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组织机构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2011修改正式版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211修改正式版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新玉煤矿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为领导,通防科和各采掘修队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水实施工作,探放水队长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七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八条防治水副总工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及时汇报煤业公司领导安排本矿井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水工程计划。
第九条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副总工对分管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三条安教科长和副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四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版

制定具体的防治水管理目标和计划,明确管 理范围和职责,确立管理效果评估标准。
对所有的防治水风险点进行详细梳理,明确 各风险点的特征、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
构建防治水管理体系
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根据梳理的风险点,构建完善的防治水管理 体系,包括管理制度、组织架构、责任分工 等。
针对不同的风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治水管理 措施,包括日常巡查、监测监控、隐患排查 等。
来巨大挑战。
水资源短缺
在一些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 需要加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和保护
。
城市化进程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排水和防洪能 力面临更大压力,需要加强城市规划中的 水文考虑和基础设施建设。
水生态保护
近年来,水生态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需 要采取措施维护河流、湖泊等水体的生态 平衡,促进人水和谐共生。
3
制度内容宣传与培训
通过宣传和培训,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和 学习防治水制度内容,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工 作效率。
防治水制度实施
制度实施方案制定
制定详细的防治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制度的实施时间、步 骤和责任人。
制度实施监督与评估
通过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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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机构及制度版
2023-11-05
目录
• 防治水机构设置及职责 • 防治水制度建设 • 防治水技术与方法 • 防治水管理流程 • 防治水案例分析 • 未来防治水发展趋势与挑战
01
防治水机构设置及职责
机构设置
矿井水文地质部门
负责水文地质勘察、地下水监测、矿井突 水预防等工作。
抢险救援部门
煤矿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组长:贺宪周副组长:蔡现中邹庆柏成员:袁仪敏姜学军陈顺卿杨海朝王浩张晓龙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组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
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
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防治水领导机构及职责

防治水领导机构及职责1、成立带压开采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处长机电矿长地测副总成员:生产科长安全科长机电科长通风科长地测科长调度主任调度副主任物流站长施工队队长办公室设在地测科主任地测科长(兼)2、领导组职责:矿长:是带压开采防治水的组长,负责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掌握采掘情况,确定带压开采防治水的重点区域和工作面。
总工程师: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带压开采防治水技术管理,督促地测部门做好图纸资料管理、水文地质收集分析预报、日常探放水技术措施编制及防(隔)水煤柱的设计上报工作,认真分析采掘情况,确定带压开采防治水重点区域和工作面,制定带压开采防治水的措施,为组长及时提供带压开采技术资料。
生产矿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带压开采防治水的方案,督促现场落实有关措施。
机电矿长:在组长的领导下,重点落实排水、供电、通讯及其有关的事项。
安全矿长:在组长领导下,负责防治水各项措施的监督、把关。
3、各成员职责:(1)生产科负责参与带压开采防治水方案的制定,监督队组严格执行有关的带压开采措施。
(2)地测科负责带压开采防治水方案的制定,防治水的日常管理,水文地质收集分析预报,探放水措施的编制,充水图的绘制及防(隔)水煤柱的设计上报工作。
(3)安全科负责防治水各项措施的执行监督情况。
(4)供应科、机分厂要常备大流量水泵、排水管路、阀门、螺丝等抢险材料(或者在集团公司供应处库房储备,供应科要有储备明细,并能做到随调随到),并将明细报带压开采办公室。
(5)机电科应保证井下各排水点双回路供电正常,防止越级顶闸,并定期检查排水设备的运转情况。
(6)调度室负责做好与防治水有关的工作安排,并监督工程完成情况,做好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7)井下队组保证排水能力和管路达标,设备正常,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8)各施工队组严格按照措施施工,并做好职工培训。
(9)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制定有关矿井防治水培训学习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是国家为了预防和控制水灾、保障水资源安全而设立的防治水系统,旨在建立健全的水利防灾、防洪、抗旱、保供、保安全的体系。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防治水机构及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防治水机构1. 水利部与水文局水利部是国家水利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国家水利计划、国家水运规划、国家水资源管理和调配、国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职业体育和水上游乐设施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水文局则负责国家气象和水文监测、分析、预报和水文资料管理。
2. 江河委员会江河委员会是国家水利机构的管理机构之一,主要负责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流域综合管理,其职责范围包括流域水资源配置、综合防治灾害、水环境维护、水生态保护等工作。
3.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机构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机构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工作。
该机构下设多个单位,如水利工程设计院、水利建设公司、水利工程监理公司等。
4. 地方水利机构地方水利机构是各级政府的水利管理机构,属于地方政府领导下的水利系统。
其职责包括对当地水利设施、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等。
二、防治水制度1. 洪水预警制度洪水预警制度是指通过实时监测气象和水文、水位等数据,预测洪水发生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便当地政府和居民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 防汛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是指各级政府在洪水、暴雨等灾害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预警、疏散、抗洪排涝、防洪围堤等。
3. 水资源保护制度水资源保护制度是指通过水资源调配、管理、节约等措施,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4. 灾后重建制度灾后重建制度是指针对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地区的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的规划、组织和管理等,确保受灾地区安全、稳定、有序地恢复生产生活。
总结: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是保障水资源安全、预防和控制水灾的基础,建立健全的防治水机构与制度,是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灾预防和控制的基础保障。
《关于成立2021年防治水组织机构的通知》

《关于成立xx年防治水组织机构的通知》关于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组织机构的通知各区队、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地方政策,在采掘过程中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探放水工作思路,切实做好xx年度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水害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组织机构,组建专业探放水队伍,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及时、准确、到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防治水领导组织机构:组长:董事长常务副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生产部经理机运部经理总工程师通防部经理成员。
调度、安全、技术、机电、通防及各生产工区主要负责人。
职责分工:(一)组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管理工作负全面行政管理责任。
(二)常务副组长主要负责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及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筹措等工作。
(三)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是防治水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副组长(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作业规程及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等,定期组织开展水害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等工作;其他副组长按照职责划分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负责组织管理好各自工作。
(四)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好防治水工作。
二、成立地测防治水科,科内下设测量组、水文地质组、钻探队。
科长:副科长:(一)科长是地测防治水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落实煤炭主管部门制定的防治水有关规定及细则;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等项工作,做好地测防治水科工程日常监管。
(二)副科长、工程师根据各自分管职责,协助科长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
1、测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负责矿井日常测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地面及井下测量工作。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准确标设各掘进、开拓巷道中线点,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延长中线、腰线,随时将中、腰线变更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防治水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江西华杰特矿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防治水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防治水管理,特成立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下设探放水队。
探放水队直属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管理。
1、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黎志辉
副组长:郑其芳
成员:华冬林、李云平、左龙、夏宇富、王和兴、欧阳小春、简锦云、李文华、张发兵
2、探放水队
队长:华冬林
成员:夏宇富、王和兴、欧阳小春、简锦云、李文华、张发兵
二、相关职责:
1、防治水领导组:负责对井上、下防治水及水害隐患的排查等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井上、下防治水和井下探放水工程的设计、组织实施等工作。
负责提供采区、各采掘工作面地质资料和测量等工作。
负责对职工防治水和井下探放水知识的培训等。
2、安环办:负责井上、下防治水、水害隐患的排查及全面协调工作。
负责防治水和井下探放水施工监督、检查及水害区域安全撤离等工作。
负责对井下采空区、探放水区域的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监
测等工作。
3、综合办:负责配备井上、下防治水、探放水相关设备。
负责对井上、下防治下、探放水相关设备的采购供应及储备。
负责防治水工程及地面排水沟、管路的改造、维护等。
负责地面塌陷区域的观测、治理等工作。
负责地面防治水的检查及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管理工作。
4、探放水队:负责对井下采掘工作面的探水和放水工作。
负责井下中央、采区水仓和地面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转,以及水仓、水沟的清挖和排水设备的运输工作。
在有突水事故时,协同相关人员参与救援。
负责本工作面的防排水工作,在有突水事故时协同相关人员参与救援。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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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防治水组织机构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建立建全矿井安全管理机构,经矿安委会研究决定,决定成立贵平煤矿防治水组织机构。
一、机构人员如下:
组长:袁传坤(矿长)
常务副组长:张虎(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何理贵(生产矿长)王茂勇(安全矿长)
魏国(机电矿长)宫德常(地测副总)成员:何理贵(调度主任【兼】)于瑞成(采煤队长)
井绪国(通风兼探水队长)颜廷海(机电队长)
汪健(掘进队长)李保恩(安监科长)
郑志水(技术科长)柳文革(通风科长)
周长征(机电科长)宋玉江(地测防治水科长)防治水办公室设在地测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副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地测科长担任,负责日常防治水工作。
防治水办公室成员:于瑞成汪健颜廷海
井绪国李保恩周长征
宋玉江
二、职责范围
(一)、矿长
经常听取矿技术负责人和防治水办公室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若因以上工作不到位,使防治水工作无法实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总工程师
1、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组织召开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问题,总结分析全矿涌水量变化情况。
4、组织审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项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矿井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计划、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防治水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水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矿井水灾害救灾演习方案,并协助矿长组织实施。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矿井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
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三)生产矿长
1、生产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贯彻落实。
3、生产副矿长负责井下有效落实探放水设计,防治水的现场工作,严格执行终采、掘停工通知,不得擅自组织采掘作业。
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负责监督各生产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报验证工作。
4、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定期召开生产队组的防治水工作会议,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好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工程质量评比工作。
5、参与探放水工程的验收工作,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并在安全
确认移交单上签字,批准采掘队组进入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
(四)机电矿长:
1、负责编制矿井供电和防排水设备安装计划,负责全矿供电设备和防排水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建立和健全各级矿井供电及防排水设备基础技术资料,根据全矿地面、井下设备情况,及时组织、修订矿井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等。
2、组织编制、修订、审查并贯彻执行有关供电和防排水方面的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参与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相关内容的审查工作,对其中防排水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
3、负责对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和的排查、检修和维护等管理工作,做好矿供电和防排放水设备的排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矿井供电和防排水设备正常运转。
4、雨季前,组织对全矿所有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以检验矿井排水系统实际排水能力,确保其满足安全渡汛要求。
(五)安全矿长:
1、安全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贯彻落实。
3、安全副矿长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负责监督生产各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对水害防范的安全意识。
4、参与探放水工程的验收工作,对探放水施工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并
在安全确认移交单上签字,批准采掘队组进入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六)、地测副总
1、在公司主管地测防治水部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和带领地测防治水科员如期完成各项地测防治水工作和任务,为矿井的安全生产与建设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
2、做好地测防治水科与其它部门间的业务联系与业务协调配合工作,负责按时向设计、施工和生产部门提供计划规定的各种地测防治水图纸资料,并主持地测成果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
3、负责本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按规章主持各种安全、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会议,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4、学习《矿山安全法》,落实矿井储量管理制度,抓好矿井储量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召开本科人员的学习例会,总结经验教训,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素质。
(七)其他成员部门
其他相关单位根据分管矿级领导的安排,各负其责。
(八)防治水办公室
井绪国、宋玉江负责井下物探工作;探水队负责井下钻探工作:柳文革负责探水标定工作;宋玉江、柳文革负责水文地质工作及地面防治水工作;张虎、何理贵负责防治水督查工作。
井下探水组织机构:
探水队长:井绪国
操作员:丁涛马振亮栗军赵垒孔祥忠
杜保卫王光胜贾培琪陈恒祥郭文庆
监督单位:地测防治水科安监站通风科
现场标定:宋玉江
特此通知
贵平煤矿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防治水安全管理机构通知
报:贵州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抄送:公司及矿级领导、有关科室、区队留存。
校对:黄维江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