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茶叶合作社规章制度

茶叶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茶叶合作社的运作,促进茶叶生产与销售的有序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茶叶合作社的全体成员,是茶叶合作社的基本准则,成员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茶叶合作社是由自愿加入的茶农或茶叶种植者组成的,旨在共同合作、互利共赢的经济组织。
第四条茶叶合作社的宗旨是团结合作,互助互劳,公平分配,共同发展,促进茶叶产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茶叶合作社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共同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第六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财务主管和监察员组成,分工合作,共同管理茶叶合作社。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和决定茶叶合作社的重要事务,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理事会应及时向全体成员通报茶叶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九条茶叶合作社设管理委员会,由理事会成员和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具体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管理委员会负责茶叶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按照理事会的决议执行工作任务,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茶叶合作社设监事会,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负责对茶叶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监事会应定期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核实,报告理事会和全体成员,确保合作社的合法合规经营。
第十三条茶叶合作社设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全体成员共同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对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茶叶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第十六条茶叶合作社的成员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七条茶叶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分享合作社的经营成果,按照贡献程度分配经济利益。
第十八条茶叶合作社的成员有义务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茶叶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茶叶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茶叶合作社的管理,保障成员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茶叶合作社所有成员,包括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普通成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合作社章程合作社成立时需制定章程,并定期审查更新。
第四条成员资格凡符合要求的茶农均可成为合作社成员。
第五条成员权利合作社成员享有言论自由、公平竞争的权利。
第六条成员义务成员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共同维护合作社利益。
第七条管理人员合作社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素质和管理经验。
第八条办公设施合作社应提供完善的办公设施和工作条件。
第九条经费管理合作社经费应建立专门账户,遵循规范管理。
第十条财务报告合作社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并接受成员监督。
第三章生产经营第十一条生产计划合作社应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
第十二条优质生产合作社应鼓励成员采用优质种植技术,提高茶叶品质。
第十三条购销合同合作社可与合作伙伴签订购销合同,确保产销稳定。
第十四条风险管理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
第四章组织宣传第十五条宣传推广合作社应加强对外宣传,提高知名度和品牌价值。
第十六条社会责任合作社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
第五章纠纷处理第十七条协商解决合作社成员间纠纷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仲裁投诉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作社仲裁委员会投诉。
第十九条法律维权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可向法院维权。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规章修改本规章制度如需修改,应经合作社成员半数以上同意。
第二十一条生效时间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茶叶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成员遵守并贯彻执行,共同发展茶叶产业。
茶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茶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茶业合作社的管理,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转,提高合作社的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茶业合作社是由多个茶农自愿组成的经济合作组织,依法登记成立的合作社。
第三条茶业合作社的宗旨是发展茶叶生产,提高茶农的经济收入,促进茶叶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茶业合作社的管理原则是民主、自愿、平等、公正,依法合规合理运作。
第五条茶业合作社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自愿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互助协作。
第六条茶业合作社应依法纳税,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七条茶业合作社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
第八条茶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权责分工,确保管理运作的顺畅。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茶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和合作社经理组成。
第十条合作社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和选举监事会。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确保合作社的合法合规运作。
第十二条合作社经理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执行理事会的决定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茶业合作社应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制定经营发展策略,提高茶叶产量和品质。
第十四条茶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保障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茶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茶业合作社应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和科学指导,提高茶农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益。
第十七条茶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茶叶的品质和安全,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十八条茶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合作社的经济利益。
第四章经济分配第十九条茶业合作社的经济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合作社员按照其劳动贡献和资金投入享受收益。
第二十条茶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分红制度,确保合作社员能够分享合作社的经济成果。
茶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茶业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茶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自愿结合的茶农、茶叶加工企业和其他相关经营者组成的经济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合作社的运作,保证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茶业的发展。
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为XXX茶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
本社的地址位于XXX省XXX市XXX县。
第三条本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自愿共识,维护合作社的共同利益。
第四条本社的宗旨是:鼓励茶农参与茶叶种植和加工,推动茶叶优质化、标准化生产,提升茶叶的品质和附加值,促进茶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本社的经营范围包括:茶叶种植、茶叶加工、茶叶销售、茶叶科技研究与推广等相关茶业活动。
第二章成员权益与义务第六条本社的成员包括茶农、茶叶加工企业和其他相关经营者。
第七条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享有平等的表决权;2. 参与抽红和分红,分享合作社经营成果;3. 在合作社内自由交流、学习和合作;4. 共同协商并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5. 提出合理的合作社运营建议和意见,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八条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共同努力促进茶业的发展;3. 守信经营,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4. 缴纳社员入股费、社员义务金和合作社经营所需的其他费用;5. 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共有资产,保护合作社的共同利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九条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个组织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理事会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比例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决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2. 选举产生合作社的管理人员;3. 审议和批准合作社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报告;4. 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向成员广泛征求意见;5. 监督合作社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一、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1.合作社应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监事会由社员代表选举产生;2.理事会主要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制定重要事项决策和监督社员的行为;3.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监督整改。
二、社员权益和义务1.社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规章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2.社员享有表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参与重要决策和管理活动;3.社员有义务按规定缴纳资金,并及时提供种植养殖技术和劳动力。
三、财务管理1.合作社应按照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合作社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3.合作社应设定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农资采购、产品销售和分配的公开和公平。
四、社员退出和清算1.社员有条件退社的情况包括自愿退出、违反规定致使合作社严重损失等;2.在社员退出时,应进行资产清算,将退出社员的资金和资产予以清退;3.社员退出后,合作社应及时通知有意加入的农户进行代替社员选举。
五、纠纷处理1.对于社员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应优先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2.如经协商解决不了的纠纷,可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求助;3.针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社员福利1.合作社应建立社员教育培训制度,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知识分享;2.合作社应建立社员奖励制度,根据社员的贡献和表现给予相应奖励;3.合作社可根据实际情况,为社员提供相关的福利保障,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总结:。
合作社规章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合作社章程和规定,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经营规定,不得擅自挪用合作社资金或资源,不得私自经营与合作社业务相冲突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合作社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不得恶意破坏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秩序,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劳动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玩忽职守。
第五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财务纪律,不得私自调动合作社资金,不得违规报销个人费用,不得从合作社中获取不当利益。
第六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七条,合作社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民主管理,不得搞一言堂,不得阻挠合作社正常的决策程序。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社会责任,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其他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不得损害合作社的整体利益。
第十条,对于违反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行为,合作社将依据章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权利、开除会员等处罚措施。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最新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最新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合作社的管理,明确权责,促进农民经济合作、互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合作社的名称为×××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等方面。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促进农民经济合作、互助和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服务于合作社的社员。
第五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自愿入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第六条合作社的运作按照政府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的规定进行,不得损害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作社实行三权分立,即所有权、管理权和劳动权分开,每个社员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合作社依法纳税、交纳社会保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
第九条合作社的经济核算和经济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证经济效益。
第十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十一条合作社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成立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为有限责任。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班子负责制。
第十四条合作社实行社员自愿入股,社员入股的资金不得低于××元。
第十五条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公平合理的分红政策,社员参与分红按照其入股金额的比例享受。
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经理或者董事长,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社员选举产生,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合作社设立财务监督员,对合作社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权责规定第十九条合作社的权责规定如下:(一)社员有权参与经营管理,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事务。
(二)社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批评,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专业合作社相关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引导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促进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是由自愿加入,平等参加,共同经营,按劳分配,互助互利的成员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合作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财产所有权、合同订立权和诉讼权等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团结合作社成员,共同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促进合作社成员素质全面提高。
第五条合作社应当依法、自愿、公开、公正地开展活动,对合作社成员平等对待,不得侵犯合作社成员权益。
第六条合作社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平合理分配劳动和财产成果,维护合作社成员之间的团结和谐。
第七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结构和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制度执行,提高管理效率。
第八条合作社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第二章合作社成立第九条合作社应当按照合作社法规定和《合作社章程》要求成立,经合格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领取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第十条合作社成立时,应当有成员拟投入合作社资金或实物作为出资额,出资余额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缴足。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当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合作社成员名单、资金出资明细等相关资料,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合作社应当按照《合作社章程》要求,召开成员大会,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确定主要负责人和职工代表,明确内部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
第十三条合作社成立后,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确保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健全组织机构,有效运作。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合作方案、经营计划和投资决策,保证合作社正常运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晴隆县三宝望云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资金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当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且只能在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现金结算户。
2、专业合作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
3、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专业合作社在现金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3)、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
(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留账外公款。
(6)、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从单位和社员收入的现金中直接支付所需开支。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的未经审批的发票。
(8)、不准公款私借。
(9)、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4、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现金的核对和清查。
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部门不得拒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专业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处罚,
晴隆县三宝望云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社务公开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是本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工作要求,是落实国家关于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和提高本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1、每年年初公开一次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每半年公开一次年度计划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以及下半年度规划的详细安排。
3、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及工作要点。
4、随时公开本社农机每季的耕种面积及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重大投资活动和合作事项。
5、及时公布管理人员的调整,以便广大社员能够及时的联系上主管人员。
6、年底公开当年生产、经营绩效,决算和盈利分红办法,及返利分红数额。
7、接受本社社员的监督,对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理事会议,随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晴隆县三宝望云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民主理财制度
1、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工作由监事会组织实施,建立民主理财小组,保证社员对专业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2、专业合作社的账务由监事会专人保管,实现账款分开,主管人员做到认真核对,账目清楚。
3、专业合作社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现金时,必须手续完备,开具收款收据。
收取的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开户行。
现金支付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4、专业合作社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结账核对,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面与金额相符。
3、专业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形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4、专业合作社社员对财务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权利。
⑴有权对新公布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
⑵有权要求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
⑶有权逐级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晴隆县三宝望云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民主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实行分级负责制。
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大会按照“一人多票”或“一人一票”方式审议表决通过。
2、专业合作社实行逐级管理,理事长若请假或外出时,由副理事长暂时行使理事长的职权。
3、专业合作社监事部门,负责日常理事会工作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并及时向理事会反应广大社员的意见和建议。
2、日常事项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般由主管理事召集会议讨论决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碰到特殊情况应向理事长汇报,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3、专业合作社实行办公会议制度。
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理事长确立议题,召集和主持会议,监事会负责监督。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临时召集,对专业合作社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4、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需半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主持会议,监事长汇报半年合作社工作开展以及财务监管情况。
4、专业合作社实行请示和报告制度。
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向理事长报告工作,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理事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每年年终要作出书面报告。
晴隆县三宝望云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奖惩制度
为提高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特设立了奖惩制度。
1、奖励对象:专业合作社社员职工及相关人员。
2、奖励条件: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推广农机操作新模式,引进管理新方法,开拓业务新领域,带动农机新用户,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工作中成绩显著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业绩突出者给予重奖。
(2)对本社作出特殊贡献的非社员,经理事会提议,社员大会通过,参与专业合作社管理。
3、处罚对象:
专业合作社社员职工违反本社章程和制度规定,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损害专业合作社利益等行为。
4、处罚方式:
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理、政纪处分、除名退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晴隆县三宝望云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互助协作制度
1、专业合作社社员应当发扬专业合作社互助精神,及时向本社反馈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2、专业合作社定期召开社员生产经营经验交流会,社员之间应当相互提供业务渠道、分享农机技术信息,交流机械操作经验,促进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
3、在业务开展的季节,社员之间要做到业务资源共享,需求互补,相互协作。
4、专业合作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社员的需求,及时为社员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统一服务。
5、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法律咨询、文化、福利事业等方面的服务。
6、社员之间要做到团结一心,对违背合作社的互助互补精神的社员,交由理事会会议决定处罚方式,情节严重者开除出专业合作社。
晴隆县三宝望云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仓库管理制度
专业合作社的仓库,下设农机和农资仓库,实行专人管理。
1、农机具管理
(1)入库要求;农机具是特殊工具,是季节性生产工具,在农机具入库时,要做到外表整洁干净,无三漏现象。
做好入库时间登记,码表时间登记。
(2)保养要求:对需要保养或维修的农机具,要及时上报主管理事,以便安排联系厂家或销售公司维修人员,及时的处理故障,不误下季节的操作使用
(3)出库要求;农机具出库时,领取人员需出示分管理事批示或电话告知,并当面发动农机具验收,并记录出库时间及机具使用码表的时间。
签字确认后出库。
2、农资管理
(1)出入库要求:进仓时仓管人员必须做到确认数量、品名、生产厂家方可收货入库。
出库时,做到领用人员当面验收签字。
(2)保管要求;仓库内各类物品的数量和时效,要及时的掌握并上报主管理事,做到下季节需要物品有足够的储存。
保障合作社业务有序的开展
3、做好仓库安全工作,严禁烟火,不得在库内吸烟。
4、仓管员要认真做好收发检查工作。
账目清楚,随时接受仓库盘点,若出现农资数量短缺或农机具损坏,由所属仓管员承担。
晴隆县三宝望云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理事长负责审批。
2、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由理事长审批。
3、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由理事长审批。
4、财务开支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规范、合法,并要证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5、理事长审批的开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合法、合理、规范。
对超权限审批,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工作严重混乱、财产重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