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思考
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思考

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思考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完善,是建立在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合规要求上的重要举措。
在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的背景下,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
以下是我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完善的一些思考。
一、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银行是信息储存和处理的重要平台,为了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安全,银行需要加强内部员工关于信息安全和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首先,银行应制定并推广全面的信息安全政策和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其次,银行可以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包括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技术、防范网络攻击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防范意识。
另外,银行还可以通过开展信息保护知识竞赛、密级知识测试等活动,激发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
二、完善信息技术安全体系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离不开健全的信息技术安全体系。
首先,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利,做到科学治理、系统管理。
其次,银行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和漏洞扫描,及时修补排查出的漏洞。
同时,银行还需加强硬件设备的安全保护,如加密存储、安全访问控制、定期更新软件版本等。
此外,银行还可以采用数据加密技术、防火墙等安全技术,对存储和传输的客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和防护,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三、规范信息收集和使用流程四、加强信息安全监管银行作为信息储存和处理的重要角色,应加强对内部和外部的信息安全监管。
首先,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明确责任和权利,加强对员工操作的监督和审核。
其次,银行应加强与相关监管机构的合作,及时通报信息泄露和安全事件的发生,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另外,银行还可以建立信息安全评估和审计制度,定期对信息安全和保护机制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五、提供便捷的投诉和申诉渠道当客户个人信息泄露或遭受侵权时,银行应提供便捷的投诉和申诉渠道,及时响应客户的请求,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银行工作中客户资料的隐私保护措施

银行工作中客户资料的隐私保护措施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务已经逐渐向数字化转型,客户的个人信息也在这个过程中成为了银行工作中的重要资产。
然而,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银行工作中客户资料的隐私保护措施。
首先,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这包括制定和执行信息安全政策、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和机构、制定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等。
通过这些措施,银行可以确保客户资料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其次,银行应加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培训。
员工是银行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只有他们具备了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才能有效地保护客户资料的隐私。
因此,银行应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此外,银行还应采取技术手段加强客户资料的隐私保护。
例如,采用加密技术对客户资料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客户资料不会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被泄露。
同时,银行还可以采用访问控制技术,限制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客户资料,从而有效地保护客户资料的隐私。
另外,银行还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来加强客户资料的隐私保护。
例如,银行可以与专业的信息安全机构合作,进行信息安全审计和检测,确保客户资料的安全性。
此外,银行还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个人信息安全保险,一旦客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滥用,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最后,银行还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
银行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知识,让客户了解银行在保护客户资料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增强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和满意度。
同时,银行还应建立客户投诉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综上所述,银行工作中客户资料的隐私保护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培训,采取技术手段加强客户资料的隐私保护,借助第三方机构加强客户资料的安全性,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
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思考(大全5篇)

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思考(大全5篇)第一篇: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思考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思考一、我国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情况(一)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情况我国《民法通则》、《刑法》和《商业银行法》均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
《民法通则》第99—101条分别对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作出保护规定。
《刑法修正案(七)》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纳入刑事犯罪的范畴,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
《商业银行法》第29条则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为存款人保密”是指商银行业对存款人的姓名、住址、存款金额、储蓄种类、存款次数、提取情况、印鉴以及其他各种情况都要严格的保守秘密,不得披露。
对个人储蓄银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一原则是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的最基本要求,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存款业务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二)部门规章建设情况二、我国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缺失1.行政法责任缺失。
我国尚未制订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依据《民法通则》中对个人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规定,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难以得到全面明确和保护。
从我国现有法规来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民法通则》规定了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在行政法层面,对于侵犯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银行业监管法规没有适用的罚则,监管部门也缺乏对银行违规泄露客户信息的罚则。
2.例外规定缺失。
银行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与保密例外是银行保密制度中并行的两大部分,遗憾的是我国法律法规在规定银行负有保密义务的同时,却没有系统地规定保密例外的情形,而仅是为了执法与司法的方便,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分别赋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机构在特定情形下查询、冻结和划拨银行客户资金的权力。
客户隐私保护在银行工作中的重要性

客户隐私保护在银行工作中的重要性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及其相关服务也在不断更新和改进。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个人信息被收集、存储和共享的风险。
客户隐私保护在银行工作中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讨论客户隐私保护在银行工作中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保护客户隐私的有效方法。
一、客户隐私保护的重要性1.1 提升客户信任保护客户隐私是银行赢得客户信任和稳定客户关系的基础。
客户只有在确信自己的隐私得到充分保护时,才会愿意将个人信息提交给银行。
如果客户认为自己的隐私处于风险之下,他们将会丧失信任感,转而选择其他更安全的机构。
1.2 遵守法律法规客户隐私保护是银行遵守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要求。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日益完善,银行机构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共享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面临法律的约束和严厉的处罚。
因此,银行工作中的客户隐私保护不仅关系到业务发展,也直接涉及到企业的合规风险。
1.3 防范风险和损失客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或不当使用可能导致严重的风险和损失,不仅给客户带来财产损失,还会对银行的声誉造成巨大打击。
通过加强客户隐私保护措施,银行可以预防信息泄露、欺诈和盗用等风险,降低潜在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二、保护客户隐私的有效方法2.1 建立健全的隐私保护制度银行应建立和完善内部的隐私保护制度,包括明确的隐私保护政策、明确的数据保护责任分工以及定期进行员工培训等。
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2.2 有效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银行应采用多种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这包括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加密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实施访问控制和身份验证等措施。
2.3 加强合作伙伴的监管和管理在银行工作中,合作伙伴也可能接触到客户的个人信息。
因此,银行应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监管和管理,要求他们与银行一同遵守隐私保护的标准,并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
2.4 响应客户意见和投诉银行应建立有效的客户隐私保护投诉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对于个人信息利用的投诉和意见反馈。
银行行业整改报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银行行业整改报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银行业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然而,随之而来的数据泄露、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银行业需要进行整改和改进。
本报告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一,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
银行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首先需要重视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每位员工严格遵守规定。
同时,针对个人信息保护,银行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意识和技能。
第二,加强技术手段和防护措施。
银行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建立科学合理的技术体系。
例如,加强网络安全,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加强数据传输和存储的保护,以降低个人信息被盗用和泄露的风险。
同时,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个人信息安全事件。
第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银行需要与相关的监管部门、执法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通过信息共享、风险评估和联合监督等方式,实现监管和银行的有效沟通,加强对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第四,加强用户教育和意识培养。
银行需要重视用户教育和意识培养,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
银行可以通过发布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向用户普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技巧,引导用户自觉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银行需要积极参与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出自身的合理建议,并推动相关法规的执行和落实。
同时,银行要加强对现行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综上所述,为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银行需要进行整改和改进。
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加强技术手段和防护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强用户教育和意识培养以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等多种手段,银行可以更好地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确保金融交易的安全和便捷。
如何保护银行工作中的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

如何保护银行工作中的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在当前数字化时代,信息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尤其是对于银行来说,工作中的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如何有效地保护银行工作中的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从而确保客户的隐私安全。
1. 加强意识培养首先,银行员工需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的培养。
他们必须清楚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的价值和重要性,以及泄露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银行应该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信息安全政策、操作规范等,以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建立安全策略和规范其次,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策略和规范,并确保员工严格遵守。
这包括制定密码要求、使用安全的网络连接、限制访问权限、实施安全审计等。
银行可以通过制定各种政策和规程来规范操作流程,并对员工进行监督和奖惩,以确保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3. 强化网络安全银行作为数字化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重视网络安全。
首先,银行应该建立安全的网络架构,包括使用防火墙、加密通信、设立内外网等。
其次,银行需定期更新和升级网络设备和软件,及时修补漏洞,以防止黑客入侵和网络攻击。
最后,银行需要建立恰当的网络监控和防御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4. 数据加密和备份为保护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银行应采取加密技术来妥善处理和传输这些数据。
通过使用加密算法,可以有效防止非法访问和窃取。
此外,银行还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方,以防止数据丢失或灾难发生时能够快速恢复。
5. 强化访问控制为了保护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银行需要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
员工的访问权限应按照工作需要进行精确控制,不同权限的员工只能访问其工作职责所需的数据。
银行还应设立日志审计系统,以追踪和监控员工对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的访问情况,并及时检测和处理异常操作。
6. 加强物理安全除了网络安全之外,银行还需加强物理安全措施。
这包括安保措施的加强,如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以防止未经授权人员的进入。
如何在银行工作中保护客户隐私与信息安全

如何在银行工作中保护客户隐私与信息安全在当今数字化时代,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银行工作中的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保护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是银行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不仅关系到客户的利益和信任,也关系到银行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如何在银行工作中保护客户隐私与信息安全。
首先,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这包括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客户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规范。
同时,银行还应进行定期的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处理客户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其次,银行应加强对客户信息的保护措施。
首先,银行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和技术,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其次,银行应加强对客户信息的访问控制,建立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使用客户信息。
同时,银行还应加强对客户信息的加密和备份,以防止信息被恶意攻击或意外丢失。
此外,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客户隐私保护机制。
银行应尊重客户的隐私权,不得未经客户同意向第三方透露客户信息。
同时,银行应建立客户信息保密的责任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震慑作用。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确保他们也能够遵守客户隐私保护规定。
另外,银行还应加强对客户信息的监控和风险评估。
银行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银行的信息系统和流程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风险。
同时,银行还应加强对异常访问和操作的监控,及时发现并阻止未经授权的行为,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
最后,银行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加强信息安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银行工作中的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问题不仅仅是银行自身的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银行应与其他银行、监管机构、信息安全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研究和应对信息安全的挑战,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总之,保护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是银行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
银行个人信息保护读后感

银行个人信息保护读后感近日, 学习了消费者信息安全, 金融机构应当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杜绝信息泄露, 作为建行员工应当如何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意识, 加强对客户信息的保护。
通过学习“坚守底线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 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保护个人客户信息的重要性, 认识到一旦发生员工涉及泄露客户信息,将会影响本行外部形象和社会信心, 引发银行声誉风险及法律风险。
不同岗位的每位员工要从自身做起, 严防死守, 坚决捍卫消费者信息安全, 客户的电子信息要加密保管好, 保护好操作员密码, 人离开电脑前要退出系统或及时锁屏, 涉及客户信息的电脑屏幕不能让别人拍照留痕, 不需要的纸质资料要及时用碎纸机彻底粉碎, 要杜绝一切有可能泄露客户信息的方式和渠道, 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抵制住金钱和各种利益的诱惑, 保护好客户信息, 维护我行声誉和形象。
信誉是银行立身之本, 失去了客户的信任, 银行也就失去生命力。
我们一定要在日常业务办理中, 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让建行成为客户信得过的银行。
近日, 学习了消费者信息安全, 金融机构应当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杜绝信息泄露, 作为建行员工应当如何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意识, 加强对客户信息的保护。
通过学习“坚守底线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 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保护个人客户信息的重要性, 认识到一旦发生员工涉及泄露客户信息,将会影响本行外部形象和社会信心, 引发银行声誉风险及法律风险。
不同岗位的每位员工要从自身做起, 严防死守, 坚决捍卫消费者信息安全, 客户的电子信息要加密保管好, 保护好操作员密码, 人离开电脑前要退出系统或及时锁屏, 涉及客户信息的电脑屏幕不能让别人拍照留痕, 不需要的纸质资料要及时用碎纸机彻底粉碎, 要杜绝一切有可能泄露客户信息的方式和渠道, 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抵制住金钱和各种利益的诱惑, 保护好客户信息, 维护我行声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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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思考
一、我国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情况
(一)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情况
我国《民法通则》、《刑法》和《商业银行法》均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
《民法通则》第99—101条分别对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作出保护规定。
《刑法修正案(七)》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纳入刑事犯罪的范畴,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
《商业银行法》第29条则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为存款人保密”是指商银行业对存款人的姓名、住址、存款金额、储蓄种类、存款次数、提取情况、印鉴以及其他各种情况都要严格的保守秘密,不得披露。
对个人储蓄银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一原则是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的最基本要求,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存款业务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二)部门规章建设情况
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在其规章中针对电子银行、反洗钱及信用卡业务等方面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
如《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52条规定:“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客户信息和隐私保护的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金融机构应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四章以专章形式规定了信息
安全,对信息安全管理职能、信息安全级别划分和信息安全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
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第2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整理提供),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
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二、我国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缺失
1.行政法责任缺失。
我国尚未制订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依据《民法通则》中对个人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规定,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难以得到全面明确和保护。
从我国现有法规来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民法通则》规定了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在行政法层面,对于侵犯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银行业监管法规没有适用的罚则,监管部门也缺乏对银行违规泄露客户信息的罚则。
2.例外规定缺失。
银行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与保密例外是银行保密制度中并行的两大部分,遗憾的是我国法律法规在规定银行负有保密义务的同时,却没有系统地规定保密例外的情形,而仅是为了执法与司法的方便,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分别赋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机构在特定情形下查询、冻结和划拨银行客户资金的权力。
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将基于当事人授权、社会征信及社会公共利益
而进行的信息公开等列为银行保密义务的例外,不利于对银行业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保护。
3.监管法规缺失。
一是规定较为零散。
现行银行业监管法规仅分别针对储蓄存款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等领域的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个别规定,无法覆盖银行业提供的各类业务全流程。
二是针对性不强。
如《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虽然对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做了一些规定,但立法目的是加强反洗钱,不是针对客户个人信息保护。
三是原则性规定较多,缺乏具体条款,可操作性不强。
(二)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的表现
1.管理架构不健全。
目前,部分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重点更多的仍倾向于存贷款规模、资产质量、利润等业绩指标和信用风险等常规风险管控,而未将客户信息保护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框架中。
客户信息多头管理,未成立专门的客户信息风险管理领导机构,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员工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基层银行业信息管理漏洞较为突出。
2.尺度标准不一致。
由于对客户信息保护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银行业间执行情况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客户信息保护的侧重点不同、客户信息使用管理制度不一致等方面。
对客户信息资料处理的执行标准不一加大了外界在政策把握方面的难度,不利于引导客户及时行使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权利,在银行内部约束机制引发客户投诉与纠纷,加大了银行经营管理中的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
3.制度机制不健全。
一是系统性的客户信息保护制度缺失。
调研发现,多数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为保护客户信息的关键在于上级行开发、构建信息科技安全技术保障体系,主要防范来自于外部的攻击,而忽视内部员工行为的规范
管理,缺乏系统性的客户信息保护制度。
二是事前监督制衡机制缺失。
如中国银行《个人客户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了银行内部查询客户信息审核批准制度,但并未把审批要求固化到电子化信息系统之中,缺乏流程和环节的刚性控制,员工可以通过业务信息系统轻易查询客户信息,导致内部查询审批制度形同虚设。
三是事后责任追究机制缺失。
多数银行机构注重强调员工的保密义务,而问责机制不明确,责任追究不到位。
4.人员配备不合理。
银行业信息技术管理部、公司业务部、电子银行部、个人金融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都掌握了客户的大量敏感信息,但重要岗位均有相当数量的非正式员工,其中前台柜员、客户经理岗位中占均较高。
由于非正式员工对单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不强,流动性较大,易诱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违规使用、泄露客户信息,对银行造成损失,影响声誉形象和社会信心。
5.合作管理不规范。
为提高市场份额、解决人力资源配备不足等问题,银行机构与保险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汽车经销商、担保公司、专业外包公司等服务机构的合作日益增多。
但是多数银行机构没有建立并落实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制约和担责制度,合同中为客户保密条款约束力较弱,对第三方机构人员行为和客户信息保护的控制缺乏刚性。
三、完善我国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建议
在信息化时代,客户个人信息泄露可能给银行带来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健全法律法规,督促银行业加强内部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一)完善制度机制。
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之前,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有关公民信息保护的原则性规定,由监管部门
先行制定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规章,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保密及保密例外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
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银行业机构对收集到的各类客户个人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除非经过客户本人授权或法律许可,银行业机构无权对外公布、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也不能将这些信息用于谋取商业或其他方面的利益。
二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有关安全、司法或税务部门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查询其职能范围内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
三是规范对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处罚。
(二)完善内控机制。
银行业机构尽快完善客户个人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客户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存储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有效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内控机制,制定信息安全控制流程,明确各岗位人员的保密和管理职责权限;对纸质和电子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信息查阅、下载、拷贝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和权限管理;强化监督问责,定期对信息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审计和检查监督。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客户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并确定密级,设立保密信息专员,完善适合客户信息需要的制度流程,并努力实现IT系统升级,提升过程监督的智能化控制能力;内审部门要对第三方合作机构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对于客户信息保护不力的机构应及时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完善保密机制。
银行业机构加强员工保密教育,提高员工素养,增强员工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为客户保密”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与员工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与离岗人员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和涉密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业务外包单位及合作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四)完善防控机制。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银行的发展,银行易遭受信息系统被非法入侵、传输过程中信息被非法窃取等侵害。
银行业机构应对信息系统可能遇到的各种技术风险进行评估,加大信息技术的科技含量,综合运用先进的防火墙、身份识别与认证、数据加密、数字签名、第三方认证以及网络安全监控等技术并及时更新,有效防范来自于外部的攻击,确保信息及信息系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