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1员工变动管理规定(2013.1.1执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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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岗位变动管理办法

员工岗位变动管理办法

员工岗位变动管理办法员工岗位变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内部调动,给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创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调动类别员工在聘用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做出下列变动:1、调岗:公司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可安排员工调岗。

2、借调: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将员工借调到公司内的基层单位或其他部门。

3、降职:个别员工因不适应当前职位,可安排员工到公司其他岗位工作。

第四条调动原则公司本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员工调动工作。

第五条调动程序1、调岗(1)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外部招聘外还可考虑内部提升或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2)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与调出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按人员聘用权限报总经理批准。

(3)员工提出的调岗的,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聘用审批程序办理。

(4)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相关部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2、借调(1)由公司或拟借调单位/部门的管理层提出,并经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而确定。

(2)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

(3)由被调动的人员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确认无误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人力资源部向调动人员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3、降职(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或降薪: 1.由于组织结构调整而精简人员; 2.依公司制度受到处罚予以降职或降薪;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岗位轮换后仍不胜任者或其它相关部门没有空缺职位时予以降职;(2)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确认无误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人力资源部向调动人员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员工调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调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员工调动管理工作。

第三条员工调动管理是指公司对员工的岗位调整、转岗、调档、调薪和劳动合同终止等事项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条员工调动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旨在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良好发展。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调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保证员工调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员工调动的类型和条件第六条员工调动包括内部升迁、调动、转岗和降职等。

第七条员工调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员工具备调动的必要条件,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能力等;(二)员工愿意接受调动,签订书面协议,并与公司协商一致。

(三)员工调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员工调动的程序与要求第八条员工调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调动申请,明确调动的原因、目的、具体岗位等;(二)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审批;(三)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协商;(四)签订调动协议;(五)协助员工进行工资调整、社保变更等手续;(六)对调动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调动档案,记录员工的调动申请、审批流程、调动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定期进行清理和归档。

第十条公司要求员工调动的通知应当提前15天,并且应当书面通知,说明员工调动的原因、时间、地点、工作要求等。

第四章员工调动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调动管理和监督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流程,保证员工调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调动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及时掌握员工的调动情况。

第十三条公司要求员工调动应当进行定期评估,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第五章员工调动的奖惩和鼓励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调动中表现优异的员工应当进行奖励和表彰。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

人员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人员变更管理,确保公司人员变更过程的公平、公正、合法性,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人事变更管理。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人员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入职、晋升、降职、辞退、调岗、调薪等。

第五条人员变更全过程应依法公平公正,对员工权益进行保护。

第六条人员变更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任何员工不得利用人员变更进行不正当谋利。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人员变更过程的监督,及时纠正不正当变更行为。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变更档案,对人员变更过程进行记录。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变更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保障员工信息安全。

第二章人员变更的程序第十一条人员变更应当经过合理的程序。

第十二条人员变更应当提前发布通知。

第十三条人员变更申请应当经过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人员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人员变更的决定应当明确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人员变更过程中的异议应当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人员变更应当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变更情况。

第十八条人员变更的程序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章人员变更的条件第十九条人员变更应当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

第二十条人员变更应当符合员工的个人发展需求。

第二十一条人员变更应当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人员变更应当符合公司内部职位资格要求。

第二十三条人员变更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章人员变更的责任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变更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五条进行人员变更的部门应当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人事部门应当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二十七条人员变更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第五章人员变更的权利第二十八条员工有权了解和申诉人员变更的相关事宜。

第二十九条员工有权获得公平公正的人员变更待遇。

第三十条员工有权拒绝不正当的人员变更决定。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员工变动管理办法

员工变动管理办法

员工变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变动管理,使使之更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适用本办法,这里所指“员工”包括公司签订各种类型劳动(用工)合同人员。

第二章情况分类第三条岗位变动包括因公司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岗位变动和因员工无法胜任现岗位而发生的岗位变动。

第四条离职1、辞职公司员工因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决定辞去工作。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或《劳动(用工)合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者,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发生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暂行条例》中第十二条规定的;(3)不遵守《劳动(用工)合同》约定内容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兼职)的;(6)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骗取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经查实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用工)合同解除员工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公司将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额外支付劳动者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详见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4、劳动合同终止员工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应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详见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5、退休(1)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退休执行标准为:男性员工年满60周岁,女性员工年满55周岁。

(2)公司通过中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退休执行标准由劳合同根据岗位要求约定。

(3)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用协议员工,退休执行标准由用工协议根据岗位要求约定。

第三章手续办理第五条内部调动1、内部调动所涉及部门与调动员工协商相关事宜后,由员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领取《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进入审批程序。

人员变动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人员变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概述1.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人员的变动管理,制定了本制度,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和安全生产。

2. 人员变动包括入职、离职、晋升、调整等各类人员变动情况。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人员变动管理。

二、入职与离职管理1. 入职管理1.1. 人事部门负责新员工的招聘与录用工作,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

1.2. 新员工入职前需要进行入职培训,了解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规定。

1.3. 入职员工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证明。

1.4. 入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和安全责任书,明确行为规范和安全要求。

2. 离职管理2.1. 员工离职前需提前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经过审批。

2.2. 离职员工需交还公司财产和资料,并签订离职协议。

2.3. 离职员工需接受公司的安全交接培训,确保离职后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三、晋升与调整管理1. 晋升管理1.1. 晋升需要经过严格评定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能力和素质。

1.2. 晋升员工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新职责能够顺利完成。

2. 调整管理2.1. 员工调动需要经过部门经理和人事部门的批准。

2.2. 调动员工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和培养,确保适应新工作环境和工作职责。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意识教育1.1.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1.2. 公司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要求,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1.3. 公司组织安全演习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2. 安全设备管理2.1. 公司配备相关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2. 公司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3. 安全检查管理3.1.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人员变更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变更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变更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权益,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员变更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公司人员变更是指公司内人员职务、岗位、工作地点、薪酬福利等方面发生改变的行为。

第四条人员变更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公平、公正。

第五条公司人员变更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并与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相一致。

第六条公司人员变更管理应当注重人性化管理,尊重员工个人意愿,充分沟通,取得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第七条公司人员变更管理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灵活运用各种途径和方式。

第八条公司人员变更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人员变更的种类第九条公司人员变更分为正式变更和临时变更两种。

第十条正式变更是指公司内人员职务、岗位、工作地点、薪酬福利等方面的长期性变动。

第十一条临时变更是指公司内某些特殊情况下临时调动人员到其他岗位或地点工作的临时性变动。

第十二条人员变更应当进行书面文件备案,并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

第三章人员变更的程序第十三条人员变更程序应当以下列程序进行:(一)提出变更申请:由相关部门提出人员变更的申请,包括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

(二)审批程序:由公司领导层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人员变更。

(三)通知员工:通知被变更的员工,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

(四)签署文件:被变更的员工需签署相关文件,表示接受变更。

(五)执行变更:根据变更的内容执行相应的工作。

(六)跟踪监督:对变更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变更得以有效执行。

第四章人员变更的原则第十四条人员变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程序:变更应当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严格遵守公司的规定。

(二)公平公正:变更应当公平公正,尊重员工的意见,避免恶意变更。

(三)适时适量:变更应当因时制宜,及时处理,适量调整。

(四)保密性原则:变更的过程和结果应当保密,避免泄露。

公司员工人员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人员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规范员工人员变动管理,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入职、员工调动、晋升、降职、离职、退休等人员变动。

第三条公司员工人员变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新员工入职管理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应聘者符合公司要求。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后,各部门应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帮助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

第七条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成为公司员工。

第三章员工调动管理第八条员工调动应遵循个人意愿与公司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员工调动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员工调动期间,原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第十一条员工调动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调动顺利进行。

第四章员工晋升管理第十二条员工晋升应依据岗位要求、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等条件进行。

第十三条员工晋升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员工晋升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五章员工降职管理第十五条员工降职应依据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等条件进行。

第十六条员工降职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员工降职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六章员工离职管理第十八条员工离职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结清所有工作款项,归还公司物品,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离职员工档案的归档工作。

员工内部变动管理规定

员工内部变动管理规定

员工内部变动管理规定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员工的变动流程,包括员工调动、晋升、降职以及离职。

通过明确的规定和流程,旨在保证员工变动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合法性,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增强公司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2.变动管理政策2.1 员工调动员工调动是指将员工从一部门或职位调至另一部门或职位的变动。

调动可能是由于岗位需求、员工发展等因素所引起。

员工调动应经过上级主管和相关部门的批准。

涉及员工薪酬、职级、工作地点等方面的调整,还需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

员工调动应及时通知员工本人,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变动能够顺利进行。

2.2 员工晋升员工晋升是指员工在职业生涯中的职级提升。

晋升应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和潜力,并遵循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

员工晋升由上级主管、人力资源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评审决定。

决策结果需与员工本人及时沟通,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2.3 员工降职员工降职是指员工在职业生涯中职级的降低。

降职可能是由于工作表现不佳、工作能力不适应等原因所引起。

员工降职应通过与员工个人沟通,明确降职的原因和后续发展方向,同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促使员工在职业生涯中的进一步发展。

2.4 员工离职员工离职是指员工主动或被动地离开公司。

主动离职指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申请,被动离职指员工遭受解雇或合同到期等情况。

员工离职应经过正式的离职手续,包括书面申请、面谈等程序。

员工离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变动流程3.1 变动申请员工变动申请应由员工本人提出,并附上相关的申请材料,如调动申请表、晋升评定表等。

员工变动申请应经过上级主管的审批,并在申请材料上签字确认。

需要调整薪酬、职级或工作地点的申请,还需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

员工申请变动的原因应在申请材料中详细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3.2 变动决策员工变动决策由上级主管、人力资源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评审,最终由决策人员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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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内部调动 (2)第三章晋升晋级与降职降级 (3)第四章辞职 (5)第五章辞退 (6)第六章人事任命 (6)第七章轮岗、待岗 (7)第八章工作交接与离职审计 (7)第九章附则 (8)附表一《员工动态呈报表》 (9)二《员工调动审批表》 (10)三《员工晋职推荐表》 (11)四《管理人员综合考评表》 (12)五《管理人员转正(晋升)民意测验表》 (14)六《管理人员转正(晋升)民意测验汇总表》 (14)七《员工辞职申请单》 (15)八《员工离岗移交书》 (16)九《员工离任(调任)审计表》 (17)员工变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事管理,规范员工变动工作程序,促进公司员工队伍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公司员工在工作变动时均适用。

第三条本规定的变动是指:内部调动、晋升晋级(降职降级)、辞职、辞退、轮岗等。

第四条下文所指领班级(含领班、组长)、主管级(含主管助理、副主管、主管、便利店店长)、经理级(含经理助理、综超正副店长、副经理、经理)。

第五条员工变动的主管部门是行政人事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变动作出批准决定。

凡未经行政人事部认可的私自变动均为无效。

第二章内部调动第六条内部调动指员工在公司范围内部门(店)之间的平级调动。

第七条内部调动的方式分为员工提出申请获准后的调动、公司因工作需要的调动二种方式。

1.员工自行申请调动需向所属部门(店)提交申请报告,详细阐述理由。

由行政人事部与调入、调出部门(店)协商,双方部门(店)负责人如同意则按权限在《员工动态呈报表》(附表一)上签字核准,办理工作交接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调动;2.如因公司工作需要,可由部门(店)负责人提交调动申请报告,行政人事部与调入、调出部门(店)协商确定。

第八条部门(店)内员工调动由部门经理(店长)自行安排,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九条跨部门(店)员工调动必须经部门(店)负责人同意,调动审批权限如下:1.普通员工调动经调出方与调入方同意,行政人事部核准;2.乡镇、社区门店店长的调动由营运部提出意见,征求行政人事部意见后,由分管副总批准。

如有不同意见,以营运部门意见为主;3.经理助理级以下管理干部经调出方与调入方同意,行政人事部审核,分管副总批准;4.部门经理级人员调动,由分管副总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同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第十条调动凭《员工调动审批表》(附表二)到新部门报到,接收部门负责人凭审批表安排报到员工工作岗位。

员工调动报到后,由新接收部门(店)负责将《员工调动审批表》返回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十一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内部调动员工岗位时,员工如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视为自动辞职处理。

第三章晋升晋级与降职降级第十二条晋升与降职通常是指员工职务的升降,晋级与降级一般是指工资的升降。

晋升晋级与降职降级可二者同时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

第十三条晋升与降职的目的:1.通过岗位与职位的合理变动,提供适当的机会以激发员工的潜能;2.形成良好的竞争上岗的机制,引导员工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能力;3.使员工的待遇与实际能力成正比。

第十四条晋升晋级与降职降级的原则:1.体现公司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2.准确把握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原则;3.有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4. 有利于员工与公司一起成长、共同发展;5. 有利于提高员工个人的能力和素质;6. 有利于巩固员工队伍吸收人才。

第十五条晋升条件1. 员工工作业绩突出,考核中成绩优异者;2. 具有高一级职位的工作能力、经验和资格,能够满足职位所需的各种条件;3. 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4. 晋升须经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由业务主管部门与行政人事部负责。

第十六条晋升形式1. 定期:每年1月根据年终考核评分制度(另行规定)及经营业绩情况,统一晋级;2. 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随时晋升;3. 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单位推荐晋升;4. 管理层岗位空缺,首先考虑内部,如无合适人选,再考虑外聘。

第十七条晋升程序第十八条填写《员工晋职推荐表》(附表三)、《管理人员综合考评表》(附表四)要求:被推荐人必须提供本人的基本情况及简历,包括前期工作业绩;主管领导填写推荐理由及对推荐人的综合评价;归口部门应对晋升人员进行晋升面谈或电话沟通;用人部门必须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各级人员晋升日期以下发任命文件为准;晋升材料须放入员工本人档案。

第十九条晋升考评内容晋升考评由行政人事部牵头,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

1、考评内容:任职资格:依据所晋升的职位标准对晋升人员进行晋升考评;绩效考核:从目前岗位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数量两方面进行考核;工作态度:评价候选人工作努力程度、热情和进取精神;工作能力:考核晋升职位基本工作内容与职责,以及所需的业务能力和技能;适应能力:有接受新环境并能适应的能力;个人品德:从人的诚实、忠诚、职业心态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答辩考核:对竞聘人员现场演讲和答辩水平进行考核;2、晋升试用:晋升人员从晋升之日起1-3个月的试用期,由用人单位掌握;一般情况下为:领班1个月、主管级2个月、经理级3个月。

试用期间,由行政人事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每月考核一次。

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意测验”,按照《管理人员综合考评表》(附表四)的内容进行,填写《管理人员转正(晋升)民意测验表》(附表五),测验结果在《管理人员转正(晋升)民意测验汇总表》(附表六)中体现,要求详细、认真。

3、晋升考核不合格的可考虑留任或调其它部门任职。

试用考核流程图:第二十条降职降级员工出现下列情况应予降职降级: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 在原岗位上能力一般,影响到工作绩效的提高;3. 出现工作失误与管理不力。

第二十一条晋升晋级及降职降级由主管上级填写《管理人员综合考评表》(附表四),详细阐明理由和相关调整方案报行政人事部,再根据级别经相应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如调离原部门,还要办理离岗审计和工作交接手续,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实行;第二十二条晋升晋级与降职降级的审批权限:1. 领班级人员经直属主管提报,部门经理(店长)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2. 主管级人员经部门经理(店长)签名同意,行政人事部审核,分管副总批准;3. 部门经理级人员,经分管副总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4. 对经过审批的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的晋升和降职,由行政人事部发文通报;第二十三条职务晋升的考察期:1. 职务晋升有一个月的考察期,由行政人事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

考察期满,要由考察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及《管理人员综合考评表》,供领导审定。

2. 如考察期结束不能通过考核的,可由行政人事部会同其主管部门决定另换其他合适的岗位、退回原岗或予以辞退。

第四章辞职第二十四条辞职是指员工因故不能或主观不愿继续为公司服务时,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方法。

1. 试用期员工,如因自己不适应工作环境,可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3天填写《员工辞职申请单》(附表七),向公司申请辞职,经批准后办理离岗审计与工作移交清单,无误后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予以离职;2. 公司正式员工(已转正),如合同期未满而提出辞职,应填写《员工辞职申请单》,普通员工及中层以下管理人员提前30天,高层管理人员提前45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办理工作移交或离岗审计,无误后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予以离职,手续不清公司不予结算工资;3. 辞职人员在实际发薪日统一结清当月工资。

第二十五条辞职批准权限:1.普通员工、领班级人员经直属主管签名,部门经理(店长)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2.主管级人员经部门经理(店长)签名,分管副总批准;3.部门经理级人员,经分管副总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4.入职三年以上员工及领班级以上人员的辞职,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六条对于重要岗位员工,辞职可能导致公司某项业务无法正常运转的,公司有权暂时拒绝员工的辞职;第二十七条离职面谈与审计:不同层级员工辞职时由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根据分管权限应至少与辞职员工作一次沟通,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征求员工离职前对公司的建议。

面谈情况记录在《员工辞职申请单—离职面谈栏》上。

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进行审计与移交。

第二十八条辞职程序框图第五章辞退第二十九条辞退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因员工工作期间严重违法或其它原因造成无法适应工作需要所作出的一种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的人事管理方法。

第三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提前一星期通知:1. 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3. 严重失职、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4.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 正式员工考评不称职,经调动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拒绝调动的;被辞退员工的当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结算,不另行支付任何工资,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或补发一个月工资:1. 员工因患严重疾病或残废,康复后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且不能做其他安排的;2. 辞退任何一位员工,行政人事部必须做好调查工作,切实了解被辞退的原因,对不符合辞退条件的,予以妥善解决。

第三十二条批准辞退权限与辞职批准权限相同。

第三十三条辞退程序框图第三十四条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离开公司。

主要是:1.不辞而别或旷工三天以上。

2.申请辞去工作,但公司未同意而离职。

3.请事假到期未办理续假手续,超过七天未到岗。

自动离职者不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章人事任命第三十五条为了明确岗位责任与更好的行使岗位职能,对部门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人员就职、晋升,进行人事任命;对其降职、离职进行通报。

第三十六条试用期员工一般不进行人事任命。

第三十七条经人事任命后,如离开本岗位,须办理离岗手续,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就职;第三十八条人事任命权限:1. 各门店领班的任用:①乡镇、社区店,由店长提名,营运部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②综超店,由主管提名,店长批准,报营运部、行政人事部备案;2. 主管级人员经部门经理(店长)提报,公司分管副总批准;3. 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经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后,分管副总签名,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4. 乡镇、社区店店长的任免,由营运部提名,与行政人事部会商一致后,报公司分管营运副总批准。

如有不同意见,以营运部意见为主。

5.涉及双重管理的职位:以业务主管部门为主。

第七章轮岗、待岗第三十九条轮岗制度的目的:培养一专多能人才,使管理人员得到锻炼。

第四十条可以轮岗的情形(特殊岗位和专业技术部门除外):1. 员工在同一岗位已工作3-5年的;2. 主管级人员在同一岗位已工作满3年的;3. 采购人员在同一职位3年以上的;4. 公司部门经理在同一岗位已工作3-5年(含)的;5. 副总级人员在同一岗位已工作3-5年(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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