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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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生科技创新的奖励方案

学校对学生科技创新的奖励方案

学校对学生科技创新的奖励方案1. 引言学校为了鼓励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努力,制定了以下的奖励方案。

该方案旨在提供激励,促进学生们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成长和发展。

2. 奖励项目2.1 科技创新比赛奖励学校将定期举办科技创新比赛,鼓励学生参与。

对于在比赛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将给予以下奖励:- 一等奖: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奖金200元,获奖证书2.2 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对于学生在科技创新领域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校将给予以下奖励:- 发表国际顶级期刊论文: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发表国内一流期刊论文: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发表学术会议论文:奖金500元,获奖证书2.3 科技成果专利奖励对于学生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的专利成果,学校将给予以下奖励:- 发明专利: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3. 评选标准学校将根据以下标准评选获奖学生:- 创新性:项目的创新程度和独特性- 实用性:项目对社会的实际应用价值- 成果:项目的实际成果和效益- 学术水平:论文和专利的质量和影响力4. 申请流程学生在参与相应科技创新活动后,需要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奖励:1. 填写奖励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学校进行初步评审和筛选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最终评审4. 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励5. 奖励使用学校鼓励获奖学生将奖励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进一步科技创新研究- 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 购买科研设备和材料6. 结语学校对学生科技创新的奖励方案旨在激励学生的创新潜能,并为他们提供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们期待着更多学生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优秀成果,并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科研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健全学院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创新能力和科研实力,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科研奖励对象为以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署名的学院在编教职工。

第三条科研奖励范围包括论文、著作、获奖成果、研究课题。

第四条同一成果只奖励一次。

若同一成果以多种形式发表,多次获得院外奖项,学院只计最高奖项,不重复奖励。

第五条科研成果奖励每学年评审一次,并实行一次性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第六条成果奖励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学术论文第七条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为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且第一单位署名为“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或对应外文单位全称的论文。

论文系指3000字以上学术研究论文,不含文摘、诗歌、散文、小说、杂文、通讯报道、作品集等。

第八条学术论文奖励标准:1、凡独立完成,依照上述标准执行;合作完成者,只奖励第一作者,第二、三作者不奖励。

具体级别由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科研委员会认定。

2、艺术作品,报刊杂志上刊登者与上述论文等同;参展获奖者,国家级一等奖奖励3000元,国家二等奖与省部级一等奖视同D类,国家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与地市一等奖视同E类,国家优秀奖、省部级三等奖、地市级二等奖视同F类,省部级优秀奖、地市级三等奖视同G类。

在相应的协会组织的活动中获奖者,降一级执行。

具体级别由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科研委员会认定。

第九条各系部对提供的论文内容应进行核查。

教职工进行申报备案时,对于多处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或主要观点基本相同的论文要进行筛选,只能选择一篇申报,如果申报多篇,将取消奖励资格。

第三章著作第十条著作范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带ISBN书号的专著、译著、编著。

不含单纯的作品集、习题集、论文集、教材等。

第十一条著作奖励标准:(有具体分工任务者,三名以后均为500元奖励;如果没有具体分工,不论参与人多少,只奖励前8名)第四章获奖科研成果第十二条获奖科研成果的界定获奖科研成果指由政府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不含各类研究会、学会及各类征文奖)颁发的第一署名单位是“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或对应外文单位全称的各级各类奖项。

科技进步奖评奖办法规章制度

科技进步奖评奖办法规章制度

科技进步奖评奖办法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奖励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学院决定每两年评选一次院级科技进步奖,特制定本评奖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等研究成果的奖励。

包括:(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2)工程建设中所采用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3)优秀工程设计;(4)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5)已有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其二次开发;(6)软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1.申报条件(1)凡申报本院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在学院正式立项或登记、由科技与产业处负责管理、项目经费汇入院财务处帐号的已经完成的科研成果。

(2)本院科技进步奖分理论成果和应用成果两种。

理论成果包括自然科学基金研究成果、基础理论科研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

应用成果包括工程建设中所采用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及优秀工程设计;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有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其二次开发等。

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应用成果奖和理论成果奖。

①应用类成果必须在完成后至少应用一年以上、理论类成果(论文和著作)必须结题以后方可申报。

②由于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等原因,不能及时报奖的项目可推迟报奖,但不得超过课题完成后三年。

③知识产权权属存在争议或技术内容存在争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科技进步奖。

④某些项目由若干子项目(子课题)组成,如果某些子项目(子课题)单独鉴定,且脱离主项目能单独应用,并且取得好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该子项目(子课题)可单独报奖。

否则,应以主项目报奖。

2.申报、审批程序(1)由该课题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

(2)推荐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科技与产业处。

①科技与产业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拟奖意见,报院学术委员会。

②院学术委员会评定奖励等级,报院领导研究批准。

3.申报材料(1)申报理论成果奖,除填报《XXX职业技术学院科技进步奖(理论成果)申报书》外,还要同时上报如下附加材料。

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背景介绍随着学校科研工作的不断深入,学校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为鼓励和表彰科研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成果,我校制定了本奖励办法,旨在激励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事业,不断取得更多有益的成果,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科研工作者,包括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

奖励内容一、科研成果奖励1.首次发表在SCI、EI、ISTP等国际知名期刊上的论文,奖励500元人民币/篇;2.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或高水平学术会议上的论文,奖励300元人民币/篇;3.主持或参与了国家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教职工,可获得相应的科研经费奖励;4.取得国际专利权或发表国际专利申请,奖励5000元人民币;5.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指导老师分别获得5000元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奖励。

二、荣誉称号奖励1.科技创新优秀个人(教职工),奖励3000元人民币;2.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奖励5000元人民币;3.专家、学者(顾问)聘任或续聘超过三年且验收合格的,奖励2000元人民币;4.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贡献的专家或学者,可授予“荣誉教授”称号,荣誉教授每年可获得20000元人民币奖励,并获得终身荣誉,可参加学校科研项目评审等相关事务。

申请办法科研成果和荣誉称号均需主持人或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和论文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学院科研办公室进行审核、评审和验收等程序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核发奖励金额。

其他注意事项1.奖励资金来源主要由学校自筹,也可以适量结合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等资金进行奖励;2.本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学校科研办公室提出相应的修改方案并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审批后方可实施;3.处于离职状态的教职工,不得享受本奖励办法;4.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进行追责;5.对于本奖励办法未涉及的其他情形,由学校科研办公室进行具体审核和判定。

关于印发《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4项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4项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doc

西安文理学院文件西文理校发〔2018〕73号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印发《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4项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部门、各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科研成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4项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经2018年7月11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西安文理学院2018年9月28日感谢你的观看西安文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贯彻学校办学指导思想,鼓励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扶植培养优秀拔尖人才,多出精品和原创性研究成果,提高我校整体科研实力和办学水平,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科研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视学术规范”“注重学术质量”“倾斜高精尖成果”。

第二条申报对象、时间期限、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学生,以西安文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个人为第一主持人承担(完成)的相关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和出版的科研成果及成果获奖。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外聘教授等人员的相关科研成果,参照学校相关合同规定执行。

2.时间期限:科研处每年6月集中受理核定上年度的科研(成果)奖励。

科研年度统计从上年的11月1日至当年的10月31日。

3.申报程序:包括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并汇总、科研处复审、公示、提交学校审定。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奖励类别包括:科研项目立项、科研成果获奖、学术论文、职务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学术著作、科研感谢你的观看平台立项建设。

第四条科研项目立项奖励。

1.奖励范围: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及横向科学研究项目。

2.奖励标准: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追回科研奖励资金。

4.凡经过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合格,并从科研处上报到国家部门的国家级项目,每项给予奖励0.1万元。

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

制度名称山田研磨材料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制度编号GSTYM-43-067-2016-1-T3.**.*** 制度文号/制度版本1 主办部门检修车间所属业务类别企业制度建设与管理会签部门制度编制委员会监督检查者设备技术部审核部门制度编制委员会解释权归属设备技术部签发日期2016年**月**日废止说明/ 生效日期2016年**月**日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一是依据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

二是根据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适用范围山田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临沭佳坤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山田精细矿产有限公司约束对象全体员工涉及的相关制度山田研磨材料文件编制规范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业务类别企业改革管理/制度建设与管理所属层级企业制度-执行类1. 基本要求1.1 为了奖励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从而促进技术创新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科技实力及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的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1.3 公司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的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奖项的设置应做到严格、合理、宁缺勿滥。

1.4 公司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的范围为公司的集体和(或)个人,个人包括在职员工、退休返聘人员及公司聘用的外单位人员。

1.5 凡获得公司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的人员,其获奖业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职称晋升、工资晋升、申报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评定各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凡获得公司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的集体,其获奖业绩将作为申报各级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2.1 科技创新成果是指为施工生产服务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开发、研究和应用成果;在公司首次消化、吸收、推广应用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成果;施工技术管理成果;施工新机具研制成果;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及其科研成果;科技论文、获奖项目、专利申报;攻克“高、大、新、重、难、险”技术难关项目;工程质量、设备、材料的检测、检验、计量技术的开发应用;计算机软件开发成果以及在公司立项、并在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和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其它工作等。

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

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

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深化,研究生科技创新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是高校科研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成果。

为了鼓励和支持研究生科技创新,大学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

一、奖励的分类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按照成果类别划分为学术发表奖、科技创新奖、知识产权奖、竞赛成果奖和综合奖等五种类型。

1. 学术发表奖学术发表奖是指基于研究生的论文作出的成果进行奖励。

论文发表直接反映出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和科研水平。

奖励方案可根据论文发表级别,划分为国际期刊、国内核心期刊以及学术会议等不同奖项,并设立不同的奖励金额。

2. 科技创新奖科技创新奖是指研究生在从事科技项目研究过程中所得到的技术成果,表现为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奖励项目可根据成果的创新性、应用价值、领先水平等标准划分奖项,并设立不同的奖励金额。

3. 知识产权奖知识产权奖是指研究生在科技创新过程中获得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

奖励方案为奖励研究生获得的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成果,并根据成果的知识产权价值,设立不同的奖励金额和奖项。

4. 竞赛成果奖竞赛成果奖是指研究生通过参与各种科技竞赛,获得的相关成果。

根据竞赛的级别,奖励项目分为国际、国内、省级、校级等不同级别的奖项,并设立不同的奖励金额。

5. 综合奖综合奖是指考虑研究生在科研、实践、学术、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表现优异的综合性奖项。

奖项设置应根据具体情况,包括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公共利益、学术交流等,包括表彰综合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等。

二、奖励的设置1. 奖励金额奖励金额应根据奖励分类和严谨的评审体系进行设定,且应根据不同级别和不同类型的奖项,以及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创新性、影响力、知识产权价值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评估。

奖项应设置合理,奖励金额应体现公正公平的分配原则。

2. 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应该是校内独立评审机构,这样能够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严谨性。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一、总则1.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编教师和科研人员。

3.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

二、奖励范围和条件1. 奖励范围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项、专利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等。

2. 成果要求:(1)学术论文:要求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2)学术著作:要求正式出版,具有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3)科研项目:要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科研项目资助。

(4)科研奖项:要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科研奖项。

(5)专利成果:要求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6)科技成果转化:要求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奖励标准和方式1. 学术论文奖励:(1)国际顶级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

(2)国际权威期刊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

(3)国内顶级期刊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4)国内权威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2. 学术著作奖励:(1)专著:每部奖励5万元。

(2)编著:每部奖励3万元。

3. 科研项目奖励:(1)国家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

(2)省部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

(3)市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奖励3万元。

4. 科研奖项奖励:(1)国家级科研奖项:每个奖项奖励10万元。

(2)省部级科研奖项:每个奖项奖励5万元。

(3)市级科研奖项:每个奖项奖励3万元。

5. 专利成果奖励:(1)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万元。

(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万元。

(3)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万元。

6.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根据实际贡献,给予成果转化团队或个人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奖励申报和评审1. 奖励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可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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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与引导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推动学风建设,积极鼓励我院大学生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推动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拓展,打造一支高水平大学生创新队伍,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1、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各类专利;
3、科技比赛;
4、科技创新成果申请者,必须是我院在校全日制学生,以国际学院的学生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应为铜仁学院国际学院。

二、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标准
1、学术论文
2、各类发明专利(技术转让)
3、科技比赛:
学生参加全国“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等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及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者,奖励如下:
三、考核办法和奖金发放
1、本办法所列的各项科技创新成果,每年申报一次,由成果持有者在每年的4月底以前,向科研科申报,由科研科及团总支负责审核。

2、申报时必须提供各种科技创新成果实物资料(纸质与非纸质的)原件1份,若必须将实物资料取回,须向团委提供科研成果复印件或复制品,作为学生科研档案保存。

3、同一项目获得多项(级)奖励的,按最高级奖励,不重复计算。

4、科技创新成果的学分奖励办法参照《铜仁学院自主学习学分制的实施与管理办法》上的实施细则执行。

5、科研成果考核和奖金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份。

四、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由院科研科负责解释。

2017年4月17日
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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