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工委办(2011)6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3.03•【字号】渝教办民函[2011]69号•【施行日期】201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民函〔2011〕69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民办高校及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大力支持、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的意见,市教委决定开展201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时间2011年3月。
二、年检对象本市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
三、年检内容(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二)办学条件是否符合学校和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情况。
(三)按照学校章程开展活动及决策机构、校长履职情况。
(四)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五)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六)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
(七)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
(八)学校党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
(九)有无乱招生、违规发布招生广告和不按规定收费和退费的情况,有无未经审核备案与其他学校联合办学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上述10条内容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实施年检工作的基本内容,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量化,形成便于操作的指标体系开展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重庆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重庆市高等学校实验教
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教高[2012]1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22
【实施日期】2012.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重庆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渝教高〔2012〕11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高等学校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办高函〔2011〕284号)要求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重庆市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办高函〔2011〕363号)安排,我委聘请邱宗荫等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分3组对全市14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报的25个实验教学中心进行了实地评审。
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即席答辩,审阅文件、资料及网络资源,现场考察中心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状况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实验教学中心改革及建设情况,并按照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标准进行了
认真评审。
经过专家分组审议、集体合议、实名制投票及向社会公示,经我委研究,确定18个中心为2011年度。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作好扶贫搬迁群众教育及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作好扶贫搬迁群众教育及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13•【字号】渝教职成[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作好扶贫搬迁群众教育及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2013〕5号)各区县(自治区)教委、各职业院校:为加快推进高寒边远地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实施,帮助我市边远山区群众从根本上摆脱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逐步走上自我发展、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路子,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3〕9号)的总体部署,现就认真作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扶贫搬迁群众教育及就业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我市贫困人口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全市教育战线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委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总任务,把生态扶贫搬迁作为一项管长远、负长责的温暖工程,通过全方位的教育及就业培训服务,使广大搬迁群众就业有保障、发展有基础、致富有奔头,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职业院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重点扶持、提高技能、稳定就业、保障覆盖、共创和谐”的原则,将加快推进生态搬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从实际出发,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优化教育服务,强化职业培训,切实帮助有转移就业愿望和能力的生态移民,顺利进入城镇和园区企业成为产业工人,并逐步转化为有技能的劳动者,实现脱贫致富。
二、明确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到2017年,全市将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50万人,其中,2013年启动搬迁20万人,2014年15万人,2015年启动搬迁15万人。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06•【字号】渝教工委办[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渝教工委办〔2012〕17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围绕教育高地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民生、“五个校园”建设等中心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报送了大量的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06〕35号)精神和各单位信息工作2011年度得分在本类别单位的排名情况,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对南岸区教委、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办公室等57个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见附件1)和鞠乾勇、陈林、谭宗莉、徐海、罗永星等57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见附件2)进行表彰。
同时,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委、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巴蜀小学、市教委师范处、市教委招生考试管理处、市教委机关党群办公室等10个2011年信息工作取得较大进步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2012年度信息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各直属单位和全体信息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件:1.2011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7个)2.2011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7人)2012年3月6日附件1:2011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7个)南岸区教委垫江县教委永川区教委渝北区教委巴南区教委沙坪坝区教委九龙坡区教委开县教委云阳县教委巫山县教委丰都县教委梁平县教委涪陵区教委璧山县教委合川区教委江津区教委大渡口区教委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武隆县教委忠县教委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委奉节县教委万盛区教委万州区教委綦江县教委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重庆邮电大学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重庆三峡学院重庆文理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教育学院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中共四川美术学院委员会长江师范学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中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中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评估院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市第一中学校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市教委办公室市教委宣教处市教委基教处市教委学生处市教委安稳办附件2:2011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7人)南岸区教委鞠乾勇垫江县教委李世强永川区教委宋世海渝北区教委李更久巴南区教委白军沙坪坝区教委孙永红九龙坡区教委马春亮开县教委袁鑫云阳县教委杨镇霆巫山县教委方德伦丰都县教委蒋新梁平县教委丁倩涪陵区教委许顶银璧山县教委邹景中合川区教委何顺江江津区教委刁宇峰大渡口区教委邹凤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刘永忠武隆县教委王华东忠县教委吕圣龙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委窦向军奉节县教委张修郡万盛区教委吴明芳万州区教委谈德成綦江县教委杨友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冉俊柏重庆大学陈林重庆邮电大学熊余西南大学郭亮重庆三峡学院邢文重庆文理学院乐万里西南政法大学冉鸿重庆教育学院黄俊杰重庆交通大学苗国厚重庆师范大学陈进东重庆科技学院范登龙重庆工商大学王洪四川美术学院郁薇长江师范学院谢秀军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谭宗莉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陶毅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罗湘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汪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喻永均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彭星霖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唐辉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黄毅力市教育考试院徐海市教育评估院陈友力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郑胜利市第一中学校周卫华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周锐市教委办公室罗永星市教委宣教处粟朗市教委基教处苏建新市教委学生处徐柏泉市教委安稳办陈小强。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重庆市名师奖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重庆市名师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7.07•【字号】渝教人[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重庆市名师奖的通知(渝教人〔2009〕48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有关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有关市级部门: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将原在2010年开展的每三年一次的大表彰活动调整到今年进行。
为与国家的教师节系列表彰活动相衔接,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奖励表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人才奖励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06〕54号)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今年开展重庆市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高等学校厅级领导干部、普通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正职校长原则上不得参与“名师奖”评选。
二、评选条件按《重庆市名师奖奖励办法》(渝教人〔2005〕37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执行。
三、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共评选重庆市名师40名,提名奖人选10名。
其中,高等学校15名,中等职业学校5名,普通中学10名,普通小学10名。
全市推荐名额共150名,详见附件2。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组成专门考评小组,在学校公开选拔的基础上,按《奖励办法》对提名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地写出推荐人选考察材料。
(二)推荐人选的申报表要在本地或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经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管理权限在征得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重庆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2.27•【字号】渝教工委[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教工委〔2012〕16号)各区县(自治县)委教育工委,高等学校党委,委直属中小学党组织:现将《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2月27日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2012年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渝教工委〔2010〕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充分发挥教育关工委优势,坚持不懈地在青少年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对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以“五好”关工委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基层关工委建设。
突破薄弱环节,拓展工作领域,不断创新提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精神,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关工委作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创新形式和方法,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青少年在知、信、行上下功夫,帮助他们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育系统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育系统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渝教办科函[2012]58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3.20【实施日期】2012.03.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育系统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渝教办科函〔2012〕58号)各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科普统计的通知》(渝科委发〔2012〕19号),我委负责组织我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的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一)调查科普资源投入状况。
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等。
(二)监测科普工作运行状况。
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教育系统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各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
三、科普统计的组织实施教育系统部分单位的科普统计工作由市教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包括:向相关单位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调查表录入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并建立科普统计数据库;将调查表报市科委备查。
四、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各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将本单位科普统计数据汇总后,填入一份调查表,一式两份上报市教委,并报送电子文件。
数据报表和各类资料的下载网址为: 中的通知公告栏目。
五、统计数据的修正和反馈市教委在汇总各相关单位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后,将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将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和修正;各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对本单位科普统计数据负责,协助市教委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六、科普统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科普统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全国科普工作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请各有关单位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各项保障条件及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调查工作,保证统计任务的顺利完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02•【字号】渝教民发〔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81号)实施以来,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配套政策法规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跨年度收费、挪用抽逃资金、恶意终止办学等突出违规办学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培训机构依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培训市场总体和谐稳定。
但是,我市培训市场仍然存在擅自组织“小升初”考试、违规聘用公办学校教师、欺诈和虚假宣传招生、变相跨学期收费等人民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影响到教育公平,影响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伟大工程。
为坚决纠正培训教育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工作,促进培训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参加培训学习教育的宣传引导。
必要的课外学习培训,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但是,由于望子成龙心切和受从众心理影响,部分学生家长安排小孩参加多科目、长时间、高频率的课外培训,占用了学生大量的休息时间,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不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家长正确看待小孩成长、成才,理性选择、合理安排促进小孩全面发展的教育方式、模式。
本学期放假前,要再次向所有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提醒家长谨慎选择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不跨学期缴纳培训费用,防止上当受骗。
二、严禁培训机构组织“小升初”考试。
少数培训机构,以超出中小学教育范围的奥数等科目为主要培训内容,通过组织“小升初”考试、测试,向一些关联学校推荐生源,引起不少家长对奥数等培训科目过分看重,致使这些机构异常火爆、一学难求,扰乱了中小学招生秩序,妨碍了教育公平,影响了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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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教工委办…20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
教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1.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拔尖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
加强和改进研
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2.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协调研究生教育各环节关系、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是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需要。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开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不断完善研究生党建工作
4.研究生党建工作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研究生党建工作的领导。
5.针对研究生党员群体的特点,从研究生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培训、党建工作的经费保障等方面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6.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党员在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探索研究生基层党组织活动形式,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方式,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建立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
相结合、各方紧密配合、研究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和评估。
8.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构。
研究生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培养单位,原则上要设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全校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研究生规模较小的培养单位,可在研究生培养部门或党委学生工作部门设立专门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机构,选派专人负责有关工作,院(系)党政要具体负责本院(系)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并落实具体负责人。
9.认真开展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学术文化建设。
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研究生头脑。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教育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培养和强化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
10.积极拓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途径。
开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其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唱读讲传”、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
四、注重质量,着力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
11.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和管理规范,强化对培养计划制定、课程教学与考核、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等培养环节和研究生学籍管理,保证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12.大力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培养方案、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全面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
13.建立研究生教育督导机制,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环节全面开展督导工作,保证和促进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五、提高水平,不断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14. 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导师的职责,强化并细化研究生导师教书和育人两大责任。
制定新的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作用。
15.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不断提高研究生导师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
16.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管理,明确导师的指导规范和指导研究生的数量,严格研究生专(兼)职导师资格准入条件,强化选聘、考核奖惩环节,对学术型导师、专业学位导师、双师型导师实行分类动态管理,不断优化导师队伍结构。
六、严格要求,加强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17.完善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8.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团组织、研究生会和其他研究生社团组织的作用,引导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19.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研究生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0.加强研究生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21.建立来华留学外国研究生联系人制度,由专人负责,加强与外国留学生联系,了解外国研究生在华学习生活情况,协助反映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七、提升能力,大力推进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
22.强化研究生实践教育环节,将社会实践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形成长效机制。
23.设立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经费,积极与企事业单位、部队、地方政府等共同建立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组织研究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八、主动帮扶,建立健全研究生援助资助机制
24.建立健全研究生心理援助机制。
组建专兼职研究生心理援助队伍,积极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要根据研究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开设心理健康选修或必修课程、心理健康讲座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服务和团体辅导项目,增强研究生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5.完善奖、助、勤、贷、免等资助体系,落实“三助”(助教、助管、助研)制度,给予在科研、学习、社会工作以及综合素质表现优秀的同学以更多的奖励和激励。
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严格把关,强化研究生招生考试规范管理
26.不断改进和完善招生考试规章制度,严格录取标准、程序和纪律,加强对研究生招生过程的监督,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7.不断改进和完善研究生选拔方式和办法,确定科学
的选拔标准。
针对国家大力推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自命题管理,促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准确把握考核内容,提高命题质量。
加大复试成绩在选拔录取中的比重,加大考生创新成果在复试成绩中的比重,突出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能的考核。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建立特殊选拔机制。
十、注重服务,切实加强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
28.加强研究生就业创业教育。
建立健全研究生就业工作指导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研究生就业指导经费的投入。
29.完善研究生就业、创业资助政策,健全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30.加强研究生就业市场建设,不断拓展研究生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2011年3月10日
主题词:研究生教育管理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