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长安区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长安区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一)政治协商。
就大政方针及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二)政协会议。
各类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形式,是开展工作的主体,是委员履行自身职责的主要途径。
(三)协商民主。
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协商活动,召开专题座谈会等。
(四)民主监督。
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知情、沟通制度,将民主监督寓于委员提案、进行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
(五)监督事务。
组织、鼓励和引导委员深入实际,通过建议案、提案等形式进行监督。
通过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实施监督。
(六)提案工作。
对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以及各专委会(提案者)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适时督办。
(七)参政议政。
发挥政协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探索开展活动的新方法淅途径,充分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案。
(八)政协事务管理。
①加强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和宣传工作,扩大与政协办公,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办公,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区直有关部门和市、区政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②区政协机关的外事工作,机构编制、人事任免、调配及人员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后勤保障、机关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基建和审计,机关接待、离退休人员服务,以及承办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长安区政协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626.0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6.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元,其他来源收入0元。
石家庄新华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市新华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石家庄市新华区区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新华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与财务、会计的法规和政策。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分析预测宏观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按法律程序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
(四)负责拟定对街道、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研究提出乡级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意见。
(五)管理全区财政收入。
制定年度财政收入计划,落实财政增收措施,管理和落实收入减免政策。
负责区级筹融资业务。
(六)管理全区财政支出。
落实年度支出预算,确保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和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政府采购,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股权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
负责区属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与监控工作。
(八)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九)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项目立项、招投标,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项目的预决算进行审核。
(十)负责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的资本注入、参股、收益和监督管理。
(十一)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十二)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拟定财政、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规章和制度。
(十四)监督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十五)制定财政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务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一)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是地方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同时,在工作上受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预。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二)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和构建和谐长安服务。
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是在工作理念上突出四个“更加”,即:更加注重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更加注重正确把握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的辩证关系,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本领。
二是要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和防范各类犯罪,全力维护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涉检上访;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石家庄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doc

石家庄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一)财政收入管理。
落实税收制度改革,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监督检查税政政策执行情况。
制定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加强非税收入征管。
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及彩票资金。
(二)财政体制管理。
负责市与市管县区财政收入和支出责任划分管理、对下转移支付管理和市县财政运行监控工作。
(三)预算管理。
研究制定完善的预算政策体系,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统筹市级财力,强化绩效管理,科学编制政府绩效预算。
规范预算执行,合理组织财政各项支出,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推进预算公开,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四)国库管理。
市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及额度审核下达,上下级财政库款调度;财政专户资金审核拨付;全市预算执行分析;市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全市和市本级决算;国债、地方债和国库现金管理;管理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五)财政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六)财务会计管理。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七)国有资产管理。
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事项进行管理,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负责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转让管理、产权登记、评估监督、年金审核、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等工作。
(八)政府债务管理。
拟定并组织落实政府性债务、国外贷款管理制度和政策办法;审核债务举借与偿还计划并实施管理;加强政府债券管理和土储融资审核;开展预决算编制及软件培训;编制月季年报并上报分析材料;实施风险预警及专项检查与监督;配合完成年度国债发行任务;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
石家庄市长安区农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市长安区农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负责全区农村工作情况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制定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
(三)负责指导全区深化农村改革,调查研究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报告。
(四)负责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土地政策,做好农业合同的管理,认真解1决农村土地政策法规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五)负责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农村各项配套制度,抓好全区村务公开。
(六)负责制度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
(七)负责指导全区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协调农村小城镇建设、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和科教兴农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区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总体规划的拟定和实施工作;抓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九)负责农村政策及有关典型的宣传报道、农村素质教育等工作。
(十)负责调查研究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涉及农村政策落实的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全区农村社会稳定。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投入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和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全区农业、畜牧、水利、林业、农机、水产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
2(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根据工作职责,长安区农业办公室内设7个机构:办公室、农村科、农业科、畜牧科、林业科、水务科、长安区农业综合执法队。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规格经费保障形式长安区农业办公室行政正科级财政拨款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石家庄市长安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市长安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全面做好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治等工作,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及时调查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查处违法行为。
2.负责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完善新型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妇幼保健与计生服务机构资源整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
做好妇幼健康项目工作,提高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率,落实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推进知情、安全避孕,减少非意愿妊娠。
强化母婴保健技术监管,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3.负责卫生计生服务回访中心,能够实时监督和评估各级服务管理质量,提早了解群众诉求,政府和群众沟通。
通过电话对卫生计生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听取群众意见,监督基层服务质量,督促改进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基层医改补偿和运行新机制。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控制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有效应对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人民大众健康风险预警能力。
对城乡居民健康实行干预,减少危害健康的因素,有效预防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其享有平等的基本卫生服务。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重性精神病防治能力。
5.负责新家庭计划,通过宣传倡导、科学培训、深入社区、进入家庭的项目途径,从点滴做起,促进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与文明素质,提高家庭的综合发展能力。
负责免费避孕药具的管理和服务,实施药具调拨、储存、发放、统计、培训和财务核算等工作,对基层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加强计生生育基层组织建设。
6.负责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开展基线调查女性流动人口健康权益保护项目基线调查工作每年为孕前妇女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检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女性流动人口健康权益保护项目。
石家庄长安区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市长安区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一)通过各类医疗机构,对不同类型的疾病进行治疗。
包括医疗救治,机构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等内容。
针对不同类型的疾病提供预防、检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各类医疗活动,开展医疗惠民工程,满足各类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
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2018年预算收入169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6.55万元,其他收入810.18万元。
(二)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反映长安区医院部门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69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3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项目支出372.4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工程改造款、医疗设备、公务用车、医院文化建设等。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696.7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47.3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2.40万元,主要是消防工程改造和医疗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医院文化建设。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办公楼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消防工程改造、特种车辆交通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万元,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
其中,因出国(境)费0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年下降2.6万元.下降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已申请报废,2018年公务用车未产生费用,交通费列入其他车辆交通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无增减变化。
石家庄长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
(二)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三)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开展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对审判工作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即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组织专家审核等。
(四)完成涉法涉诉类案件的息诉罢访,做好“两会”、及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
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院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295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19.8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2万元,上级政法专项收入327万元。
(二)支出说明2018年预算支出295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60.14万元,正常公用471.72万元,项目支出327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2958.86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了348.17 万元。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和增加法官员额补助。
项目预算收支327万元,较2017年项目预算增加72.75万元,主要原因: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装备和办案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是办公经费47.96万元,水电费38万元,邮电费110.74万元,差旅费20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5万元,会议费3.36万元,福利费14.22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0.04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11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40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中央政法拨款55万元,购置两台囚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家庄市长安区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通过各类医疗机构,对不同类型的疾病进行治疗。
包括医疗救治,机构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等内容。
针对不同类型的疾病提供预防、检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各类医疗活动,
开展医疗惠民工程,满足各类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169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6.55万元,其他收入810.18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反映长安区医院部门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69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3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项目支出372.4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工程改造款、医疗设备、公务用车、医院文化建设等。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696.7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47.3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2.40万元,主要是消防工程改造和医疗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医院文化建设。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四、绩效预算信息根据长安区财政局的要求,长安区医院严格按照规定,专人负责预算绩效评价编制审核工作,制定了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评价,充分征求各相关科室的意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将评价结果进行公开。
五、总体绩效目标:针对不同类型的疾病提供预防、检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各类医疗活动,开展医疗惠民工程,满足各类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72.40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简要说明固定资产情况
长安区医院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八、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如: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费用。
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