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1. 引言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将城市环卫管理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相结合,打破传统城乡分割,统一管理,共同推进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
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是解决城乡差距、推动农村整体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提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具体实施方案。
2. 实施目标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目标是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水平,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具体目标包括:- 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 提升城乡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 完善农村环境卫生设施,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标准;- 培养城乡环卫从业人员技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3. 实施策略为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需采取以下策略:3.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机构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并制定落实方案。
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3.2 完善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例如改善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提升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水平,增加垃圾处理站点布局等。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设施维护保养机制,确保长期可持续运营。
3.3 推行垃圾分类推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行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提供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并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
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提高农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3.4 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培训城乡环卫从业人员,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服务意识。
通过开展技能培训班、编制培训手册等方式,加强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3.5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政策的宣传,提升公众对城乡环卫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活动,倡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垃圾分类行为。
4. 实施措施为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方案,需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细则,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 加大农村环境卫生设施投入,建设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改善农村卫生厕所等;- 在农村地区设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并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 组织开展城乡环卫从业人员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利用各类媒体渠道进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环卫事业的关注度;- 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和调整方案,确保实施效果。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计划

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已成为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战略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1. 实现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2. 提高城乡环卫作业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3. 加强城乡环卫队伍建设,提升环卫工人素质;4. 营造全民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1. 基础设施建设(1)完善城乡环卫设施布局,新建、改建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等;(2)提高环卫设施建设标准,确保垃圾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3)加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 环卫作业(1)推进城乡环卫作业标准化,规范作业流程;(2)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程度,降低人力成本;(3)加强道路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4)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3. 环卫队伍建设(1)加强环卫工人培训,提高环卫队伍素质;(2)完善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保障环卫工人权益;(3)建立健全环卫工人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
4. 宣传教育(1)广泛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环保意识;(2)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果;(3)鼓励居民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2. 开展城乡环卫设施建设,确保设施符合环保要求;3. 加强环卫作业管理,提高作业水平;4. 加强环卫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5.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环保意识。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2. 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3.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统筹规划与布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
三、环境监测与评估
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需要建立环境监测与评估体系,通过监测城市
和农村环境的污染物含量、卫生状况等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还需要进行环境评估,评估城市和农村环境的改善情况,为下一阶段的工
作提供依据。
四、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需要建立全面的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体系。
首先,需要建立合理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对垃圾的分类和收集工作;其次,需要建立垃圾处理厂和焚烧厂等设施,对垃圾进行处理和处置;最后,需要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通过生物技术和能源回收等手段,将垃圾转化
为资源。
五、污水处理与排放控制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
七、监督管理与评价机制
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与评价机制。
具体而言,需要加强对城市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工作的
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还要对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情
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总之,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需要从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测、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宣传教育和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规划和安排。
只有各项工作有机衔接、相互配合,才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的整体提升和协调发展。
2024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2024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第一部分: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环卫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传统的城市环卫体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环卫需求,城乡差距愈发明显,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乡村环境的卫生状况也难以满足农民的基本要求。
因此,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二部分: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城乡环卫一体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市和乡村环卫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市民和农民的生活质量。
2. 原则:- 统一规划:在城乡环卫规划上,统一城市和乡村的环卫标准和建设目标,实施全区域的一体化规划。
- 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环卫管理机构,整合城市和乡村的环卫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和调度,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 统一技术:推广应用现代化的环卫技术和设备,促进城乡环卫工作的科技创新和提质增效。
- 按需投入:根据城市和乡村环境的实际需求,合理调配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确保城乡环卫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部分:实施方案1. 完善城乡环卫设施建设:- 城市方面:加大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增设垃圾桶、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 乡村方面:改善乡村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加强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农民的生活环境。
2.强化城乡环卫管理能力:- 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机构,负责城乡环卫规划、资源整合和工作指导。
- 建立城乡环卫信息化平台,实现城乡环卫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
- 完善城乡环卫监督机制,加强对环卫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专业化:- 加强城乡环卫从业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
- 强化城乡环卫工作的标准化管理,确保工作按照规范进行。
- 鼓励城乡环卫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城乡环卫工作的多元化发展。
4. 加大城乡环境保护力度:- 加强城市和乡村的环境卫生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 推广可持续的环保技术和理念,减少环境污染。
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意见

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改善镇村环境,加快建设生态、美丽,根据《市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围绕城乡环卫一体化目标,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机制,加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村级收集点、环卫队伍,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环卫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各村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在村级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置垃圾收集池,1000人以下的村建设2个垃圾池,1000-2022年人的村建设3-4个垃圾池,2022年人以上的村建设4-6个垃圾池(垃圾池的标准为长宽高2:4:1.2或2:3:1.2,垃圾池开口为1米或1.2米,外墙统一刷草绿色涂料);有条件的村可以购买垃圾收集桶。
对于各村按照标准建设的垃圾池,镇财政每个给予500元的补助资金;购买垃圾收集桶40个以上(含40个)的,给予1000元的补助。
同时,镇政府给每个党总支配备1-2辆垃圾运输车。
(二)加强环卫组织建设。
镇政府成立环卫所,各党总支设立环卫一体化工作站,党总支主任兼任工作站站长,负责所辖区环卫日常工作。
各村按照人口总数的2‰配备保洁员,具体负责村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的收集以及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清理,实行定人员、定标准、定路段、定责任,做到日产日清,保洁常态化。
三、运作模式(一)实行环卫有偿服务制度。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结合村级实际,由村级负责向每户每月收取8元的环卫服务费,其中4元上交镇环卫所,用于支付各村收集点到镇垃圾中转站的运输、车辆保养等费用;各村自留4元用于支付村级保洁员的工资及管理维护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能截留、挪用。
(二)建立科学的运作程序。
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运作程序,建立科学的环卫一体化运作程序。
一是村收集:坚持每天一保洁、一天一清理的工作制度,各村保洁员每天定时保洁、定时收集垃圾,并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池内。
2024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2024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如下:
一、部门整合:将城乡环卫管理部门整合为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城乡环卫事务,提高效率。
二、设备更新:更新城乡环卫设备,提高清洁作业效率,并引入新技术,提升服务质量。
三、制定城乡环卫标准:明确城乡环卫服务标准,创建城乡环卫工作新模式,实现城乡环卫水平的统一。
四、加强城市垃圾分类:制订城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推行分类投放,减少垃圾污染和资源浪费。
五、农村环卫改善:加强对农村环卫工作的管理和投入,提高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
六、完善环卫法规:修订完善城乡环卫相关法规,加大对环卫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环卫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城乡环卫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乡环卫工作。
八、建立城乡环卫督导机制:建立城乡环卫督导机制,加强对城乡环卫工作的监督和督导,确保实施方案有效落实。
九、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城乡环卫资金投入,确保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和维护保养的顺利进行。
十、持续改善城乡环卫环境:通过持续的城乡环卫工作,改善城乡的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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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工作要求,以“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为推进方式,以农村无害化处理为操作标准,在全县广大农村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幸福家园、秀美乡村”为主题的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水源清洁、田园清洁、道路清洁、溪河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的“六洁”行动,积极创建具有我县特色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二、工作目标全县15个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动农村垃圾处理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达到卫生保洁“五有”(有专项经费、有责任区划分、有专职保洁员及工作合同、有劳动补助、有保洁设施和工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达到“七个基本没有”:即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基本没有垃圾;村庄周围基本没有垃圾;河边、库(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和岸边没有垃圾;山体可视范围基本没有乱倒垃圾;集镇内部及周边基本没有垃圾;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基本没有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没有乱排乱流现象。
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较差的突出问题,实现乡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民保洁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一)抓好主体建设。
切实发挥乡(镇)、村委会、村庄理事会、保洁员和村民这五个主体的作用。
一要实行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由乡(镇)属地管理。
乡(镇)党委书记是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乡(镇)要成立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要有专门办公场所、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环卫工人、相关管理制度。
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乡(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的日常管理,并承担管理监督保洁员的职责。
二要发挥村委会主体职能。
村党支部书记是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直接责任人,村委会要督促各自然村成立理事会,挑选好村庄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和相关卫生保洁制度。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环卫工作成为了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背景、现状和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背景。
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指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将城市和农村的环卫工作整合起来,实现资源的共享、管理的统一,形成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城乡环卫一体化成为了必然趋势。
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背景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支撑。
二、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现状。
目前,我国城市和农村的环卫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
在城市方面,由于人口密集、垃圾产生量大,城市环卫工作面临着垃圾处理、道路清洁、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挑战。
而在农村方面,由于资源匮乏、管理滞后,农村环卫工作存在着垃圾无害化处理、卫生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城乡环卫工作的不协调导致了城乡环境卫生的不平衡,需要城乡环卫一体化来统一管理、整合资源,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
三、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1. 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该加大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
建立统一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部门,整合城乡环卫资源,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实现城乡环卫工作的协调发展。
3. 完善城乡环卫设施建设。
加大对城乡环卫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卫生设施等城乡环卫设施,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
4. 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城乡居民的环卫意识,提高城乡居民参与城乡环卫工作的积极性。
5. 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城乡环卫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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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镇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清洁、优美的乡村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乡行政区内街道、村、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三条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建立乡、村、企事业单位管理网络,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运行体系。
第四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计生办。
第六条成立庐镇乡环境卫生办公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环卫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每天对街道、企事业单位及村环境卫生的巡查暗访、督促整改,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督查通报。
(二)负责对保洁员日常监督、考核,确保保洁、清运效果。
(三)负责对村环卫专管员的工作调度、业务指导以及村保洁员的业务培训。
(四)负责乡村保洁员档案管理,做好奖惩的公开和公正。
第七条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环卫一体化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村环境卫生管理网络,明确1名村干部具体负责环境卫生工作。
(二)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制度纳入《村规民约》或《卫生公约》,增强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三)负责本村保洁员的聘用、辞退,合理划分保洁员责任区域,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按要求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
(四)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推广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提高群众的自律意识。
(六)积极创建城乡环卫一体化示范村,村容村貌达到“三清、五化”(清建筑垃圾堆、柴草堆、粪土堆,硬化、净化、绿化、亮化、文化)标准。
第三章保洁队伍与设施设备
第七条保洁队伍按以下标准建设:
(一)各村要按照常住人口的1‰的比例配齐保洁人员。
(二)乡主干道路、河道原则上每2公里设1名保洁员,街道适当增加保洁员数量。
第八条村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保洁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标志服,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巡回保洁,做到见脏就扫。
(二)保洁员须自觉服从分配、按时到岗到位,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
(三)严格按照保洁标准和程序作业,确保人身安全,自觉接受乡、村的监督和考核。
(四)实行4小时保洁制,每天上午6 点到8点前完成第一次卫生普扫,下午3点到5点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确保无漏扫,无暴露垃圾。
(五)保洁标准:道路两侧无三堆两垛,路面清扫干净,无积存垃圾、污物,责任区域内无卫生死角;边沟、路沿石干净,无灰渣、无积土、无漂浮物和果皮纸屑;垃圾收集存放点无积存垃圾;行道树树坑内应保持干净,无残渣、孤石,无陈旧落叶、粪便,发现污物随时处理。
第九条乡为每名村保洁员配备1辆垃圾收集车,配齐清扫收集工具,统一配备保洁标志服装。
第十条各村及村应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保养和更新,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
第四章经费来源及使用
第十一条乡财政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并逐年增加。
第十二条乡将根据各村人口数,按照1000人以下、1000到1500人、2000人以上,安排三万、三万五、四万环卫经费,用于保洁员工资差补部分及相关环卫支出。
第十三条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根据六安市物价局下发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卫生有偿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每村按每户每年30元的标准收取卫生费,由乡财政代管,用于村级环卫设施的购置和更新。
第十四条垃圾清运车、垃圾桶、各村保洁员保洁三轮车、服装及保洁工具等费用均由乡财政承担。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六条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督查机制,不断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监管力度。
考核细则由乡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对村及保洁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一)对村的考核奖惩:对村的考核由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月排名”机制,领导小组每月对全乡所有村全部随机巡查一遍、拍照留存、现场打分,考核主要依据各村垃圾清运量和环境卫生保持情况。
村辖区各村平均得分为该村的月度考核成绩。
全年月考核累计得分为村年度考核成绩。
对年度考核前三名的村,分别给予6000元、4000元、2000元的奖励。
凡我乡被县督查、巡查中发现问题通报批评的,所在村当月考核成绩扣20分。
村书记、环卫专管员向乡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二)对保洁人员的考核。
对村保洁员考核由乡环卫办实施,每星期至少二次进行督导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在保洁范围内每发现一处暴露垃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5元,对工作不负责、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庐乡乡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村保洁员绩效考核细则
1、清扫保洁达到视野内无暴露的白色垃圾,每发现一处项每处扣10元;
2、道路保洁人员未着装上岗或衣着不整的,每次扣10元;
3、作业区内焚烧垃圾的,每处扣20元;
4、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装的,每发现一处扣10元;
5、村主要道路两侧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三堆两垛的,每发现一处扣10元。
6、村背街小巷两侧积存生活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5元。
7、村内有成堆陈年垃圾或卫生死角,每发现一处扣10元。
8、村街道两侧墙壁、线杆有乱贴乱画、野广告的,发现一处扣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