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及票据-业务知识点(word文档物超所值)
票据业务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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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票据及常见的票据分类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区别 票据业务、票据融资业务、票据融
通业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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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活动可划分过程 票据市场及票据的发行和交易市场 票据市场利率体系主要包括哪些利率? 如何确定票据市场交易价格 目前票据市场中的主要交易形式
商业汇票、商业票据 商业汇票是基于合法的商品交易而产生的票据,
它是购销人之间根据约期付款的购销合同和商 品交易,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并约期清偿 的票据。商业汇票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也可由 付款人签发。依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商业汇票 可以分为即期商业汇票和远期商业汇票,前者 是见票即付的票据,后者是约定一定支付期限 的票据。按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又分为商 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4)按票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票据可分为有 贸易背景票据和融资性票据。前者根据一定的 商品购销活动签发的,是因商品交易关系而产 生的债权债务记录;后是则是脱离了物资运动 的单纯融资融资活动引起的债权债务记录。
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
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 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商 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 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 据。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 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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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 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也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两种,由企业 签发的是商业本票,由银行签发的是银行本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 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 可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但专门印制的现金 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专门印制的转账支票 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票据相关知识点汇总

票据知识点汇总一、信用工具的特点和分类1、信用工具的含义信用工具又称金融工具,是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借以保证债权人或投资人权利的凭证,它是资本的载体,是重要的金融资产,也是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
2、信用工具的特点(1)返还性。
债权人或投资人可按时收回债权金额。
(2)流动性。
债权人或投资人可把信用工具变现,收回投资。
(3)收益性。
债权人或投资人可凭信用工具获得定期或不定期的收益。
(4)风险性。
债权人或投资人对持有的信用工具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3、信用工具的分类(1)按信用工具发行者地位划分,分为:直接信用工具和间接信用工具。
(2)按信用工具融资期限长短划分,分为:长期信用工具和短期信用工具。
(3)按是否拥有所投资产的所有权划分,分为:债务凭证和所有权凭证。
(4)按发行信用工具的地理范围划分,分为:地方性信用工具、全国性信用工具、世界性信用工具。
二、支票1、支票的含义支票是活期存款的存款人统治银行从其账户上以一定金额付给票面指定人或持票人的无条件支付命令书。
2、支票的分类(1)按是否记载受款人姓名分为:记名支票(抬头支票)和无记名支票(来人支票)。
(2)按支付方式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划线支票、平行线支票、横线支票)和保付支票。
3、支票的性质支票被存款人从银行提取现款时,只是一种普通的信用凭证,当支票被存款人用来向第三者支付款项时,它已经信用货币化了。
支票的流通节约了现金流通。
三、商业票据1、商业票据的含义商业票据是商业信用的工具,是记载商业信用债权或债务的一种凭证。
2、商业票据的特点(1)商业票据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产生的。
(2)商业票据的票面必须载明特点的内容。
(3)商业票据具有不可争议性。
(4)商业票据具有流动性。
3、商业票据的分类(1)期票,也称本票,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发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无条件支付款项的债务证明书。
期票的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2)汇票,是债权人发给债务人,命令他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或第三者的无条件支付命令书。
票据业务相关知识银行

在交易活动中,债权人签发向债务人索取票款的 汇票,由债务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 兑”字样并签章,从而承担付款的责任,债权人同 时也获得付款请求权。
三.票据业务、票据融资业务、票据融 通业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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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票据业务是指涵盖以商业汇票为媒介的信用投放、 资金融通、金融服务的票据全业务流程,包括票据发 行业务、票据交易业务、票据衍生业务。其中,票据 发行业务包括票据签发、承兑等票据一级市场业务, 票据交易业务包括贴现、转贴现(含回购)和再贴现 等票据二级市场业务,票据衍生业务包括票据咨询、 鉴证、保管等票据市场派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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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书转让——企业之间 企业作为票据流通关系人因各种对价关系而通 过背书方式使票据这种信用凭证代替货币充当 交换媒介功能。企业之间的背书转让通常对应 一定的商品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2)贴现——企业与商业银行 商业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以前 为获取票款,由持票人或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贴 付一定的利息后,以背书方式所作的票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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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目前票据市场中的主要交易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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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票据市场中的主要交易形式分为两种:买断 交易和回购交易。 1.买断交易是指甲方购买乙方未到期商业汇票, 金到集期中管由理甲的重方要负一环责收款的票据行为。在这种交易中, 甲方为被背书人,乙方为背书人,票据权利从乙 方转移到甲方。 目前,我国票据市场中,企业与商业银行间的贴 现属于买断方式,商业银行间的转贴现也可以采 取买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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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转贴现利率的市场化程度最高,市场利率主要 决定于市场资金和票据的供给程度,利率水平能 够通过高效率、自由化的市场及时反映资金供需 状况。同时,票据市场利率与银行间市场利率、 备付金利率存在明显的相关性。 Ø再贴现利率是中央银行调节金融市场利率的一 种手段。中央银行根据市场利率变动的情况,通 过调整再贴现率对市场利率产生“告示效应”, 从而影响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的心理预期。
票据知识点笔记总结大全

票据知识点笔记总结大全一、票据的定义和特点1. 票据的定义票据是债权的书面证明,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凭证,由债权人开具,债务人签发并且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文书。
2. 票据的特点(1)票据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凭证,具有明确的债权关系和支付义务。
(2)票据具有标准性、流通性、可撤销性和可代理性的特点。
(3)票据是一种便于结算和支付的工具。
二、票据的种类1. 汇票汇票是一种债权凭证,由债权人(收票人)向债务人(出票人)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文书。
汇票一般是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通常用于国际贸易和支付结算。
2. 支票支票是一种特定约定的债权凭证,由出票人(账户持有人)向收票人(持票人)开具,要求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的文书。
支票主要用于个人或企业之间的支付结算。
3. 票据汇兑票据汇兑是指票据持有人委托银行或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向出票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一种金融服务。
4. 出票人出票人是指签发票据并且具有支付义务的个人或机构。
5. 收票人收票人是指持有票据并且享有票据权利的个人或机构。
6. 付款行付款行是指根据票据持有人的要求,向出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7. 电子汇票电子汇票是借助网络技术和电子支付系统,实现票据的签发、流转和支付,具有环保、高效、安全的特点。
三、票据的要素1. 出票人出票人是指签发票据并且具有支付义务的个人或机构。
2. 收票人收票人是指持有票据并且享有票据权利的个人或机构。
3. 付款行付款行是指根据票据持有人的要求,向出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4. 付款人付款人是指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个人或机构。
5. 持票人持票人是指持有票据并且享有票据权利的个人或机构。
6. 票据金额票据金额是指票据所代表的货币金额数额。
7. 票据到期日票据到期日是指票据支付期限截止的日期。
8. 票据签发日期票据签发日期是指票据出具的日期。
9. 票据出处票据出处是指票据传递和流转的轨迹和来源。
10. 票据背书票据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票据业务基础知识培训(PPT 48张)

六、票据买入过程主要存在哪些风 险?主要防范措施分别是什么?
2、操作风险 一是伪假票风险。在伪假票中,尤其注意的是克隆票。
所谓克隆票是指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在银行或企业已
签发、承兑过的真实票据中选择一张或数张进行复制,达到 以假乱真的目的,以骗取资金或财物。此类票据可以在一定 程度上逃避票据查询,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强的特点。 防范要点:材质审查,票据的纸质、应有水印的部位是否 符合规定;票面花纹构成要细辨;票面要素填写是否正确 ,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涂改现象等;对签发人要进行多 种查询,如电话查询、传真查询等。
六、票据买入过程主要存在哪些风 险?主要防范措施分别是什么?
票据买入过程主要存在的风险有:
1、政策性风险
是指为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办理贴现或转 贴现所引致的风险,其性质与承兑时没有真实贸易 背景相同。
防范要点:对贴现申请人提交的商品交易合同、增 值税发票复印件等票据跟单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 保贴现、转贴现建立在真实的商品贸易背景下。必
五、目前票据市场中的主要交易形 式有哪些?
当前票据市场中的主要交易形式分为两种:买断
交易和回购交易。
买断交易是指甲方购买乙方未到期商业汇票,到
期由甲方负责收款的票据行为。在这种交易中,甲
方为被背书人,乙方为背书人,票据权利从乙方转
移到甲方。
五、目前票据市场中的主要交易形 式有哪些?
回购交易是指甲方对乙方合法持有的未到期商 业汇票实施限时购买,乙方按约定的时间、价格和 方式将商业汇票赎回的交易行为。其中,甲方是买 入返售方,乙方为卖出回购 卖出回购方为票据的托收人。商业银行间的转 贴现可以采用回购方式,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间 的再贴现通常也采用回购方式。
票据的知识点

票据的知识点票据的知识点一、票据的含义、种类、特征与功能六、票据的追索1适用情形1.到期后追索——到期后被拒绝付款。
2.到期前追索——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2被追索人的确定1.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3.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六类情形追索对象(1)票据无问题,程序无问题,但承兑人无理拒付全体前手(2)承兑附条件、拒绝承兑除付款人外前手(3)背书附条件、保证附条件最后的持票人提示承兑除付款人外前手提示承兑后又背书转让前手背书人(4)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除该背书人和该背书人的保证人外前手(5)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6)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支票、本票、银行汇票出票人商业汇票承兑人、出票人3追索内容(1)持票人的追索内容(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注意】追索金额不包括持票人的“间接损失”。
(2)被追索人的再追索内容(1)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2)再发生的利息;(3)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4行使追索权(1)取得证明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通知期限得到证明之日起3日内。
(3)未通知责任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应当赔偿因为迟延通知而给被追索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5清偿效力被追索人依照规定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七、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票据业务知识简介
票据业务知识简介票据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票据交换、贴现、承兑等服务,并通过票据业务开展信贷业务的一类金融业务。
票据业务具有流动性强、安全性高、凭证性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国内外贸易、投资、融资等领域。
票据业务的种类繁多,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支票、传票、借据等。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商业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对汇票的支付承担责任;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商业企业对汇票的支付承担责任。
银行本票是商业银行开出,对持票人不记名的无条件付款承诺;商业本票是出票人对持票人不记名的无条件付款承诺。
支票是出票人的书面指示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或指定人的票据。
传票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向票据持有人承兑或支付汇款的凭证。
借据是借款人向出借人签发的书面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票据业务的核心是票据贴现,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一定的贴现利率将客户持有的票据提前到期回笼,以提供流动性或进行再投资的一种金融业务。
贴现利率主要取决于票据的种类、金额、期限以及客户信用等因素。
贴现的过程中,银行会根据票据的抵押价值和风险程度对票据进行评估,然后决定是否贴现以及贴现金额。
商业银行通过票据业务可以提供贷款融资服务。
企业可以通过将尚未到期的票据贴现给银行来获得流动资金,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贴现票据获取利润。
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承兑汇票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障,增加企业的融资能力。
对于个人客户来说,商业银行提供的票据业务也可以帮助他们解决短期资金需求。
票据业务的开展对商业银行和企业来说都有一定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贴现票据时要进行风险评估,避免出现不良资产。
企业在贴现票据时要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风险。
票据业务在国内外贸易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国内贸易中,企业可以通过承兑汇票对商品进行支付,减少货款支付的现金流压力。
在国际贸易中,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用证对国际贸易中的支付风险进行控制,为出口商和进口商提供中间服务,简化了贸易流程。
票据管理知识讲座
背书转让与贴现
背书转让
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 然后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背书转让是票据流通的主要方式,也是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主要手段。
贴现
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 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票据市场参与主体
包括企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个人等。
票据市场作用
票据市场为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为银行提供了信贷资产转让平台,优 化了信贷结构;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了投资渠道,丰富了金融市场产品。
02
票据法规与监管政策
票据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规定了票据的种类、签发、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票据行为,以及票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票据功能
票据具有支付、信用、融资和流 通等功能,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 缺的重要工具。
票据种类与特点
01
汇票
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
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具有信用好、承兑性强、灵活性高等
特点。
02
本票
由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
保证与追索权行使
保证
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证人为出票人、承兑人或者背 书人所作的保证称为“完全保证”,其效力与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相同;保证人为其他票据债务人所作的保 证称为“不完全保证”,其效力较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为低。
追索权行使
指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持票人在依法履行了保全手续以后,向其前手请求偿 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并遵循一定 的程序。
票据业务基础知识
客户办理贴现业务的条件
➢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与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 ➢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殖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付款:持票人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必须
在当日足额付款。
追索: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
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商业汇票操作
背书
商业汇票特点
➢ 有价支付凭证:现金、背书转让 ➢ 无因性:银行承兑、商业承兑 ➢ 文义性:付款时间、承兑时间、付收款对象、金额
商业汇票的流转
付款企业开票A
承 兑 出 票 银行
票据支付
持有到期
收款企业接票B
背书转让
收款企业接票C
贴 现
民生银行
1 付款企业出票
银行承兑:银票
企业承兑:商票
2 收款企业处理
未到期背书转让
未到期贴现
持票到期托收
3 银行对应业务
承兑
贴现
企业票据管理
票据对我行的收益
承兑 贴现
保证金存款、手续费 贴现利息、存款
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条件
➢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 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支付方式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能确保票据到期足额支付,符合我行授信条 件 ➢在我行存款及结算无不良记录 ➢按要求提供保证金、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措施
票据业务基础知识
票据业务一处 2011年5月
票据是什么
《票据法》 1995-5-10通过,2004-8-28修订 支票
本票 汇票
票据业务学习知识介绍
票据业务知识介绍主要内容•票据及常见的票据分类方法•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区别•票据业务、票据融资业务、票据融通业务的概念•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活动可划分过程•票据市场及票据的发行和交易市场•票据市场利率体系主要包括哪些利率?•如何确定票据市场交易价格•目前票据市场中的主要交易形式一.票据及常见的票据分类方法1.票据的定义票据是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一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可自由流通的有价证券。
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所有的商业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股票、债券、国库券等一切有价证券。
狭义票据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汇票、本票和支票。
从这个意义上讲,票据是具有法定要式,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有价凭证,是世界各国主要的结算和信用工具。
2.票据的分类票据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也有不同的分类:(1)按票据法的规定不同,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
(2)按出票人的不同,票据可分为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也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两种,由企业签发的是商业本票,由银行签发的是银行本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可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但专门印制的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专门印制的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商业汇票、商业票据商业汇票是基于合法的商品交易而产生的票据,它是购销人之间根据约期付款的购销合同和商品交易,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并约期清偿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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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的和金融服务。
(投资和管理)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为产品和产品。
(公募和私募)《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过渡期为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年底(2020)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涉及外汇业务应当具有开办相应的业务资格(外汇业务)跨省票据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注册的企业办理的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及与营业场所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的交易主体之间开展的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
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总部根据本机构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分支机构风险管控能力、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目标客户类别等实施差异化应建立分支机构之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避免出现内部竞争,在客户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票据承兑、贴现原则上应由当地分支机构办理。
各级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提示风险;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
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 管理人、托管机构 的自有资产。
穿透式 监管,向上识别理财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
公募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
私募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封闭式理财产品和开放式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单一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也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
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商业银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商业银行每只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40%,每只封闭式公募理财产品、每只私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200%。
(资管产品同上)巨额赎回是指商业银行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理财产品总份额的10%的赎回行为首次与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合作的,应当提前10日将该合作机构相关情况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理财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15年以上;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非因金融机构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理念。
(一)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10%。
(二)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
其中,同一金融机构全部开放式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三)同一金融机构全部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
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产管理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产管理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
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
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
单选: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 A、50 B、60 C、70 D、80 (D)合格投资者是指具有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A、1年、500万元、300万B、2年、300万元、500万C、3年、300万元、500万D、2年、500万元、500万(B)为防止同一资产发生风险波及多只资产管理产品,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该资产的资金总规模合计不得超过亿元。
A、300B、500亿(A)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
A、10B、15C、25D、30(A)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
A非保本理财产品 B、保本理财产品 C、保本和非保本理财产品(A)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A、60B、70C、80D、90(C)非因商业银行主观因素导致突破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个交易日内将理财产品投资比例调整至符合要求A、1B、10C、15 D30(C)至少对理财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
A、每年B、每季度C、每月D、每半年(A)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一级至级A、二B、三C、四D、五(D)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
商业银行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理财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
A、1、30、40、100B、5 、40、50、100C、20、30、40、100D、15、30、40、100(A)多选: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并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A、债权类资产B、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C、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D、受(收)益权(ABCD)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等分化,可交易B、信息不披露C、集中登记,独立托管D、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E、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ACDE)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遵守、、的原则A、成本可算B、风险可控C、信息充分披露D、公正(ABC)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理财产品和理财产品。
A、公募B、私募C、公开D、非公开(AB)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A、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B、权益类理财产品C、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D、混合类理财产品(ABCD)商业银行应当确保本行理财产品登记信息的性、性、性和性。
A、真实性B、准确性C、完整性D、及时性E、可测性(ABCD)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
A、国债B、地方政府债券C、金融债券D、固定资产(ABC)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跨省纸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内,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但应逐步压降业务规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后,应停止开展相关业务,存量业务在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A、6个月 6个月B、3个月 6个月C、6个月 3个月D、3个月 3个月(A)判断: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内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承诺保本保收益。
(错)表外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对)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
(对)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
(对)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之外的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