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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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1099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1099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1099号)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新资发〔2009〕5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09年8月28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New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英文缩写:NCAM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19层。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公司目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700
97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1
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
1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1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结束——。

关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关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A股简称:新华传媒报告期间:2008年年度上市公司A股代码:6008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传媒”或“公司”)2007年向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简称“解放报业集团”、“集团”)和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中润广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简称“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业务经营数据等由新华传媒提供,新华传媒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书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过户情况(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概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经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于2007年6月8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股票价格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预案的公告日(2007年4月24日)之前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成交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16.29元/股。

本次发行总股数为124,367,268股。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认购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202,594.28万元,全部用于认购上述发行股份的支付对价。

其中: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申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晨刊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人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地铁时代传媒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房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解放教育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风火龙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55%股权、上海解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1%股权等资产作价148,110.08万元认购90,920,859股;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45%股权作价54,484.20万元认购33,446,409股。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从
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07.06
•【文号】新出发[2006]649号
•【施行日期】2006.07.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出版
物总发行业务的批复
(2006年7月6日新出发[2006]649号)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出版物总发行的申请》(沪新传办[2006]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总发行业务。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发行管理规定,为促进我国出版物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做出贡献。

请持此件到我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到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备案,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新华传媒“借壳”上市分析(ppt 33页)

新华传媒“借壳”上市分析(ppt 33页)

主营业 主营业 主营业务利 务收入 务成本 润率比上年 比上年 比上年 增减(%) 增减(%) 增减(%)
-41.47 -41.06 下降了0.59 个百分点
-44.88 -44.63 下降了0.43 个百分点












-20.39 -20.91 上升了0.55 个百分点
主要会计数据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549,770,888.58 55,627,354.01 124,744,692.92 6,049,263.97 2,333,586,367.99 390,266,979.54 1,943,319,388.45
主营业 务利润 率(%)
14.92
5.99
16.70 15.65 8.83 17.88
17.14
2006年
2005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345,371,699.5 2,945,931,106.7 -20.39
0
8
17,390,715.36 -44,063,775.83 不适用
2004年
3,836,481,696 .24
41,881,151.34
净利润
15,627,178.23 -40,158,466.41 不适用
三、股权相对集中 四、壳公司有配股资格 五、壳要“干净”
新华传媒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年6月10日,是以上海新华书店及 各区(县)店、新华书店上海发行所、 上海书城、中国科技图书公司、上海音 乐图书公司等24家企业为基础组建的国 有独资企业集团。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形 成图书发行、报刊经营、广告代理与物流 配送等四大业务板块。

新华传媒(600825)2016-2020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新华传媒(600825)2016-2020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报表期间: 2016-2020
内容
说明 — 原始财报,可登陆原点参数"全球上市企业数据库"查看。 — 文件格式为EXCEL,按表分开存放,详见附表。 — 所有科目为中文 — 所有货币换算为报告期当期汇率
— 本币为公司财报原始的货币
公司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交易所 成立时间 上市时间 注册地址 员工数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 9 10 11 12
13
新华传媒(600825)2016-2020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目录
公司基本信息 资产负债表-BS(本币) 资产负债表-BS(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BS(美元) 利润表-IS(本币) 利润表-IS(人民币) 利润表-IS(美元) 现金流量表-CF(本币) 现金流量表-CF(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CF(美元) 报表货币换算汇率表
公司基本信息表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Xinhua Media Co., Ltd 新华传媒 600825 上海证券交易所 1992-11-11 1994-02-04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5号楼1层西侧 1598
公司简介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图书发行业务的中 国公司。该公司发行人文、经管、少儿及艺术等多种图书。其 产品还包括音像制品及文教用品。该公司还从事报刊经营及传 媒服务业务、文化地产业务以及产业投资业务。该公司在中国 市场开展业务。

新华传媒 招股说明书

新华传媒 招股说明书

新华传媒招股说明书
新华传媒的招股说明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于介绍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发展计划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等相关信息,旨在吸引潜在的投资者。

招股说明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 公司概况:介绍新华传媒的背景、注册资本、注册所在地等基本信息,以及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

2. 业务概述:详细介绍新华传媒的主要业务领域和产品线,包括广告、媒体、出版、数字内容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3. 市场分析:对新华传媒所在行业市场进行分析,包括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发展趋势等,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4.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列出新华传媒的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及过去几年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5. 发展战略:阐述新华传媒的发展战略和未来计划,包括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新产品、拓展国际业务等,以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发展潜力和增长空间。

6. 风险因素:列举可能对新华传媒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因素,如市场竞争、法律法规变化、技术变革等,以
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注意相应的风险。

7. 股票发行与交易:介绍公司此次发行股票的总数、发行价格、申购方式、中签方式等相关信息,以及股票上市和交易流程。

招股说明书对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该文件,并结合其他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以获得更准确的投资判断。

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X月X日收到公司股东人民邮电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社”)出具的《关于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X社在减持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误操作买入X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X%,成交均价为X元/股,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短线交易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情况2023年X月X日,公司披露了《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XX),公司股东X社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X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X%),减持期间为2023年X月1日至2023年X月30日。

X社与X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受同一主体即XX 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为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X社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X股。

2023年X月X日,X社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由于误操作将一笔“卖出”交易操作成了“买入”,错误地买入公司股份X股,成交均价为X元/股,由此构成短线交易。

下:(卖出价均价一买入价)X买入股份数量二(X元/股一X元/股)×500股二X7⅛o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X社需将上述X股公司股票的买卖差价X元上缴我公司。

三、本次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处理及措施1、经与公司股东X社核实,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X社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

第十五号 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企业运营,公告书)

第十五号 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企业运营,公告书)

第十五号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原项目名称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合作投资项目需介绍合作对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简要介绍募集资金的时间、金额、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名称、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及其占总筹资额的比例、已投入金额、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名称和拟投入的金额,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等。

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表决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介绍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包括原项目立项批准时间、实施主体、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计划进度、预计效益等情况。

介绍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包括项目实际实施主体、累计已实际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目前的进度、完成计划及实现效益、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建设已形成资产的后续使用安排等情况。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对变更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包括当时拟定原项目的原因、目前市场的变化、原项目可行性发生的重大变化、继续实施原项目存在的具体困难以及按原计划投入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等。

对变更原因的分析和说明,应提供有说服力的背景、依据及数据支持。

三、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应详细披露以下相关内容:资金投向;投资方式;计划投资进度;回收期;预计的经济效益(包括产品产量、价格、收入、利税等);资金缺口处理;是否有专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估算、设备的购置、安装设施费及流动资金的估算等,经济效益包括产品产量、价格、销售收入、利税及投资回收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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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5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08-028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公告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广告”)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收购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航传媒”)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嘉美广告主要与公司第二大股东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生业务关系,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收购嘉美广告100%股权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详情请见刊登于2008年5月15日《上海证券报》D12版的《关于收购嘉美广告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08-026)。

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非关联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2008年5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收购嘉美广告100%股权因涉及关联交易重新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陈剑峰先生和黄琼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7人,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收购杨航传媒70%股权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邬义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详情请见刊登于2008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D124版的《关于收购杨航传媒7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08-021)。

由于公司拟以变更用途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上述收购嘉美广告100%股权和杨航传媒70%股权的事项,本次改变剩余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议案将提交公司于2008年6月20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次收购嘉美广告100%股权和杨航传媒70%股权的事项在作为变更剩余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同时亦须作为关联交易进行表决,关联股东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和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将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1、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嘉美广告成立于2000年6月,原注册名称为上海嘉美网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由叶再长、徐冰怡、沙海三名股东共同以现金出资,其中叶再长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徐冰怡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沙海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上述出资由上海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文号为兴验内字2000-0606号。

2000年8月,公司变更名称为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

2001年7月,徐冰怡出让其所持40%股权(80万元)分别给叶再长20%股权(40万元)及沙海20%股权(40万元)。

股份转让后叶再长占注册资本的60%(120万元);沙海占注册资本的40%(80万元)。

2004年3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2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00万元。

其中叶再长占注册资本的60%(240万元);沙海占注册资本的40%(160万元)。

上海金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上述增资出具了验资报告:文号为(2004)上金验字094号。

2007年4月2日,叶再长、沙海分别将所持嘉美广告的60%股权、40%股权转让给上海寿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叶再长和沙海,分别持有其60%股权、40%股权)。

转让后,上海寿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嘉美广告100%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07年4月25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由此嘉美广告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嘉美广告主营国内各类广告业务。

公司2002年4月成为上海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新闻晚报》广告总代理,在历经六年的广告总代理中,将《新闻晚报》从传统的媒体信息平台转变成为现代先进的媒体营销平台。

公司在2004年面对平面媒体普遍下滑的不利环境,敢于打破游戏规则,建立报业营销的新标准,成立了房产、汽车、3C、旅游、金融等八个采编经营合一工作室,具有一定的创意、策划、活动及版面专题的运作及执行能力。

公司目前有员工130人,其中,营销人员115人、管理人员15人。

嘉美广告所经营的《新闻晚报》,广告产值每年有较大增幅。

嘉美广告荣获中国广告风云榜“2005-2006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本土广告公司100强”称号,2006年度还荣获上海市静安区广告企业纳税20强。

嘉美广告与新闻报社及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广告中心签署了《新闻晚报》广告总代理合同,2002年至2007年期间,嘉美广告是《新闻晚报》广告总代理,其近三年总代理合同结算款分别为:6,196万元、7,123万元和7,680万元。

2008年1月,嘉美广告续签了《新闻晚报》2008-2017年度广告代理协议,约定嘉美广告为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所属《新闻晚报》2008-2017年度广告总代理商,对总代理期限10年、形式和主要指标等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

基于嘉美广告与新闻报社的长期合作关系及历史经营业绩,同时不同报业的经营具有明显的自身特点与要求,签订中长期广告代理合同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并提升《新闻晚报》的经营水平,从而实现双赢。

经过多年的积累,嘉美广告已拥有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成熟的管理理念和团队、销售传播渠道和网络、成熟的运营模式、丰富的客户数据资源,特别是嘉美广告以直接市场与本土广告客户为主,而中润解放以国际品牌广告客户为主,收购嘉美广告对于本公司构成了有益的资源与能力补充,并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广告代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嘉美广告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除广告代理业务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嘉美广告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新《企业会计准则》。

适用营业税率5%,2007年企业所得税率33%,自2008年起法定税率调整为25%。

嘉美广告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金额单位:元项目 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总资产 40,038,992.40 31,239,958.01 26,016,874.06 负债 27,760,815.55 22,054,960.50 18,978,451.58 净资产 12,278,176.85 9,184,997.51 7,038,422.48嘉美广告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经营状况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项目 2007年度 2006年度 2005年度营业收入 11,500.79 8,528.16 8,759.96 营业成本 9,912.79 7,369.26 7,126.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6.82 111.62 93.67 销售费用 181.59 128.04 75.11 管理费用 330.66 411.61 270.12 财务费用 35.77 11.90 23.51资产减值损失 53.44 -3.38 52.01 营业利润 769.72 499.11 1,119.39营业外支出 3.99 1.75 1.93利润总额 765.73 497.36 1,117.46所得税费用 256.97 50.52 39.38 净利润 508.76 446.84 1,078.08上表财务数据摘自嘉美广告会计报表,其中2005年度、2006年度报表未经审计、2007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08)第22656号(审计报告全文详见2008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D125-D128版)。

2、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杨航传媒成立于2003年4月,原注册名称为上海杨航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由刘航和杨振翔共同以现金出资,其中:刘航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51%;杨振翔出资49万元,占注册资本49%。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上海中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中狮验(2003)字第546号”《验资报告》2004年1月13日杨航传媒进行现金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增资后刘航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25.5%;杨振翔出资49万元,占注册资本24.5%;邬义出资55万元,占注册资本27.5%;唐咏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22.5%。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申北会所验企字(2004)字第022号”《验资报告》。

2004年9月10日,公司变更名称为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06年6月,杨航传媒经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股权转让,转让后刘航出资49万元,占注册资本24.5%;杨振翔出资47万元,占注册资本23.5%;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出资104万元,占注册资本52%。

上述事项已经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杨航传媒股东及股权情况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投资者出资额出资比例(%)刘航 49 24.5杨振翔 47 23.5 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 104 52合计 200 100 杨航传媒拥有:专业的品牌推广团队,以强大的媒体经营和策划能力,开展全方位的市场推广策划;活跃的选题策划团队,使编辑版面选题更丰富多彩,为上班族提供更鲜活实用的资讯;资深的创意执行团队,为广告客户量身定做平面表现形式;优质的业务服务团队,确保每个广告客户都能得到良好的服务,保持顺畅的沟通。

并曾获2007年中国媒体运营创新大奖(中国广告30年30家中国品牌广告公司评选)。

公司目前有员工50人,其中:管理中心11人,采编、策划中心15人,项目开发中心2人,业务中心20人。

目前杨航传媒提供的主要业务内容为经营《I时代报》广告及与之相配套的其他业务。

2004年1月1日起,杨航传媒成为解放日报报业集团《I时代报》的广告总代理公司,并与上海地铁时代传媒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的广告代理协议,其近三年总代理合同结算款分别为:3,000万元、4,300万元和6,000万元。

2008年1月,杨航传媒与上海地铁时代传媒有限公司续签了《I时代报》2008-2017年度广告代理协议,双方约定杨航传媒为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所属《I时代报》2008-2017年度广告总代理商,对总代理期限10年、形式和主要指标等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

基于杨航传媒与《I时代报》的长期合作关系及历史经营业绩,同时不同报业的经营具有明显的自身特点与要求,签订中长期广告代理合同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并提升《I时代报》的经营水平,从而实现双赢。

经过多年的积累,杨航传媒已拥有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成熟的管理理念和团队、销售传播渠道和网络、成熟的运营模式、丰富的客户数据资源,特别是在通路小众媒体广告经营领域具有领先优势,而中润解放目前的主要优势在普通大众平面媒体的广告代理,收购杨航传媒对于本公司构成了有益的资源与能力补充,并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广告代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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