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篇1一、分级标准(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使用原则:严格使用指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二)具体使用方法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及医嘱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处方及医嘱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处方及医嘱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住院期间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出院患者可在门诊取药完成序贯治疗。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定义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三、释义Ql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是什么?答: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非限制使用级:经过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苗耐药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Q2是否有全国统一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答: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显著,细菌耐药性差异也非常显著,因此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目前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状况、疾病谱、细菌耐药性的情况,制定省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12号)》中明确要求,加强儿童、老年人、孕产妇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目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遴选、评估及分级管理的制度,规范医师的用药行为,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耐药性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临床治疗的全过程。
三、内容(一)分级原则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非限制使用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2.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影响较大或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临床应用分级管理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1)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合理用药的原则最关键的是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5)门诊处方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单药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天量,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病种用药除外);遇有不良反应时应做好记录,并填表上报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6)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是经过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药物。
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些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包括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药物、新上市的药物以及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对于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还需要经过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以上是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一线、二线和三线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氨基糖苷类等。
删除明显有问题的段落。
药物治疗是许多疾病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中,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病的主要药物。
常见的抗菌药物包括奈替米星、妥布霉素、依替米星、大观霉素、异帕米星和酰胺类氯霉素等。
这些药物可以有效地杀死细菌,缓解感染症状。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
一般为临床最常用、最常见,疗效肯定,不良反应较少,低格适宜的抗菌药物。
只要具备临床职业医师资格就可使用。
2.限制使用级。
临床疗效好,但价格较高,不良反应较多,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字才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
疗效好,价格高昂,用于特殊耐药菌或临床使用时间较短,安全性等临床资料较少,使用要求有严格指征或依据,应有专家或科主任会诊,开具处方需由副高或以上职称医师签名才能使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
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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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5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合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____号)和《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____年版)》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本院目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二、本院目录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最低要求。
各科室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将“非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限制使用级”,或将“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特殊使用级”以加强管理,但不得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
三、各科室应加强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级管理,建立培训、考核和权限授予机制,有效控制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
(一)我院按以下原则授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各级医师均具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
主治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二)医务科要定期组织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和调配权限。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住院病人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____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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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抗菌药物分级具体见附件二抗菌药物分级表。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附件2
抗菌药物分级表
分级
非限制使用类
限制使用类
特殊使用类青霉素类
青霉素G、氨苄西林、阿莫
西林、苯唑西林、氯唑西林、羧苄西林、哌拉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青霉素V钾、呋苄西林
美洛西林、阿洛西林、氟氯西林、
阿莫西林+双氯西林、氨苄西林+氯唑西林、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哌拉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舒巴坦、萘夫西林、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头孢唑啉、头孢
拉定、头孢羟氨苄、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头孢丙烯、克洛己新头孢硫咪、头孢替安、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地嗪、头孢唑肟、头孢甲肟、头孢米诺、头孢克肟、头孢替唑、头孢地尼、头孢特仑酯、头孢泊肟酯、头孢他美酯、头孢托仑酯、头孢他定、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吡肟、
头孢匹罗
其它β内酰胺类
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替安、氨曲南、拉氧头孢、厄他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妥布霉素
奈替米星、依替米星、异帕米星、
大观霉素
氯霉素
氯霉素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交沙霉素
乙酰吉他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
四环素类
强力霉素(多西环素)
四环素
氟喹诺酮
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氟罗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加替沙星、妥舒沙星
呋喃类
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磺胺类
SD、SMZ/TMP、柳氮磺胺吡啶
糖肽类
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去甲万古毒素
其他类
甲硝唑、林可霉素、克林霉
素、磷霉素、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
替硝唑、多粘菌素、对氨基水杨酸
钠、利福喷丁、夫西地酸
利奈唑胺
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酮康唑
氟康唑、伊曲康唑胶囊、氟胞嘧啶、
卡泊芬净、两性霉素B含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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