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对基层检察院提高检察调研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对基层检察院提高检察调研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公共知识分子参与检察研究
公共知识分子的参与是基层检察调研的重要源动力,针对不同的检察调研主题,应邀请有资质的公共知识分子参与,让他们对检察调研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检察调研的水平。
同时,可以充分利用公共知识分子的优势,把他们纳入检察调研的全流程,一方面可以让检察调研水平更上一层楼,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当地检察机关和公共知识分子建立更积极的互动关系。
二、加强检察调研的技术支持
基层检察机关要想更好的开展检察调研,就必须加强技术支持,从建设电子化检察系统、网络网站到科学的数据库管理等,都要给予实力的支持,让检察调研的整个流程,能够更加顺畅、高效,克服技术限制,为检察调研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三、拓展国际检察调研合作
基层检察机关调研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经常超出本国范围,这就要求在开展调研时,要拓展国际检察调研合作,与国外检察机关开展联合调研,不仅可以丰富当地的知识储备,而且可以促进当地检察机关的文化交流和技术合作。
四、加强检察调研的思想建设。
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对策_杜江

2011年8月(总第285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NO.8,2011(Cumulatively,NO.285)[摘要]基层检察院办公室是集文秘、机关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职能于一体的综合部门,工作头绪多,事情繁杂。
当前,新的形势对办公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公室工作,提高办公室工作质量和效率,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和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办公室;加强;改进检察机关办公室作为枢纽部门与实现各项检察职能有着密切的联系,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后勤保障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重大职责。
因此,加强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建设,提升检务保障工作水平,是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和谐检察机关的必然要求。
笔者结合某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实际,对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希望对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有所帮助。
一、基本情况(一)人员构成情况该基层检察院办公室现有人员11人,占全院总人数的19%,其中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其中5人为政法编制,1人为地方性事业编制),占全院在职在编人数的13%;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聘用人员2人;借用人员1人。
11人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会计1名,出纳1名,工勤人员2名,司机4名。
在职在编的6人中,最大年龄为53岁,最小年龄为26岁,平均年龄38岁;大学学历3人,大专学历2人,高中学历1人;副科级2人,科员2人。
(二)主要负责工作情况1.协助处理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协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协调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联络各业务部门,落实和督办领导批办的具体事项。
2.办文、办会、文印工作。
负责起草院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工作总结、工作报告以及重要文稿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文电收发以及打印、复印、传真等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检察院调研报告

检察院调研报告检察院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而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着法治建设的成果和社会的发展。
因此,本次调研将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依据和建议。
二、调研目的1.了解检察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
2.探讨如何提高检察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为检察机关制定正确的工作方针和政策提供参考。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共发放了500份问卷,并对30名检察官进行了深入访谈。
四、调研结果1.检察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普遍认可,但还存在一些问题:(1)办案速度偏慢,仍然存在审前拖延和审后延期的情况。
(2)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导致案件处理进展缓慢。
(3)一些基层检察机关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较差,导致工作效率不高,需要得到相应的改善。
2.检察机关工作的创新性和适应性还需要提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检察机关的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因此,需要检察机关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创新和适应性,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手段,才能更好地应对社会的变化和要求。
3.加强公众教育工作。
检察机关的公众教育工作是其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治的重要职责之一。
因此,需要加强公众教育工作的力度和深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五、改进措施1.加快办案速度,严格落实审前和审后办案时限。
2.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合作桥梁,确保案件处理工作的进展顺利。
3.加大对基层检察机关的投入力度,为其提供更好的办公条件和设施。
4.为了提高工作的创新性和适应性,可以开展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增强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创新意识。
5.增加公众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六、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检察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基层院检委会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理由是什么?基层院检委会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基层院检委会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作者盛立军我国检察委员会(简称检委会)制度自1954年建立以来,经历了五十多年的发展、停顿、改革及完善的过程,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检委会制度,对我国检察工作及法治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检委会的职责概括起来主要有:决策、监督、调查、法律政策指导和咨询等。
检委会工作规范与否直接影响检察委员会议事效率和议事质量,规范检委会工作制度,完善其运行机制,提高其工作效能,是确保检察机关公正、高效执法的基础,是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保障。
但不可否认的是,现行检委会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阻碍了检委会功能的发挥,损害了检委会的权威。
笔者试就该问题发表自己的一点浅见。
一、当前检委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检委会的办事机构不健全。
按照《条例》或《检委会议事规则》规定,检委会日常管理工作实质上基本由检委会办公室承担,但基层检察院由于受人员不足、案件不多、机构设置不宜过繁等因素制约,一般不设立专门的检委会办事机构,而是采用挂靠或者合署办公的办法,由研究室承担检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从事收集讨论材料、会前通知、会议记录、决定执行反馈监督等事务性工作。
实际上基层检察院研究室还要承担检察调研、文字起草等综合性工作,实质上用于研究、分析检委会工作的精力是非常有限的;另外由于检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触案件少、专业素质还不够高等问题,因此所提的咨询意见和审核意见水平不高,检委会办公室无法充分发挥对检委会议题的“过滤器”作用;其次由于制度建设滞后,检委会办公室缺乏与各业务科室建立业务探究和沟通交流的平台,为领导参谋的“智囊团”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只是做做记录,保管材料等表面工作,严重偏离了检委会办事机构应有的协调作用,导致检委会的议事能力难以提高。
2、检委会的议事标准不明确按照《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检委会讨论的事项限于重大复杂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当前基层检察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基层检察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录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1
业务工作方面
2
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
3
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建设方面
4
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方面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一)业务工作方面: 1、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制作不够规范:(1)法律文书、工 作文书缺少必要内容,主要表现为:信访、举报案件中,接待 举报人时,接待记录中未见告知信访人诬告陷害他人严重后 果的记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主要法律文书、工作文书 中,未标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出生年月日、法定代理人、辩 护人基本情况;缺少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适成年人身份 及是否同意合适成年人到场意见的记录;
(一)业务工作方面: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第一次开始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未告知犯罪嫌疑 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或者其他 原因没有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侦查终 结移送审查起诉时,未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 人及其辩护律师。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一)业务工作方面:
4.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审 查逮捕案件(含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将批准、变更、撤销逮捕措施 情况,书面通知本院监所部门;公诉案件(含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公 诉部门没有将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 查起诉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及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等情况, 书面通知监所部门或者案件管理部门以及看守所;自侦部门未将决定、 变更、撤销逮捕措施情况,书面通知本院监所检察部门;未在决定立案 之日起三日内将《立案备案登记表》、《提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 书》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检察长基层调研报告

检察长基层调研报告一、引言作为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深入了解基层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作为检察长,进行了基层调研,下面将就此进行详细报告。
二、基层检察工作的现状1. 基层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与职能在基层,检察机关通常由检察院、分院和派出机关等组成,负责依法履行公诉、检察监督、法律顾问等职能。
但不同地区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分配存在一定差异。
2. 基层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基层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对本辖区内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公诉,同时也负责对行政、民事等案件进行检察监督。
此外,基层检察机关还承担着法律顾问、法律宣传等任务。
3. 基层检察工作的面临挑战尽管基层检察工作在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法律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例如,部分基层检察机关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同时,一些基层检察干部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三、基层检察工作的优势1. 紧密联系群众基层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可以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犯罪情况,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保护。
2. 依法履职基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正审查、起诉和公诉职责,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秩序。
3. 推动依法治国基层检察机关在侦查、起诉和公诉工作中,坚持依法办案,推动了依法治国的进程,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基层检察工作的建议1. 提高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的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2. 加强基层检察干部的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检察干部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3. 加强基层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对群众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基层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
五、结语通过对基层检察工作的调研,我对基层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职责和任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基层检察调研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三篇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三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第一篇: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加强案件管理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保障案件质量。
各基层检察院自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以来,在案件监督管理方面虽然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化程度不高、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流程不规范等,还有一些基层检察机关面临案件数量大,疑难案件多的困境。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清晰的认识,并应提出相应对策。
就实务层面来说,当前一些基层院所尝试的案件管理模式有不少创新之处,新兴事物的出现总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对当前案件管理状况做一些探讨。
一、本院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指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和移送案件,严把案件进出口 ,控制办案环节,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和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我院案件管理中心于成立于2023年6月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9件,办案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覆盖了全院主要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
案管中心主要职能为:(一)案件受理、分流和赃证物管理。
案管中心将原先各业务部门独立受理案件的工作集中统一起来,对全院案件实行网上受理、分流,对冻结、扣押涉案款物及收缴的赃款赃物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并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否超期、案件卷宗材料是否齐备等情况进行审查,统一登记后移交业务部门或承办人。
在案件受理中以程序审查为主,辅之于实体审查。
针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自侦部门不立案或撤销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应办案部门申请,对移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追加漏犯、漏罪及变更强制措施等进行审查。
案件办结后,将需要送达的材料及法律文书统一送达侦查、审判机关或有关当事人。
(二)定期对业务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
充分运用办案系统软件,对案件实行动态登记录入,随时掌握诉讼进程并提供各类案件的详细统计数据,通过定期对案件开展调查研究,在掌握案件管理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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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大量的新课题亟待加以研究和解决,检察调研工作是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和对策研究,是锻炼检察干警逻辑思维能力、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干部素质、促进和指导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检察院调查研究职能作用,更值得探索和研究。
一、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对调研工作重视不足、认识不够
不少干警不能正确处理好调研与检察业务的关系,没有认清调研工作是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察院改革等诸项工作的基石的道理,只强调业务工作,忽视调研工作,认为调研工作是可有可无的事,对于调研任务有应付了事的心态。
上级检察院考核下级检察院工作,主要看办案数量与质量,案件最能体现检察院“政绩”。
检察官资格评定、晋升、晋级等考核的尺度也主要看办案数量,而与撰写了多少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无关。
因此,大多数干警认为调研工作是软任务,对理论研究工作存在抵触情绪。
即便作为任务,要求完成,多数也是为了应付交差,调研的质量不高,研究成果不多。
对调研工作的这种认识、态度,阻碍着调研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调研工作缺乏前瞻性和创造性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检察院工作蓬勃发展的力量源泉,调研工作只有具备前瞻性和创造性才有存在的价值,然而,目前的调研工作还不同程度地缺乏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相对于日益活跃的执法活动来说还存在着滞后性。
我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一些问题尚未从法理上阐述清楚,一些法律适用问题尚处在探索阶段,一些司法改革设想还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持和制度保障。
这些都需要调研人员加倍努力,创新开拓,对各项司法活动进行探索,从理论高度理清工作思路,解疑释惑,指导具体的司法实践。
基层检察院的调研人员尚不能主动结合工作的疑点、难点、热点来确定调研课题,不能深入挖掘自身的调研点。
大量调研文章均是对以前的工作成果修修补补、剪剪贴贴,同一篇文章稍稍改头换面便作为新的调研成果。
甚至还有的闭门造车,有的检察干警为了早出文章,急于求成,复制网上的,剪切书上的,参考别人的,就是没有自己的。
(三)调研深度不足
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调研深度不足的问题。
有的干警为调研而调研,只是为了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缺乏渴望调研的激情和欲望,调研流于形式,调研工作缺少必要的工作程序,设定的内容不完整,理性分析思考的过程过于简单,缺乏有理有据的论证。
有不少调研文章很好地发现和提出了问题,也发表了见解,然而却停留在感性的、经验的层面,缺乏全面的理性的思考,缺乏抽象性。
这就限制了调研成果功能的发挥,也使一些改革建议因为考虑不周全,产生了不少新的弊病而不具有可行性。
二、做好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的建议
(一)重视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
1、领导重视是关键。
调研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的精神活动和脑力劳动,要通过专项经费补贴制度的实施,努力为主动承担调研任务、积极参与调研活动的干警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和奖励,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采用文章的作者进行奖励,积极倡导调研之风,鼓励创作之气,调动干警撰写调研、信息的积极性。
对调研成绩突出的干警应及时给予肯定、表彰,在领导干部任免、中层干部选拔、重点岗位竞争上岗时,将调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
2、提高认识是基础。
有的干警认为做好检察业务才是本职工作,调研只不过是领导布置的软任务而已。
针对这种消极的思想,可通过邀请一些写作能手、业务能手来讲课、宣传院内一些调研典型的成功体会等多种手段,使干警认识到,只会办案、不会调研的干部就不是全面发展的干部;调研并不是高不可攀,同时也是提高自身素质的一种途径和手段,只有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开展调研工作,从而坚定调研的信心。
(二)调研应力求贴近工作大局、贴近基层实际
来自基层的检察调研材料更应当在作风上求实,做到立意新颖、内容朴实、观点突出鲜明、针对性和实效性强。
要求我们始终围绕检察这个中心,力求贴近工作大局考虑问题,贴近检察实践发现问题,贴近基层实际研究问题,贴近关键环节解决问题。
主要应在以下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