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科技创新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激励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许多组织和机构建立了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科技创新协会作为一个专门致力于科技创新领域的组织,也应当建立相应的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以鼓励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
本文将介绍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奖励目的及原则科技创新协会科技创新奖励的目的在于激励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于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奖励办法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奖励评选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奖励项目与要求1. 科技论文奖励:对于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并产生重要影响的科技论文,科技创新协会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要求论文内容研究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对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2. 科研成果奖励:对于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协会将进行奖励。
要求科研成果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或在某一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3. 创新设计奖励:对于具有创新设计理念的科技产品或方案,科技创新协会将进行奖励。
要求设计理念新颖独特,解决了现有技术难题或优化了现有产品性能。
4. 创新创业奖励:对于通过科技创新创造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企业或个人,科技创新协会将进行奖励。
要求创新创业项目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反响,并产生了持续性的效益。
三、奖励额度及评选方式1. 科技论文奖励额度将根据论文的影响因子和学术价值来确定,由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奖金金额。
评选结果将在协会官方平台公布。
2. 科研成果奖励额度将依据科研项目的难度、创新程度和实用性确定,评审专家将对项目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奖金金额。
评选结果将公示在协会官方网站上。
3. 创新设计奖励额度将根据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和实用性来确定,评审委员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估并予以分级奖励。
评选结果将在协会内部通知。
4. 创新创业奖励额度将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确定,评审委员会将对项目进行评估并颁发相应的奖金。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_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_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奖励在__范围内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__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__内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技术领域内科技创新成果及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及转化等。
第四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应用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省内首创的;2、本行业先进的;3、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转化已有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进中,采用新技术,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广播电视技术运行、维护、管理中,编制科学的、先进的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五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和性能可靠,并持有使用单位、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拟申报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的项目,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第七条对成果有明显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办法第八条总台科技创新奖按其所奖励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很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二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显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司科技创新,激励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学技术对企业的推动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奖励经费来源:国家财政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条为鼓励科技创新,公司设立“裕湘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度评定一次,授予为本公司科技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生产一线员工。
主要包括:1、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新产品研制、工艺开发及产业化系统工程中作出重要技术发明或技术改进,并创造出明显经济效益者。
2、在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到公司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或技术再开发及其产业化过程中创造出明显经济效益者。
3、在生产实际过程中,在产品配方及品质改进、工艺设备改善提高、节能降耗、产品质量优化、产品包装改善等方面,作出重要改进提高,经实施应用产生出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在重大发展战略、重大经营策略,以及重大管理手段方法等方面,通过开展系统的管理创新及推广应用产生出良好的经济效益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裕湘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和评审组织工作。
评审结果及奖励方案经公司高层领导审定后公布执行。
第五条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单个项目,通过国家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5万元。
通过省部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3万元。
通过地市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2万元。
通过区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1万元。
第六条专利奖励: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万元。
实用新型专利,每项3000元。
第七条发表论文给予奖励,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500元。
在二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200元。
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一、背景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努力,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制定本《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1. 注册在中国的合法企业;2. 具备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和条件;3. 参与本奖励计划并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
三、奖励内容1. 技术成果奖励:对企业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发明、创新设计等。
2. 项目资金支持: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项目研发、测试、推广等。
3. 人才培养支持:对企业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激励,包括人才培训经费、人才引进补贴等。
四、奖励评定1. 奖励评定将根据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项目进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 评定过程将由专业评审团组成,依据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确认。
3. 评审结果将公示,并给予企业相应的奖励。
五、奖励申请1. 企业需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相关部门。
2. 申请材料包括科技成果报告、项目计划、人才培养情况等。
3. 相关部门将进行初审,并决定是否进入评审阶段。
六、奖励管理1. 奖励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奖励发放、奖项证书颁发等。
2. 奖励管理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公正、公平、透明。
3. 奖励管理部门将与企业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问题和反馈。
七、奖励宣传1. 奖励部门将通过媒体渠道宣传企业科技创新的成果和奖励情况,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
2. 企业也应积极参与宣传,展示自己的科技创新成果和奖励荣誉。
八、奖励监督1. 奖励监督由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对奖励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
2. 监督机构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九、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如有需要,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调整。
以上为《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内容,旨在推动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科技创新奖励的办法

科技创新奖励的办法为了鼓励技术创新,推进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技术工艺水平,促进新产品和新项目的开发,进一步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公司原《科技创新奖励补充办法》的内容,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科技创新奖励的种类:药品批文报批注册成果、专利申请成果、引进技术转化成果、新项目自主开发成果与生产工艺改进成果等五种奖励第二条:五种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范围1.药品批文报批注册成果奖的范围公司立项开发的原料药、药品制剂或药品辅料项目,经公司技术人员自主开发或与外单位合作,使品种能够顺利的在省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注册,并取得批文。
2.专利成功申请成果奖的范围2.1经公司同意,对产品或新开发项目的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取得发明专利;2.2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造达到节能降耗或简化操作的效果并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2.3对公司产品包装进行创新设计并取得外观专利等。
3.引进技术转化成果奖的范围3.1技术人员对于公司立项开发的原料药、制剂、食品添加剂原料、精细化工等生产性新项目或新产品,在规定时间内对引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小试、中试、试生产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4.新项目自主开发成果奖的范围4.1技术人员完全独立自主研发,解决了公司立项开发的新项目、新产品或有重大影响的环保难题,使项目的小试、中试或试生产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产品或新项目在生产后可创造一定的利润;4.2环保项目在一定的投入情况下可解决三废排放的问题,使排放达标。
5.生产工艺改进成果奖的范围技术人员通过改进工艺操作或路线,使公司生产的产品以及立项开发的新项目或新产品的技术水平有了较大地提高5.1可以降低生产成本,5.2提高产品质量5.3减少工程投资5.4著降低三废排放。
第三条:立项程序1.项目立项可以以小组或个人形式,应预先呈报可行性方案。
2.总工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或专家对可行性方案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为了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厂科学、稳定、可持续发展,在全公司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走科技创新发展之路,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特制定本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1、年度总结表彰奖励:1.1、每年召开一次技术创新表彰总结大会,对年度技术研发、引进创新、推广应用方面的优秀科技成果和为公司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创新标兵、技术创新先进个人、技术创新先进部门(专业组)进行表彰奖励;1.2科技成果通过集团公司鉴定的项目,公司里实行重奖;出席集团公司以上的技术创新功臣、技术创新标兵,在评比年度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时重点考虑。
2、科技创新人员奖励优惠政策:2.1、重视对科技创新人员技术培训,创造条件给业务技术骨干提供专业外培学习机会,由公司决定外派技术人员的学习费用全部由公司负担,按照有关规定补助津贴,个人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2.2、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2.1半脱产学习期间,公司适当安排减轻工作量,学习期间个人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2.2.2脱产进修学习期间,学习时间两年以内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技能工资,学习时间两年以上发给必要的生活补助费。
2.2.3获得专业技术毕业证后若继续为公司工作,其学费、差旅费由公司全部负担,凭专业技术毕业证一次性报销处理;2.3、对外技术协作、参加技术交流会议等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由厂里全部负担;个人被邀请参加行业技术研讨会议,无论对本企业有无效益,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参加,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由公司全部负担。
2.4、在国家级、省级技术刊物上发表技术论文论著或专业技术著作,根据论文论著或著作的影响力进行奖励。
2.5专业技术人员购置专业技术书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并登记后实报实销,需要的专业技术书籍根据需求购置,原则上不受费用限制。
2.6、在公司进行科技研发,项目审定确立后,研发经费公司大力扶持,根据进度及时拨付。
中国联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中国联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应用,调动公司员工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立中国联通科技创新奖,面向全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服务等领域的科技工作,建立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激励机制,对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有突出奉献的单位与人员给予奖励与表彰。
第三条科技创新奖由总部技术部组织,总部各部门、各单位、各子公司与各省级公司参加,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四条科技创新奖包含科技进步奖、技术标准奖。
第五条科技进步奖奖励范围要紧是在科技创新研究、技术应用解决方案、新技术试验、运营支撑系统、业务系统、管理支撑系统等方面的优秀成果:(一)对公司技术进展具有重大开创性、指导性的创新研究成果;(二)在公司得到应用并带来经济效益的优秀解决方案;(三)对公司新技术、新业务的部署起到重要作用的技术试验;(四)在优化网络结构、强化网络管理、进行业务创新、改善服务质量等方面效果显著的有用成果;(五)在公司运营中提高运营效率、增加收入、降低运营成本的先进业务系统或者运营支撑系统;(六)正式出版、公开发行、对公司科技创新有指导作用的信息通信领域优秀科技专著、科技论文。
第六条技术标准奖的评奖范围是公司在国际标准、行业标准与企业标准化活动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一)得到国际标准组织认可与采纳、产生一定国际影响、具有完整技术方案,并能有效保护国家与公司实际利益的国际标准文稿或者国际标准;(二)得到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采纳与批准、在行业上产生一定影响、具有完整技术方案,并能有效保护公司实际利益的行业标准文稿或者行业标准;(三)对公司的工程建设、运行保护、经营管理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具有创新性、先进性与有用性特点,并先于或者优于国际标准与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七条为习惯通信科技快速进展的要求,科技进步奖、技术标准奖的申报期限为三年,即申报奖励项目务必是最近三年之内完成的项目,过期项目不属申报奖励范围。
企业科技进步及创新奖励办法

企业科技进步及创新奖励办法一、背景为了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创新,激励企业在科技领域的投入和成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科技研发和创新的企业。
三、奖励范围1. 科技进步奖励:对企业在科技研发领域取得的创新成果予以奖励。
2. 创新奖励:对企业在产品、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予以奖励。
四、奖励内容1. 科技进步奖励内容:- 技术成果奖励:对企业的科技研发成果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专利奖励:对企业的专利申请和授权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论文奖励:对企业员工在学术期刊、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研发投入奖励:对企业在科技研发方面的投入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创新奖励内容:- 产品创新奖励:对企业在产品设计、功能改进等方面的创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技术创新奖励:对企业在技术领域的创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管理创新奖励:对企业在管理模式、流程优化等方面的创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评奖程序1. 申报阶段:企业根据奖励内容填写相应申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2. 评选阶段: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3. 审批阶段:根据评审意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授予奖励。
4. 颁奖阶段:对获奖企业进行公示,并举行颁奖仪式。
六、奖励标准奖励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奖励效力授予的奖励具有一定的荣誉性和激励性,并可作为企业在科技进步和创新方面的业绩认可和宣传资料。
八、公示和监督所有申报和评审过程都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九、附则本奖励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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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xxx范围内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xxx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内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技术领域内科技创新成果及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及转化等。
第四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转化已有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进中,采用新技术,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广播电视技术运行、维护、管理中,编制科学的、先进的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五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和性能可靠,并持有使用单位、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拟申报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的项目,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第七条对成果有明显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办法
第八条总台科技创新奖按其所奖励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一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很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显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台内先进水平,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较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九条获得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的项目,由xxx授予奖状、证书和奖金。
奖金如下:
一等奖:8000元
二等奖:6000元
三等奖:4000元
第十条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由总台择优推荐申报省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章申报和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由总台内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择优申报;总台下达或委托的项目可直接申报。
申报单位每年于7月1日至7月31日向总台技术管理部申报本年度科技创新奖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须打印填写《xxx技术创新奖申报书》(见附件),报齐应有附件,同时以电子文档格式储存于软盘中。
技术管理部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第十五条总台科技创新奖由技术管理部归口管理。
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台长、技术管理部主任和各专业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台长担任,技术管理部主任任评审委员会秘书长。
第十六条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将所有项目分类为广播中心、电视中心、无线发射与传输、网络传输四个专业。
(二)在总台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按专业抽取5—7人组成评审小组,组长由评审委员会主任指定。
(三)评审小组组长向评审小组成员介绍情况,若需要项目完成人代表应到会答辩。
(四)评审小组应根据项目的水平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写出评审意见及建议等次,报评审委员会评定。
(五)技术管理部对评审结果复核后行文上报主管台长批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和主管台长批准的拟授奖项目即在总台内予以公告,项目异议受理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若无异议,即行授奖。
第十七条获奖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即撤消其奖励,追回其奖金,并建议有关单位、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台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