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2章住房保障制度-课件
住房保障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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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还贷款计划调整的执行日期
递交审批表日期 每月15日前 执行日期 在当月按新审批金额执行
每月15日后
次月起按新审批金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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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额度
已动用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买园区大众住房贷款,并已全部
还清以前年度核定的公积金普通专户摊还额度内的贷款,并 贷款未结清。
申请调整时,男满40周岁、女满35周岁(含40、35周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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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普通专户存款按月摊还银行贷款
会员购房贷款月摊还总额超过“中心”核定的普通 专户月摊还额部分,由其本人用现金按月向银行摊 还。 如遇会员普通专户存款低于已核定的月摊还额的, 应由其本人用现金全额归还该月的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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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普通专户存款按月摊还银行贷款
会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停止缴纳公积金的, “中心”将停止执行该会员的购房贷款按月摊还计 划。 会员再次在园区就业,办理公积金关系转移手续并 重新缴纳A类公积金后,若会员仍处于摊还计划中 的,可继续执行其摊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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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还购房贷款的首次执行日期
贷款银行 递交审批表日期 首次执行摊还日期
每月15日前 农行 中行
在当月统一摊还日期执行
建行
工行
每月16-24日
在当月补摊还日期执行
每月24日后
在次月统一摊还日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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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还购房贷款的首次执行日期
贷款银行
浦发银行
中信银行 光大银行
递交审批表日期
首次执行摊还日期
每月15日前
上、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下会员,其普通专户应留足上年 度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养老、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的 一半
住房保障制度

产生和演变
改革探索阶段
实物配给阶段
市场供给阶段
实物配给阶段
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筹集住房:一是通过接受、没收、代管等方式将敌伪房产、反革命 分子及官僚资本家的房产收归国有,并无偿分配给城镇居民居住。二是从1956年起,通过对私人出租房进行社会 主义改造,采取公私合营与统一经租的方式分配给城镇居民居住,共改造了私有房屋大约1亿平方米。三是政府或 企业直接投资建设或更新改造住房,分配给城镇居民租住。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1949-1978年间,中国住房建 设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这一阶段,政府基于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思想理论,并囿 于当时的国家经济水平,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公有住房制度:其一,政府统管。政府成为城市公有住房的所有者、 建设者和经营管理者,城市居民将解决住房问题全部寄希望于政府,极少依靠自己或市场来解决。其二,租金管 制。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公有房产管理的意见》,提出“以租养房”的租金方针。 但是,到1955年政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供给制改薪金制时,考虑这部分人群的承受能力,对他们承租的公有 住房实行低租金的过渡办法,住房租金大约只占薪金收入的2%~3%。这一做法被认为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很快被各地效仿,成为公有住房租金的通行办法,住房的商品属性被进一步忽视,演变为国家福利。其三,无偿 分配。公有住房的分配完全是无偿的,不需要用等量的劳动价值或货币价值来交换,住房完全成为国家福利而非 商品。
改革探索阶段
(1978-1998年)
1978年后,中国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程,城市住房制度也在这一大背景下,开始了一个逐步 市场化的探索过程。
全价售房时期(1979-1982年)
住房保障培训文稿

一、保障性住房概述
· 分类(六大类):
(6)限价商品房: 限定对象、限定价格的商品房。 太仓:政策性商品房、拆迁安置房。
一、保障性住房概述
· 意义:
1、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2、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 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 3、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对相关产定具有很强的 带动效应,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
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
租金核减
按政府规定 价格出售
中等偏低收入无 房家庭 外来务工人员 新就业大学生
实物配租
三、住房保障政策体系(2006-2012年)
· 1、住建部(建设部)规章
①2007年11月8日,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廉 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162号令)
②2007年11月19日,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经 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文件) ③2012年5月28日,住建部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管 理办法》(住建部11号令)
二、住房保障对象与方式
· 3、住房困难标准: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
二、住房保障对象与方式
· 3、住房困难标准: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
二、住房保障对象与方式
住房保障方式
类 别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房 公共租赁房
适用对象
最低、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中等偏低收 入住房困难 家庭
租赁补贴、
四、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 3、房源筹集
①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 房等方式
②退出或闲置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直管公房; ③其他形式筹集的住房-各类投资主体建设
④面积要求: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 以下
《大保障性住房》PPT课件教学文案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监管机制。
• 为了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 一方面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成立保障性
住房管理专门机构。加强绩效考核,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提升服务意识。 • 另一方面要推进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城镇低 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保障对象建 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住房时作为依据。充分利用现代信 息技术,提高核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逐步建立保障 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监控体系。最后要完善保障性住 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者获得保障性 住房,做到坚决、及时清退。对保障到期、久居不退者,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责令限期退 出。坚决制止转租、出租或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性质 的行为。建立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同时要主 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信访和投诉渠道。通过不断提 升监管水平和逐步完善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 保障性住房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巴西平民窟改造
• 巴西平民窟改造住房分配方式分两种 • 1、对最低收入家庭免费提供住房,并免水
电费用。 • 2、对收入低的家庭,按月支付租金,支付
满17年后拥有该房产。对于上市交易的, 如已购得该房产在住满5-10年后可上市交 易,收入全部归个人。
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政府很少干预,但他们认为 住保房保障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
• 美国的公共住房是政府为低收入者、老年人和残 疾人建造收取低额租金(租金的多少取决于家庭 的年收入,和相关的地面项目)。四种保障低收 入者住房
• 1、支持具体的住房工程建设 • 2、提供租金补贴帮助低收入家庭取得私人市场的
住房 • 3、为州及地方政府提供资金发展地方住房项目 • 4、为家庭购买房提供金融和税收支持
《住房社会保障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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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住房保障制度存在 .城镇住房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
3.原有住房管理体制与住房经营社会化的 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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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
1、住房制度改革的起步阶段 2、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制度全面推
进阶段 3、住房保障体系构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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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施的必然性
体现了历史继承性 国家强制性的必要基础 具有现实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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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制度全面推进阶段 1995年2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家安居工程实
施方案》 主要内容:首次在住房制度改革中明确了住房保 障问题,提出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户的居住问题 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 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内容: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 配货币化,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 供应体系,最低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廉租 房的政策原则。
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 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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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构建阶段
我国构建了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制度 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经济适
用住房 对于具有一定购买能力的中等收入家庭—
限价商品房并辅之以住房公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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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本章学习要点 • 一、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二、住房社会保障的基本形式 • 三、社会保障的基本途径 • 四、住房保障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 五、我国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 六、各国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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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制度.ppt

住房保障制度
作者:宋爽 资源编码:2_flfg_04_zt_kj001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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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 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是指对城乡特殊困难居民和因灾倒房户在住房修缮、 重建和租房方面给予现金和物质保障制度。
➢ 目前我国针对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形式主要是提供一系列相关保障性 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房等。
作者:宋爽 资源编码:2_flfg_04_zt_kj001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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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 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 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 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作者:宋爽 资源编码:2_flfg_04_zt_kj001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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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保障性住房ppt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
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 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 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 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政策性租赁住房是以低于市场的租金,给既不符合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范围且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 镇居民平均工资水平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 房屋拆迁户、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异地调动的机关干部, 解决其过渡性居住问题。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监管机制。
• 为了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 一方面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成立保障性 住房管理专门机构。加强绩效考核,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提升服务意识。 • 另一方面要推进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城镇低 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保障对象建 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住房时作为依据。充分利用现代信 息技术,提高核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逐步建立保障 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监控体系。最后要完善保障性住 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者获得保障性 住房,做到坚决、及时清退。对保障到期、久居不退者,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责令限期退 出。坚决制止转租、出租或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性质 的行为。建立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同时要主 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信访和投诉渠道。通过不断提 升监管水平和逐步完善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 保障性住房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建立相对稳定的保障房投融资体系
• 一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首先要落实从土地出让收入 中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政策,确保土地出让收益的 10%用于廉租房建设,土地出让收益的5%用于公租房建 设;其次要规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核算和分配,确保年 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再次要提高地方政府债券支持保障 性住房建设水平 • 二要建立市场化融资平台。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贴息贷款、 融资担保等手段让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 • 三要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作用。住房公积 金贷款具有来源稳定、风险可控的优势。用活用好利用住 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政策,进一步扩大公积 金贷款额度,拓宽支持保障房建设范围,把公积金贷款投 放范围扩大到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公共租 赁住房建设。
保障房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保障房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对住房保障政策的要求,切实解决困难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维护保障房政策的实施,规范保障房工作,提高住房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障房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开发商、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保障房工作的核心是要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家庭能够获得合理住房,并且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保证公平、公正。
第四条保障房工作的原则是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支持,坚持保障和市场双轨制,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和社会力量,做到政府补贴、居民自筹。
第五条保障房工作的目标是要按照政府的要求,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的全面落实,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改善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保障房建设管理第六条保障房建设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要保证房屋的安全、舒适、便利。
第七条保障房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规划设计要符合当地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满足市场需求。
第八条保障房建设项目的招标、选址、立项、施工等程序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第九条保障房建设过程中要重视环境保护,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做好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周边环境卫生。
第十条保障房建设项目必须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房屋的使用寿命,满足住户的基本需求。
第三章保障房分配管理第十一条保障房的分配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和住房需求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申请保障房的家庭必须提交真实的住房需求证明和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家庭才能获得保障房。
第十三条保障房的分配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偏袒和歧视行为。
第十四条保障房的分配要根据家庭的条件和需求,合理分配房屋,不得出现虚假申报、重复申报等情况。
第十五条保障房的使用者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要求进行使用,不得擅自变更用途,不得出租、转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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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1)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2) 腾退的公有住房;(3)社会捐赠的住 房;(4)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3.廉租住房的建设:
(1)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 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 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2)廉租住房建设应当坚持经济、适用原则. 廉租住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新建
2.实物配租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 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 标准的差额。
(四)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
1.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1)年度财 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提取 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 金增值收益余额; (3)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 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4)政府的廉租住 房租金收入;(5)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 集的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 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应当全 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 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 10%。
廉租住房,应当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 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 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3)面积: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 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 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五)廉租住房的申请与核准、管理
1.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 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3)家庭成员 身份证和户口簿;(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 他证明材料。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1.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融资渠道狭窄。
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公 积金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但全国仍有相 当一部分省市的公积金覆盖率不到50%, 约4000万职工还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总体覆盖率较低使公积金的作用受到一定 限制。另外,公积金来源仅为城镇在职职 工,尚未建立自愿式住宅储蓄制度作为住 房公积金制度的补充,公积金筹集渠道过 于狭窄。
难以合理确定廉租主体对象的收入(水平)线。 第四,资金来源不稳定。
三、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一)概念: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 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 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 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 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 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
3.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 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 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 担保。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 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 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 资金。
(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及优惠和支
持政策
1.建设用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 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 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 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2.购房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 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 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 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 的核准通知。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 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 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 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 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 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提取和使用
2.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缺乏,处罚力度不够。 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挪用公 积金的现象屡有发生,抑制了公积金作用 的正常发挥。一方面,公积金管理中心和 委托银行双方权利与义务不明确,造成资 金沉淀,而一些委托银行则将这笔资金用 于弥补自身的资金缺口,导致公积金的流 失。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城市的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对外公布过公积金的归 集和使用情况,又没有独立的外部审计部 门对其进行必要的审计,为公积金的违规 操作提供了可能。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 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 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 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 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 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 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申请人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二、廉租房制度
(一)廉租房的概念 (二)申请廉租房的对象:城市低收
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 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 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条件的家庭。
(三)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1.货币补贴: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 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 准确定。
2.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程序: 3.监督管理: 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
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 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 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
(六)廉租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实施面小. 第二,各地差异较大。 第三,确定主体对象困难。在执行过程中
精品jing
第八2章住房保障制度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 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 用、管理
1.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