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桓台县中医院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精品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血液透析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血透室内禁止吸烟、喧哗、食用及饮酒,保持室内清洁和安静。
二、所有医护人员必须遵守医疗操作规程,按照操作流程进行血透操作,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三、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规程,保证所有血透设备和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四、患者在接受血透治疗时,必须按时到达,服从医嘱,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五、患者在接受血透治疗时,必须配合医护人员的操作,保持身体放松,避免不必要的移动和挣扎。
六、医护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尊重患者的人格和隐
私,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七、血透室内设备和用具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八、医护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医疗水平。
九、患者在接受血透治疗时,如有不适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告知医护人员,不得隐瞒或拖延。
十、血透室内禁止患者及医护人员私自调整治疗方案或操作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和规程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纠正,以确保血透室内医疗秩序和患者的安全。
血透室科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科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血液透析室科室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血透室是医院集中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专业科室,管理由科室主任负责。
科室主任具体负责血透室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血透室的工作人员分为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医务人员主要包括主治医师、副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护理人员主要包括护士长、护士等。
第四条血透室的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血透室应每天定期进行器械消毒和环境消毒,确保治疗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血透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血透室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科室管理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八条血透室应制定管理制度,包括科室值班制度、工作程序、急救预案等。
第九条血透室应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器械和药品,确保血透治疗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血透室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血透室应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估和病例讨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三条血透室应制定患者接诊、登记、治疗计划等工作程序,确保患者的顺利就诊。
第十四条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应仔细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治疗计划,确保治疗的准确进行。
第十五条患者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动态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第十六条患者治疗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做好患者的后续随访和疗效评估。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血透室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
第十八条血透室应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制定患者保障措施,确保患者的身体安全。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医护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第五章服务质量第二十一条血透室应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患者调查,改进服务质量。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1、凡需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病人,经病人及家属签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2、对初次接受透析治疗的病人,治疗前应详细了解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对长期维持性透析的病人,每次治疗前,询问前次透析后的反应、饮食、干体重及用药情况,并测体重、血压,检查心肺情况等。
3、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室内必须备有常用的急救器械及抢救药品,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4、透析记录应完整、准确,各项资料应妥善保管。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陈设规范,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本室工作人员入内须更衣、换鞋,操作时洗手并戴口罩。
血液透析室医师工作职责1、接待病人,做好体格检查,了解病人血压、脉搏、体温、呼吸及体重情况。
根据病情下达透析处方及其他医嘱。
2、透析过程中记录病情变化,随时做出处理。
3、血液透析结束后书写透析记录。
4、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5、进行特殊治疗前,负责人与病人及家属谈话并做好记录,嘱其签字。
6、定期督促患者行常规检查,做好病人随访复查。
血液透析室护士工作职责1、在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工作,做好血透前的准备工作。
、透析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精心护理病人,如有情况及时报告医师。
23、认真执行透析中标本的采集送检、输液、输血、用药及肝素追加等医嘱。
4、透析结束后,完成透析记录;做好血透机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检查补充血透的药品和器械。
5、督促卫生员搞好室内卫生,关好电源、水源及门窗。
血液透析室技师工作职责1、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2、定期检查血液透析机、水处理等设备的完好情况。
3、发现机器故障,随叫随到、立即维修。
4、经常清理各种机器管道,保持管道清洁。
5、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维修的详细记录。
6、认真做好仪器设备保管工作。
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1、血液透析室应设普通透析治疗区和隔离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应有隔离标识。
2、所有透析治疗区应通风良好,每天通风2—3次,每次30—60分钟。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
杜绝差错事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2..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3.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4.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运行。
6.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7.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外出吃饭。
8.保持室内肃静,不在室内会客,不高声喧哗。
9、进入透析室必须衣帽整齐,更换拖鞋,严格出入流程。
10、严格限制家属的探视,保持透析室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11、掌握患者的详细病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掌握治疗经过、特殊处理及治疗反应。
12、按健康宣教执行单积极做好宣教工作,记录并签名。
13、严格执行各组组长的职责,实行分工负责制。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一、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二、做好透析用水水质和透析液的监控:1、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ml。
2、透析液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ml。
3、每月进行一次透析用水、透析液内毒素检测,采样部位同上,要求内毒素4、定期进行透析液溶质浓度的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结果应符合规定。
5、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透析用水必须符合要求。
血透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1、科室配备电脑及上网条件,在完成每例血液透析治疗后,登录“全国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系统”按要求进行病例信息报送,如实登记患者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一、科室布局和工作流程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透析单元和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符合血液透析室标准。
二、护理人员须具备三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并取得准入资格。
科室每月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按计划进行考核,熟练掌握血液净化常见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的处理流程。
三、落实血液透析患者接诊流程,实行实名制登记,建立患者档案。
第一次透析的患者或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测。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医嘱执行患者透析计划,有疑问及时与医生联系。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落实查对制度。
透析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每小时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对患者进行适宜的健康指导。
六、严格执行血液透析室消毒隔离制度、感染预防与控制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发生。
医疗废物按照医院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处理并登记。
七、血液性传播疾病透析患者严格实施分区、专机隔离透析。
八、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透析液和透析粉,专人规范配置,双人查对并记录。
九、血液透析室的一次性物品应遵循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十、专人负责设施设备的管理,建立信息档案,定期进行保养维护。
定期对水处理设备进行消毒、质量监测,有记录。
十一、科室质控小组有效开展质控活动,对各类质控指标进行统计分析与改进,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血透室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食物进入,严禁饮酒。
第二条,进入血透室需穿着整洁,不得穿着拖鞋或赤脚,不得穿着暴露身体的服装。
第三条,患者需按时前来血透室进行治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第四条,在血透室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更改治疗设备。
第五条,医护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患者的血透治疗,不得因私事耽误治疗时间。
第六条,医护人员应保持专业精神,对患者进行耐心细致的照顾和治疗。
第七条,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如有不适,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不得擅自停止治疗。
第八条,医护人员应做好治疗记录,及时向患者解释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患者在治疗结束后应离开血透室,不得在室内逗留或滞留。
第十条,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的患者或医护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或教育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经过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共同遵守,旨在保障患者的治疗安全和医护人员的工作秩序。
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血透室的良好治疗环境。
血液透析室护理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护理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医师和技师给予必要的协助。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3、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到“三心”;对患者服务热心、观察病情细心、处理问题耐心。
4、进入透析室须穿工作服、藏工作帽、换工作鞋;操作时戴口罩。
5、注意观察患者透析时状况,及时处理问题。
6、保持透析室清洁、整齐、舒适、安静。
7、定期进行透析用水、置换液、透析液的监测
8、备齐急救仪器设备和用物,专人负责每日清点填充。
9、原则上一律谢绝探视、陪伴,家属请在门外等候,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以免增加感染机会。
10、工作期间,严禁在透析区会客、谈笑,不得看书报、杂志,透析区内禁止用餐或吃零食。
11、护士长根据每月检查重点监控科内护理质量。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血透室的安全和秩序,提高医疗质量,制定以下规章
制度:
一、进出血透室必须进行严格消毒,穿戴规范的医用防护服和
手套。
二、血透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保持安静环境,确保患者的治
疗效果。
三、医护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离岗。
四、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不得擅自
从事不熟悉的工作。
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正确处理
和处置。
六、严格执行患者信息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患者
的安全。
八、医护人员必须具备急救技能,能够应对突发状况。
九、医护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擅自与患者发生
不正当关系。
十、严禁医护人员接受患者及家属的财物,不得擅自索取患者
及家属的财物。
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严肃追究
责任。
希望全体医护人员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血透室的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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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
杜绝差错事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2、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3、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4、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进行。
6、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7、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外出吃饭。
8、保持室内肃静,不在室内会客,不高声喧哗。
1、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及血透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血透室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通畅。
3、凡进入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章着工作衣、帽、鞋。
4、进入血透室应保持安静,室内定期进行消毒,做空气培养并记录。
5、定期做好透析液、反渗水的监测。
6、室内各种仪器、器械、家具、被服等物品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严格遵守物品、设备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核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破损、维修、遗失情况。
7、爱护公物,室内器械、物品均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挪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
8、增收节支是每个员工的责任,注意节约水、电气,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9、提高警惕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随时注意消除隐患。
10、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涉外活动中要做到内外有别。
11、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血液透析室消毒隔离制度1、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应着工作服、穿专用鞋。
2、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3、每日清晨病人透析前开窗通风30分钟,透析结束后,通风30分钟,紫外线照射1小时,并登记。
空气净化消毒机臭氧、负离子、紫外线、静电状态早晚各运行1小时。
4、地面每日于透析中、透析后湿式拖地各1次。
拖布专用,定期消毒。
消毒方法为:每天用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晾干。
5、透析机、床、桌在每日透析结束后用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擦试1遍,毛巾专用。
血液污染透析机用1500mg/L的含氯消毒液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机器外部。
6、血压计、袖带、听诊器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1次,每次1小时;止血钳每日用后用75%酒精擦拭,有血污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冲洗干净;氧气湿化瓶用250mg/L 的含氯消毒液用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吸氧管每人一根,不可混用;体温表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备用。
7、床单一人一次一更换,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8、除每日的常规清洁工作并行有效的通风外,每周1次大扫除。
9、每月空气培养1次,并做记录。
血透室医院感染控制制度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
2、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
3、为防止交叉感染,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
4、物品表面细菌数<10cfu/cm2。
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5、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
对于HBsAg、HBsAb 及HBcAb 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
对于HBV 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 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
每6 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 感染指标。
6、工作人员每年一次健康查体并设立健康档案,患传染病者调离,工作人员有意外锐器伤时应立即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
7、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 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
8、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9、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
10、透析废水应排入医疗污水系统。
11、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具体处理方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 年11 月颁布的新版《消毒技术规范》。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1、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 次细菌培养,在水路末端进入血液透析机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2、透析液每月进行1 次细菌培养,在透析液透析器出口处或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用一次性注射器抽取标本,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 /ml;3、透析液每三个月进行1 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4、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 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则。
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实行计划管理。
2、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购置要有适应性和可行性论证,使用有专人保管。
3、医疗设备有定期的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4、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必须从药剂科领用,应确保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杜绝流失,所用医疗卫生用品应“三证”齐全。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5、护士长或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储存管理,设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专柜,并保持柜内洁净、干燥;不同类型、型号用品分别存放,按有效期先后放置,做到生产日期、有效期明显,杜绝使用过期用品,室内无污染物品及腐蚀性气体。
6、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再次消毒易发生材料质地的变化,不提倡再次消毒重复使用,严禁进入体内用品使用再次消毒用品。
7、操作者在使用前注意检查:包装有否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包装有否破损、污染。
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不洁时,不得使用。
8、使用过程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应立即停止使用,必须封存原物并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受害者临床表现、结局,所有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单、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并及时上报。
9、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文书管理,保证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血透病人的管理,并完善登记制度。
对初次血透病人进行乙肝、丙肝、艾滋病标记物检查并登记造册,每半年进行复查。
2、对透析病人病历按规范书写。
(1)、对透析病例病人登记本记录: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传染病检查、首次透析时间、跟踪回访、电话等。
(2)、血液净化记录单填写:姓名、年龄、诊断、日期、住院号、透析前后体重、脱水量、透析中的各种检测记录。
(3)、每病人设有个人档案:姓名、年龄、首诊日期、电话、主诉、主要体征、检验项目、治疗方案、透析日期、诊断等。
3、严格医疗文书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除特殊说明外,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黑墨水书写。
4、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目前主要指英语)缩写或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医疗文书的责任。
修改和补充时需用红色笔,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6、因抢救急、危重病人未能及时书写文书的,须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录,并加以注明。
7、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处同意。
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8、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9、在患者住院期间,其所有医疗文书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 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10、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11、由病案室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①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②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③保险机构。
12、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病案室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4、病案室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出院记录。
15、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病案室加盖证明印记。
病案室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1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科应当在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17、凡须新增病案内表格,必须与病案室联系,经医务科批准后方能装入病历内。
18、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资料进行整理保存。
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2、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卫生设施,合格的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防水衣、防护面罩、防护眼镜。
3、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