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常见问答: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是什么?答:《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11月7日发布的一部法规,旨在促进和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确保他们能够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机会和权利。
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该条例主要包括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权限和措施,以及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问:无障碍环境是指什么?答:无障碍环境指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和公平的环境,使他们能够自由进出、通行和使用,包括建筑物、交通、信息通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无障碍设施。
问:哪些地方需要提供无障碍设施?答:《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新建建筑物、改建建筑物等地方都需要提供无障碍设施。
问:如何提供无障碍设施?答:提供无障碍设施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无障碍通道、坡道、扶手、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等;增强无障碍设施的可识别性和可操作性;提供视觉、听觉和触觉等辅助设备和服务。
问:谁有责任提供无障碍设施?答:《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建设、改建或者翻建建筑物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也有责任提供无障碍设施。
问:未提供无障碍设施的单位会受到什么处罚?答:《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未提供无障碍设施的单位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具体的处罚措施可以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
以上是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一些常见问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1.15•【字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十六届〕第九号)《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2023年1月15日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23年1月15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开创人民城市建设的新局面,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信息交流、社会服务以及相关社会共治、监督管理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活动。
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通行道路、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和条件所进行的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是指因残疾、年老、年幼、生育、疾病、意外伤害、负重等原因,致使身体功能永久或者短暂地丧失或者缺乏,面临行动、感知或者表达障碍的人员及其同行的陪护人员。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系统协同、通用易行、安全便利、广泛受益的原则,体现人文关怀与社会支持。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协调机制,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关于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的说明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指为了促进社会共享和包容,以及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实施无障碍化改造的一项法律规定。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是为了让身体残疾、老年人、孕妇以及行动不便的人裙都能够便捷地进入和使用建筑物、设施和公共场所,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和设施。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对促进社会发展、提高民生福祉和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下将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主要内容、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展开具体说明。
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主要内容1.1 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了公共建筑、交通设施、设备设施等公共场所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通道、坡道、电梯、无障碍卫生间等设计和设置,确保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出行和生活的便利性。
1.2 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了政府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主体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他们积极配合,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顺利实施。
1.3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监督和管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强调了相关部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情况2.1 实施效果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以来,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许多公共场所和设施已经进行了无障碍化改造,包括交通枢纽、商业综合体、医疗机构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出行和生活质量。
2.2 存在问题虽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一些公共设施和场所无法真正实现无障碍化;一些商业企业和服务机构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投入和实施不够到位,未能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求。
三、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建议3.1 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支持和参与度。
《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解析

34 《 质量与认证》2022·6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无障碍建设正在从设施建设向环境建设转变。
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正式修改为《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修订后的条例纳入了包括无障碍设施在内的更多无障碍相关内容,既有物质环境,也有非物质环境。
《北京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解析文/焦舰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04年,北京市发布了中国第一部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该条例是为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无障碍设施而发布的地方法规,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建设单位等在推动无障碍建设中的责任,同时倡导社会义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无障碍建设从设施建设逐渐向环境建设转变。
另外,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2019~2021年,北京市范围内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无障碍环境专项提升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为推进和完善立法创造了条件。
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正式修改为《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新条例推动了无障碍环境的共建共治共享,对无障碍设施欠缺、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长期存在的问题做出了回应,提出了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的保障措施,对加强无障碍社会服务进行了制度安排。
《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起草说明”里提到,“为适应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新要求,同时与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衔接,补充了‘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相关内容,将《条例》名称调整为《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 这意味着,修订后的条例纳入了包括无障碍设施在内的更多无障碍相关内容,既有物质环境,也有非物质环境,例如管理、信息交流、观念态度等。
相较于《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主要做出了以下五点改变。
第一,扩充和细化了无障碍信息交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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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知识想必不少朋友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内容都是不怎么了解的,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无障碍设施建设在新建方面,对城市和乡村做了一个区分,一般的城镇的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资使用。
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乡、村庄的建设,逐步达到无障碍建设工程建设标准。
二、无障碍设施改造明确改造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具体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还要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明确四类改造重点。
一是特殊教育、康复和社会福利等机构,比如安徽省特殊中专学校,当然这是属于新建的,假如这是一个老学校的话肯定是需要改造的重要内容。
二是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政府职责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老年人也好、残疾人也好,都需要这种公共服务的便利,只有进得去,才能更好享受公共服务。
所以我们把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作为一个改造的重点,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都有这个义务,如行政审批大厅等场所。
三是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比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所、医院诊所等都要进行无障碍设施的重点改造。
四是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这都与残疾人出行、参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都需要重点改造。
推动公共交通工具达到无障碍设施要求。
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
目前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设施的水平进度是很不一样的,机场、航空公司做得相对较好,在列车方面铁道部对车辆的无障碍改造也都有一些要求,相当多的城市轨道交通开始考虑了无障碍电梯等设施,城市的公共汽车方面,相对差一些,总的说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改造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需要一些成本,但我们又不能因为改造有困难就把事情无限期拖下去,因此在条例里面我们又写了一条: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设施技术标准,并确定达标期限。
这段话,使规定落到实处。
强化对无障碍设施的保护和维修。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对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如果你没有做到这一点的话,我们在法律责任里面有相应条款,首先有关部门要进行限期维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话由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进行赔偿。
这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这部分还有两个重要内容,一是规定城市大中型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二是视力残疾人可以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地无障碍服务,对残疾人来说这很重要,也很迫切,充分体现了对残疾人权益的维护。
三、关于无障碍信息交流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无障碍信息交流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
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的政务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三是国家举办的升学、职业资格、任期考试,要给残疾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
四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至少播放一次配备手语的新闻节目。
这对于保障聋人的权益尤其重要。
五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读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
去广西和江苏调研发现省一级做到了,市一级没有全做到。
这里还有信息量、更新的问题,以后市一级都要做。
六是残疾人组织的网站达到无障碍网站的设计标准,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七是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对从业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
这里面的工作量很大,因为范围非常广,例如大型购物商场或者演剧院等都属于公共服务机构或者公共服务场所,这都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的培训。
八是关于听力残疾人集中参加的公共活动,举办单位要提供字幕或手语服务。
九是电信服务需提供无障碍信息服务。
四、关于无障碍社区服务一是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要逐步完善无障碍的服务功能,这里面包括社区的坡道、道路、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机构应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二是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应逐步完善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方便残疾人报警、呼救。
这对残疾人尤其重要,残疾人遇到这些潜在的危险时,如没有报警措施,将危及残疾人的安全甚至生命。
三是对需要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家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这对于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全面小康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大投入。
四是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这是保障视力残疾人政治权利的具体举措。
五、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综合工程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市政建设、公共交通、信息交流、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是一项综合性、跨部门的系统工程。
不是哪一家能独立完成得了的事情,需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
同时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分别是我国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与无障碍建设相关的主要部门还有民政、交通运输、教育、公安、文化、财政、发改、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只有各部门齐抓共管,无障碍环境建设才能全面推进。
因此,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地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十分必要。
同时各级残联、老龄协会最了解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需求,多年来各级残疾人组织、老龄部门积极参与了无障碍建设并取得较好效果,因此各级残联、老龄部门在推进无障碍建设中应进一步切实发挥反映、呼吁、协调、配合、推动等作用。
同时,无障碍建设不仅方便残疾人,而且惠及全社会公众。
正如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所说,"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彰显了人道主义精神和人文关怀,无障碍环境建设惠及全社会,是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及全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
相关阅读一、无障碍设施建设在新建方面,对城市和乡村做了一个区分,一般的城镇的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资使用。
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乡、村庄的建设,逐步达到无障碍建设工程建设标准。
二、无障碍设施改造明确改造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具体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还要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明确四类改造重点。
一是特殊教育、康复和社会福利等机构,比如中国盲文图书馆,当然这是属于新建的,假如这是一个老馆的话肯定是需要改造的重要内容。
二是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政府职责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老年人也好、残疾人也好,都需要这种公共服务的便利,只有进得去,才能更好享受公共服务。
所以我们把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作为一个改造的重点,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都有这个义务,如行政审批大厅等场所。
三是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比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所、医院诊所等都要进行无障碍设施的重点改造。
四是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这都与残疾人出行、参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都需要重点改造。
推动公共交通工具达到无障碍设施要求。
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
目前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设施的水平进度是很不一样的,机场、航空公司做得相对较好,在列车方面铁道部对车辆的无障碍改造也都有一些要求,相当多的城市轨道交通开始考虑了无障碍电梯等设施,城市的公共汽车方面,相对差一些,总的说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改造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需要一些成本,但我们又不能因为改造有困难就把事情无限期拖下去,因此在条例里面我们又写了一条: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设施技术标准,并确定达标期限。
这段话,使规定落到实处。
强化对无障碍设施的保护和维修。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对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如果你没有做到这一点的话,我们在法律责任里面有相应条款,首先有关部门要进行限期维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话由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进行赔偿。
这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这部分还有两个重要内容,一是规定城市大中型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二是视力残疾人可以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地无障碍服务,对残疾人来说这很重要,也很迫切,充分体现了对残疾人权益的维护。
三、关于无障碍信息交流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无障碍信息交流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
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的政务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三是国家举办的升学、职业资格、任期考试,要给残疾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
四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至少播放一次配备手语的新闻节目。
这对于保障聋人的权益尤其重要。
五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读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
去广西和江苏调研发现省一级做到了,市一级没有全做到。
这里还有信息量、更新的问题,以后市一级都要做。
六是残疾人组织的网站达到无障碍网站的设计标准,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七是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对从业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
这里面的工作量很大,因为范围非常广,例如大型购物商场或者演剧院等都属于公共服务机构或者公共服务场所,这都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的培训。
八是关于听力残疾人集中参加的公共活动,举办单位要提供字幕或手语服务。
九是电信服务需提供无障碍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