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机械使用规定(4篇)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机械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机械的使用,确保施工机械的安全运行和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等与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使用相关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操作和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混凝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钻机、挖机、装载机、压路机等。
第四条施工机械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施工机械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施工机械的选择第五条施工机械的选择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施工场地的情况进行,确保施工机械能够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相关标准及规定。
第六条施工机械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一)施工机械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施工机械的质量和可靠性。
(三)施工机械的能耗和环保性。
(四)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成本。
(五)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
(六)施工机械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实施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编制施工机械使用计划,并在施工前报送至施工单位备案。
第三章施工机械的安装和调试第八条施工机械的安装、调试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九条施工机械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机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施工机械的调试应严格按照施工机械的操作说明和相关规定进行,并通过相应的测试和检验。
第十一条施工机械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施工机械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二条施工机械的使用应遵循技术规范和使用说明,按照施工机械的规定容量和工作条件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的使用应符合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要求,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机械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检修和更换易损件。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的维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或人员进行,并做好维修记录和报告。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企业、单位和个人使用机械设备应制定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企业、单位和个人在制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时,应考虑机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改进和完善。
第三章机械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要求第八条机械设备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机械设备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第十条机械设备使用人员应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调整或修改机械设备的参数和工作状态。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使用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时,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第十三条企业、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应包括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等内容。
第十五条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和评估第十六条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和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制定相应的检查和评估报告。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规定(3篇)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管理等环节,适用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机械设备所有者和使用者等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
第三条施工机械设备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明和质量检测报告,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第四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对于未持证上岗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施工机械设备。
第五条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
第六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存放场所应满足防火、通风、安全、整洁的要求,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章采购和验收第七条施工机械设备的采购应经过合理的需求分析和市场调研,选择符合项目要求和质量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施工机械设备的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参数进行,并填写验收记录。
第九条新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演练和操作培训,使用人员应熟悉其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确保能熟练操作。
第十条经验收后的施工机械设备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规定,运行正常。
第三章安全保护设施第十一条施工机械设备应配备安全保护装置,并保证正常有效。
第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工作区域应设置围栏或警示标志,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作业高度应设置安全围栏,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
第十四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防止人员误碰或卷入。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设备的液压管路应定期检查并更换,确保不泄漏。
第十六条施工机械设备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防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第四章操作规程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操作程序。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应熟悉施工机械设备的结构和性能,了解其工作原理和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5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项目部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主要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机务人员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移动机具(如拌合机、电焊机、对焊机、切割机、木工机械和电锤等)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吊运指挥和挂钩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第七条:实习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八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部门的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作业,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第十一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新购和改装的机械设备有设备动力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
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
二、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
三、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
四、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
五、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
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六、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
七、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
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障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1. 机械设备的选用和购置:根据施工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机械设备,并从正规渠道购置合格的产品。
2. 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在使用机械设备之前,必须进行安装和调试,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机械设备的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4. 定期检修和维护: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
5. 安全防护措施:在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护栏、防护网等。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
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施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
本工程的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明确各类机械、机具的使用、维护人员,明确各级人员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3、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测量/计量设备,机械、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4、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的使用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5、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
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好不适用不合格或以小代大。
6、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供应、技术、安全等部门的人员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试验,对存在的问题的设备及时修理,对存在的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所有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
8、测量/计量、机械、设备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具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9、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设置、操作要求。
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提出方案由工地负责人和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新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定,并重新交底。
10、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11、班组使用的机具和设备,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账建卡,挂牌运行。
12、设备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
13、中小型、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14、电力建设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事故调查处理按(电力建设施工机械管理文件汇编)内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制度(4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施工现场机械操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机械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机械使用管理工作。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机械使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 纪律原则,机械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执行。
3. 综合管理原则,机械使用管理要与施工组织、生产组织等综合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机械使用人员第四条【机械使用人员资质要求】1.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机械操作资格证书,且具备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2.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机械使用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3.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从事机械操作工作。
第五条【机械使用人员安全意识】1.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安全防护责任。
2.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掌握机械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方法,并严禁擅自修改机械结构和功能。
3.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六条【机械使用人员的责任】1.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安全。
2.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及时上报操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事故,配合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保护好机械设备,严禁私自租借、倒卖或转让机械设备。
第三章机械使用与管理第七条【机械使用管理】1. 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包括机械设备的基本信息、资产编号、购置日期等。
2. 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建立相应的检测和维护记录。
3. 机械设备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
第八条【机械操作规程】1. 机械使用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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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以加强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现将以下若干规定颁发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希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
各级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构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企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者应给予奖励。
第二章关于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施工的基础实施:1、公司工程部按设备的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设备的基础图纸,由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2、各土建施工现场(项目部)按基础图和要求如有各类锚固,底脚螺丝、螺栓等铁器加工,应提前委托加工,交提交加工图纸,加工完毕按图纸复验查收。
3、基础浇捣完毕后,应有必要的养护期,并对基础端面进行水平测量,设备底脚螺栓的位置正确性必须复核后进行基础验收,详细填写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方可交付安装。
第五条施工机械的安装实施:1、施工项目部应在机械安装的附近设备电箱一只,并要求具有单独100A空气断路及YC3×35+1×10mm3电缆线供使用。
另外还对安装该机的接地打地极接线,然后进行测试表测试,要求不大于4欧姆规范。
2、安装人员应严格按机械技术说明书的装拆顺序进行,不得递章装拆。
3、安装塔式起重臂长度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长度进行安装。
第六条施工机械调试实施在机械安装完毕以后,应对设备的电器限位装置,部运转进行全面的检查调试,并按说明书的各机种技术性能规范要求进行。
第七条施工机械的验收实施:1、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施工项目部牵头通知公司动力安全科共同进行设备正式使用前的验收工程。
2、验收按设备的验收规范进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验收达到规范要求,并经四方在验收鉴定表中签证认可,市劳动局和市建委有关部门通过检测合格后方能正式使用。
3、验收按如下三方面进行:⑴外部验收:主要零部件、各种仪表及整个外观无短缺;⑵空运转试验:检查操纵系统的质量,应按动力倍递次序总成及部件工作情况;⑶带负荷检验:必要时测定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是否符合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第八条施工机械升节工作实施1、升节的顺序及方法应严格按设备出厂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要求进行,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规定高度。
2、升节过程中有专人负责,统一步骤听指挥,并有专人监护应注意的关键事项。
第九条施工机械的扶墙工作实施:1、应按设备的扶墙技术要求进行扶墙,其中扶墙过程中涉及到的扶墙接点预埋件和标准墙杆的图纸按说明书要求由项目部提供,公司总工负责审核。
2、如果工程项目特殊,其标准扶墙杆不能使用,需要放长或缩短时,施工项目部应提出技术要求说明和草图,经公司总工审核同意,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机械设备保养制度第十条定期保养的目的和要求:1、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应实行单级或多级的保养结构,其目的在于保证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从而达到下列目的:⑴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其效能;⑵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不致因意外损坏而引起事故影响施工进度:⑶在使用过程中,可以保持燃、润滑油料的正常消耗,提高经济效益;⑷延长修理周期和使用寿命。
2、定期保养制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围、防腐、调整、安全,作业项自按周期长短分级,定期执行。
第十一条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1、定期保养分为:每日班前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四级保养五级。
⑴每日班前保养又分为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上班前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
⑵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围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圈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周期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清洗滤清器或更换过滤蕊。
⑶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中心。
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须调整发动机、电器设备、操作、传动、制动行走等工作机构的状况,以及紧围内外所有的紧固件。
⑷三、四级保养以清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可酌情更换一些零件,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补漆等作业。
2、保养的时间周期⑴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⑵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
塔吊起板、安装必须进行一次。
⑶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
⑷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
3、例行保养与一级保养由操作工自行做,二、三、四级保养由专业保养工或机修工进行。
第四章关于做好台风季节起重设备防强台风措施及注意事项第十二条塔式起重机1、塔机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遇有雷雨,严禁人员在塔机附近走动。
2、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吊运安装工作,遇四级以下大风时,塔机不得顶升加节、并紧固连接螺栓,遇有雷雨,一律停止工作。
3、塔机遇台风在停止使用时间,不仅吊机的主开关要切断,而且电源开头也要切断。
4、如遇台风在塔机停止使用期间、操纵室、机械室的门应全部关好。
5、大雨时所有室内的电器装置均要盖好,防雨渗入。
6、在台风期间,为了减轻吊臂的风荷载,防止倾翻,变形等,要打开回转刹车,吊臂以风力的作用可自由转动。
(吊臂转动时,要确保在它回转范围内及有可能接触的建筑物和障碍等)。
7、禁止塔机开到距离轨道终端3米以内的地段。
8、塔机必须在轨道上紧固夹轨器,上旋转水平臂及拆臂式平衡移动至近塔身中心的规定位置,起重吊钩也必须放至臂架头部规定的部位,臂架位置应顺着风向,以减轻塔身不平衡力矩的影响。
下旋转式,动臂式塔吊要求将起重臂放下,机身配用撑头撑牢。
9、如遇台风警报风力达8级以上,塔身四角须加缆风固定塔身,以防倾倒。
10、塔机基础周围必须设童临时排水系统以及各有水泵等设备,以保证地基不浸水。
第五章机械设备施工各级安全生产及岗位责任制第十三条机械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塔机驾驶员及指挥人员、人货梯司机1、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经过技术培训、审证及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方能上岗操作,挂好上岗牌,严禁无证操作。
2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机操工应熟悉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在配合施工,要正确使用机槭,发现有异常现象及障碍,要设法排除,严禁机械带病运转。
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如无法排除请报修,立即抢修),保证现场塔机“五限位”正常,即高度、水平、圆转、力矩、重量限位。
“三保险”即吊钩、绳筒、桥厢二(上旋式)完好有效。
5、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操作工及指挥人员有权拒绝声音作业。
6、每天班前做好例行工作,认真填写例保卡、原始记录卡,做好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安全十二字作业法。
7、每周一必须组织机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班前讲话,认真执行交接班工作。
8、停机休息,下班后要关、锁好门窗,以防雨水侵入电箱和闲人打开电气控制箱。
第十四条交接班制度1、交班人与接班人在交接时必须准时到位,接班人未到位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2、当班人在位作业过程中,对机械的运转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反映于接班人,必须清楚、明白。
3、对机械的故障情况,保养项目,修理项目必须清楚与了解。
4、交搂班记录表填写时,必须字迹清楚、正确,在交班时填好,不得提前与延期填写,每月按时交项目机管人员。
第十五条机长岗位责任制1、机长要听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贯彻作业任务到机组内每位机操工,协助施工作业的各项工作。
2、带头做好本机的机械保养、例保工作,特别要做好机械的清洁保养工作。
3、坚持“十不吊”原则,做好与现场项目的配合工作。
4、负责做好本机的交接放工作,交接班记录内容清楚。
5、负责本机组机械故障报修及安全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电梯(人货梯)安全操作规程1、跑梯司机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高空作业。
2、司机要受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操作运行。
3、接班第一次开车,满载将梯笼开至离地面一米外,停车检查电梯是否自动下滑,如发生下滑现象,必须调整磨擦片,制动轮的间隙。
4、司机开车时要集中思想,严禁与他人闲谈。
5、严禁超载运行,载重量根据各机型规定严格控制,严禁货物伸出吊笼运行,必须平均装载,防止偏重。
6、随时注意情况,遇事故和危险时,必须立即停车。
7、电梯在0℃以下温度工作,需特别注意,小心工作。
8、视野很差,大雾、雷雨天气,滑道结冰或秋稻和危险条件时严禁开车。
9、合闸总起动后司机不准离开梯笼,必须在取走电锁钥匙后,方能离开梯笼。
10、200型电磁制动器,锥鼓形限速器失灵时,或无涡流电流时,严禁开车。
11、大风条件下应注意安全,当风力达到7级或7级以上时,不准开车,并将电梯降到最低处。
12、梯笼在无平衡铁向下运行时,应靠梯笼自重分段下行,使梯笼每下降二节标准节距离停车一次,分段驶行,以免发生梯笼超速现象。
13、下班后,必须打扫梯笼,作好当班记录,关闭电源,锁好控制箱和底笼门。
14、严禁闲人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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