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北京大学医学部
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政策问答(精简版)

• 申请审核表填写完毕: • 单位初步审核后,将申请住房补贴职工的
住房情况、职务、工龄、月基本工 资、住房补贴额等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
进行为期10天的张榜公示。
• 无异议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房改(房管) 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后分别在《申请审核 表》上盖章并签署审核意见;编制《单位 职工住房补贴数据汇总表》,将申请审核 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附后,一同上报区房 改办审核。 • 经公示有异议的,单位要进一步核实,不 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领取住房补贴资格。
一次性补贴额=[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0.66×1998年底前工作月之和]+(13×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 ×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1999年后按月补贴=当月基本工资×0.66 填表之日当月补贴 无房职工填表之日一次性补贴和月补贴总和 现住房面积( )㎡ 1999年1月至填表之日月补贴和
元
元 元
• 5、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北京市房改 办、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妥善解决转业 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住房有关问 题的通知 》的通知 (2010)京建发第97号
• 以上的文件基本囊括了这次住房补贴发放 要求, • 下面我们说说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单位全称(住房普查编码): 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申请人姓名 离休 ( ) 配偶姓名 配偶工作单位 退休( ) 在职( )
身份证号 建立公积金前工龄 身份证号 职务(职称) 年 职务(职称)
房屋地址及建筑面积
(㎡)
(㎡) (㎡) (㎡)
住房来源
住房来源 住房来源 住房来源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申请住房补贴,本表所填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意见: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北京大学医学部

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
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
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3.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差额补贴或级差补贴一次性发放。
(1)差额补贴。
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且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的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2000 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16.5 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已享受购房政策优惠且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的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1265 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差额面积=应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核定后的现住房面积。
(2)级差补贴。
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职称或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其计算公式同差额补贴,将差额面积变为级差面积即可。
如:王某,未享受购房优惠,职称副高,现晋升为正高,其建立公积金前的工龄为14年。
级差面积为120﹣90=30平方米。
其级差补贴=(2000 + 16.5 ×14 )×30=66930元二、医学部职工申请住房补贴需提交的资料1.新接收职工(1)《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2)《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部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3)有过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单位房产部门、人事部门盖章的《调查函回执》。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买住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
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建筑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市级技师80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医院住房补贴实施方案

医院住房补贴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解决医护人员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医院决定实施住房补贴政策。
具体方案如下:一、对象范围。
本次住房补贴政策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
1. 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医院所在地的房价水平和医护人员的工作年限进行综合考虑,分为A、B、C三档标准,具体标准如下:A档标准,医护人员工作年限在1-5年,住房补贴为当地平均月租金的50%;B档标准,医护人员工作年限在5-10年,住房补贴为当地平均月租金的70%;C档标准,医护人员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住房补贴为当地平均月租金的100%。
2. 住房补贴发放方式,医院将根据医护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发放补贴或者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确保住房补贴的及时发放和使用。
三、申请流程。
1. 医护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住房补贴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住房补贴手续。
四、监督管理。
1. 医院将建立健全住房补贴政策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住房补贴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
2. 对于违规申请住房补贴的医护人员,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五、政策宣传。
医院将通过内部通知、公告栏、员工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住房补贴政策,确保每位医护人员都能了解到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
六、实施时间。
本次住房补贴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执行细则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七、总结。
医院住房补贴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解决医护人员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医院更好地发挥医护人员的作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希望全体医护人员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2003]第078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或经济组织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二、本通知所称住房补贴资金是指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采取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三、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
四、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委托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个人帐户。
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凭房改部门核准的货币化方案等相关文件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归集使用具体操作流程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六、职工住房补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按市场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个人凭消费凭据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资金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
七、缴存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办法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
八、职工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大学生住房补贴政策

大学生住房补贴政策
在我国,大学生住房补贴政策主要由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由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细化实施。
一般来说,大学生住房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实施住房补贴。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住房补贴管理的通知》,在经济困难的家庭条件下,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获得住房补贴,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二是支持高校建设宿舍。
为了满足大学生住宿需求,各地政府和高校都在加大对宿舍建设的投入,提高宿舍的质量和数量,以满足大学生的住宿需求。
三是支持大学生租房。
为了帮助大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各地政府都支持大学生租房,并发放相应的补贴,以减轻大学生的经济负担。
四是支持大学生购房。
为了满足大学生的住房需求,各地政府可以支持大学生购买住房,并发放相应的补贴,帮助大学生购买住房。
总之,大学生住房补贴政策是政府为了帮助大学生解决住宿问题而出台的一项政策,旨在减轻大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大学生更好地学习和生活。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第四章服务和管理第十五条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负责提供公寓物业管理及服务,确保公寓的正常入住;负责公共部位和设施的日常清洁、维修;及时办理相关承租手续等事宜。
第十六条租住公寓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凡租住公寓的教职工必须和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及各二级单位共同签订租住担保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严格履行合同。
各二级单位对承租人负有直接管理的责任,承租人违反《办法》或《合同》时,各二级单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教职工有权向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反映、检举其他教职工隐瞒真实情况和管理部门营私舞弊行为。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医学部原有相关政策和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职工公寓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学部教职工公寓(以下简称公寓)的管理,保障公寓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公寓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办法》和本《细则》。
第三条医学部教职工公寓实行分块管理,本着用人单位需要、各二级单位审核批准并对承租人具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原则。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负责全部公寓的日常管理和物业服务,起草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租赁管理第四条公寓申请一、受理时间: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于每年10月份集中受理租赁申请及调房申请。
因人才引进或特殊原因急需申请或调整公寓的教职工,可在当年公示房源中挑选办理租赁手续,或在低一级标准房源中挑选临时公寓,等待下期集中申请调整。
二、租期:租住不同类型公寓租期累计计算,累计租期不超过五年。
三、申请审批程序1、医学部人才流动公寓及医学部在站博士后公寓的入住资格、申请程序,由医学部人事处及研究生院确定。
调查函模板.doc

调查函:我单位正在进行住房补贴工作。
,性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年月入职/调入我单位的职工。
该同志在贵单位曾有工作经历。
现需调查其住房和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
北京大学医学部房地产管理中心年月日(盖章)…………………………………………………………………………………………调查函回执,性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工作。
该同志在我单位(□有□没有)分配过福利住房。
如分配过住房,该套住房的地址是:。
其性质是(□已购成本价□标准价房,□集资房,□承租公有住房□其他(请说明)___________)。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阳台:㎡。
该套住房是否已收回(□是□否)。
该同志是否在贵单位领取过住房补贴(□是□否)。
若领过,领取类别为(□差额补贴,金额元;□级差补贴,金额元;□无房一次性补贴,金额元;□按月补贴)。
如领取过按月补贴,领取时间:从年月到年月,最后标准为元/月。
我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的时间:年月,为该同志建立公积金的时间是年月。
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房管部门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调查函(入站博士后):我单位正在进行住房补贴工作。
,性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年月我校进站的博士后。
该同志在贵单位曾有工作经历。
现需调查其住房和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
北京大学医学部房地产管理中心年月日(盖章)…………………………………………………………………………………………调查函回执,性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工作。
该同志在我单位(□有□没有)分配过福利住房。
如分配过住房,该套住房的地址是:。
其性质是(□已购成本价□标准价房,□集资房,□承租公有住房□其他(请说明)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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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
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
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
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
3.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差额补贴或级差补贴一次性发放。
(1)差额补贴。
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且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的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2000 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16.5 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已享受购房政策优惠且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的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1265 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差额面积=应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核定后的现住房面积。
(2)级差补贴。
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职称或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其计算公式同差额补贴,将差额面积变为级差面积即可。
如:王某,未享受购房优惠,职称副高,现晋升为正高,其建立公积金前的工龄为14年。
级差面积为120﹣90=30平方米。
其级差补贴=(2000 + 16.5 ×14 )×30=66930元
二、医学部申请住房补贴需提交的资料
1.新接收职工
(1)《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2)《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部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3)有过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单位房产部门、人事部门盖章的《调查函回执》。
无房管部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盖章,无相关职能部门的,由人事部门或单位代章;
(4)本人的户口卡复印件,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户口卡复印件;
(5)本人或配偶已购买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买卖合同复印件(合同很多页的,复印前两页和最后一页即可);
(6)本人或配偶承租公有住房、周转房或私人住房的,提供承租合同复印件;
(7)原住房已拆迁的,提供拆迁补偿协议的复印件;
(8)住父母房的,提供产权证的复印件;
(9)暂时借住亲戚、朋友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签字的《借住证明》;
(10)离异的教职工请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复印件(应包含房产处置情况);
2.调入职工
调入职工除了提供上述1中所要求材料外,从本市调入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调查函》回执,从京外调入的还需提供原单位房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地调京干部住房情况表》(无房管部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盖章,无相关职能部门的,由人事部门或单位代章,并说明情况)。
三、几个重要的问题
1.有房职工与无房职工如何区分?职工及其配偶既未以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也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
职工即使通过购买、继承或受赠等方式取得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私有住房,只要没有承租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就应界定为无房职工。
2.无房新职工与无房老职工如何划分?1999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为无房老职工,1999年1月1日(含)之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为无房新职工。
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
无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
根据国管房改〔2010〕412号文,从京内调入的无房老职工暂停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3.住房面积怎样核定?
(1)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①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
②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③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城镇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
④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⑤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
扣除面积=〔职工集资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房价款〕÷所购住房总房价款或所建住房成本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2)关于阳台面积的核定。
开放式阳台按照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封闭式阳台按照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住房面积。
(3)关于军产房面积的核定。
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购买军产房的,其中可售住房应核定为其住房面积;不可售住房不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如何界定“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是指职工购买了有关房改主管部门于2006年5月17日前审核批准基准价格的住房,包括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建设的职工住宅,单位自建的职工住宅和集资建房,职工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购买的旧有住房以及在京部队系统或者北京市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5.教职工租住我校教师公寓、进站博士后入住博士后公寓的,其住房性质是承租公有住房吗?不是,填表人在住房来源中填“教师公寓”或“博士后公寓”即可。
租住我校单身宿舍,住房来源填写“教师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