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自备电源安全使用协议
安全用电协议书七篇

安全用电协议书锦集七篇安全用电协议书篇1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自愿、公正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详细状况,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一、临时用电安全;1、甲方所供应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治理,发生故障后乙方应派人无偿帮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担当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全部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标准,不得私拉乱接,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及费用。
3、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及费用。
4、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电间歇不得随便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担当,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及费用。
5、依据规定,乙方必需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挡。
6、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临时用电安全治理工作,并承受甲方机电人员治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7、甲方供应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供应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
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若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担当全部责任。
8、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爱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爱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爱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爱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

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一、前言自备电源是为了保证设备或工作场所在停电或电源故障时可以继续供电,但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制定安全供用电协议书以规范自备电源的使用。
二、自备电源的选择与使用1.选择合适的电源设备:自备电源的功率应该要符合使用场景的需求,同时在购买设备时需要选择质量有保证的品牌和产品,并在使用前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
2.安装设备:设备应该安装在通风、干燥,温度适宜的环境下,并保持电源和电器的接地安装良好。
3.使用注意事项:•避免超负荷使用:在超过功率范围的使用情况下会引发电器或电源设备的故障,甚至会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
•避免过度放置:电源设备不能长时间放置和使用,应该定期检查,以避免长期使用导致的老化、损坏等问题。
•提前预备:在需要使用自备电源时需提前检查设备的维护情况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4.防火安全:•禁止在自备电源附近吸烟、使用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避免长时间空转:当电源设备无负载或低负载时,切勿长时间空转,以避免设备引发过热等安全隐患。
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设备故障应急处理:•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关闭电源设备,并调查故障原因。
•在设备损坏或出现诸如漏电等风险时,应该由专业人士进行维修并确保情况良好后方可继续使用自备电源。
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在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进行应急协调。
•在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如中断电源、开启应急灯等,以减轻安全事故的后果。
四、总结自备电源虽为方便,但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以上制定的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主要是为了规范自备电源的使用,以保障我们生产和工作的安全。
只有在日常使用中保持谨慎、安全、稳定的使用习惯,才能真正发挥自备电源的优点,并为我们的工作和生产带来更大的便利和效益。
安全用电协议书(精选5篇)

安全用电协议书安全用电协议书(精选5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
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本(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用电协议书1甲方:北京XX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乙方:XX广场物业管理处(以下称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
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每一项施工任务,应统一进行临时用电书面交底。
1、具有一定规模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用电安全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
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
2023年双电源(自备电源)安全用电协议

2023年双电源(自备电源)安全用电协议第一章总则为推动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安全使用,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保障广大用户的用电安全,制定本协议。
第二章自备电源的定义和分类自备电源是指用户根据自身需求配置的电力供应装置,通常包括发电机组、太阳能电池组、储能设备等。
自备电源根据用途可分为常备电源和备用电源。
常备电源是指在常规供电失效时自动接管用户用电负荷的设备,以确保用户的正常用电需求。
备用电源是指用于应对紧急情况的电源,通常在供电异常时手动开启以保证用户的基本用电需求。
第三章自备电源的配置和接入1.用户购买、配置和使用自备电源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2.供电企业应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协助用户选择和接入合适的自备电源设备。
3.用户应与供电企业签订必要的协议,明确自备电源的使用规范和相应措施。
4.供电企业应根据用户的用电负荷和电力设备特性,制定合理的接入方案,并确保接入过程的安全性。
第四章自备电源的安全使用1.用户应定期对自备电源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用户在使用自备电源时应遵守其产品说明书和使用手册中的安全使用要求,严禁违规操作。
3.用户应对自备电源设备的性能参数、负荷容量和支持时间等进行合理评估,确保其能满足用电需求。
4.自备电源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不得擅自操作和修改相关设置。
第五章自备电源的应急响应1.供电企业应将自备电源接入用户的配电系统进行有效监控,并确保在供电中断时能够自动启动自备电源。
2.用户应根据供电企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自备电源容量,以应对不同规模的供电中断情况。
3.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建立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沟通和配合。
4.供电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演练机制,提高自备电源的应对能力和应急响应水平。
第六章自备电源的监管和管理1.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自备电源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加强对自备电源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
双电源(自备电源)安全用电协议

双电源(自备电源)安全用电协议一、引言双电源(自备电源)是指同时接入两个不同供电系统的电源,以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在使用双电源(自备电源)时,为了确保用电的安全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协议。
二、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安装与维护1. 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在安装前需进行电源系统的分析和设计,确保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
2. 双电源(自备电源)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定期检查电源设备的工作状态和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3. 双电源(自备电源)系统的维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进行操作和维修。
三、双电源(自备电源)的用电安全1. 在正常供电情况下,应使用正常供电系统进行用电,双电源(自备电源)只在主电源故障或维护时使用。
2. 使用双电源(自备电源)时,需进行切换操作,禁止在切换过程中进行用电。
3. 使用双电源(自备电源)时,应确保供电系统能够满足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和用电需求。
4. 双电源(自备电源)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且需经过安全检测和验收。
四、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应急预案1. 制定健全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应急预案,包括主电源故障时的快速切换和备用电源的启动等。
2. 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能够熟练操作备用电源系统。
3. 应急预案需包括应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1. 在使用双电源(自备电源)时,应定期进行电源系统的运行记录和设备维护记录,以便及时了解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
2. 在使用双电源(自备电源)时,应保持供电系统周围的环境整洁干净,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在使用双电源(自备电源)时,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以上是关于双电源(自备电源)安全用电协议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您在使用双电源(自备电源)时提供一些有益的指导。
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推荐9篇

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推荐9篇第1篇示例: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推荐为了确保用户在使用自备电源设备时能够安全供用电,在此特制作一份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希望用户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内容:一、自备电源设备的规格和类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公司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假冒伪劣或未经认可的设备。
二、自备电源设备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连接正确、接地可靠、线路不漏电等;未经专业认证的个人禁止私自动手安装。
三、自备电源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电线、插头无损坏等;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四、使用自备电源设备时,应遵循正确的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擅动电源设备、增加负载的功率等;禁止使用超出设备规格的电器设备。
五、禁止在自备电源设备上进行随意改动、增设电器设备等操作,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六、在使用自备电源设备时,应留意设备工作状态,如发现设备异常噪音、发热过高、漏电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
七、自备电源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远离易燃物品、水源等危险环境,保持设备周围的安全距离。
八、当发生火灾、漏电、短路等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拨打应急电话,确保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
九、自备电源设备归属于用户私人财产,如发生盗窃、损坏等情况,用户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用户在签署本协议后即代表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如用户违反协议内容造成后果,需承担相应责任。
我们希望每一位用户在使用自备电源设备时能够保持警觉、规范操作、安全使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用电环境。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本协议书为示范性质,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定制,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及时与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联系。
祝愿您在使用自备电源设备时能够安全无忧,用电更放心!第2篇示例: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电力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
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停电的情况,为了确保生活不受太大影响,很多人选择购买自备电源来供应家中的用电需求。
自备电源(发电机)安全供用电协议书
自备电源(发电机)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自备电源(发电机)安全供用电协议书为了保障安全,确保使用方顺利实现独立供电,特订立自备电源(发电机)安全供用电协议书。
供方与用方双方在自愿、平等原则下,就自备电源(发电机)的供用方式及安全保障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提供设备1、供方负责将发电机运至用方指定的安放地点,并将设备连接至用方依据现场用电设备功率等因素及设备特性等情况提供适当匹配的电缆线路、架空线路符合电力工业规程的电源输出线路等。
2、供方负责设备调试工作,确保发电机输出的电压、频率、稳定性及弱载波干扰等指标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电力行业的相关要求。
3、供方应向用方提供完整、准确、有效的发电机操作使用手册、负责设备保养维护、提供备用件等工作。
供方应在自备电源(发电机)正常使用期间,定期对其进行例行维护保养,确保发电机运行状态平稳、可靠。
二、供电保障1、供方保证发电机在所有使用期间坚持管理、维护、保养自备电源(发电机)的操作设备,并提供连续、稳定的电力供应。
2、供方应在使用第三方安全测试机构的情况下对发电机进行定期安全测试,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在供方自备电源(发电机)停止运行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供方应及时联系用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用方正常供电。
三、用电安全1、用方应在发电机初次接通电源前,核实连接线路的中性线、地线及电源线是否严格符合电力工业规程。
2、用方应依据发电机输出功率,精确调整其负载设备的输入区,防止因过载或欠载引起事故发生。
3、用方应严格遵循电力工业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功能设备(如配电箱、接触器、互感器等)的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因操作失误而引起的事故发生。
4、用方应在使用发电机的情况下,格外关注接地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防止漏电造成重大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四、责任分割1、在发生使用自备电源(发电机)过程中产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时,双方应主动积极协助调查、赔偿损失,尽力减少损失产生的影响。
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推荐6篇
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推荐6篇篇1自备电源安全供用电协议书范本甲方:(甲方为接入电网的用电单位)乙方:(乙方为自备电源供电单位)鉴于甲方为了保证自身用电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向乙方购买自备电源供电服务,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自备电源的定义1、自备电源是指由乙方拥有并管理的电力设施,用于为甲方提供稳定、连续的电力供应,以满足甲方用电需求。
2、乙方应当具备自备电源的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自备电源的正常运行和供电质量。
二、供电服务内容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供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确保用电负荷的需求,并保持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供电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测,如发现有问题或异常,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三、供电条件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国家电力法规及有关规定,合法合规进行用电行为。
2、乙方应当定期维护自备电源设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供电质量,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3、甲方应当合理安排用电计划,减少电力浪费,确保供电质量及安全。
四、供电价格1、供电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应当在签订协议前明确价格及支付方式。
2、供电价格可能会受到市场行情、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双方应当及时沟通调整价格。
五、协议的解除1、协议期限结束时,如乙方无法提供续约服务,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2、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协议内容,致使电力供应中断或影响用电安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六、协议变更1、协议的内容变更应当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协议变更需在协议生效前进行,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协议内容。
七、责任的约定1、任何一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供电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纠纷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寻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争议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限届满或解除为止。
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本5篇
安全用电协议书范本5篇篇1甲方(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关注用电安全,为明确双方在电力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预防用电事故,保护各方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安全用电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用电责任和义务,规范电力使用行为,确保用电安全,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
二、用电方的责任和义务1. 用电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用电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用电。
2. 用电方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 用电方应配置适量的电力保护装置,确保电力负荷平衡,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4. 用电方应按规定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按规定缴纳电费,不得偷电、违法用电。
5. 用电方应遵守电力调度纪律,服从供电方的合理调度安排。
三、供电方的责任和义务1. 供电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提供符合国家电压、频率等电力质量要求的电源。
2. 供电方应对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3. 供电方应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调度,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4. 供电方应对突发电力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用电事故,保障用电方的合法权益。
5. 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对违规用电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理。
四、安全用电保障措施1. 甲乙双方应建立安全用电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电力使用安全情况,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
2. 甲乙双方应加强对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甲乙双方应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域,禁止在保护区域内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4. 甲乙双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事故进行预防和处置。
五、违约责任1. 若因用电方的违规行为导致电力事故的发生,用电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 若因供电方的过失导致电力供应出现问题,供电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用电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024年双电源(自备电源)安全用电协议(2篇)
2024年双电源(自备电源)安全用电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社会在2024年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安全用电中的权益,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加强用电管理,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拥有双电源(自备电源)的用电单位、个人,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电力企业等。
第二章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定义第三条双电源(自备电源)是指在正常电网供电状态下,具备自我供电能力的设施或设备。
第四条双电源(自备电源)具备应急供电、备份供电、独立供电等功能,可以在电网停电或电网质量不稳定时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
第五条双电源(自备电源)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组、太阳能发电系统、储能设备等,通过与电网连接或独立运行,为用户提供电力。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六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应制定健全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或相关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应每年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用户的用电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消除隐患。
第九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发现电力设备异常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或单位,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不得私自改变设备功能和运行参数,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一条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应定期与电力企业进行用电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四章电力企业责任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向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提供电力服务,保障其正常用电需求。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定期对用电设备和电力设施进行巡查和检修,确保电力供应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电力企业应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合适的电力用电方案,优化电力供应结构。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及时响应用户报修请求,尽力减少停电时间和影响。
第十六条电力企业应加强与双电源(自备电源)使用单位、个人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用电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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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自备电源安全使用协议
供电方:
用电方:
为了加强对客户自备电源的管理,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客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对用电方自备电源使用中的责任和义务,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用电方的安全用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经供、用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电方基本信息
用电方名称:编号:
用电地址:报装容量:kvA
二、用电方自备电源情况
三、管理责任和义务
(一)用电方选用的自备电源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二)用电方新装自备电源组投运前,应向供电方办理相关手续,经供电方同意并且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用电方如需变更自备电源(包括拆除自备电源、更换接线方式、拆除或更改闭锁装置等),应向供电方办理相关手续,经供电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用电方自行负责自备电源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自备电源处于安全、正常状态。
(五)用电方自备电源未经供电方许可不得并网运行。
如需并网运行,用电方必须向供电方提出申请,经供电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六)用电方自备电源必须装设切换装置和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倒送电。
启用自备电源需供电时,必须确保自备电源回路与外部电网有明显的断开点。
(七)用电方应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自备电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性试验、启机试验和切换装置的切换试验。
(八)用电方要制订自备应急电源运行操作、维护管理的规程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九)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的自备电源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供电方持证检查人员进入用电方进行检查时,用电方应予以配合,并派员随同。
(十)供电方检查发现用电方自备电源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向用电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应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违约责任
(一)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或因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的,由用电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用电方自备电源向供电方电网倒送电导致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用电方承担。
(三)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管理的义务,导致自备电源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供电方有权按规定程序对用电方停止供电。
(四)签订供用电合同和客户自备电源安全使用协议后,未经供电方同意,用电方发生下列行为的,除立即拆除接线外,用电方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
网电源容量每千瓦500元的违约使用费:
1、擅自引入自备应急电源;
2、擅自安装自备发电机组;
3、将自备应急电源转供其他客户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供用双电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供电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供电方、用电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
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不再重新签订,本协议继续有效。
供电方:(签章)用电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