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一)总则1、下达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我院并授权的执业医师,助理、见习、实习或进行医务人员下达的医嘱必须由我院授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字后生效,其他人员不得下达医嘱。
2、医师对住院患者的一切处置,均须开写医嘱。
每次医嘱均应有医师签名及注明下达时间,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且医嘱单各项眉栏填写完整,不漏项。
在一般情况下,严禁口头医嘱。
3、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
新入院患者,医师应在患者入院1小时内下达医嘱。
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4、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楚,格式规范。
(2)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
(3)药物医嘱的书写要求见《处方管理规定》。
(4)精神、麻醉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见《精神、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5)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
(6)医嘱不得随意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临时医嘱应当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及注明下达时间,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长期医嘱应当在长期医嘱单上注明停止时间(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并签名。
4、医嘱种类: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1)长期医嘱:①有效期大于24小时。
②长期医嘱的书写顺序: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等。
(2)临时医嘱:①有效期在24小时之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或是立即执行。
②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③临时医嘱的内容:各种辅助检查项目;特殊检查(治疗)方法;拟实施手术名称、时间、麻醉方式、术前准备;药物敏感试验;即刻应用的药物;会诊、抢救、转科、转院、出院、死亡等医嘱。
5、已经开写的医嘱,在执行前决定作废要及时,同时要口头通知当班护士。
6、根据病情变化,应及时更改医嘱,严禁不看患者就直接开具医嘱。
(二)自动停止的医嘱1、患者转科所有医嘱即自动停止,由转入科医师重新开写医嘱。
2、患者转院或出院后所有医嘱即自动停止。
三、口头医嘱1、适用范围:紧急抢救急危重患者,除紧急抢救急危重患者外,医师不得使用口头医嘱。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所下达的医疗指示,保障了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嘱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因此各医院都应该高度重视医嘱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一、医嘱的书写1.1 医嘱应当准确清晰:医生在书写医嘱时,应当准确明了地表达诊疗意图,避免模糊不清或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引起误解或错误执行。
1.2 医嘱应当规范标准:医嘱的书写应当符合医院规定的书写格式和标准,包括用词规范、格式统一等,以便于医护人员的理解和执行。
1.3 医嘱应当及时签署:医生在下达医嘱后应当及时签署,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治疗和护理。
二、医嘱的执行2.1 医嘱执行应当及时:医护人员在接收到医嘱后应当立即执行,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治疗和护理。
2.2 医嘱执行应当准确: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准确无误,避免因误操作或错误执行导致患者的不良后果。
2.3 医嘱执行应当记录完整: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执行人员等信息,以便于医生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三、医嘱的审核3.1 医嘱审核应当严格: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嘱审核机制,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不当医嘱对患者造成伤害。
3.2 医嘱审核应当及时:医嘱审核应当在医嘱下达前进行,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和护理。
3.3 医嘱审核应当记录:医院应当对医嘱审核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以便于医院内部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四、医嘱的修改4.1 医嘱修改应当合理:医生在修改医嘱时应当考虑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确保修改医嘱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2 医嘱修改应当及时:医生在发现医嘱需要修改时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因延误修改导致患者的治疗效果不佳。
4.3 医嘱修改应当记录:医生在修改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修改情况,包括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以便于医院内部的审查和监督。
医嘱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一、政策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
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
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
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
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
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
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
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
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
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
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
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医嘱制度、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制度
七、更改医嘱,应先停止原医嘱再重开医嘱。
八、两种以上药物组成一组医嘱,如只停用其中一种药物时应停止全 组医嘱然后重开。
九、凡转科、手术、分娩后及重整医嘱,在长期医嘱的最后一项下面 划一条红线。若上一页最后一行写满,需在新一页的第一项医嘱的顶 线上划一条红线。若上一页仅剩一行,可不写医嘱,但需注明“空 格”。凡长期医嘱单超过三张,必须重整,并在医嘱栏的中央写上 “重整医嘱”及重整时间并签名,并认真核对,防止错漏。
医嘱制度
十、护士在进行医嘱整理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涂改。如有疑义,应 与有关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做到每日总对,每 班查对,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十一、护士执行医嘱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和执行人签名制度,实现 责任到人,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八、执行口头医嘱
ü 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 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ü 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 认后方可执行。
ü 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 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ü 抢救结束督促医生在6小时内补开医嘱,护士对执行医嘱进行整理和签名, 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医嘱制度
四、常规医嘱一般应在每日上午10时以前开出。除新入院或急危重症病人因 病情需要外,一般不再另开当日医嘱。新入院病人,一般在入院2小时内开出, 急危重症病人应随时开出。
五、开医嘱要求时间准确,层次分明,书写规范,签名完整,不得涂改。需 要取消时,应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若为一组医嘱“取 消”,应标注在第一项医嘱的左前方,并由医师在整组医嘱最后面签名。
医嘱执行制度(五篇)

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____分钟内执行。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纳雍新立医院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
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
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医嘱执行制度

实用文档
医嘱执行制度
1.执行医嘱必须双人核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医生开出电子医嘱,护士应及时接收,核对无误后提交,签名,并准确打印出医嘱执行单。
3.医嘱执行单与医嘱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并签名,方可执行。
4.执行医嘱时,应在床边核对病人腕带/床头卡和医嘱执行单内容,确认病人信息无误方可执行。
5.临时医嘱应及时通知责任护士根据病情执行,确保抢救治疗及时、准确落实。
6.医嘱执行后应在医嘱执行单及医嘱单上签名并记录执行时间。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各项医嘱,要认真交接执行单,必要时在交班本上注明。
8.病人手术、转科后应及时停止以前的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9.护士遵医嘱对病人进行治疗和给药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或手术时除外)。
在执行口头医嘱时,认真聆听,复述医嘱内容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做好记录,抢救结束后督促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10.护士要准确执行医嘱,不得随意修改医嘱。
11.护士发现医嘱有疑问时,应及时向医生反馈,核实后方可执行,当医生拒绝核实有疑问的医嘱时,有责任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协调核实后方可执行。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用于病员的各类药品、各项检查、操作均应下达医嘱。
2.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楚,格式规范。
(2)药物医嘱的书写要求见《处方管理规定》。
(3)麻醉处方的书写要求见《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4)医嘱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5)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医嘱种类: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1)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之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5.执行医嘱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护士做到班班查对医嘱,每日总查对一次,每周护士长至少参加总查对1次,并有记录。
6.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7.根据病情变化,需及时更改医嘱。
8.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9.药剂师/护士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才可确认/执行。
二、自动停止的医嘱患者转科后所有医嘱即自动停止,必须重开医嘱。
三、口头医嘱1.适用范围:紧急抢救急危重患者,除紧急抢救急危重患者外,医师不得使用口头医嘱。
2.因抢救急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医师应用普通话清晰地读出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并复读两遍以上确认,护士应当复诵两遍,得到医师确认无误后使用,并记录。
3.应在2小时内完成已执行的口头医嘱的补记,医生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上并签名,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
4.特殊药物,如剧毒、麻醉等药物不能执行口头医嘱。
5.执行口头医嘱的注射医嘱时,不要把液体瓶、安瓿遗弃,以作为核对时使用。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保障患者权益而建立的一套规范性的医疗行为规定。
医嘱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发出的符合规范的医疗指示。
医嘱制度是医疗机构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临床规范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下面对医院医嘱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医嘱形式医嘱包括口头医嘱和书面医嘱两种形式:1. 口头医嘱是指医师直接向病人或者其家属等发出医嘱。
2. 书面医嘱是指医师将医疗指示、医嘱等书面形式发出。
为了保证医嘱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医院要求医师书写医嘱采用电子病历系统,不得使用手写医嘱,防止出现医疗差错,确保患者安全。
二、医嘱的构成1. 医嘱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遵循相关的医疗规范。
医嘱应当包括:用药名称、剂量、途径、次数、疗程、用药时间等。
必要时还应当包括饮食控制、病床护理等方面的医嘱。
2. 医嘱的实施,需要告知相关的医疗护理工作人员(如药剂师、护士、化验师等)实施。
3. 医嘱的签署,医师要在电子病历系统上签署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并且需要有经过审查并通过的病例记录。
4. 医嘱的核对,医师核对本人或他人书写和执行的医学指示和药品清单。
三、医嘱的执行1. 对于患者的治疗,医生需要给出科学的医疗意见、医嘱和用药建议。
2. 患者的用药必须严格按照医嘱执行。
3. 医护人员须确认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疾病史等重要信息是否在电子病历中有明确记录,遵循药品处方、用药、计量和监护规定。
4. 定期复核患者用药记录,及时调整医嘱用药。
5. 科室主任和质控科室定期进行监督和抽查医嘱执行情况。
四、医嘱的审查和审核1. 医嘱的审查,医院要求医师提交电子病历,严格审核医嘱是否符合规范,需要把握自己的学科边界,判断是否需要参考其他学科,确保医嘱的准确度。
2. 医嘱的审核,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和证书的审方师或临床药师负责审核医嘱,并对医师的业务疑问进行解答。
3. 流程规范,审查和审核医嘱录入电子病历,协调业务部门完成医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嘱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做好交班,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
1、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临时医嘱
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3、药物敏试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兰笔作“-”标记,并签名。
(四)口头医嘱
1、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2、因抢救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3、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五)医嘱执行流程
护理查房制度
各级护理查房应充分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做好查房记录。
(一)护理查房种类:护理查房包括管理查房、业务查房、教学查房等。
1、管理查房重点查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的执行情况、护理单元的质量管理及节假日、夜班岗位职责的落实等。
2、业务查房主要包括疑难、危重、大手术、特殊个案及开展新技
3、教学查房主要包括临床护理教学计划的组织与落实,对教学质
(二)护理查房的时间:护理部组织全院每季度1次,科护士长组织片区每两月1次,护士长组织病房每月1次,节假日查房和夜查
1
2、查房时应运用护理程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查房质量。
3、业务查房属护理部、科室常规业务活动,以提高护理业务为主。
4、作好查房记录。
THANKS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