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20管理制度
卫生部颁发的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部颁发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职业健康等领域。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原则,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第二章医疗卫生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规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安全和营养。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提高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废物,不得随地吐痰、便溺。
第十五条城市供水、排水、环卫等公共设施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职业健康管理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体检。
县级医院120工作制度

县级医院120工作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县级医院120急救工作的管理,提高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急救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县级医院120急救工作的管理和操作,包括院前急救、院内急救和转院转运等环节。
3. 县级医院120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确保患者生命安全,降低伤残率。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成立120急救指挥中心,由医院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指挥中心负责对120急救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2. 设立120急救科,负责院前急救、院内急救和转院转运等工作。
急救科设主任1名,负责急救科的整体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 急救科下设急救病区、急救门诊和急救车队等,分别负责相应的工作。
4.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急救科做好120急救工作。
三、院前急救1. 院前急救包括接听120电话、派车、急救人员出诊等环节。
2. 急救科应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随时接听120电话。
接到电话后,应及时了解患者病情,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和距离远近合理安排派车顺序。
3. 急救人员出诊时,应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能够在现场进行初步救治。
4. 院前急救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做好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工作,告知救治措施和注意事项。
四、院内急救1. 院内急救包括患者到达医院后的接收、诊断、治疗和转院转运等环节。
2. 急救病区应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随时接收急救患者。
接到患者后,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制定救治方案。
3. 急救病区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患者在院内得到及时救治。
4. 院内急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转院转运1. 转院转运指将患者从急救现场转运至其他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的过程。
2. 转院转运前,应充分评估患者病情,确保转运过程中患者安全。
卫生部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院病人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住院病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卫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院住院病人的管理。
第三条住院病人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病人权益;(二)预防为主,加强健康教育;(三)科学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四)依法行政,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住院病人入院管理第四条住院病人入院前,应向医院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医疗保险等相关证明。
第五条医院应按照入院流程对病人进行初步检查,确保病人符合入院条件。
第六条入院时,病人应签订《住院病人知情同意书》,明确告知病人住院期间的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
第七条医院应设立住院部,负责住院病人的接待、登记、分诊等工作。
第八条住院病人入住病房后,病房护士应立即向病人介绍病房环境、病房规则及注意事项。
第三章住院病人诊疗管理第九条医院应按照诊疗规范,对住院病人进行全面检查,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
第十条医疗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确保诊疗质量。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完整、准确、及时。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对住院病人的健康教育,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意识。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对住院病人进行病情评估,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第四章住院病人护理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护理规范,对住院病人进行全面护理。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护理质量考核制度,确保护理质量。
第五章住院病人安全与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住院病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病人安全。
第十九条医院应设立病人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病人投诉。
第二十条医院应保障住院病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病人隐私。
第六章住院病人出院管理第二十一条住院病人出院前,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出院注意事项。
120洗消中心工作制度

120洗消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120洗消中心的工作,提高急救车辆和急救人员的消毒消洗效率,确保消毒消洗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1.2 120洗消中心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急救服务。
二、组织架构2.1 120洗消中心设中心主任一名,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2 120洗消中心设消毒消洗组、质量管理组、设备维护组、物资保障组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流程3.1 急救车辆返回洗消中心后,驾驶员应立即向中心主任报告,并按照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3.2 消毒消洗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消毒消洗工作。
驾驶员应配合消毒消洗组工作,确保消毒消洗质量。
3.3 消毒消洗组完成消毒消洗工作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确保车辆整洁。
3.4 质量管理组对消毒消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消毒消洗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5 设备维护组定期对消毒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6 物资保障组负责洗消中心的物资采购、储存、分发等工作,确保物资充足、合规。
四、工作制度4.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消毒消洗相关标准,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4.2 严格执行消毒消洗流程,确保急救车辆和急救人员的安全。
4.3 严格执行消毒消洗药物和设备的使用规定,确保消毒消洗效果。
4.4 严格执行消毒消洗记录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可追溯。
4.5 严格执行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6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制度,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五、考核与奖惩5.1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成绩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5.2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120洗消中心所有。
以上制度旨在确保120洗消中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急救服务。
救护车管理制度

救护车管理制度1、职责1.1救护车驾驶员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
1.2医护人员每班检查救护车内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1.3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抢救设备和药品。
1.4总务科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1.5救护车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10分钟内必须出车,驾驶员要做好救护车使用登记,并由随车人员签字认可。
2、工作程序2.1当医务人员接到120 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驾驶员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
2.2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
2.3救护车离开医院执行任务,须报医院医务科、安全医患科同意,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2.4出车执行120 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驾驶员须向总务科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2.5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2.6救护车驾驶员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3、救护车使用规定3.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 小时院内值班,由党政办管理。
驾驶员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3.2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由临床使用科室代收,并上缴财务科。
3.3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标准交纳出车费。
3.4每月末由党政办将救护车使用登记校对后交财务科,财务科依据收缴救护车使用费用。
3.5非医疗用车,必须经院长同意,分管车辆副院长签发派车单。
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公车私用查处,并按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卫生部危重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危重病人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病人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危重病人是指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抢救和治疗,具有较高死亡风险的病人。
第四条危重病人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病人权益;(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科学合理,规范诊疗;(四)严格监控,确保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危重病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六条危重病人管理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危重病人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危重病人管理制度;(二)组织培训医务人员,提高危重病人管理水平;(三)监督和检查危重病人诊疗过程,确保医疗安全;(四)协调解决危重病人诊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危重病人管理办公室,负责危重病人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危重病人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危重病人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二)协调相关科室开展危重病人救治工作;(三)组织危重病人诊疗方案讨论和会诊;(四)开展危重病人管理工作调研和评估。
第三章诊疗与救治第十条危重病人一经确诊,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第十一条危重病人救治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快速评估病情,制定救治方案;(二)优先抢救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三)合理应用先进诊疗技术,提高救治成功率;(四)加强病情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危重病人救治小组,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组成。
第十三条危重病人救治小组职责:(一)参与危重病人救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二)负责危重病人病情观察和救治措施执行;(三)开展危重病人救治技能培训和交流;(四)协助家属做好沟通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危重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0急救调度工作制度

120急救调度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120急救调度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1.2 120急救调度工作应遵循紧急、迅速、准确、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
1.3 120急救调度工作应坚持人性化服务,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
二、组织架构2.1 120急救调度中心设调度长、调度员等岗位,负责日常急救调度工作。
2.2 调度长负责急救调度中心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急救调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急救调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调度员负责接听急救电话,收集、整理患者信息,根据病情和地理位置合理调配急救资源,指导患者自救和互救。
三、工作流程3.1 接听急救电话调度员应立即接听急救电话,主动问清患者或呼叫者的姓名、联系电话、患者病情及位置等信息。
3.2 收集、整理患者信息调度员应认真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联系方式等,并了解患者所在地的具体位置。
3.3 判断病情调度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判断其危重程度,确定救治等级,为后续急救工作提供依据。
3.4 调配急救资源调度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地理位置和急救资源状况,合理调配救护车、急救医生、护士等资源,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3.5 指导患者自救和互救调度员应根据患者病情,给予相应的自救和互救指导,如心脏骤停、呼吸骤停、出血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3.6 跟踪救护过程调度员应实时跟踪救护车的运行情况,了解急救现场的最新动态,根据需要调整急救资源。
3.7 急救结束后,调度员应与急救医生核实患者病情,了解救治结果,对急救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四、操作规程4.1 调度员应熟练掌握急救知识、技能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4.2 调度员在接听急救电话时,应保持语气亲切、简明扼要,引导呼叫者提供所需信息。
4.3 调度员在收集、整理患者信息时,应认真、细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20调度工作制度和标准

120调度工作制度和标准一、前言120调度工作是急救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院前急救工作的核心、第一环节和服务患者的窗口。
调度指挥工作效率直接关系院前医疗救援工作质量。
为了提高120调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职责1. 依据公司下达的月份生产作业计划,结合车间情况,编制生产经营作业计划,经平衡及审批后,下达执行。
2. 巡检各班(序)当天生产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车间主管领导报告当天生产存在的问题,并组织解决。
3. 巡检各班生产进度,掌握装配、跨车间交接件、关键工序的生产情况。
汇总签署成品验收单、退修单、在制品收发清单,停工记录等生产原始凭证,做好日生产统计分析。
4. 查明生产现场的突出故障,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提出调整生产组织的建议,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经营科或有关领导。
5. 控制在制品投入数量和产出数量,督办待处理品,协调跨车间零件的交接,做好车间在制品台帐。
6. 参加班前的碰头会,执行公司生产经营例会决议,对影响下班次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预防措施。
7. 协助厂长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流程1. 接警流程:接警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询问患者病情、位置等信息,并记录在案。
根据病情和位置,判断事件紧急程度,按照紧急程度进行分级处理。
2. 调度流程:调度员根据接警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源调配,选择合适的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3. 出车流程: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医护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治,并根据患者病情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将患者送往医院。
4. 归档流程:完成救治和转运工作后,调度员及时将相关信息归档,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工作标准1. 接警标准:接警人员应准确、清晰地了解患者病情和位置信息,紧急程度判断准确,按照紧急程度进行分级处理。
2. 调度标准:调度员应根据接警人员提供的信息,迅速、准确地进行资源调配,确保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及时到达现场。
3. 出车标准:医护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技术,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救治,并根据患者病情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将患者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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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120管理制度11、在急诊科主任领导下,严格执行医院及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守岗位,听从指挥,随叫随到,完成任务后,须立即回院,不得在外担搁。
接到120指令后,白天不超过3分钟,夜间不超过5分钟出车。
必须按规定着装,带齐必备抢救物品。
3、病人文明礼貌,服务周到,遵守职业道德,按规定收费,严禁私收费及向病人索要钱物。
4、熟悉各抢救物品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做好抢救物品的准备、检查、整理、更换工作,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
5、急救医护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对危重病患者,及时做好病危通知并请家属签字,对现场死亡的,只作死亡诊断,避免不安全因素,实行保护性医疗。
6、病人接回医院后,应向医生汇报病情及抢救经过,做好交班记录。
7、积极参加院部及科室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8、在卫生包干区内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卫生部120管理制度2为加强救护车的使用管理,保障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命绿色通道畅通,依据zz市人民医院亳医办[20xx]4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管理“120”车辆接受院办和院前急救科的双重管理。
“120”的使用由院前急救科负责安排,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院办负责。
1、救护车是我院承担全市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2、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领导同意并签发派车通知单,在不影响急救用车的情况下,由院前急救科负责人统一安排。
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医生、护士查看自己车上的物品、设施、药品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4、驾驶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天检查自己的车辆,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要保证车辆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运转。
“120车辆每车固定一名驾驶员,责任到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车辆维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不得安排该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5、在值班车辆出现故障或维修时,院前急救科主任、护士长可以随时调动休息车辆、人员进行顶班。
6、护士长每月定期检查各车急救备用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急救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时补充急救药品、物品。
7、向院外车辆通报、泄露出车信息,与院外车辆勾结倒卖病人,为院外车辆提供服务,提供医院医疗物品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私收费论处。
8、“120”工作人员无论值班与否均要24小时开通手机,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调度员可以调动所有“120”车辆和人员。
9、调度员按顺序派车,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安排,休班时应将车钥匙交到调度室,车辆停在指定区域。
二、维修、保养管理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院办司机班班长建立单车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
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
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司机班班长核查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
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须报院长同意后,方可维修。
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由司机班班长保存并建立旧件回收登记制度本。
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院开具的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若与技术档案不符(轮胎的正常使用寿命在3—4万公里,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在2年左右等),将不予更换。
2、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的,必须立即向院办主任报告,返院后补办车辆维修审批手续。
3、车辆维修后,维修费由办公室2人到维修厂核实修理费用并办理结算手续(长途行驶途中维修例外)。
到财务科办理报账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登记本,经办公室确认无误,才能给予报销,属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4、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
按照车辆行驶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5、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由驾驶员在不影响出车任务的前提下自行完成,确保车况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院办将对每辆车辆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和保养检查。
三、燃油管理科学合理核定每辆车的单车油耗量标准,每辆车由护士长每月至油耗量与行驶里程记录核查一次,以防浪费,超出耗油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结余的部分50%奖励给个人。
四、驾驶人员的管理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驾驶执照、按照规定车型驾驶。
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
凡因违章驾驶被公安部门拘留者或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一律作辞退处理。
2、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时间就是生命”的效率观念,及时迅速出车,圆满完成医疗急救任务;加强驾驶技术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本领。
3、驾驶人员认真爱护车辆,负责对自己所驾驶车内的急救器材、设备的保管与维护,保持功能完好,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物品外借,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本人责任。
4、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
定期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在运送已明确或疑似传染病人(包括死亡病人)后,要及时进行消毒,若因没有及时消毒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驾驶人员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6、车辆年审、警灯警报的审核及保险、养路费的购买经院办主任审核同意后由驾驶员在业余时间办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因延误造成损失者责任自负。
卫生部120管理制度3医院救护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应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每天上班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半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必须把车辆停在车库内。
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
七、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九、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如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
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120指挥中心,同时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
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十一、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十二、120指挥中心派车出诊时,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出车后按要求规范操作救护车车载终端。
十三、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值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急救大楼。
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等娱乐。
十四、驾驶员对120指挥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十五、驾驶员出诊时应密切配合急救医师完成急救任务,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送医院,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十六、驾驶员上班时要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
十七、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
对领导或12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
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通讯联系不上的,给予当月绩效扣分处罚。
十八、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
卫生部120管理制度4医院救护车辆管理办法救护车清洁制度一、必须保持救护车车身、驾驶室、警报器、随车物品的整洁。
二、驾驶员必须做好救护车的清洁工作。
三、下班时要做好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四、不定期清洁发动机、电瓶、底盘。
五、每周由驾驶员自行冲冼车辆的内外一次,以保持外观整洁,每2周送洗车店洗车一次(雨天及特殊情况除外)。
车辆保养制度一、驾驶员每天在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认真填写车辆交接班运行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二、车辆行驶5千至6千公里时,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上报车管科统一安排保养。
三、车辆年检时必须进厂进行二级保养,合格后方可参加年检。
四、汽车轮胎在行驶5万公里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对扎钉较多,磨损较严重的必须更换。
五、用汽油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必须更换正时带。
六、柴油车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清洗,调试喷油嘴。
七、驾驶员下班后必须保证车辆清洁,锁好门窗,方可交接。
救护车特殊运行状况处理制度一、救护车在非正常出诊运行状态下,如外出加油、维修、保养或送病人回家返途等车上无医护人员情况下,如途中遇到拦截要求运送病人去医院救治,司机应及时停车下车,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说明车辆状况。
如病人或家属强烈要求且病情允许直接运送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及司机报告指挥中心后转送最近急救网络医院。
如病情较重,不宜直接运送或运送途中存在较大风险,必须向拦截人员说明清楚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或请求救援,待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协助转送病人上救护车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救护车正常出诊空车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就地停车处理事故,中心另派救护车执行任务。
如要救治的病人病情危重,时间紧迫且交通事故轻微等特殊情况,需服从指挥中心调度继续执行任务。
三、救护车上有病人的出诊状态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救治组组长(医生)对该事故损伤情况及车上病人病情作出全面评估后,决定是否停留在现场救治事故伤员或继续转送车上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