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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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嘱是医务人员根据诊断结果和治疗需要,向患者开具的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建议的书面指示。

第三条医嘱应当合理、科学、安全、有效,不得损害患者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医疗服务职责,确保医嘱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患者有权知情,应当在接受医疗服务前,详细了解医嘱的内容、目的、风险及合理性等信息。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患者和家属说明。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对医嘱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医疗服务方案。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章医嘱签订第九条医嘱应当由医务人员面对面与患者沟通,并经患者和家属同意后开具。

第十条医嘱应当包括药品、剂量、用法、频次、疗程等具体内容,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方案,避免套用通用的医嘱模板。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和家属说明医嘱的内容、目的、风险及注意事项,及时解答疑问。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在开具医嘱时考虑患者的经济能力和医疗保险情况。

第十五条患者和家属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医务人员开具的医嘱,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

第三章医嘱执行第十六条患者应当按照医嘱的要求,遵医嘱执行,并及时向医务人员反馈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医疗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确保医嘱的执行情况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擅自停止治疗。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医嘱执行情况,包括药品用量、频次、疗程等详细信息。

医嘱制度与规范

医嘱制度与规范

1. 医嘱定义: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是医师根据病情为病人拟定的有关各种检查、治疗、用药、护理的具体医疗方案,由医务人员共同执行。

2. 医嘱种类⑴ 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医师注明住手时间后失效。

⑵ 暂时医嘱:指一次性完成的医嘱,如一次性的检查、治疗、用药等指令。

⑶ 备用医嘱:又称“预测医嘱”,根据病情的需要,分长期备用医嘱( prn 医嘱)和暂时备用医嘱( sos 医嘱),长期备用医嘱在医师注明住手时间后失效,暂时备用医嘱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二、医嘱开具资质与规范⑴医嘱的开具和住手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者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能代录医嘱。

⑵ 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⑴新开医嘱: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一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普通要求半小时内开出。

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 11 时之前开出。

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口头医嘱惟独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师才可下达。

⑵长期医嘱:普通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病情”、“体位”、“特殊治疗、监测项目”、“静脉用药”、“肌肉用药”、“口服用药”等。

⑶ 暂时医嘱:按医学指令的时间顺序书写。

值班医师开出暂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待清晰,避免遗漏。

对即将执行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 15 分钟内执行)。

⑷ 重整医嘱类:① 如果医嘱过多或者医嘱分散,为了防止差错,应整理医嘱。

在原长期医嘱下,用红色横线隔开,表示上面的医嘱作废,并在红线下标注“重整医嘱”字样,按顺序整理未住手的医嘱;②转科或者手术、分娩后,应在原长期医嘱下面用红线表示以上医嘱作废,红线下标明“转科医嘱”或者“术后医嘱”。

⑸每项医嘱普通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对门诊患者进行诊疗的指导性文件,是门诊医生和医院管理者共同遵循的规范和程序。

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门诊医嘱的开立、审核、执行、监督和评估等内容,旨在确保门诊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行为符合医疗规范和伦理要求,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1.门诊医嘱的开立(1)开立医嘱的主体:医院门诊医嘱的开立应由经医院认证的执业医师完成,门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和检查结果等综合信息,按照医学指南和规范开出适当的医嘱。

(2)医嘱的填写要求:医院门诊医嘱应采用电子病历系统或书写规范的纸质医嘱单进行填写,必须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码、病情诊断、具体医嘱内容、开立医生签名、开嘱日期等必要信息。

(3)医嘱的执行时间:医院门诊医嘱应明确执行时间和用药方式,避免因不明确引起患者用药错乱或错过用药时间。

2.医嘱的审核(1)医嘱的审核主体:医院门诊医嘱审核主要由药师、护士和医院管理人员共同完成,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审核医嘱的内容:医院门诊医嘱审核应重点审查医嘱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医嘱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或拒绝执行。

3.医嘱的执行(1)医嘱的执行方式:医院门诊医嘱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由医生指导护士、药师或患者本人执行,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医嘱执行记录:医院门诊医嘱的执行应及时记录在病历中,包括用药时间、剂量、途径、频次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便于医生和护士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4.医嘱的监督(1)医嘱的监督主体:医院门诊医嘱的监督主要由医院管理人员和质控部门进行,对医生、护士和药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医嘱的执行符合规范和标准。

(2)医嘱的质控:医院门诊医嘱质控应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错误,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二、医院门诊医嘱管理流程医院门诊医嘱管理流程是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包括医嘱的开立、审核、执行、监督和评估等具体步骤。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一、总则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2、开具医嘱资格:本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有资格开具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必须准确完整、格式规范、层次分明。

(2)医嘱应及时下达并按时执行。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手写医嘱:遇网瘫、停电等特殊情况,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将医嘱记录在医嘱单上,时间具体到分钟,需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签字笔。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取消医嘱,则应用红色墨水笔或红色签字笔标注“取消”字样,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4、严格执行复式医嘱:影像检查、实验室检查及特殊用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品及麻醉与精神药品等)的医嘱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及时记录相应结果并作出分析。

(1)医保《药品目录》标注适应证的药品,应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

(2)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应有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3)标注为“限急救”的药品是仅限于医保病人在急救的情况下,使用该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支付,一般性诊疗等非急救情况下不支付。

使用时病历中应说明理由。

(4)开具影像诊断和实验室检查医嘱应当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

5、对于需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各项隔离:如空气传播预防、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传播预防三类等)的病人,医生应当开具特殊预防医嘱:停止时开具停止特殊预防的医嘱。

6、会诊意见(临床医生、临床药师等)须经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执行。

7、临时医嘱开出后、长期医嘱有更改时,新病人入院后医嘱开出时,开具医嘱的医生应及时与总务护士沟通。

8、长期医嘱在上午11点前开出。

二、医嘱种类1、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3、临时医嘱:(1)有效期在24小时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医嘱是医生为患者诊断和治疗提供的指示和建议。

医嘱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医嘱的规范和有效执行,医疗机构应该制定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一、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必要性1.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嘱的开具和执行过程,减少医疗错误和意外事件,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2.保证患者安全:优化医嘱的执行方式,减少患者的风险,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3.提高医疗效率:通过规范医嘱管理流程,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效率,减少沟通传递环节的时间和错误。

二、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内容及要求1.医嘱开具:医嘱应由医生书写,并进行审签,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法、药物剂量、用药频次、疗程时间等,确保医嘱准确、明确。

医嘱应遵循最新的临床指南和医学证据,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2.医嘱执行:医嘱执行应由专职医师或护士执行,遵循提前确认、双人制核对、标准操作、及时记录的原则。

医嘱执行过程中需留下个人签名、时间、执行结果等信息,保证责任的明确和追溯。

3.医嘱核对:医嘱核对是医嘱执行的关键环节,应由责任医师进行,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核对过程中需仔细核实患者身份、宝贵检查、药物剂量和频次等信息,避免错误发生。

4.医嘱沟通:医嘱的沟通应及时、准确、全面。

医生应明确告知患者和家属医嘱的内容,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顾虑。

医嘱的传达应通过书面和口头方式,避免信息的丢失和误解。

6.医嘱解释:医嘱的内容对患者和家属来说可能比较专业和难以理解,医生应及时解释医嘱的目的、注意事项和预期效果,让患者参与决策并配合执行。

7.医嘱监督:医嘱的监督应由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包括对医嘱开具、执行、核对、沟通、审核等环节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和科室,提出改进措施和措施。

8.医嘱教育:医嘱教育应成为医学教育和护理培训的常态化内容,提高医护人员对医嘱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医嘱的规范和安全性意识。

三、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实施和监督1.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并进行内部宣传和培训,确保医院内各科室和医务人员的共同认知和理解。

医院医嘱开具与执行规范

医院医嘱开具与执行规范

医院医嘱开具与执行规范1.目的规范医院医嘱书写和管理,有效保障医患双方权益。

2.适用范围各临床科室3.定义3.1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它是对患者实施所有医疗和急救措施的法律依据,医务人员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以下规定严格执行,不得拖延或随便更改。

4.工作程序4.1 医嘱规范4.1.1 医嘱开具资格: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由我院授权的执业医师以书面形式开具或通过电脑HIS系统录入,医师在纸质医嘱单上签署全名。

4.1.2 医嘱种类: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ST医嘱)。

4.1.2.1 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用于重复执行不少于两次的医嘱,医师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4.1.2.2 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之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2小时内执行的医嘱。

凡转科、出院一律开临时医嘱,注明转科或出院。

4.1.3 医嘱书写要求(主要适用于急诊科):4.1.3.1 医嘱书写必须使用中国药典规定的中、外文法定药名,并写清剂量及用法。

医嘱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楚,格式规范。

不允许写“医嘱同前”而省略具体的内容。

4.1.3.2 使用蓝色或黑色笔把医嘱记录在病历中指定的医嘱单上。

4.1.3.3 医嘱必须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4.1.3.4 如需要取消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标注“取消”字样,签名并注明停药时间。

4.1.3.5 药物医嘱的书写要求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及药事管理制度中《药品管理及使用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执行。

4.1.3.6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求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4.1.4 电脑开具医嘱要求:4.1.4.1 医师使用本人工号登录HIS系统进行医嘱录入,并在打印纸质医嘱单上使用蓝色或黑色笔签署签名,要求字迹清晰。

4.1.4.2 开具X线、超声、CT、MRI、胃镜等检查医嘱时必须在系统中录入临床适应症或开具理由。

4.1.4.3 取消医嘱:4.1.4.3.1 已录入但护士尚未确认的医嘱,可直接在HIS 系统中取消;4.1.4.3.2 已录入并确认的长期医嘱,在HIS系统中停止医嘱;4.1.4.3.3 已录入并确认的临时医嘱,在医嘱单上使用红色笔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一、总则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2、开具医嘱资格:本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有资格开具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必须准确完整、格式规范、层次分明。

(2)医嘱应及时下达并按时执行。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手写医嘱:遇网瘫、停电等特殊情况,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将医嘱记录在医嘱单上,时间具体到分钟,需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签字笔。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取消医嘱,则应用红色墨水笔或红色签字笔标注“取消”字样,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4、xx复式医嘱:影像检查、实验室检查及特殊用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品及麻醉与精神药品等)的医嘱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及时记录相应结果并作出分析。

(1)医保《药品目录》标注适应证的药品,应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

(2)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应有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3)标注为“限急救”的药品是仅限于医保病人在急救的情况下,使用该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支付,一般性诊疗等非急救情况下不支付。

使用时病历中应说明理由。

(4)开具影像诊断和实验室检查医嘱应当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

5、对于需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各项隔离:如空气传播预防、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传播预防三类等)的病人,医生应当开具特殊预防医嘱:停止时开具停止特殊预防的医嘱。

6、会诊意见(临床医生、临床药师等)须经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执行。

7、临时医嘱开出后、长期医嘱有更改时,新病人入院后医嘱开出时,开具医嘱的医生应及时与总务护士沟通。

8、长期医嘱在上午11点前开出。

二、医嘱种类1、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3、临时医嘱:(1)有效期在24小时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医嘱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医生开具医嘱、护士执行医嘱的行为,以确保患者安全和治疗效果的制度。

下面是医嘱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医嘱开具1. 医生应按照患者的病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方案,并开具相应的医嘱。

2. 医嘱应包括用药、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剂量、频次、途径等,并注明开具医嘱的医生姓名、医院名称、时间等必要信息。

二、医嘱复核1. 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进行复核,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医嘱复核应由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同时进行,互相核对医嘱内容和患者信息,确保医嘱的正确性。

三、医嘱执行1. 护士应按照医嘱的要求,正确执行,遵循护理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在执行医嘱之前,护士应对患者进行核对,确认患者身份、医嘱内容和用药情况。

3.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保持专注,不得受到其他事物的干扰,及时记录医嘱执行情况,以便于后续的监督和评估。

四、医嘱停嘱和撤嘱1. 当患者病情改善或者不需要继续治疗时,医生应及时停嘱或撤嘱。

2. 医生应向护士说明停嘱或撤嘱的原因和时间,并告知护士停止相应的护理措施或给药。

3. 护士应及时停止执行相应的医嘱,并将停嘱或撤嘱的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中。

五、医嘱评估1.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嘱评估制度,对医嘱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和监督。

2. 医嘱评估可以通过内部审查、评估报告、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医嘱反馈1. 护士在执行医嘱后应向医生及时反馈患者的情况,包括用药效果、不良反应、治疗效果等。

2. 医生应根据护士反馈的情况,及时调整医嘱,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通过对医嘱管理制度的规范,可以有效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医嘱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并提高医疗机构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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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C】1.有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2.医护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后方可执行的流程。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目准确无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

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

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九、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申请单。

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字后方可有效。

特殊治疗和检查及患者出院。

应提前一天下达医嘱。

关于医护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须澄清的执行流程1、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2、医生所下医嘱应清晰规范,护士方可执行3、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4、医嘱模糊不清,有疑问时,护士应征求医生核实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未澄清前不可执行。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B】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对医生开具的医嘱及处方检查、总结、反馈及改进措施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对医生开具的医嘱及处方检查、总结、反馈及改进措施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A】医嘱、处方合格率≥95%。

骨外科医师开具的医嘱及处方总结分析及评价为提高处方、医嘱的用药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骨外科2014年第一季度中每月分别对住院患者的处方和医嘱进行检查,现在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一、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二、1、部分医师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的澄清流程不熟悉。

2、极个别医师在开具处方时不核对患者的床号,性别等信息。

3、检查发现极个别医务人员开具的处方不合格。

4、医务人员对处方、医嘱的规范开具的制度的熟悉度还不够。

二、同时在很多方面医务人员做的很好,如:1、使用期人员或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人员开具的处方,均有有资质的医师审核、签字或盖章后方才有效。

2、进修医师有医务科对其胜任不专业共组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处方权。

改进措施:1、临床科主任要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科内学习,进一步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2、对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核对,特别是医师签名处,要能正确识别。

4、医师在开具处方后要认真检查,特别是患者的重要信息由无齐全,无误后,才能发出。

骨外科2014年3月24日骨外科医师开具的医嘱及处方总结分析及评价为提高处方、医嘱的用药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骨外科2014年第二季度中每月分别对住院患者的处方和医嘱进行检查,现在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三、发现的问题主要有:1、经一季度学习整改,本次检查制度熟知明显提高;2、开具处方时患者身份信息准确,存在漏签名。

3、护士对医嘱均能进行核查,记录,准确后执行。

4、处方集医嘱合格率》95%。

改进措施:1、临床科主任要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科内学习,进一步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2、对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核对,特别是医师签名处,要能正确识别。

4、医师在开具处方后要认真检查,特别是患者的重要信息由无齐全,无误后,才能发出。

骨外科2014年3月24日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C】1.有只有在紧急抢救情况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2.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述确认,双人核查后方可执行。

3.下达口头医嘱应及时补记。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1.2.各科室对本科制度的执行力有监管与评价。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A】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2.医嘱制度规范执行,持续改进有成效。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有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处置流程。

【C】1.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包括重要的检查(验)结果等报告的范围。

2.接获非书面危急值报告者应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复述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

3.医生接获临床危急值后及时追踪与处置。

4.相关人员知晓上述制度与流程,并正确执行。

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为加强对临床辅助检查“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杜绝医疗隐患和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三、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四、操作流程(一)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门、急诊护士(分诊员),护士(分诊员)在最短时间内通知接诊医生(或直接通知接诊医生),并做好登记,由接诊医生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二)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住院病人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在病区,病区接收人员做好登记并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

(三)登记程序“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照“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

医技科室与门急诊、病区均建立《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登记,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四)处理程序1、医技科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并在《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发出。

2、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

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

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五、“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六、“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1、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范围2、临床危急值报告与处理流程附1: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范围一、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范围1、临床生化血钾<L或>L;血钠<125mmol/L或>155mmol/L;血氯<90mmol/L或>120mmol/L;血钙<L或>L;血糖<L或>L;血BUN >L;血CRE>450μmol/L;ALT>300u/L;抗HAV-IgM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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