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油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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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大连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目录一、黄大豆1、2号合约1.1 黄大豆1、2号期货交易时间1.2 黄大豆1、2号期货交易合约1.3 黄大豆合约的概述1.4 黄大豆1、2号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1.4.1 黄大豆1、2号的交易保证金制度1.4.2 黄大豆1、2号的限仓制度1.5 黄大豆1、2号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1.5.1 黄大豆1、2号的交割方式1.5.2 黄大豆1、2号的交割费用1.6 影响黄大豆价格的主要因素二、玉米期货合约2.1 玉米期货交易时间2.2 玉米期货交易合约2.3 玉米合约的概述2.4 玉米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2.4.1 玉米的交易保证金制度2.4.2 玉米期货的限仓制度2.5 玉米期货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2.5.1 玉米的交割方式2.5.2 玉米的交割费用2.6 影响玉米价格的主要因素三、 LLDPE(聚乙烯)合约3.1LLDPE(聚乙烯)期货交易时间3.2 LLDPE(聚乙烯)期货交易合约3.3 LLDPE(聚乙烯)合约的概述3.4 LLDPE(聚乙烯)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3.4.1 LLDPE的保证金制度3.4.2 LLDPE的限仓制度3.5 LLDPE(聚乙烯)期货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3.5.1 LLDPE(聚乙烯)期货的交割方式3.5.2 LLDPE的交割费用3.6 影响LLDPE国内市场价格的主要因素三、豆粕期货4.1 豆粕期货交易时间4.2 豆粕期货交易合约4.3 豆粕合约的概述4.4 豆粕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4.4.1 豆粕的交易保证金制度4.4.2 豆粕的限仓制度4.5 豆粕期货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4.5.1 豆粕的交割方式4.5.2 豆粕的交割费用4.6 影响豆粕价格的主要因素五、棕榈油期货5.1 棕榈油期货交易时间5.2 棕榈油期货交易合约5.3 棕榈油合约的概述5.4 棕榈油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5.4.1 棕榈油的交易保证金制度5.4.2 棕榈油的限仓制度5.5 棕榈油期货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5.5.1 棕榈油的交割方式5.5.2 棕榈油的交割费用5.6 棕榈油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六、豆油期货6.1 豆油期货交易时间6.2 豆油期货合约6.3 豆油合约的概述6.4 豆油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6.4.1 豆油的交易保证金制度6.4.2 豆油的限仓制度6.5 豆油期货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6.5.1 豆油的交割方式6.5.2 豆油的交割费用6.6 影响豆油价格的主要因素一、黄大豆1、2号合约1.1 黄大豆1、2号期货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5:00 每周一至周五休市时间上午10:15~10:301.2 黄大豆1、2号期货交易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1.3 黄大豆合约的概述大豆属一年生豆科草本植物,俗称黄豆。

期货交易规则

期货交易规则

期货交易规则⼤⾖交易规则【2006.03.06 13:50】来源:⼤连商品交易所(⼀)保证⾦制度⼤⾖期货合约的保证⾦⽐例为合约价值的5%。

交易保证⾦实⾏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交易保证⾦。

黄⼤⾖1号、黄⼤⾖2号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收取标准为:交易时间段交易保证⾦(元/⼿)交割⽉份前⼀个⽉第⼀个交易⽇合约价值的10%交割⽉份前⼀个⽉第六个交易⽇合约价值的15%交割⽉份前⼀个⽉第⼗⼀个交易⽇合约价值的20%交割⽉份前⼀个⽉第⼗六个交易⽇合约价值的25%交割⽉份第⼀个交易⽇合约价值的30%黄⼤⾖1号、黄⼤⾖2号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收取标准为:合约⽉份双边持仓总量(N)交易保证⾦(元/⼿)N ≤40万⼿合约价值的5%40万⼿50万⼿60万⼿(⼆)涨跌停板制度1.涨跌停板制度: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每⽇交易价格最⼤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效,不能成交。

当期货合约连续出现3个同⽅向涨跌停板时,交易所将按照⼀定的原则和⽅式对该期货合约的持仓实⾏强制减仓。

2.涨(跌)停板单边⽆连续报价:是指某⼀期货合约在某⼀交易⽇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申报,或者⼀有卖出(买⼊)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

黄⼤⾖2号和1号涨跌停板⽐较交易状况黄⼤⾖1号黄⼤⾖2号⼀般情况4%4%上市交易⾸⽇8%8%交割⽉份6%6%保证⾦及涨跌停板调整标准⽐较交易状况当⽇涨跌停板幅度交易时保证⾦结算时保证⾦第1个停板黄⼤⾖1号4%5%6%黄⼤⾖2号4%5%6%第2个停板黄⼤⾖1号4% 6% 7%黄⼤⾖2号4% 6% 7%第3个停板黄⼤⾖1号4% 7% *黄⼤⾖2号4% 7% *(三)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合约持仓的最⼤数额。

黄⼤⾖⼀号、⼆号会员持仓限额会员⼀般⽉份合约单边持仓>10万⼿⼀般⽉份合约单边持仓<10万⼿经纪会员<=20% 20,000⼿⾮经纪会员<=10% 10,000⼿客户<=5% 5000⼿(四)⼤户报告制度交易所实⾏⼤户报告制度。

期货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期货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业务部门及子公司,旨在规范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条公司风险控制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3. 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4. 强化风险控制责任。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风险控制工作,包括:1. 制定风险控制策略;2. 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3. 开展风险评估和监控;4. 组织风险应急处理。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设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构,负责本部门、子公司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风险控制措施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1. 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 风险评估与监控制度;3. 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4. 风险应急处理制度;5. 内部审计制度。

第八条公司应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包括:1. 期货交易风险管理;2. 资金风险管理;3. 风险资产风险管理;4. 风险信息技术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加强风险评估与监控,包括:1. 定期开展风险评估;2.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3. 实施风险监控;4. 及时发现和报告风险。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包括:1. 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风险状况;2. 向客户披露风险信息;3. 向监管部门报告风险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处理制度,包括:1. 制定风险应急预案;2. 组织应急演练;3. 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第四章风险控制责任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应树立风险意识,严格遵守风险控制制度,切实履行风险控制责任。

第十三条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及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应承担风险控制第一责任。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解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解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根据上期所公告【2022】5 号修订)更新日期:2022-06-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

阴极铜(以下简称铜)、铝、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铅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罗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

在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过程中,当浮现下列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交易保证金水平:(一)持仓量达到一定的水平时;(二)临近交割期时;(三)连续数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水平时;(四)连续浮现涨跌停板时;(五)遇国家法定长假时;(六)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时;(七)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调整交易保证金的,应当公告,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条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一)交易所根据合约持仓大小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方法。

[null][null][null]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详见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期货交易中的风险防范与整改对策

期货交易中的风险防范与整改对策

期货交易中的风险防范与整改对策在期货交易中,风险是一直存在的,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各方需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对策的制定与实施。

本文将探讨期货交易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整改对策。

一、风险防范措施1.严格准入制度在期货市场中,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是遏制风险的重要手段。

准入制度包括对交易主体资质的审核、监管要求和交易规则的设定等。

通过审核资质确保交易主体的合法性和经营能力,设定监管要求和交易规则则是为了规范市场交易,防范不法行为的发生,减弱交易风险的影响。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期货交易机构应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的度量和控制手段。

通过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系统、设定合理的风险指标和警戒线,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可有效降低交易风险,保障市场稳定。

3.加强交易信息披露交易信息披露对于投资者的风险防范至关重要。

期货交易机构应及时、透明地向投资者披露交易信息,包括合同条款、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交易费用等相关信息。

通过信息公开披露的方式,提高市场透明度,减少不对称信息的发生,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

4.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处罚和处理,确保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

监管机构还可以通过加强相关规则的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增加交易者的信心和市场的稳定性。

二、整改对策1.建立风险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期货交易机构应建立起风险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可能导致风险的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通过建立健全的机制,能够对风险事件进行预警和矫正,有效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2.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教育期货交易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式,防止内部失控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开展定期的风险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确保交易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3.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期货交易机构应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要求,主动配合监管工作。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_模板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_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期货交易行为,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期货交易活动。

第三条公司期货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得从事投机性交易。

二、期货交易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公司期货交易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和修订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二)审批期货交易业务,包括交易品种、规模、期限等;(三)监督期货交易业务的执行情况,确保交易合规;(四)评估期货交易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五)处理期货交易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财务部门、风险管理部、业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期货交易业务管理第七条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期货市场规则;(二)审慎操作:合理评估风险,确保交易安全;(三)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降低风险敞口;(四)信息保密:严格保密期货交易信息,防止泄露。

第八条期货交易品种、规模、期限等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交易品种:根据公司业务需求,选择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二)交易规模: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交易规模;(三)交易期限:根据现货合同期限,合理安排期货合约持有时间。

第九条期货交易资金管理:(一)公司期货交易资金应专户管理,不得挪用;(二)期货交易资金应按比例缴纳保证金,确保交易安全;(三)定期对期货交易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四、风险管理第十条建立健全期货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风险识别:识别期货交易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二)风险评估: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三)风险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敞口,如设定止损点、限制交易规模等;(四)风险监测:实时监测期货交易风险,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如何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精选五篇)

如何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精选五篇)

如何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精选五篇)第一篇:如何控制期货交易风险如何控制期货交易风险引发期货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价格波动、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投资者的非理性投机和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其中保证金因素引发的风险是期货市场的一个显著特点。

保证金制度非常集中的体现了期货交易以小博大的投资特点,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投资者客观上有可能利用较少资金获得更多盈利,大大拓宽了资金创造利润的空间。

相应地,在其高回报的背后也就蕴含了高风险,毕竟回报和风险的对应性是任何市场都遵循的客观规律,因此和股市等其他许多市场相比较,期货存在较大的风险是公认的事实。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是期货市场的魅力所在。

和现货等其他市场相比较,期货市场存在以下一些特点:其一,参与期货交易的商品通常价格波动较为频繁,期货价格易与现货价格产生强烈的共振,扩大风险面,在现货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剧风险度;其二,期货交易也不同于一般的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是连续性的,因此就存在延伸风险、引发连锁反应的可能;其三,和股市等相比,期货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征,投机性更强,因此投资者的过度投机容易诱发更多的风险行为,增加了风险产生的可能;其四,期货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未来不同预期的较量和争夺,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多,预测的难度大,投资者产生分歧的可能性也有所提高,所以这一点也增加了期货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

鉴于上述原因,期货投资者尤其是其中一些经验不够丰富的新手就要特别注意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在获利之前保证资金的安全是首要也是前提条件。

首先,要选择一家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实力的经纪公司,毕竟大部分普通期货投资者都是通过期货经纪公司来进行交易的,没有实力和信誉作保证,会大大增加投资活动顺利开展的难度;其次,投资者应该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一切风险管理制度,这样能够有效避免诸如交割和被强行平仓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尽最大可能保证资金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再次,投资的资金和规模要适当,要和具体的投资活动相配合。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防范和降低风险,保障客户资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期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

第三条本公司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风险管理:对公司所有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确保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合规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三)风险可控: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风险可控。

(四)持续改进: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持续改进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审议和监督实施风险管理策略、制度和措施。

第五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部门:(一)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二)合规部:负责合规检查、风险评估和风险报告。

(三)财务部:负责风险资金管理。

(四)业务部门:负责业务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风险管理部:1. 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制度和措施,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

2. 监督各部门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3. 组织风险评估和风险报告。

(二)合规部:1. 负责合规检查,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2. 组织风险评估,对潜在风险提出预警。

3. 收集、整理风险信息,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

(三)财务部:1. 负责风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 参与风险评估,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财务支持。

(四)业务部门:1. 负责业务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

2. 遵循风险管理策略和制度,执行风险管理措施。

第三章风险管理制度第七条风险识别与评估(一)风险识别:各部门应定期识别业务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二)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第八条风险控制(一)市场风险控制:通过限仓、止损等措施,控制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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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油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一)保证金制度
豆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所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1. 豆油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取。

2. 豆油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三)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日内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豆油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进入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豆油合约出现连续涨/跌停板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若第N+2个交易日采取强制减仓措施,则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恢复到正常水平。

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为正常涨跌停板的两倍,进入交割月份合约的涨跌停板为正常涨跌停板的两倍。

特殊情况下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四)限仓制度
限仓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持仓的最大数额。

豆油合约一般月份持仓限额如下表:单位:手
(五)强行平仓制度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将实行强行平仓:
1. 结算准备金余额不足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 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3. 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 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豆油期货交割程序及有关规定
(一) 厂库、仓库交割仓单运转方式
大商所豆油标准仓单由指定交割仓库签发。

根据签发仓库的不同性质,目前豆油标准仓单分为仓库标准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

1. 厂库仓单
注册仓单:卖方将购买豆油的款项等费用付给油厂,油厂向卖方出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交易所核实后予以注册。

注销仓单:仓单持有者到交易所办理仓单注销手续,确定提货油厂,领取《提货通知单》;货主在《提货通知单》开具4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厂库按照规定组织出库。

具体内容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2. 仓库仓单
交割预报:卖方发货前必须向交易所提交《交割预报表》,由交易所统一安排定点仓库交割,交易所在交割预报批准当日收取10元/吨的交割预报定金,在预报批准后的四十天内,按实际到货量返还交割预报定金。

入库检验:货到后由仓库进行初检,合格的货物由仓库填写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

注册仓单:交易所或交易所委托质检机构对指定交割仓库检验合格的货物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允许交割仓库向会员或者客户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

会员或客户与仓库结清有关费用后,向仓库领取《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后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注册手续。

注销仓单:卖方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退出流转手续,结清有关费用后,可提取货物出库。

3. 厂库、仓库仓单流程
豆油仓(厂)库标准仓单业务流程
(二) 豆油期货交割方式
1. 豆油的交割方式有三种:期货转现货、滚动交割、集中交割。

2. 豆油交割流程
期货转现货流程表
滚动交割流程表
集中交割流程表
3. 三种交割方式的比较
三种交割形式的异同
1. 豆油交割手续费为1元/吨。

2. 豆油仓储及损耗费(包括储存费、保管损耗)收取标准为0.9元/吨天。

3. 豆油的检验费用为3元/吨。

4. 豆油的入出库费用:为了适应现货市场发展的需要,适应交割仓库多样性的特点,大商所对入出库和杂项作业收费实行市场化管理。

在规则中只写明各项费用的制订原则、公布时间和执行方法,具体费用标准则由交易所核定后另行公布。

(四)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 个人客户不允许交割,交易所将对个人客户交割月份的持仓在进入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进行强行平仓。

2. 最后交易日闭市后,同一客户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双向持仓对应部分对冲,不予办理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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