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1.医嘱必须经过医生签名后方可执行。
一般情况下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或手术过程中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应先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
用过的安瓿保留一定时间,须经两人核对后再丢弃。
2.处理医嘱时应先急后缓,即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
处理医嘱时做到认真、准确、及时、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3.护士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及时向医生提出,切不可盲目执行,也不可擅自更改医嘱,必须校对清楚方可执行。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生提出,必要时应向该医生的上级医生报告或者科室负责人报告。
4.医嘱需每班核对,每日核对,每周护士长总查对,查对后做好登记并签全名。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认真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5.凡已写在医嘱单上而又不需执行的医嘱,不得贴盖、涂改,应由医生在该项医嘱上使用红色笔标注“取消”,并在医嘱后用红钢笔签全名。
若为电子医嘱应在相应档内请医生及时开具停止日期、时间、停止医生。
6.计算机医嘱查对时遵循“每班查对、每日核对、每周总查对”的原则。
计算机医嘱处理的监控,在医嘱录入、核对、汇总、生成、总查、删除等每一个处理环节中,实行操作码管理。
操作码与操作人员一一对应,由操作人员自行管理,操作人员只有凭借操作码才能进入计算机医嘱处理系统,操作人员的姓名可在总台显示。
姓名可在总台显示。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所下达的医疗指示,保障了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嘱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因此各医院都应该高度重视医嘱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一、医嘱的书写1.1 医嘱应当准确清晰:医生在书写医嘱时,应当准确明了地表达诊疗意图,避免模糊不清或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引起误解或错误执行。
1.2 医嘱应当规范标准:医嘱的书写应当符合医院规定的书写格式和标准,包括用词规范、格式统一等,以便于医护人员的理解和执行。
1.3 医嘱应当及时签署:医生在下达医嘱后应当及时签署,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治疗和护理。
二、医嘱的执行2.1 医嘱执行应当及时:医护人员在接收到医嘱后应当立即执行,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治疗和护理。
2.2 医嘱执行应当准确: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准确无误,避免因误操作或错误执行导致患者的不良后果。
2.3 医嘱执行应当记录完整: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执行人员等信息,以便于医生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三、医嘱的审核3.1 医嘱审核应当严格: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嘱审核机制,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不当医嘱对患者造成伤害。
3.2 医嘱审核应当及时:医嘱审核应当在医嘱下达前进行,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和护理。
3.3 医嘱审核应当记录:医院应当对医嘱审核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以便于医院内部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四、医嘱的修改4.1 医嘱修改应当合理:医生在修改医嘱时应当考虑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确保修改医嘱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2 医嘱修改应当及时:医生在发现医嘱需要修改时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因延误修改导致患者的治疗效果不佳。
4.3 医嘱修改应当记录:医生在修改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修改情况,包括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以便于医院内部的审查和监督。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其目的是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合理的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能有效预防用药错误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一、医院处方管理制度1. 处方开具规范:医院应建立健全处方开具规范,规定医生开具处方时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包括标准用药名、剂量、给药途径、频次等信息的填写,避免模糊不清或错误的使用药物名称和剂量。
2. 处方审核机制: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机制,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安全。
审核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处方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电子处方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可以引入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的电子化管理。
电子处方不仅方便医生开具和查询,还能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医院数据统计和管理。
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1. 医嘱书写规范:医生在给患者开具用药医嘱时,应书写清晰、准确,不得使用简写或口头医嘱。
医嘱内容应包括用药名称、用法、用量、频次、用药时间等要素,避免患者或护理人员的误解。
2. 医嘱执行监督:医院应建立医嘱执行监督制度,对护士执行医嘱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医嘱按时按量执行,减少患者漏服或误服药物的风险。
3. 药物配送管理:医院药房应建立合理的药物配送管理制度,确保患者按时取药。
在药房发药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医嘱信息,避免发生药物混淆或错发的情况。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护士和药师等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只有如此,医院才能建立良好的用药管理环境,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一、医嘱执行制度是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守。
二、医嘱包括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长期医嘱指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在一段时间内需要连续执行的医嘱,如药物治疗、康复训练等。
临时医嘱指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在特定时间内需要执行的医嘱,如检查、手术等。
三、医生在开具医嘱前,必须仔细询问患者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和患者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饮食调整、康复训练等。
开具医嘱时要做到术语规范、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四、护士在接收医嘱后,必须及时核对并确认医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于有疑问的医嘱,应立即与医生沟通确认。
核对确认无误的医嘱,要按照医嘱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及时执行。
五、在执行医嘱时,护士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时间等,确保准确无误。
在执行输液、注射等高风险操作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双人核对,确保操作安全。
六、护士在执行医嘱时,要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和病情变化。
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患者出现过敏反应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报告医生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七、护士要保持与医生的良好沟通,及时反馈患者病情和治疗效果等信息。
对于需要调整的治疗方案,护士要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医生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护士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医嘱的连续性和执行准确性。
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患者信息、医嘱执行情况、病情变化等重要事项。
九、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要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同时要组织护士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嘱执行水平和安全意识。
十、医院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嘱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医嘱执行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同时要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和部门进行医嘱执行制度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十一、各科室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医院管理部门的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医嘱管理制度:要求医嘱书写规范与完整

医嘱管理制度要求医嘱书写规范与完整1. 引言医嘱是医生向患者或医护人员发布的治疗、护理或用药指导。
医嘱的书写规范与完整性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介绍医嘱管理制度以及医嘱书写规范的要求,旨在提高医务人员医嘱书写的准确性和可理解性,从而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2. 医嘱管理制度2.1 医嘱书写的重要性医嘱直接反映了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意图,是医疗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因此,规范的医嘱书写对确保患者安全、协调医患关系以及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2 医嘱书写的管理责任医院应建立严格的医嘱管理制度,明确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的医嘱书写责任。
医生应对医嘱书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护士则负责执行、监督和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
2.3 医嘱书写的审核与审查为了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医院应设置医嘱审核与审查机制。
医嘱审核主要由医务部门负责,包括对医嘱内容、剂量、频次等进行审核而医嘱审查则是指临床药师对医嘱进行合理性评估,确保医嘱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医嘱书写规范的要求3.1 医嘱书写的清晰性与准确性医嘱应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进行书写,避免使用模糊、抽象或歧义的表达方式。
医嘱书写应注意使用正确的医学术语,避免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
3.2 医嘱书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3.3 医嘱书写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性医嘱书写应遵循实施方便、可操作的原则。
医嘱的内容应具体详细,并且要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可行性,避免过于笼统或模糊。
3.4 医嘱书写的时间要求医嘱应及时书写,以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治疗或护理。
医嘱的书写时间应准确记录,避免出现不合理或错误的记录。
4. 医嘱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4.1 患者沟通与告知在执行医嘱之前,医护人员应与患者进行沟通和告知,确保患者理解医嘱的内容和目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2 剂量与给药的准确性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并确保给药剂量的准确性。
在给药过程中,应注意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并按照医嘱规定的频次进行给药。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医嘱是医生为患者诊断和治疗提供的指示和建议。
医嘱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医嘱的规范和有效执行,医疗机构应该制定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一、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必要性1.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嘱的开具和执行过程,减少医疗错误和意外事件,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2.保证患者安全:优化医嘱的执行方式,减少患者的风险,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3.提高医疗效率:通过规范医嘱管理流程,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效率,减少沟通传递环节的时间和错误。
二、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内容及要求1.医嘱开具:医嘱应由医生书写,并进行审签,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法、药物剂量、用药频次、疗程时间等,确保医嘱准确、明确。
医嘱应遵循最新的临床指南和医学证据,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2.医嘱执行:医嘱执行应由专职医师或护士执行,遵循提前确认、双人制核对、标准操作、及时记录的原则。
医嘱执行过程中需留下个人签名、时间、执行结果等信息,保证责任的明确和追溯。
3.医嘱核对:医嘱核对是医嘱执行的关键环节,应由责任医师进行,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核对过程中需仔细核实患者身份、宝贵检查、药物剂量和频次等信息,避免错误发生。
4.医嘱沟通:医嘱的沟通应及时、准确、全面。
医生应明确告知患者和家属医嘱的内容,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顾虑。
医嘱的传达应通过书面和口头方式,避免信息的丢失和误解。
6.医嘱解释:医嘱的内容对患者和家属来说可能比较专业和难以理解,医生应及时解释医嘱的目的、注意事项和预期效果,让患者参与决策并配合执行。
7.医嘱监督:医嘱的监督应由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包括对医嘱开具、执行、核对、沟通、审核等环节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和科室,提出改进措施和措施。
8.医嘱教育:医嘱教育应成为医学教育和护理培训的常态化内容,提高医护人员对医嘱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医嘱的规范和安全性意识。
三、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实施和监督1.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并进行内部宣传和培训,确保医院内各科室和医务人员的共同认知和理解。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一、医嘱必须由经医务科核准、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在其授权范围内下达,禁止应用他人的权限开具医嘱。
二、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口头医嘱。
1、长期医嘱是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师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危病重、饮食、陪护人员、药物使用、隔离等,取消长期备用医嘱(PRN)。
2、临时医嘱是只执行一次的医嘱,24小时以内有效。
药物临时医嘱分类:分为once、ST、补药、S(术前、术中)医嘱。
Once医嘱指非紧急用药,24h内执行的医嘱;ST医嘱指的是患者需要紧急用药,在30min内执行的医嘱。
3、口头医嘱及电话医嘱。
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师、麻醉师可以下达口头医嘱,其他情况不允许使用口头医嘱。
任何情况下不准执行电话医嘱。
三、医嘱下达时限:1、新入院患者、转入患者:医嘱应在患者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下达。
急危重症患者:在30min内下达。
2、住院患者: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11:00am以前开出,如病情变化时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3、手术医嘱:择期手术术前1天11:00am前下达手术医嘱;急诊手术医嘱随时下达。
术后患者:应立即停止术前医嘱,重开术后医嘱。
4、出院患者:患者出院当日开具出院医嘱及出院带药(自动出院除外),出院前停止所有长期药物医嘱。
四、记录位置:1、长期医嘱及临时医嘱:均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其中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2、口头医嘱:应临时记入口头医嘱单,然后补入病历相应的记录单中。
3、门诊医嘱:门诊患者的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五、书写要求:1、医嘱单是医疗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也是医疗护理过程中进行信息沟通的重要文件,任何人不准私自藏匿、销毁、涂改。
2、医嘱必须书写完整、层次分明,内容清楚、格式规范。
一项医嘱内容较多,在一行内写不完整可以跨行,但同一行内只允许有一条医嘱。
3、医师下达医嘱,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症或理由。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一、总则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2、开具医嘱资格:本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有资格开具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必须准确完整、格式规范、层次分明。
(2)医嘱应及时下达并按时执行。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手写医嘱:遇网瘫、停电等特殊情况,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将医嘱记录在医嘱单上,时间具体到分钟,需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签字笔。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取消医嘱,则应用红色墨水笔或红色签字笔标注“取消”字样,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4、xx复式医嘱:影像检查、实验室检查及特殊用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品及麻醉与精神药品等)的医嘱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及时记录相应结果并作出分析。
(1)医保《药品目录》标注适应证的药品,应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
(2)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应有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3)标注为“限急救”的药品是仅限于医保病人在急救的情况下,使用该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支付,一般性诊疗等非急救情况下不支付。
使用时病历中应说明理由。
(4)开具影像诊断和实验室检查医嘱应当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
5、对于需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各项隔离:如空气传播预防、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传播预防三类等)的病人,医生应当开具特殊预防医嘱:停止时开具停止特殊预防的医嘱。
6、会诊意见(临床医生、临床药师等)须经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执行。
7、临时医嘱开出后、长期医嘱有更改时,新病人入院后医嘱开出时,开具医嘱的医生应及时与总务护士沟通。
8、长期医嘱在上午11点前开出。
二、医嘱种类1、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3、临时医嘱:(1)有效期在24小时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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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目准确无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
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
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九、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申请单。
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字后方可有效。
特殊治疗和检查及患者出院。
应提前一天下达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