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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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学技术、钻业务、搞研发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带动更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创效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服务企业,解决重要课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激励创新的原则;突出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岗位人员、技能大师选拔激励、创新创效、评价奖励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为加强对各类技术人才的管理,矿成立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矿党委书记、矿长兼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兼任,成员由矿副总工程师和相关业务部门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教育、选拔、考评。

第二章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采掘开机运通选煤队组,每个队组设一名专职技术员,要求必须具备助理级以上职称,且为全日制院校主体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写和贯彻,凡下井天数达矿规定,执行本队副队长同等工资、奖金待遇。

第五条凡被评聘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级职称者,每年至少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中级职称者,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助理级以下者,每三年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每年要提一项合理化建议,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

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时写出年度技术工作总结的考核300元,未按时提合理化建议的考核300元。

第六条生产技术科要会同矿人力资源科和有关部门,每年元月上旬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优,并对排在前十名的给予每人奖励500元。

凡在市级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奖励1000元,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奖励1500元,未按时发表论文的对等考核,凡个人撰写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推广转换为生产力的,经专家组评审确认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重奖。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本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具体分类:(一)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二)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三)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具、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四)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五)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技术部、财务部、人力部、分厂生产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机构成员见公司通知下发文件),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技术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填写《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经技术部审核,报分厂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批准立项后的《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复印件报技术部备案。

某公司科技激励创新管理办法

某公司科技激励创新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奖励集团公司在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速企业现代化建设,现将修改后的《****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二○○七年**月**日附件***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鼓励创新,奖励集团公司在科学技术进步(以下简称科技进步)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速企业现代化建设,根据水利部及黄委会关于科技进步奖励的有关规定,结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各分、子公司对外施工建设取得成果).第三条设立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每年评审、奖励一次。

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四条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包括:1、应用技术研究类:在黄河及城市防汛、水库运用、电力生产、工程施工、冶炼、多种经营等研究中有较大科学技术创新,并经实践证明具有明显效益的;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提高了科技含量,取得明显效益的.2、科技信息、标准化成果类:在科技信息处理和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或环境效益的。

3、企业管理研究类:在管理方法、管理思想、经营决策、项目论证等方面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能提高效率、加强企业管理,取得较大社会、经济、安全效益,推动企业发展的。

第三章奖励等级及标准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等级分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四个等级。

第六条获奖成果的奖金:一等奖为12000元,二等奖为8000元,三等奖为4000元,优秀奖各单位视情况自行奖励.第七条对企业科技进步有特殊贡献的、且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由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委员会提议,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重奖。

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管理制度和奖励激励机制

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管理制度和奖励激励机制

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管理制度和奖励激励机制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对于公司来说,技术创新已经成为保持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关键。

为了规范和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工作,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势在必行。

本文将探讨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奖励激励机制,并通过案例分析加以说明。

一、技术创新工作管理制度的建立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为技术创新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首先,需要明确技术创新的定义和范围。

技术创新可以包括产品技术创新、工艺技术创新、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

其次,要明确技术创新的目标和要求。

公司的技术创新目标应与企业发展战略相一致,要求技术创新具备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可持续性。

接下来,需要建立技术创新项目的管理流程。

技术创新项目的管理流程应包括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确保技术创新能够有序进行并获得预期的效果。

最后,要完善技术创新成果的评价和保护机制。

对于技术创新成果的评价可以采用专家评审、用户认可等方式,同时,需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公司的技术创新成果。

二、奖励激励机制的设计与实施奖励激励机制是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能够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设计和实施奖励激励机制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奖励的目标和标准。

奖励的目标可以包括技术创新的频率、质量、影响力等方面,奖励的标准可以分为个人奖励和团队奖励。

其次,要确定奖励的形式和内容。

奖励的形式可以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奖励等;奖励的内容可以包括奖金、特殊福利、荣誉证书等。

再次,要确定奖励的程序和方式。

奖励的程序可以包括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奖励的方式可以包括个人表彰、集体公开表彰等。

最后,要及时评估和调整奖励激励机制。

通过对奖励激励机制的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奖励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案例分析:某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制度和奖励激励机制的实践某公司作为一家科技型企业,一直重视技术创新的管理和奖励机制的建设。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4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4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本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具体分类:(一)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二)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三)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具、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四)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五)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技术部、财务部、人力部、分厂生产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机构成员见公司通知下发文件),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技术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填写《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经技术部审核,报分厂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批准立项后的《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复印件报技术部备案。

创新激励方案管理办法

创新激励方案管理办法

创新激励方案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和管理创新激励方案,以促进创新意识和激发员工创新潜能。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相关创新激励方案,无论是针对个人还是团队的。

2. 激励方案类型公司将推出以下几种创新激励方案:2.1 奖励式激励奖励式激励方案将根据参与者的创新贡献程度,提供一定的奖励和认可。

具体奖励将根据创新成果的实际价值和贡献度进行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推荐信等。

2.2 创业支持激励对于有创业意向的员工,公司将提供创业支持激励方案。

通过提供资金、资源和指导,帮助员工实现创业梦想,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支持。

2.3 培训和发展激励培训和发展激励方案将为参与创新培训和项目的员工提供机会。

员工将获得进一步提升技能、拓宽知识领域的机会,通过参与创新项目提高自身竞争力和专业能力。

3. 方案运作流程3.1 发布公司将定期发布创新激励方案的相关通知和要求,包括方案的具体内容、申请条件和提交材料等等。

通知将通过内部通讯渠道广泛传达。

3.2 申请和评估员工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资格,申请参与特定的创新激励方案。

申请者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评审小组的评估。

评估将根据一定的标准,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分和排名。

3.3 认定和奖励根据评估结果和排名,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认定,同时颁发相应的奖励。

认定结果将公布在内部平台,并向获奖员工进行个别通知。

4. 管理与监督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创新激励方案管理团队,负责方案的管理、推进和监督。

该团队将定期与各部门和关键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激励方案的顺利运行。

5. 建议与反馈员工和相关方对创新激励方案的运行和改进提出建议和反馈是非常重要的。

公司将积极倾听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6. 结论通过规范和管理创新激励方案,公司将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促进创新文化的培养和发展。

此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司科技创新,激励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学技术对企业的推动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奖励经费来源:国家财政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条为鼓励科技创新,公司设立“裕湘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度评定一次,授予为本公司科技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生产一线员工。

主要包括:1、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新产品研制、工艺开发及产业化系统工程中作出重要技术发明或技术改进,并创造出明显经济效益者。

2、在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到公司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或技术再开发及其产业化过程中创造出明显经济效益者。

3、在生产实际过程中,在产品配方及品质改进、工艺设备改善提高、节能降耗、产品质量优化、产品包装改善等方面,作出重要改进提高,经实施应用产生出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在重大发展战略、重大经营策略,以及重大管理手段方法等方面,通过开展系统的管理创新及推广应用产生出良好的经济效益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裕湘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和评审组织工作。

评审结果及奖励方案经公司高层领导审定后公布执行。

第五条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单个项目,通过国家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5万元。

通过省部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3万元。

通过地市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2万元。

通过区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1万元。

第六条专利奖励: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万元。

实用新型专利,每项3000元。

第七条发表论文给予奖励,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500元。

在二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200元。

获奖论文另行奖励1千元。

第八条个人承担的项目,奖励金发给个人。

集体承担的项目,主要承担人所得的奖励金,不低于奖励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由技术部会同主要承担人按参加人员贡献大小分配。

《创新激励机制》管理办法范本

《创新激励机制》管理办法范本

《创新激励机制》管理办法范本创新激励机制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激发员工的创新潜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创新激励机制管理办法范本》。

第二章激励对象本机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市场销售人员等。

第三章激励目标为了体现对创新的重视和支持,本机制的激励目标如下:1. 提高创新意识和积极性;2. 鼓励员工提出创新建议和改进方案;3. 奖励突破性创新成果的取得;4. 建立创新文化和良好团队氛围。

第四章激励方式为了给予员工多元化的激励方式,本机制将采取以下措施:1. 奖励制度:设立年度优秀创新员工奖、创新项目奖等,以金钱、荣誉等方式予以奖励;2. 股权激励:对于重要创新项目或者突破性创新成果,可以给予员工相应的股权激励;3. 培训机会:提供创新培训课程和外出学习机会,提升员工的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4. 创新孵化平台:设立创新实验室、创新基地等创新平台,提供资源支持和研发环境。

第五章激励管理为了确保激励机制的有效实施和管理,需要建立相应的激励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激励评定标准:明确激励评定的要求、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2. 激励评定机构:设立激励评定委员会,由公司高层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创新成果进行评审和评定;3. 激励公示:定期公示激励名单和激励金额,提高激励的透明度和公开性;4. 激励监督和考核:建立激励结果的跟踪和监督机制,对激励目标的实际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六章绩效考核衔接激励机制与绩效考核相衔接,既要考虑员工的创新能力和贡献,也要考虑员工的工作业绩。

激励机制的实施需要考虑以下问题:1. 激励权重分配:确定创新激励与绩效考核的权重比例,合理权衡员工的创新贡献和工作表现;2. 绩效指标设定:制定与创新激励相适应的绩效指标,体现员工的创新成果和贡献;3. 激励与晋升:将创新激励纳入员工晋升的考虑范围,使创新能力成为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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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学技术、钻业务、搞研发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带动更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创效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服务企业,解决重要课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激励创新的原则;突出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岗位人员、技能大师选拔激励、创新创效、评价奖励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为加强对各类技术人才的管理,矿成立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矿党委书记、矿长兼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兼任,成员由矿副总工程师和相关业务部门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教育、选拔、考评。

第二章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采掘开机运通选煤队组,每个队组设一名专职技术员,要求必须具备助理级以上职称,且为全日制院校主体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写和贯彻,
奖金待遇。

执行本队副队长同等工资、凡下井天数达矿规定,第五条凡被评聘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级职称者,每年至少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中级职称者,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助理级以下者,每三年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每年要提一项合理化建议,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

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时写出年度技术工作总结的考核300元,未按时提合理化建议的考核300元。

第六条生产技术科要会同矿人力资源科和有关部门,每年元月上旬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优,并对排在前十名的给予每人奖励500元。

凡在市级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奖励1000元,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奖励1500元,未按时发表论文的对等考核,凡个人撰写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推广转换为生产力的,经专家组评审确认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重奖。

第七条凡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的一次性奖励,凡符合申报条件而未申报的对等考核;在聘工程系列正高级、副高
级、800享受技术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元、500元、200元;在聘经会统及其它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技术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

第八条规程措施的评优,由生产技术科牵头制定具体的评审标准和细则。

每年底,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全矿所有规程措施进行评选,分专业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第三章操作岗位人员
第九条在职操作岗位人员年出勤达规定天数以上,积极参加与所在岗位专业相一致的各类自学、成考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经集团公司职工管理部审定,人力资源部开发科办理了相关手续的,本人到矿人力资源科进行登记造册。

矿人力资源科负责将毕业证书扫入人力资源系统管理,按标准给予奖励。

取得大专学历毕业证书奖励2000元,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奖励3000元,研究生毕业证书奖励4000元标准,每年元月底前,集中给予一次性发放,学费由企业承担的,不享受上述奖励;本人现有学历未达到从事岗位学历要求,同时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证书,考核本人2000元。

第十条在职操作岗位人员,能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和矿组织的岗位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学练比活动,凡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凡年度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
比武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第一名者奖励.
500元。

第十一条在生产、经营、安全工作管理中,所提合理化建议和小改小革的“五小成果”,经专家组评审认定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凡被推广应用个人发明的操作法、管理法和技术革新项目,矿将以个人姓名命名并根据价值和贡献给予重奖。

第四章技能大师
第十二条本暂行管理办法所称技能大师,《阳煤技能大师激励政策暂行管理办法》中所定义的各单位有绝技绝活,技能精湛,技艺高超,在生产事故处理上的技术大拿,并经基层单位推荐在已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中具体承担讲课、传授技艺,矿党政批准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第十三条技能大师根据专业知识、授课水平、获奖情况等方面分为三个级别,即一级大师、二级大师、三级大师。

1.一级大师(省级),熟悉了解掌握本系统机电设备或其他管理工作,专业技术、技能水平高,得到上级认可,创新、发明、实践、应用成绩突出,在阳煤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级以上荣誉。

2.二级大师(集团公司级),熟悉了解掌握本单位机电设备或其他管理工作,创新、发明成绩显著,在集团公司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证书。

3.三级大师(矿级),熟悉了解掌握本单位机电设备或其他管理工作,在本岗位上能发挥积极作用,解决本单位技术、技.能方面挡手问题,获得集团公司级以上荣誉。

技能大师等级,每年度根据大师本人获奖、工作室成员进步和实际效果,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技能大师及工作室成员待遇:
技能大师授课补助以现金形式,每季度由职教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补助标准为:一级大师30元/学时,二级大师25元/学时,三级大师20元/学时。

第五章科技创新创效
第十五条科技创新创效是指每年负责攻关全矿重点技术课题的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

具体攻关项目包括:1.为我矿安全生产、建设中研究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以及属于我矿特有的职务专利技术。

2.在我矿首次推广、应用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并在推广中有所创新、改进和提高的科技成果。

3.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和设备先进工艺并取得显著效果。

4.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

5.信息化管理、工业自动化开发与应用、软件开发与应用、网络技术开发与应用。

6.企业管理方面的软科学研究与应用;管理体制及机制创新;企业文化建塑及思想政治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科.学化、现代化成果,包括经营管理、科技管理等有关管理科学与社会科学标准的研究。

第十六条在科技创新创效方面取得的成果,按矿设置的科技功臣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奖,每年表彰一次,评奖方法采用“一评一审”制,即初评一次,终审一次。

申报条件严格按集团公司、矿有关规定执行;对具有实施推广价值的技术性合理化建议,在矿技术委员会主持下,积极实施。

实施后的技术性合理化建议,在符合申报科技进步奖励条件时,按提出建议者占60%,实施者占30%,组织和主持实施者占10%的比例名额填报,并获得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1.科技功臣奖人数不超过2人,奖金2000-10000元,一般不低于科技进步一等奖奖金额的50%,奖金50%发给个人,50%发给与科技功臣奖项有关的人员。

2.获得阳煤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其中:
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其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上(推广应用、引进、消化吸收项目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在200万元以上),奖金额30000元;
获得二等奖的项目,其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在50-100万元(推广应用、引进、消化项目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在
100-200万元以上),奖金额20000元;
获得三等奖的项目,其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在30-50万元(推广应用、引进、消化吸收项目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在.60-100万元以上),奖金额10000元。

3.获得阳煤科技理论成果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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