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府建言尽快返还经租房(见正文)
公司房租返还申请书模板

公司房租返还申请书模板如下:尊敬的XXX公司领导:您好!我代表我司向您提出关于房租返还的申请。
在此,我们先对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一、申请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缓解中小企业面临的压力,助力其健康发展。
其中,关于房租返还的政策对我们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房租返还补贴,以降低其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基本情况我司成立于XXXX年,是一家专业从事XXX业务的企业。
自成立以来,我们始终秉承“创新、务实、共赢”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房租返还申请条件及依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们公司符合以下申请条件:1. 注册地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租赁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3. 上一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XX万元;4.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依据《XX市中小企业房租返还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公司特向您提出房租返还申请。
四、房租返还金额及计算方式根据政策规定,房租返还金额为实际房租支出的一定比例。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 实际房租支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房租金额,并提供相关支付凭证;2. 返还比例: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计算;3. 返还金额:实际房租支出× 返还比例。
五、申请材料为确保房租返还申请的顺利进行,我们已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1. 房租返还申请书;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租赁合同复印件;4. 房租支付凭证复印件;5. 上一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证明材料;6.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7. 财务制度等相关材料。
六、申请期望我们希望您能够审批我们的房租返还申请,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将充分利用这笔资金,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延期腾退周转房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有关部门:您好!我是XXX,住在XXX地区的XXX项目安置房,因为某些原因,我特此向您申请延期腾退周转房。
首先,我想说明我为什么会申请延期腾退周转房。
我原本计划在XXXX年XX月XX 日前将周转房腾退,但由于以下原因,我无法如期腾退:1. 由于我个人的原因,我在找寻新的住房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
我一直在努力寻找合适的住房,但由于房价高昂、租房市场紧张等原因,我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住房。
我希望能够有更充足的时间来寻找新的住房,以确保我能够顺利地搬出周转房。
2. 另外,我还想提到的是,我在周转房中遇到了一些设施问题。
例如,房间的电路存在问题,导致我无法正常使用电器设备。
我已向物业反映了这个问题,但他们尚未解决。
因此,我希望能够继续住在周转房中,直到这些问题得到解决。
3. 此外,我还有一些个人物品需要处理。
我一直在努力整理和搬运我的物品,但由于工作繁忙和其他个人原因,我尚未完成这个过程。
我希望能够有更充足的时间来处理这些物品,并确保它们得到妥善安置。
基于以上原因,我特此向您申请延期腾退周转房。
我希望能够延长至XXXX年XX月XX日之前腾退周转房。
我将尽最大努力寻找新的住房,并确保在延期期间按时搬出周转房。
同时,我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履行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延期费用。
我深知延期腾退周转房会给相关部门带来一定的麻烦和困扰,对此我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保证在延期期间,我会尽力解决个人问题,并确保周转房得到及时腾退。
最后,我衷心希望您能够考虑我的申请,并给予我延期腾退周转房的机会。
我将不胜感激,并会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后续的工作和生活。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申请人:XXX联系方式: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申请退还部份房租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房东:
您好!我是您的租客,住在您的房子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在此,我想向您申请退还部分房租。
我深知这可能会给您带来一些困扰,但请您花几分钟的时间阅读我的申请,相信您会理解并支持我的请求。
首先,我想说明的是,我一直尊重并遵守租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在入住期间,我认真维护房屋设施,按时支付房租,并始终保持房屋的整洁。
然而,近期我遇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我不得不提出退还部分房租的请求。
首先,由于疫情的原因,我所在的公司进行了裁员,我的工资收入受到了严重影响。
在疫情期间,生活成本不断上升,我不得不紧衣缩食,艰难度日。
在这种情况下,我希望能够退还部分房租,以减轻我的经济负担。
其次,我注意到房屋的一些设施存在问题,如卫生间的水龙头漏水、厨房的油烟机噪音过大等。
我在入住之初就已经向您反映过这些问题,但遗憾的是,直到现在这些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这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我也因此产生了安全隐患。
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我有权利要求退还部分房租。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我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基于实际情况提出了这一请求。
我相信,您作为房东,也希望您的租客能够住得舒适,安心。
我希望您能够理解我的困境,支持我的请求,退还部分房租。
为了便于您了解我的实际情况,我附上了相关证据,包括工资收入减少的证明、维修需求反映的记录等。
如有需要,我愿意随时与您沟通,解答您的疑问。
请您认真考虑我的请求,相信您会做出公平、公正的决策。
在此,我提前向您表示感谢。
期待您的回复。
顺祝商祺!
租客:(签名)
日期:年月日。
政策性租金退款承诺书

政策性租金退款承诺书尊敬的租赁方:本承诺书由出租方(以下简称“我方”)向租赁方(以下简称“贵方”)发出,旨在明确我方在政策性租金退款事项上的责任与承诺。
一、承诺事项1. 我方承诺,若贵方在租赁期间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有权获得租金减免或退还的,我方将无条件配合贵方办理相关手续。
2. 我方承诺,一旦确认贵方符合政策性租金退款条件,我方将在收到贵方书面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应退款项全额退还至贵方指定账户。
3. 我方承诺,在整个退款过程中,我方将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确保退款流程的顺利进行。
二、退款条件1. 贵方需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租金减免或退还的正式文件。
2. 贵方需在收到政策性租金退款通知后的30天内,向我方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 贵方需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我方有权拒绝退款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其他事项1.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合同终止之日。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承诺书内容,双方应协商解决。
3. 本承诺书的解释权归我方所有,如有变更,我方将及时通知贵方。
四、承诺书的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作为租赁合同的补充文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承诺书的规定,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尽快落实产权保护制度解决经租房问题的建议

尽快落实产权保护制度解决经租房问题的建议特别报道尽快落实产权保护制度解决经租房问题的建议□民盟⼭西省直机关联合总⽀部委员会调研组2018年5⽉,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件清理⼯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9号)和《关于加强⾏政规范性⽂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根据以上两个通知,要于2018年10⽉底前对“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进⾏清理,要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件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然⽽,在经租房产权问题上,仍存在个别政策⽂件既违反宪法和国家政策,⼜侵犯经租房户主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清理或废⽌,同时尽快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有关产权保护有关政策,将经租房返还产权⼈,这也是尊重历史,遵守契约精神,提⾼政府公信⼒,维护社会稳定的⼀项重要任务。
⼀、有关返还经租房产权的障碍性政策⽂件经租房是指“由国家经营租赁”私有房屋的简称。
20世纪50年代,⼤量外来⼈⼝涌⼊城市,造成了严重的住房困难问题,时称“房荒1956年,中央书记处第⼆办公室制定《关于⽬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
根据意见,全国于1958年开展了⼤范围对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由国家经租,国家统⼀租赁、统⼀分配使⽤和修缮维护”。
当时的经租房政策对于缓解城市住房压⼒具有重要意义.因⽽得到了很多⼈的⽀持。
据不完全统计,从1956年起,全国设区的市和三分之⼀以上的县镇共有62.41万户主动将⾯积11648万平⽅⽶的私房上交国家⽤于经租。
1964年,国务院批转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中对国家经营租赁的房屋进⾏了说明:“国家经租房屋是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类似赎买的办法,在⼀定时期内给予固定的赎⾦来逐步改变它们的所有制,因此房主只能领取国家租⾦,不能收回国家经租的房屋。
房屋租赁租赁物返还程序范本

房屋租赁租赁物返还程序范本在房屋租赁关系结束时,租赁物的返还是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这个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纠纷和争议,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房屋租赁租赁物返还的程序范本。
一、通知与准备在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返还租赁物的具体日期。
通知中应明确说明租赁期满的时间、要求承租方清空房屋并保持房屋的良好状态、以及逾期未返还的后果等。
承租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开始着手准备返还租赁物。
这包括清理房屋内的个人物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以使其恢复到租赁开始时的状态(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二、房屋检查在承租方准备返还租赁物时,出租方有权提前对房屋进行检查。
检查的目的是确定房屋的状况是否符合租赁合同的约定。
出租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房屋,与承租方共同进行检查。
检查的内容通常包括房屋的结构是否完好、墙壁是否有损坏、家具家电是否正常运作、水电设施是否正常等。
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损坏或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双方应当场记录并拍照留存,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
三、物品交接在租赁物返还当天,承租方应将房屋钥匙、门禁卡等相关物品交还出租方。
同时,出租方应再次对房屋进行检查,确认房屋内的物品已经清空,并且房屋的状况与之前检查的结果一致。
如果承租方有遗留物品,出租方应通知承租方在一定期限内取回。
逾期未取回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四、费用结算在租赁物返还后,双方需要对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这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
如果承租方存在欠费情况,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补足。
如果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后,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五、押金退还如果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坏,并且结清了所有费用,出租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退还押金。
退还押金的方式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通常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划拨物业租金返还的请示

划拨物业租金返还的请示尊敬的领导:我是XXX小区的一名业主,特向您请示关于划拨物业租金返还的问题,望能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我所居住的XXX小区是一处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并管理的商住综合项目,小区内既有商铺也有住宅,由物业公司负责全面管理和维护。
近期,我们业主小组注意到物业公司从商铺租金中收取了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但一直没有明确告知这笔费用的用途和返还方式,引发了业主们的疑虑和不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业主小组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讨论,发现划拨物业租金返还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也是保护业主权益的重要措施。
通过返还物业租金,可以使业主们真正享受到物业管理服务所带来的方便和舒适,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基于以上背景,我们业主小组提出以下建议,请领导批准:1.明确返还比例和方式:物业公司应当明确告知业主们物业租金的返还比例和具体的返还方式,确保透明公开。
2.定期返还物业租金: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周期,定期向业主返还物业租金,避免长时间滞留,造成业主的不满。
3.建立返还监督机制:为了确保物业公司按时返还物业租金,建议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监督物业公司的返还工作。
4.增加返还比例:鉴于物业管理费用的上涨和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增加,建议适当增加物业租金的返还比例,以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
5.加强沟通与协商: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回应业主的问题和需求,并在重大决策前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能够有效解决物业租金返还的问题,增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和满意度,提升小区整体的居住环境和品质。
我们诚挚希望领导能够审慎考虑我们的请示,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指导。
感谢您对业主权益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XXX小区业主代表。
申请返还租金的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房东:您好!我是您的租客,入住您的房屋已有一段时间。
在此,我向您申请返还部分租金,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以下是我申请返还租金的原因和具体请求。
首先,自入住以来,我始终认真履行租客的职责,按时支付租金,并保持房屋整洁。
但在租赁期间,我发现房屋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的居住体验和生活质量。
在此,我想请您谅解并提出以下几点:1. 房屋设施不完善。
在租赁合同中,您承诺提供的家具和家电存在故障,例如(具体描述)。
这些问题给我带来了诸多不便,我已多次自行维修,花费了一定的费用。
因此,我希望能够返还部分租金,作为对此次维修费用的补偿。
2. 房屋结构问题。
在居住过程中,我发现房屋存在一定的结构问题,如(具体描述)。
这些问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我已向专业机构咨询,预计维修费用为(具体金额)。
为确保居住安全,我希望能够返还部分租金,作为维修费用的补偿。
3. 物业管理不善。
小区物业管理存在不足,如(具体描述)。
这些问题给我和其他租客带来了诸多困扰,我们已多次向物业反映,但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为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我希望能够返还部分租金,作为对物业管理不善的补偿。
4. 租赁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您提出要提高租金,但我认为新的租金标准与市场行情不符。
在与您沟通无果后,我决定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我应支付违约金,但我希望您能够返还部分租金,作为对违约金的部分抵扣。
综上所述,我向您申请返还部分租金,共计(具体金额)。
在租赁期间,我始终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也希望您能够履行合同约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租赁关系。
如您同意我的申请,请您尽快回复,我们将协商具体事宜。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我将竭诚为您解答。
再次感谢您在租赁期间对我的支持与理解,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敬礼!租客:(签名)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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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政府建言——尽快返还经租房(见正文)向政府建言——尽快返还经租房(见正文)经租房是指中国城市中的一些私有房产,这些房产在1958年前后由政府统一经营出租,收取房租,于是就称这类房产为经租房。
按当时的做法,把城市里的私有房产分为自住房和出租房,出租房在15间以上的,即由政府经租。
政府房管部门负责经租房的经营,如管理、收租、修缮等,并把租金的百分之二十到四十发给经租房的业主。
这种做法延续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就不再发租金给经租房主。
经租房主从来没有办理过这些房屋产权的转移出让手续,他们仍然是其被经租房产的合法业主。
“经租”是上世纪50年代出现的一个“关键词”。
1958年前后,政府对私有的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式就是“经租”。
经租就是对数量在规定起点以上的私人出租房屋,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出租、管理、修缮,并把一定比例的租金支付给房主。
经租的起点各地略有不同,大约是在100-250平方米之间。
向房主支付定额租金的比例,不同地区,对不同情况的房主也略有不同,大约是全额租金的20—40%。
在北京,私人出租房屋超过15间(或225平方米)的就要纳入经租。
经租虽然也称之为社会主义改造,其实与其他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不同的。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1956年已经基本完成,而私有房屋的经租大致是在1958年。
经租为什么没有放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中一并完成呢,不只是个时间问题,而是政策、做法上要有所不同。
因为私有房屋属于生活资料而非生产资料,1954年宪法有“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的明文规定。
1956年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中提出“对城市私人房屋通过采用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用类似赎买的办法,即在一定时期内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地改变他们的所有制”的意见。
在1958年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改造的时候,是采用“经租”的做法,而没有采用“公私合营”的做法。
这里边虽有“逐步改变所有制”的说法,但是直至文革结束前并未宣布被经租的私有房屋变为“归国家所有”,也没有要求被经租的私房房主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
这里边虽然提到“赎买”,但是直至文革结束前并未就此做出具体安排,也没有办理相应的经济法律手续。
十一届三中权会以来,意识形态领域屡破坚冰,广州福建等省份顺应时代发展,率先在改革开放初期纠正了经租房由房管部门管理的问题,将房产返还给了产权人。
在几十年的左倾运动中各地的房管部门掌控了大量的私房,房管部门既是经租房的管理者同时也是既得利益者。
内地省份在经租房问题上仍坚持以左倾理论抵制返还经租房。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形势的日益逼近,左倾理论已被科学理念所取代,丧失了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主导地位,这就使得这些私房再维系着经租状态失去了前提,迫切需要以一个新的名义仍将经租房掌控在房管部门。
建设部的一个通知——85城住字(87)号文件特提出以下意见:过去凡是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政策规定,已经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属于国家所有,合法的私人不动产岂是职能部门出个文件就能剥夺所有权的,可是却成了迫不急待的各地房管部门继续把持经租房的依据,此后各地房管部门暗箱操作,违反房屋登记程序,制做假房档办理了以各自单位为经租房产权人的权属证书。
经租房被纳入直管公房范畴。
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及城市大规模拆迁,迫使经租房产权人和继承人不得不直面经租房问题。
85城住字(87)号文件,京建权[2007]107号文件,构成了将经租房产权人抛置在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依据链条。
导至经租房产权人及继承人无法查阅自家房档,合法知情权被剥夺。
知情权被剥夺监督权便无从谈起,现在依附在经租房问题上的贪腐案件,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时常被曝光,这些被曝光的往往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才查到的房档,通过房档违法违纪问题被披露。
经租房产权人是最了解自家房产真实情况的人群,如果这样的文件继续执行,不许他(她)们查阅房档,揭示不实之处,那么这些房档的真实性就无法保证。
许多房屋档案都存在房管部门,房管员在上面动手脚弄虚作假的问题。
这些人为什么敢这样做,就是抓住了了解房子真实情况的人(经租房产权人)查不到房档(85城住字(87)号文件,京建权[2007]107号文件阻挠)。
这里面是房管部门,房管员一手遮天的领域。
他(她)们通过授意关系人员开据表面上符合条件的材料,制做假房档,不履行监管职责等方式使得经租房屋转租,倒买,倒卖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屡见不鲜。
如仍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这些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就将被长期掩盖。
依附在这条利益链上的恶势力就会逐渐做大做强,以至尾大不掉,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
我家经租房24间,运动中房管所在经租房院内盖了6间房,共计30间。
现在有一半房子闲置或转租。
这些经租房被房管部门归入直管公房范畴。
而真正的直管公房是国家拥有产权由各地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房屋。
这两者具有明显的不同。
真正的直管公房是在改革开放后政府为了解决居住问题建造的单元楼房,而被归入直管公房范畴的经租房则是院落平房,一眼就能识别出两者的产权脉络。
改制后,各地房管所变更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成为了事业单位。
通过报请地方政府取得继续把持包括经租房在内的直管公房的管理权。
(见证据清单:丰政函[2007]29号,丰房中字[2007]004号)经租房被房管部门以福利房名义租给房客,待拆迁时实行房改房政策,也就是将经租房以福利房名义卖给房客,房客再以产权人身份获取拆迁补偿。
这样一来就将经租房的真正产权人经租户完全架空,整个过程由房管部门办理,依照这个政策经租房拆迁与经租户无关,经租户替政府承担了几十年职责。
最后却落下这样的结果,地方政府良心何在。
很多房客的单位早已分了楼房,本应将经租房返还,可是房管部门根本不管,任其转租,倒买倒卖,房管部门从中收取相关费用,它们的小金库大多是这种违规收入。
有的房客早已将房屋腾退,依照落实政策文件本应将该房返还经租户,可是房管所又将其二次出租,往往是租给关系户,待拆迁好大捞一笔,双方再暗中分红。
有很多人拥有几所这种福利房。
解决办法:将归入直管公房范畴的经租房和占用经租房院落加盖的房屋从房改房领域拨离出来。
经租房拆迁时,居住在这些房屋里的房客以自己的工龄,收入等依据向政府申请保障房。
明确经租户是经租房产权人,房客不得占踞经租房拒迁。
明确审查这类房客的住房情况,派人走访由其向当地邻里问询房屋利用情况。
对不符合申请保障房情况的,多占政府保障房和单位福利房的取消资格并收回多占部分。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应保障经租房产权人及继承人的知情权。
只有这样房管部门依附在经租房问题上的违法违纪违规才能得到有效揭露。
为经租房的最终解决清除阻力,铲除依附在经租房问题上的贪腐分子。
建设部发布的建房[1992]462号,建房[1993]739号,建房管字[1993]32号,建房函[1996]178号等多个文件一再强调:建国以来,我国对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一贯原则是:不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地上建筑,地上建筑所有权转移时,连同所使用的房基地一并转换;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我国司法,规划和房地产管理机关都是按照这一原则处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
国家基本法律中关于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规定和法律保护,部门规章无权否定和变更。
解决办法:很显然,85城住字(87)号文件,京建权[2007]107号文件违反了这些规定,应予废止。
建设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中房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建房[1995]433号强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中,要将房地产管理部门占有、使用的房产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经租、直接管理的房产分开登记。
前者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据以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后者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现行管理制度管理,维持现状,每年年末将统计汇总数报同级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解决办法:各地房管部门更是违反建房[1995]433号文件办理的产权证,应予宣布作废。
附:民建联向全国政协,全国人大递交的返还经租房问题的提案。
1958年,內地規定達到一定面積的私人房屋(面積達180平方米及以上、以及出租的非住宅房產),業權人須與政府簽訂房產經租協議,將房產交政府房管部門統一管理、修繕和安排租戶,租金按一定比例由政府和業權人分享,至文化大革命租金停發。
文革結束後,廣東、福建等部分省市落實僑房政策,對經租前已具備華僑、港澳同胞身份的業權人,發還經租的房產,但經租後才具備華僑、港澳同胞身份的至今未獲發還,一些省市至今甚至連經租前已具備華僑、港澳同胞身份的業權人的房產尚未發還。
問題所在:一、經租房是業權人用他們自已的勞動所得購置,這些業權人在建國初期沒有被評定為“地主"或“資本家"成份,其房產也沒有被人民政府沒收,政府並對其經租房重新頒發了「房地產所有證」。
在1958年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中,經租房也沒有被列入改造而改變權屬,經租房是業權人的合法私有財產;二、當年經租房業權人簽訂的協議,只是委托國家協助經營租賃而已,並沒有將房產賣給國家,產權完全沒有發生轉移,法律上經租房至今仍為業權人所有;三、去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頒布了「物權法」,明確規定私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在物權法已頒布實施後的今天,經租房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依法應該得到解決。
經租房不盡快發還給業權人,有違法律的規定,損害國家法律的尊嚴四、經租房主的不斷上訪、投訴,使經租房這個歷史遺留問題,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
解決建議有關部門要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盡快研究制定有關政策,對產權清晰的經租房,盡快發還給業權人,並為其重新頒發房地產證書,妥善解決經租房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我们经租房权益人对民建聯代表及委員向人大政協會議倡议落实经租房问题热烈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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