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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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2010-5-17 9:26【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四类。

(1)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2)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涉外合同时效期间为4年。

《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重点解析]1.应掌握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

在工程建设领域,追索工程款的诉讼时效属于普通诉讼时效,即为2年。

2.短期诉讼时效包含的种类必须要重点掌握,而且应当结合实例。

涉及到诉讼时效的考题,首先要判断是不是属于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四种情形,这是选出正确答案的基本前提,必须注意。

短期诉讼时效中,需要格外重视对这两句话的理解:(1)“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这句话包含了两个条件,即质量不合格,同时也没有对此作出声明。

千万别误解为“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的”这样一个惟一的条件。

(2)“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注意这里强调的是“寄存的财物”,而不是“财物”。

3.特殊诉讼时效的时间不是惟一的,其本质是另有规定。

4.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强调的是一种主观状态;而权利最长保护期限20年的起算点则是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强调的是一种客观状态。

例如,某甲到某乙家里作客,走的时候偷走了某乙收藏的一件古董,某乙一直没有发现这件事情。

10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某乙在某甲家发现了这件古董,这时诉讼时效期间就应从某乙知道某甲侵害其财产权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考与司法考试诉讼时效与期间重点知识点

法考与司法考试诉讼时效与期间重点知识点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概述」1.诉讼时效的含义时效是一种期限,但与一般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不同,时效是法定的。

诉讼时效性质上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否则行为无效。

时效的制度价值有二,一是为了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法谚云“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二是用来尽快结束不稳定的法律关系。

时效依其适用的权利和法律效果区分,可分为取得时效(我国目前不承认)和消灭时效,我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消灭时效,就属于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

时效能阻止权利的行使,属法律效果。

时效的期间经过不受当事人意志的控制,就此而言,时效属于事件。

(2)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期间。

由法律强行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诉讼时效期间须与一定的事实状态结合才发生一定的效果,亦即无一定事实状态与之结合,则无时效效果的存在。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法律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规定了不同法定期间,如,适用于支配型权利的取得时效,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适用于知识产权的失效期间等,而适用于债权请求权的就是诉讼时效。

债权请求权须义务人给付才能实现,如请求权人长时间不行使权利,使财产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诉讼时效就有督促请求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的功能。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1)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例外】抵押权受其担保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限制。

(2)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抗辩权具有永续性。

(3)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一般适用除斥期间。

(4)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事实上还得有所限制,在我国只有债权请求权与继承权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2.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物权请求权包括:(1)不动产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2)登记的动产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3)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4.6.29)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4.6.29)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4.6.2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司法部答案】D【考点】民事判决的效力【答案解析】判决一经作出,具有普遍拘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人民法院不能随意改变,只能通过再审程序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

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

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B.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C.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D.丁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司法部答案】AC【考点】票据背书【解析】根据《票据法》第26条,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甲是汇票的出票人,签发的票面金额为10万元,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所以A选项正确。

第37条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第14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6.3.5)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6.3.5)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6.3.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选项B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选项D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

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单选题【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2016成人高考民法重点解析:诉讼时效

2016成人高考民法重点解析:诉讼时效

2016成人高考民法重点解析:诉讼时效诉讼时效1.比较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对债权请求权发生效力,对物权不发生效力,物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主债权诉讼时效经过,诉讼时效期满2年内(此即为除斥期间),债权人行使抵押权)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如合同法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撤销权人应当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除斥期间)内行使。

区别:①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要法定期间的经过。

②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同意权、撤销权等。

③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本身并不因此而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④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

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延长规定。

赡养费请求权,司法实践中认为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乙借甲款200万,丙为乙提供抵押,现诉讼时效已过,此情况下甲不能向乙提起给付之诉;但能否向乙提请实行抵押权的诉讼?民法理论抵押权是物权,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2.期限:a.一般时效:2年。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也为2年。

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期间,约定期间无效,不发生效力。

b.特殊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注意,要区分违约责任和产品责任)(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例:甲买电热毯取暖,一年半未使用,后使用通电后把背烫伤。

依据什么法保护?民事通则(1年),合同法(无诉讼时效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诉讼时效规定),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2年)。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24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24

司考民法学问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24.10.1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全部,申请更正登记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选项C)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选项B)(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确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歼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改变,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选项A)(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选项D)(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2、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

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躲避监管。

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

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始终未实行任何查处措施。

对于养殖户的赔偿恳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担当连带责任?()A.化工厂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D.当地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环境爱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担当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担当侵权责任。

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讼时效与期限、共有、用益物权)模拟试卷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讼时效与期限、共有、用益物权)模拟试卷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讼时效与期限、共有、用益物权)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A.国库券本息返还请求权B.金融债券本息请求权C.赔礼道歉请求权D.存款本息返还请求权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

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的规定,本题正确选项为C。

知识模块:诉讼时效与期限2.甲向乙借款3万元,还款期限为2005年12月1日,时至2008年3月5日,甲未还款,乙碍于朋友情面也未要求甲还款。

2008年5月10日,乙因买房要求甲还款,甲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返还,乙为此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可以拒绝受理,因为诉讼时效已过B.人民法院应当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C.只有甲在诉讼中以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才能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D.无论甲在诉讼中是否以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均可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诉讼时效的效力问题。

诉讼时效为债务人的抗辩权,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知识模块:诉讼时效与期限3.甲公司于2003年12月5日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2年,丙公司以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甲公司的借款进行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时至2008年12月5日,因甲公司不能还款,乙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银行享有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诉讼时效已过而消灭B.乙银行享有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诉讼时效已过不受法律保护C.乙银行享有的抵押权因诉讼时效已过不受法律保护D.乙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仍受法律保护正确答案:B解析:依据《物权法》第202条的规定,主债权诉讼时效已过,抵押权的行使不受法律保护。

司考民法经典讲解:诉讼时效

司考民法经典讲解:诉讼时效

司考民法经典讲解: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消灭时效的一种1.诉讼时效期间的效力:以胜诉权为中心:权利本身起诉权胜诉权①。

经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因此诉讼时效过了可以起诉,不能裁定不与受理。

②且诉讼时效的经过是抗辩权,是私权本应当由当事人援用,法院不得主动援用并以此为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③债务人在一审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在二审中提出的,不予支持,除非基于新的证据表明权利已过诉讼时效;以诉讼时效为由提出再审的,亦不支持④法庭审理中被告提出已过时效主张,法院查明确实经过了诉讼时效,应当作出实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不是裁定驳回起诉⑤如果诉讼时效经过,当事人之间的债仍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权人不构成不当得利。

如果债务人事后反悔,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作出驳回债务人诉讼请求⑥诉讼时效确实已经过了,但债务人不知道,给债权人写了还款计划书,视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放弃,诉讼时效重新开始―――但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

2.适用范围:-一般只适用于请求权;不适用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

例外:①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②支付存款、本金、利息的请求权③兑换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请求权④投资关系下的缴付出资请求权3.特征:强行性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排除4.有关计算规则法律|敎育网编辑整理(1)起算:原则及几个具体问题原则: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①如果债权约定到期日的,诉讼时效从到期日起算。

没有约定到期日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并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但第一次主张时对方即明确表示不履行的,表示之日起计算。

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③合同被撤销的,撤销之日起算④同一笔债务分次履行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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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6.6.2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司法部答案】D【考点】债权人决议的通过【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另有规定除外,…”。

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结合题意,60%超过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

所以,和解协议须不能通过,其他可以通过。

不符合规定的只有D选项。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B.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C.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D.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司法部答案】ABCD【考点】《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答案解析】《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本案中双方对垫资有明确约定,应当按照工程款处理,A正确。

根据第18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7月1日乙公司将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故B选项正确。

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C正确。

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应当自该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D正确。

3、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B.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D.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司法部答案】C【考点】不当得利【答案解析】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甲失去某物,该物品被用于乙与丙之间合同的履行,丙并未不当得利,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A正确。

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甲的交付行为系履行有效合同,乙失去了利益,其有权向不应获得利益的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B正确。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可以在甲与乙、乙与丙之间分别进行,D正确。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利益受损,丙获得了利益,可以突破债的相对性,由甲直接向丙请求返还不当得利,C错误。

4、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司法部答案】B【考点】期间【答案解析】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

法定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

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时间计算在期间内,故C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延展期间,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的限制。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5、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司法部答案】B【考点】期间【答案解析】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

法定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

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时间计算在期间内,故C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延展期间,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的限制。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6、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司法部答案】ABCD【考点】法院依职权调查【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项涉及非单纯个人私益事项,故A、B、C、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7、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

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B.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C.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D.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司法部答案】D【考点】债权让与、债务承担【答案解析】《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但是,该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虽然不能对抗债务人,A、B错误。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该债务承担有效,C错误。

由于乙已经不再是债务人,乙清偿10万元债务,丙构成不当得利,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D 正确。

8、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公益诉讼制度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司法部答案】ABD【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制度,2007年修正《民事诉讼法》主要集中在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没有增加公益诉讼制度、恶意诉讼规制制度和行为保全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中,增加了这三项制度,故A、B、D选项正确,当选。

9、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司法部答案】D【考点】专利权侵权构成、专利权的合理使用【答案解析】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许可乙公司实施专利技术,A 选项属于侵犯专利权行为。

《专利权法》第53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B属于侵权行为。

《专利权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免除其他相关的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等。

这种情况有人将其概括为善意侵权。

C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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