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初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市xx区xx初级中学第三条学校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第四条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第五条学校学制:三年第六条学校办学宗旨:(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尊重学生个性,关注学生差异,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第七条学校校训: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第八条学校校风:团结、和谐、文明、向上第九条学校教风:敬业、爱生、善导、创新第十条学校学风:勤奋、好学、善思、进取第二章办学目标第十一条培养目标:(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一代公民。
(二)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优秀新生。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目标:(一)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
(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室等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设课程,保证学生接受全面、系统的教育。
第十七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八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第十九条加强与社区、企业、家庭合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学校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四初级中学内部规章制度

第四初级中学内部规章制度一、学校基本规章制度青岛市黄岛区第四中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青岛市黄岛区第四中学”。
2019年10月更名“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四初级中学(青岛市黄岛区第四初级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
学校始建于1971年,位于黄岛区新华路29号。
第三条:学校隶属于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
第四条: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办规范加特色学校,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加特长的人才。
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创办最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
办学目标:在五年内形成显著特色,创青岛市品牌学校。
第五条:校训:文明勤奋砺志进取校风:团结奉献求实创新教风: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学风:慎思明辨、博学笃行校歌:《金色的年华》歌词为:珠山脚下,黄海之滨,有个育人摇篮,这是我们新区四中的校园。
(1.课堂上,哺乳着知识的乳汁,操场上,跳动着青春的火焰;2.实验室,充满着探索和追求,歌声中,扬起理想的风帆。
)我们是新时代的中学生,文明勤奋,砺志进取校训牢记心间。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有下列职权:1.对学校行政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决策权。
2.按有关规定聘任副校长、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3.根据有关规定对教职工进行奖惩。
4.根据财务制度,管理学校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1.坚持依法治教,完成任期责任目标,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开展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自我发展能力。
3.致力于教风、学风和校风的建设,形成政令畅通、团结高效、充满活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5.清正廉洁,带头为人师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初中学校章程

初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规范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创建高水平的现代化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
学校应当以本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
第二章学校登记名称、简称、办学地点第三条学校登记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初级中学。
第四条学校简称:姜堰区实验初中。
第五条办学地点:姜堰镇振兴北路268号。
第三章学校性质、学制和办学规模、隶属关系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制:三年。
第八条学校办学规模:按教育局规划适时调整。
第九条学校隶属关系:学校隶属于姜堰区教育局主管。
第四章办学宗旨与任务、培养目标、发展定位和特色第十条办学宗旨与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着眼学生未来发展和终身发展,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每个适龄少年接受高水平义务教育,促进本地区初中教育均衡发展。
第十一条培养目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合格公民和现代化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第十二条发展定位:在现代化学校目标实现后,巩固和发展“江苏省最具影响力初中”、“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绿色学校”成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课程建设和高效课堂建设,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发展内涵,扩大办学影响力和辐射力,在稳定发展中使学校成为高水平的省级著名初中学校。
第十三条学校特色:(一)办学目标:建设特色明显有文化魅力的现代化学校。
(二)学校文化:1.校训:诚笃。
初中学校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初中学校章程范本[TOC]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本学校名称为初级中学(简称“学校”)。
第二条学校宗旨本学校宗旨是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为目标,通过科学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培养他们独立自主、创造性思维和社会责任感,为社会培养有高度素质的公民。
第三条学校定位本学校是一所以初中教育为主的全日制寄宿学校,依法纳入行政管理,面向全市招生,为六年一贯制初中学校。
第四条学校管理原则本学校遵循依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建立科学、民主、和谐、开放的管理模式,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五条学校管理机构学校的管理机构包括校董事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等。
第二章学校的组织第六条学校层级学校按年级划分,共设三个年级。
第七条学校班级学校每个年级设若干个班级,每个班级的人数不超过60人。
第八条学校管理岗位设置学校设有教务处、教育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等管理岗位。
第九条学校学科设置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课程标准,学校设置相应的学科并制定教学大纲。
第十条学校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
第三章学校的教育教学第十一条教学目标学校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其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社会适应能力。
学校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实验、实践、探究等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
第十三条课外活动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如社团活动、竞赛等,以丰富学生的学习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
第四章学校的校园文化第十四条校训学校的校训是:“诚信、勤奋、博学、创新”。
第十五条校风学校倡导积极向上、团结友爱、勤奋刻苦、热爱劳动的校风。
第十六条班级文化学校鼓励班级建设自己的文化特色,增强班级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第五章学校的师资队伍第十七条教师素质学校注重教师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要求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追求教书育人的事业目标。
XX学校章程通用模板

XX学校章程(通用模板)(草案)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第三章学生第四章教职员工第五章学校文化与德育第六章教学管理第七章校产、财务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中长期发展纲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学校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落实依法治校的法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XX初级中学;英文名称:第三条学校地址:邮编: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学制为3年。
第五条办学思想: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统一课程,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与考核,服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审计。
第六条办学宗旨: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第七条校训:勤奋守纪、爱国创新。
第八条办学理念:以人为本,以德立校,以质强校。
第九条校风:从严求实、奋发有为教风:敬业、严谨、谦逊、创新学风:敬学、勤奋、求实、进取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十条学校由主管,校长由教育局依法聘任。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的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校长的职责(一)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领导和统一指挥学校工作。
(二)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坚持依法治校,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五)加强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综合素质。
武汉市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章程

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科学、稳步、健康发展。
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学校体育、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武汉市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
学校地址:江夏区纸坊新兴街101号。
校徽:《启航·飞翔》。
校歌:《幸福启航》。
邮政编码:430200.第三条学校隶属江夏区教育局直属管理,为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三年,办学规模可设置36个教学班级,实行校长责任、党总支保障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体制。
第四条办学理念:创造适合师生幸福成长的教育第五条学校校训:崇德、尚善、爱生、乐学第六条办学模式:“三全”即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面发展。
培养目标:全面+特长,使学生在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提高和发展。
管理理念:以人为本,自主管理。
管理模式:管理中心+年级扁平式管理教学理念:自主学习,主动分享。
教学模式:三为主,N环节。
德育模式: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指导下的德育微课程。
价值理念:龙头精神奋斗目标:以构建现代化学校为总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力打造“美丽一初”“文明一初”“幸福一初”,争创全市一流名校。
第七条办学特色:彰显生命活力的课堂教学;彰显民主平等的德育微课程;彰显人文情怀的学校管理。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八条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财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考核评定、末位淘汰制,岗位责任制,实行绩效工资制,学年度奖励考核制。
第十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利:1.决策权。
校长对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特色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做出决定。
2.奖惩权。
校长对学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和错误的行为予以惩处。
南京市溧水区第一初级中学章程

初级中学章程范本以下是一份初级中学的章程,供您参考:一、总则1.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
2.本校是一所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三年。
3.本校以“建设和谐校园,师生共同成长”为办学理念,以“向上”为校训,倡导“博雅健美,青春阳光”的校风、“严、实、精、活”的教风和“勤、思、钻、恒”的学风,创设“和气、和睦、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学校管理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2.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和通过学校重大事项,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工作。
3.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和通过学校的重大事项,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
三、教育教学管理1.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2.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德育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3.学校注重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5.学校加强教育教学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四、学生管理1.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健康成长。
2.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负责选举学生会,审议和通过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3.学校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4.学校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和帮助。
五、附则1.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
初中学校章程

初中学校章程一、学校名称与性质本学校名称为“XX初中”,是一所公立初级中学,受国家教育部和地方教育局的管理和指导。
二、办学宗旨与目标办学宗旨:我们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其独立思考、创新实践的能力,为其成为有责任感、有国际视野的未来公民打下坚实的基础。
办学目标:通过科学的教学管理、高效的课堂教学、丰富的课外活动和优良的师德师风,实现学生的学业进步、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在这里获得成长的快乐。
三、内部管理体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下设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分工合作,共同维护学校的日常运行。
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四、教育教学活动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学校积极开展各类课外活动,如文艺汇演、运动会、艺术节等,以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
学校重视信息化教育,鼓励教师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五、师生权利与义务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参与权等,同时应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职业操守和学生管理等义务。
学生享有受教育权、发展权、参与权等,同时应履行学习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尊重师生等义务。
六、家长与社区关系学校积极与家长沟通,定期举办家长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校与社区保持良好关系,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发展贡献力量。
七、学校标识与校歌学校标识为“XX初中”校徽,象征着学校的精神风貌和发展方向。
校歌为《XX初中校歌》,表达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师生情怀和共同追求。
八、章程修改与解释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疑义,由学校负责解释。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旨在明确学校的发展方向,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全体师生应严格遵守本章程,共同为学校的繁荣进步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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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连庄镇中心中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莱西市马连庄镇中心中学,位于莱西市马连庄镇文化路4号。
第三条:学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办学指导思想,努力建设一支团结、廉政、高效、务实的领导班子,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激励竞争机制。
同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勇于进取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替学生家长分忧、为学生明天着想。
以进一步拓展学校特色教育为龙头,以新课改为载体,全面优化学校素质教育。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在追求优质教育的活动中,实现培养目标。
第五条:学校以“以人为本、求新思变、与时俱进”为办学理念:以“自主、自律,自立、自强”为校训;以“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校风;以“严谨博学,合作爱生”为教风;以“专心、慎思,勤奋、践行”为学风,让每一个学生在素质教育活动中,逐渐成为思想道德好品质、主动会学勇创新、身心健康有个性的新一代学生。
以“自主自律,自立自强”为办学特色。
第六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汉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学校的管理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全面主持学校工作,同时团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
第八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除校长1名,另设副校长1名、工会主席1名、校长办公室主任1名、教务处主任1名、政教处主任1名、教务处副主任2名、总务主任1名、级部主任4名(兼).第八条:学校定期召开校务会议。
校务会议由校长及全体中层参加,主要讨论研究学校重大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分头贯彻落实会议决定、建议等。
第九条: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加强民主,健全制度,形成管理特色,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
学校设党支部、校长室、工会、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政教办公室、总务处,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层管理,定期召开级部主任及教研(备课)组长、班主任会议,讨论布置本处室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条:学校党支部接受镇人民政府的领导。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本校的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应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动全校教职工参政议政,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
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教代会,按照教代会职责讨论、审议、决定学校重大问题,评议学校干部。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有关的教育法规建立各项制度,使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十三条:学校档案工作的管理列入学校工作,建立各部门档案网络和岗位职责,档案资料齐全,专人负责,使学校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
第十四条:学校应积极争取市、镇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政策、人事调配、职称评定、办学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第十五条:学校校长办公室具有独立的行使职能,开展教育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科研课题研究等工作,积极协助校长做好业务管理工作和师资队伍的建设。
第十六条:学校要认真贯彻、学习《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切实加强学校的德育管理,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层次、有措施、有反馈的教育训练,从而使我们的学生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文化知识、动手技能上全面进步,健康成长。
第十七条:学校总务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服务育人,保证学校、教育工作计划的顺利实现。
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优化育人环境,勤俭办学,用好经费,完善教学设备,关心教师生活福利,为“一线”教职工的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创造条件。
第十八条:学校学生会的具体职能是以“主题教育活动”为有效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活动,使学生在各类活动中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交往、学会协助,成为具有综合素质的新一代。
第三章学校的监督第十九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监督、评议,包括督导室的评估,教研室对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检查、指导;学校接受乡、局监察、审计、物价、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学校接受社区、家长、学生以及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按工会法规行使监督职责。
1、工会主席参加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以及学校工作计划的制订和重大决策的制订。
2、定期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重大决策及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4、树立各工会委员的服务意识,以及建立工会小组的学习制度,树立典范,发扬先进,使工会工作真正做到着想于民、服务于民。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师享有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依据《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积极鼓励教师提高学历、业务水平,为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创造条件。
第二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学校积极落实相应条款,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最有效的法律保证,使其健康成长。
第四章教育教学的管理第二十四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主要任务。
按照新课改要求,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加强教育思想、教育目标、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研究等六个方面的教学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教育教学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十五条:全面理解《课程标准》、依据课程计划,通览全册教材,把握内在联系,结合学校计划,针对学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六条:学校德育工作要贯彻落实“两纲”精神,结合学校教育特色活动,整体规划学校德育体系,制定德育工作流程管理,并把爱国教育与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有机结合。
人人有育人岗位职责,个个成为德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学校德育工作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强化文明行为训练和基本道德意志培养,教育学生学会做人。
2、加强对学生一日常规的管理,加强班级工作规范化建设。
班主任要协助科任老师开展工作,和家长密切联系,协调配合,培养良好的班级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3、建立健学校家委会,支持学校各项德育工作的开展,并起到上通下达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学校形成有素质教育特征的课堂教学管理模式。
抓好教学质量的管理,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开展教学活动,达到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
1、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设计课程,安排课时和各项活动,教师应严格按课程标准进行教学,切实完成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即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反馈、考核考试、总结的诸环节的管理。
建立全方位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制度。
2、明确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职责,加强教研组建设,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以强化教学研究的管理。
3、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对新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做好带教工作。
第二十八条: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学籍管理制度。
1、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填写学籍卡,由专人负责输入电脑,一卡一人一号,进入学生学籍档案。
2、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的学生均需教导处办理手续。
3、学生学业成绩及操行评定,每学期输入学籍卡中。
4、学生修业期满,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册填写操作方案,公正、公平、公开地评价教学质量。
按上级教育部门的考试制度进行期终考试,评定成绩;着重平时考查评定学生成绩。
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名次,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三十条:校园是祖国规范语言的传播地,学校要积极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第三十一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教科研领导小组,形成“创新思考——实验研究——成果运用——指导实践——提高水平”的良性科研运行机制。
第三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法规,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通过体育与保健课、体锻课以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良好品质。
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体育活动时间。
第三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规,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通过健康教育,开展清洁卫生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十四条:学校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本。
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活动,参加各种科普教育活动,参加学生艺术欣赏等美育活动,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三十五条:学校为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聘任,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明确各自职责,独立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三十六条:师资管理采取全员聘任制。
学校教职工须全部与校方签订聘任合同书。
第三十七条:建立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倡导“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改革原则,加大评价力度,优化师资队伍。
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2、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重视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4、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良好育人环境。
5、熟悉教育理论,运用教育规律科学地管理学校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组织实施、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
6、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职工应服从校长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十八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制。
学校按上级人事制度规定结合校情定岗、定编、定责、定工作量,与学校干部、教职工签定“聘用合同书”,按“聘用合同书”的法律程序进行,签定后切实履行“合同书”所规定的职责,校长监督其完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聘用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条:教师及专业职员应具备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本职工作。
学校要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教师、专业职员的职称评定,晋级工作。
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