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是医疗机构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对于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特制定本基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开展。
2.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感染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防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中的职责。
二、制度建设1.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医务人员职业生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
2.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院感染防控操作规程,包括医疗设备、物品的清洗消毒与灭菌操作规程、医务人员手卫生操作规程、隔离操作规程等。
三、培训与教育1. 医疗机构应当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医院感染防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防控的认识和能力。
四、监测与报告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对医院感染的发生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医院感染事件。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报告制度,对医院感染事件进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五、感染控制1.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2.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院感染高风险区域进行重点防控,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医院感染的风险。
六、消毒与灭菌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物品的清洗消毒与灭菌进行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消毒与灭菌操作规程,对医疗设备、物品的清洗消毒与灭菌操作进行规范。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急诊科室的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确保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医院应当成立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医院负责人、医务部门、感染管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护理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门急诊科室应当设立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感染管理小组应当由科室负责人、感染管理责任人、医护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门急诊科室应当明确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人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知和防控能力。
第三章感染预防与控制第八条门急诊科室应当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制定本科室的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加强手卫生管理,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提高手卫生的依从性。
第十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加强无菌技术操作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病原体传播。
第十一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加强消毒隔离管理,对诊疗器械、物品和环境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十二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防止病原体传播。
第四章感染监测与报告第十三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控制感染风险。
第十四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医院感染病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对报告的病例进行核实、分析和处理。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所谓基本制度,就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五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概述1.医院感染的概念医院感染,也称为医院内获得性感染或医疗保健相关感染,是指住院病例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而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
2.医院感染的种类医院感染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
如果根据医院感染发生的部位不同,可将医院感染共分为12类:下呼吸道、伤口、泌尿道、胃肠道、血液、皮肤软组织、骨与关节、生殖道、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眼耳鼻喉和口腔感染及全身感染。
根据医院感染发生部位的不同,可将医院感染分为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手术切口感染、血液感染等。
其中,呼吸道发生的医院感染病例,占全部医院感染病人的半数以上,表明呼吸道在医院感染中具有高发的普遍特性,在医疗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这些部位保护,做好预防和消毒工作,减少引起该部位感染的操作。
可采取的措施有:保持病室内空气洁净新鲜,提高机体防御能力,保护和隔离易感者;加强空气和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处理,及时隔离感染患者,隔离传染病患者;减少病室内人员流动。
尿道感染主要是细菌侵入泌尿道引起的炎症,80%的医院的泌尿道感染与导尿有关,无菌操作不严格,导致导尿管污染或将尿道外口周围细菌植入膀胱;长期留置导尿管,留置时间越长,感染率越高。
因此,消毒和无菌操作应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根据感染人群的不同可分为病人发生的感染和医务人员感染等;根据引起医院感染病原体来源的不同进行分类,将医院感染分为外源性感染和内源性感染。
内源性的医院感染又称自身医院感染,是指在医院内由于各种原因,病人遭受其本身固有细菌侵袭而发生的感染。
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门急诊科室。
一、组织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计划。
2.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3.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宣传教育、培训、监测、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4.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包括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消毒灭菌、医疗废物处理、手卫生、个人防护等措施。
二、宣传教育与培训1.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感染预防意识。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能力。
3. 医疗机构应当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修实习生、护理人员等进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感染控制技能。
三、监测与报告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定期对医院感染发生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报告。
2.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病例,开展病例分析和总结。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院感染发生的原因、途径、控制措施等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预检分诊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预检分诊处,对来院患者进行初步筛选,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预检分诊制度,明确预检分诊的职责和流程,确保预检分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医疗机构应当对预检分诊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识别传染病患者的能力。
五、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基本措施1.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其安全使用。
门急诊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门急诊科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急诊科全体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急诊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感染预防与控制第四条人员管理1. 医务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按要求定期更换。
2.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诊疗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
3. 定期参加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第五条环境卫生管理1. 保持门急诊科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 各诊室、治疗室、处置室等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
3. 定期对医疗器械、设备、物品进行清洁、消毒或灭菌。
第六条隔离措施1. 实施标准预防措施,根据疾病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 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立即将其送至隔离诊室,并做好隔离与消毒工作。
3. 接触传染病患者后,应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并穿戴防护用品。
第七条诊疗操作1.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预防医源性感染。
2. 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品,避免重复使用。
3. 定期检查、维护医疗器械,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八章感染监测与报告第九条感染监测1. 定期对门急诊科医院感染进行监测,包括病例报告、病原学检查等。
2. 发现感染病例,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第十条感染报告1. 医务人员发现感染病例,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
2.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对感染病例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门急诊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门急诊科医院感染管理,提高感染防控水平,确保患者、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3篇)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门急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做好医院感染预防宣教和培训、监测与报告、预检分诊、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基本措施、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特制定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1呼吸卫生/咳嗽礼仪。
呼吸道感染患者佩戴外科口罩、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盖住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实施手卫生,并与其他人保持____米以上的距离的一组措施。
1.2安全注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注射不伤及接受者和提供者,并且保障所产生的废物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要确保提供安全注射所需要的条件,并坚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从事注射、穿刺、治疗、换药等无菌诊疗操作时,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1.3门急诊应配备合格、充足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相关的设施和物品,包括体温计(____)、手卫生设施与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械及设备等。
2宣教和培训门急诊工作人员的培训: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并依据工作人员的岗位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培训。
培训内容为a)门急诊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特点,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基本的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如手卫生、标准预防措施、血源性病原体职业防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选择和使用、清洁消毒的方法和频率、医疗废物管理、多重耐药菌管理等,有疫情发生时,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应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及技能。
b)对门急诊从事医院感染管理的兼职人员,培训内容还应包括手卫生依从性观察、医源性感染病例监测等。
培训要求a)所有人员均应参加岗前培训。
b)在岗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并做好记录。
c)根据传染病疫情发生情况,及时接受针对性培训。
培训效果评估。
每次培训后,宜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或考查,形式包括现场抽问、填写考卷、现场操作等。
患者和家属、陪同人员的宣教宜对进入门急诊的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可利用折页、宣传画、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等。
宣传内容宜包括手卫生、呼吸卫生/咳嗽礼仪和医疗废物分类等。
医院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门急诊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访客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门急诊感染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综合管理的原则,从预防、监测、控制、治疗、教育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医院门急诊感染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急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等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应成立门急诊感染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医务部门、感染管理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检验科等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门急诊感染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急诊感染管理小组应制定门急诊感染管理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定期进行核查。
第六条门急诊感染管理小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
第三章感染控制与预防第七条感染预防的原则1.明确感染预防责任,落实岗位职责,建立全员参与的感染预防管理体系。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保持医院内部清洁、干燥、通风、卫生。
3.严格执行洗手和手消毒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4.加强感染监测和疫情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八条医院门急诊感染控制的措施1.加强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的消毒、灭菌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洁净和安全。
2.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对感染患者进行单独隔离或分区隔离,并加强患者接触者的监测和管理。
3.严格执行手术室感染控制规定,确保手术室的洁净和安全,防止手术污染和交叉感染。
4.加强医务人员的防护,提高防护意识,保证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章感染监测和报告第九条感染监测的内容1.定期对门急诊环境、医疗器械、设备、药品、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等进行微生物监测,评估感染风险。
2.监测门急诊患者的感染情况,分析感染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感染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门急诊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感染防控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门急诊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门急诊医院感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负责门急诊医院感染的监测、预警、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门急诊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三章感染预防与控制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急诊环境的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灭菌。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急诊设备的清洁、消毒和灭菌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急诊用药的管理,严格执行药物使用规范,防止药物感染。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急诊患者的管理,对疑似感染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急诊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急诊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医院感染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门急诊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定期对感染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第四章培训与宣传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门急诊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门急诊医院感染的宣传,提高患者和公众的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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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全员培训,掌握新冠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患者并转介到定点医院治疗,为定点医院提供精神科联络会诊工作,做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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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一、卫生管理要求 1.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门诊、住院诊疗相关应急预案与工作流程,制定院内感染应对预案,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
2.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精神专科医院设立观察隔离病区,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应急隔离病室,新入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在此病区/病室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区/病室。
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发热病区,在院感专家的指导下,改造门诊和病房隔离区,科学设置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及医疗垃圾转运通道,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全员培训,掌握新冠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患者并转介到定点医院治疗,为定点医院提供精神科联络会诊工作,做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4.采取严格的门诊和住院限制措施,科学有序开展医疗工作,尽量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并尽量缩短住院时间。
减少并严格管理医院出入口,暂停家属探视,限制陪诊人员数量。
5.各部门密切协作,落实院内感染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区域均要注意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做好做实病区清洁和消毒管理,指定专人进行督导检查。
二、预防性卫生措施 1.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院区和人员管理,在医院入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在门诊大厅、电梯间、候诊室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放置速干手消毒剂。
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
3.加强住院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照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降低冲动行为发生的风险。
4.加强住院患者的饮食管理,病房采用送餐制。
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浓度25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5.门(急)诊的医务人员接诊不同患者时应当加强手卫生,严格洗手和/或手消毒。
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 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6.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所有诊疗用品、物体表面和环境等均应当加强日常清洁消毒。
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当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环境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7.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
对医务人员及后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诊疗、传染病分级防护、手卫生、医疗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和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知识的系统培训。
8.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包括物业、保安、食堂人员),与相关服务企业建立联防联控责任,严格管理派遣服务人员,规范手卫生、环境保洁和消毒操作流程。
9.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对在封闭管理区居住的患者,采取送药上门、网络诊疗等方式,保障患者居家治疗。
对于出现明显精神症状、情绪暴躁、或行为冲动等病情不稳定患者,有条件的要及时收治到隔离病区 /病室,没有条件的要及时送至定点医院。
三、个人防护 1.隔离病区/病室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严格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等级。
穿戴相应的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2.其他工作医护人员需做好标准预防,严格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与患者近距离接触。
3.严格按照两前三后的指征做好手卫生,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先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后再进行手消毒,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操作进行。
4.科学排班,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工作;密切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不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隔离和就医。
四、疫情防控策略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院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2.细化防控方案,加强就诊患者风险评估,调整常规诊疗服务,按照岗位风险和防护标准,严格细化医务人员分级防护和环境、物表消毒等防控方案。
3.根据现状,制定应急预案,对病房可能发生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实操演练,确保各环节衔接通畅,及时对可疑病例进行有效研判、处置与转运。
4.对新入院患者应当进行门诊筛查,详细询问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做好相关检查,对新入院患者,设置隔离观察病房,并制定相关工作的制度和规范。
5.对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对暂时无法转出到定点医院的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请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派员会诊。
同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隔离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学观察14天,并彻底消毒病房。
五、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门诊入口管理。
设立门诊入口唯一通道,门诊入口和出口分列,工作人员和就诊人员通道分列。
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
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陪同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或建议去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严格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应当设置独立的预检分诊台,就诊患者进行手卫生和打喷嚏的健康宣教,就诊过程要求佩戴口腔,避免人群聚集。
预检护士须询问所有就诊者的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同时询问是否有咳嗽、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
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按门诊常规流程就诊。
3.设立隔离诊室。
疫情期间建议设立隔离诊室,用于满足有发热或流行病学重点监控对象的患者隔离和救治需要,隔离区域及诊室须与其他普通诊室区域相区分,设置从预检至隔离诊室的独立通道,避免穿过人群相对密集的候诊区。
完成诊疗后由门诊部按照医院感染要求对隔离诊室及通道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按规定处理。
4.设置隔离病区/病室。
设置观察隔离病区/病室,有条件的医院建议设置应急隔离病区,用于新入院患者的观察与隔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5.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把握患者住院适应症,尽量缩短住院时间。
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探视,有条件的医院暂停病房医生出诊,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原则上不设陪护遵守医院规定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6.复诊、随访可以适当调整时限,或鼓励采用互联网医院等远程诊治途径。
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处方药物时间,最长可开具 3个月药量。
7.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须收治在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应当配合提供相应的联络会诊服务。
8.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所在精神病医院应当进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
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当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1、培训制度(1)定期对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2)应对新上岗人员和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培训内容:本岗位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医院的清洁、消毒与隔离;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与防护;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等。
(4)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省级或市级培训一次。
(5)培训记录,永久保存。
2、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管理(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
(2)购入时索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如销售企业销售应有生产企业给的授权书。
(4)验看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并索取其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持有商的印章。
(5)进行质量验收,建立购入登记账册。
(6)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进口产品应有相应的中文标识等,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不得使用。
(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
(8)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3、消毒药械的管理(1)购入时索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2)合法企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生产企业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5)经销企业给销售代表的授权书以及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6)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方法》、《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消毒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业务副院长领导的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解决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配备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对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采取前瞻性与回顾性调查相结合的综合性调查方法,定期汇总、分析监测资料,全面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常见感染部位、危险因素、高危科室等情况,从而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当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积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遏制医院感染的流行与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