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钻探技术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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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探采打井规范的修正意见

对云南省探采打井规范的修正意见

对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技术要求及管理规定的修正意见寇 伟最近,受大理州客户邀请,携富士达大地电磁电位值VCT成像探水仪前去帮他们进行找水定井工作,在宾川县周边、永胜县程海镇、祥云县城边对9口已成井、和在打井进行了复探,并新探定3口井位下。

通过了解具体打井情况、对照VCT成像剖面图逐层分析及讨论,对大理州地区的地下水文地质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从宾川县、永胜县、祥云县的探水情况来看,云南大理虽然地处低纬度高海拔地区,但是就水文地质情况来讲,总体上与山东、河南、河北、四川差不多,都明显有浅层水和深层承压水两层地下水系。

浅层水基本上在40-80米之间,深层水基本上在230-340米之间,不同的地方会有所偏移,如果不是有明显的构造带影响,情况都很接近。

《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钻探技术质量要求》中“1、井深:浅井深度不超过70米,深井深度不应超过200米。

浅井要求在钻井深度30~40米作试抽水,深井应在揭露含水层60~80米(潜水含水层水位以下或承压含水层顶板以下)时作试抽水。

试抽水表明涌水量能够达到成井要求即应及时进行抽水试验、成井供水。

当钻探揭露到膏盐、含盐岩等岩矿层时,应立刻终孔,作好后续处理。

最终井深探测误差不得大于2‰。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技术管理规定》中“(三)井深及间距控制:为了尽快发挥地下找水的抗旱效果,各施工单位应急群众之所急,抢时间争速度,尽快终孔抽水。

浅井深度要求在30~40米作试抽水;深井在揭露含水层60~80米(潜水含水层的水位以下或承压含水层的顶板以下)时作试抽水。

试抽水表明涌水量能够达到成井要求即应及时进行抽水试验、成井供水。

试抽水涌水量不足的,浅井报片区技术负责论证同意,填写专家论证意见书备案后才能继续按设计加深;深井在片区技术负责主持论证后,需将专家论证意见书报厅指挥部办公室,经技术指导组同意后方可加深。

擅自加深的工作量不予验收,也不纳入结算。

对于有意为追求进尺盲目钻进而延误时间和浪费工作量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调查处理。

钻探质量技术要求

钻探质量技术要求

钻探质量技术要求
1.机台必须在技术人员到场,且经现场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开孔钻进。

2.机台必须按现场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时进行标惯测试、动力触探、取土(水)试样等技术工作。

3.对每回次钻取的岩(土)芯,必须及时按照从上至下的顺序摆放好岩(土)芯,并及时填写岩芯牌。

4.在土层中钻进时,应尽量用冲击钻进。

如采用回旋钻进,每回次进尺在土层中不得超过1.0m,在岩层中不得超过2.0m,且应及时取出岩(土)芯以便技术人员鉴别地层。

5.钻进过程中遇初见水位,应及时量测。

6.对土层岩芯采取率不应小于90%,对岩层岩芯采取率不应小于75%(较破碎岩层不得小于65%)。

7.钻进过程中如遇掉钻,无阻下沉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钻,并及时量测出现异常的位置,并通知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继续钻进。

钻探质量要求和保证措施

钻探质量要求和保证措施

钻探质量要求和保证措施2、质量要求:孔深及孔径:孔深为1500.0米。

根据钻孔结构图选择合适钻头钻进,保证达到设计口径。

钻进时应按钻头和扩张孔器外径的大小,排好顺序轮换使用,即先使用外径大的,后使用外径小的。

,孔位:项目技术人员现场指定孔位。

孔斜要求:每钻进50米或换径终孔均需测斜一次,钻孔倾斜率控制在每百米1.5%以内,测斜仪器为辽宁金刚石测斜仪。

冲洗液:第四系松散层采用泥浆护壁钻进,风化壳和基岩采用清水或钻进,钻进微裂隙或孔隙性取水含水层孔段,应选用渗透恢复率大于80%的冲洗液。

钻孔止水:变径部位水泥管外永久止水。

洗孔:采用二氧化碳洗井法取芯:岩芯采取率在砂层、强风化带、破碎带中不小于60%,粘性土土层中不小于75%,完整基岩中不小于90%,矿体段矿芯采取率不低于80%。

钻进记录:严格认真记录钻井过程中发生的钻具陷落、孔壁坍塌及严重掉块、涌砂、气体逸出及水色变化等异常情况,记录冲洗液消耗量及其漏水、严重漏水和全漏水位置。

3、技术保证措施:1)开工前安装钻机并进行钻孔定位,校正垂直度,并进行固定,不许偏斜。

2)经常对钻机进行垂直度检查,检查基座偏移情况,及时发现偏斜及时调整。

3)仪器、仪表使用前,必须仔细地检查和校验,确认其性能良好时才准使用。

4)保证钻孔口径措施①表镶钻头内外径尺寸较标准尺寸磨耗0.2毫米以上的;孕镶钻头内外径尺寸较标准尺寸磨耗0.4毫米以上的;②表镶钻头出刃尺寸超过金刚石颗粒直径1/3的;③表镶钻头有少数金刚石脱落、挤裂或剪碎的;④孕镶钻头出现石墨化现象的;⑤钻头出现明显偏磨的;⑥钻头水口和水槽小于标准尺寸的;⑦胎体有明显裂纹、掉块、沟槽或严重被冲蚀的;⑧钻头体变形,丝扣损坏的。

5)提高岩矿心采取率的措施①根据各矿区地质条件、岩矿层的物理机械性质和技术因素,正确地选择取心方法和工具。

②各类专用取心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每次用后要清洗检查、注润滑油。

③取心困难的岩矿层中,应尽可能选用金刚石或硬质合金钻进。

最新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钻探技术质量要求

最新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钻探技术质量要求

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钻探技术质量要求附件2: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钻探技术质量要求为了既保证探采井的使用功能和服务年限,又适合抗旱救灾打井的工作特点,便于完成抗旱救灾钻井任务,依据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技术要求,请各个相关工作单位和管理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井深:浅井深度不超过70米,深井深度不应超过200米。

浅井要求在钻井深度30~40米作试抽水,深井应在揭露含水层60~80米(潜水含水层水位以下或承压含水层顶板以下)时作试抽水。

试抽水表明涌水量能够达到成井要求即应及时进行抽水试验、成井供水。

当钻探揭露到膏盐、含盐岩等岩矿层时,应立刻终孔,作好后续处理。

最终井深探测误差不得大于2‰。

2、井径:开孔下泵段井径视拟选配泵型的泵头外径确定,并能够满足进一步钻进和成井的需要。

终孔口径不得小于110毫米。

3、井斜:每100米井深井斜不得大于2°。

4、止水:深井开采层之上的井段必须下套管和用高标号水泥作永久性止水,并经止水检查合格。

浅井孔口需下套管并用桐油石灰或水泥止水,管材以能满足继续钻进和取、下泵要求为准。

5、岩芯采取率:无论采用取芯钻进或不取芯钻进,均应进行岩芯或岩屑连续观测编录。

为指导止水、进一步钻进、加深、爆破等特殊处理提供地质依据。

6、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应连续观测记录上、下钻水位和冲洗液消耗量,准确记录涌水、冒气、冲洗液漏失、冲洗液温度变化、掉钻等异常情况。

7、抽水试验(1)以水泵的实际抽水量对开采含水段作1次定流量抽水试验,稳定标准为连续三日每日作一次抽水试验,每次抽水试验延续时间不少于8小时。

应连续观测记录钻井涌水量,准确测量记录最终动水位。

涌水量验收标准为:三次抽水试验之间的稳定出水量变化幅度不超过5%、最终水位降深变化幅度不超过10%,每次抽水试验后水位恢复情况基本稳定。

(2)抽水试验前应进行洗井抽水试验,并探测记录井深。

(3)抽水试验前应测定静止水位,静止水位稳定延续时间为2小时,稳定标准为水位波动不超过5厘米。

空气潜孔锤钻探工艺在云南抗旱找水工程中的应用

空气潜孔锤钻探工艺在云南抗旱找水工程中的应用

1 引言
2 0 年 7月 , 南省 出现了历史 罕见 的严重 旱灾 , 09 根据 国土 资 源部 的 部 署 ,青 海 、甘肃 、河南 、安 徽 、 福建 等省 国土 资源厅 紧急抽 调水 文地 质专 业 队伍 组 建 抗旱 找水 突击 队援 滇抗旱 ,打井 找水 。援 滇 抗旱 救 灾 地 下找 水T 程分 浅井 和深 井 两种 ,浅 井 多分 布 于滇东 北 部 的曲靖 、宣 威 一带 ,施 工 钻机 多 为 C Y 10型 、 X 一5 C 一 5 B型 ,深 井多 分 布于 滇东 南 的文 I 一带 ,为便 J 10 l I
1m n ,孔 口返渣速度 中等到较 高 (54 mn ) 8 ・ 一 mi 12 m・ i 。 具体 钻井 参数 见表 2 。
进行 连接 ,空压 机产 生 的气体 ,通 过储 气 罐 、限压 阀
表2
钻 井 参 数
34 空气潜孔 锤钻进 的优 点 .
人 基 岩 5~8 m,下 入 20 固井 管 。要 保 障水 泥 砂 9mm
地 层 含水 ,喷 物 会立 即从 干燥 变为 湿润 或 泥糊 、液
下井 壁 管时 必须使 用 套管 钳 或专用 夹 板 ,严禁 将 套管 钳错 扣 。水 泥封 固井段 如 果较 深 时需 加套 管扶 正 器 。井壁 管若 为丝 扣连 接 时 ,须上 满丝 扣 ,视 含水 层 情况 在井 壁管 底部 下人 沉淀 管 ,下 管完 成后 采用 法 兰
青 海 斛 技
2 1 年第 1 0 1 期
空气潜孔锤 钻探工 艺 在云南抗旱找水工程中的应用
苌有 全 ,张 富强 ,王鸿琼 ,梁 志祥 ,冯林 传 ( 青海 省环境 地质 勘查局 ,青海

西宁
80 0) 10 7

钻探工程质量要求及质量评定

钻探工程质量要求及质量评定

钻探工程质量要求及质量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日益增多,其中又以钻探工程为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钻探工程是通过利用钻孔装备,利用钻头和动力机械等工具对特定的地质目标进行钻探,以获取地质信息的技术活动。

本文将对钻探工程的质量要求及质量评定进行阐述。

一、钻探工程的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设计时要对目标层位、钻掘距离、钻探钻头、钻探流程及防护措施等进行详细规划,以确保钻探效果与目标一致。

2、施工质量:钻探设备的安装、铺设等工作需要保证准确性和牢固度,钻探过程中要保证钻探钻头的牢固性,同时确保钻探速度、钻探方向、钻掘深度等各项参数的准确性,也需要进行废弃物的清理。

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钻孔工程的高危和不可逆因素,必须加强现场管理,采用科学的技术措施,控制好现场安全风险。

3、采样质量:采样要求对于不同岩土层位所采取的钻探技术必须不同。

而对于目标层位,需要进行钻探单元的划分,进行均匀采样使得样本具有客观性、稳定性、代表性和优异性,并保障样品的质量要求。

4、数据质量:在钻探过程中,要记录好站的标号、钻孔底深度、钻孔偏角、岩土的颜色、罩重等数据信息,并要求数据准确无误,以确保结果的可信性。

并在成果报告中进行专业的处理和分析。

5、环保质量:钻孔过程涉及到的废弃物需要进行及时、规范、完备的处理,以达到环保的要求。

二、钻探工程的质量评定对于钻探工程实施后的质量评定,主要以成果来衡量工程的质量。

对于钻掘成果,包括完成钻掘的总量和单孔钻掘的质量,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

质量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孔径精度:在钻孔工程中,孔径精度是衡量钻掘质量的重要指标,精度不高会影响后续的测量成果。

2、采样量及质量:钻掘成果样品的采样量和质量会直接影响到采样的可靠性和分析结果的精度,因此采样量和质量非常重要。

3、成果报告:在完成探测后,必须详细记录钻孔的位置、底深度及钻孔采样情况等信息,生成清晰、规范的成果报告并提交给客户,以便客户能对工程的效果进行评定。

云南墨江怕来抗旱水井施工技术总结

云南墨江怕来抗旱水井施工技术总结
本文以江西地矿局 赴西南抗旱 找水打井第 1井 即墨江 县
设备名称 钻机 泥浆泵 柴油机 柴油机 人字塔 发 电机 柴油机 空气压缩机
柴 油 机
规格 型号 H Y 20 G - 0 B W一 6 H 10 Z 10 S 1 R88 10 自制 TS 2 R 7B 1 5 R2皖04 Z ( 0l
Z 10 S1 0
产地
备注
湖 南飞碟厂 带 5 mm 钻杆 0 衡阳探矿厂 江苏常州 江苏常州 配钻机 配泥浆泵
新安 乡龙凯村怕来小 组水井施工 为例 , 介绍其 施工技 术 , 同 供 行参考 。

1 钻探 施工
墨江 哈尼 族 自治县 位于 云南 省 南部 , 昆明 约 2 0 m, 距 8k
6 7 8 9 ຫໍສະໝຸດ 广东顺德 江苏常州 配发电机
新安 乡位于 墨江北 部 , 怕来村 小组 座落 在山高坡 陡路 弯 的半
山腰 上 , 口约 1 0人 , 里溪 已干、 人 5 这 井快枯 , 众 生活 用水 群
安徽马鞍 山 带 中2 mm风管 。 5 08 mm 扬水 管 9
日和 4月 2 1日先后完成 了墨 江县 新安 乡龙 凯村怕来 小组和
表 l钻探 成井施 工设备 一 览表
序 1 2 3 4 5 钻 探

春树 小组找 水打 井的建 井工作 , 顺利 通过 了有关单位 组织 并 的竣工验 收 , 取得 了支援西南抗 旱找水打 井的初步胜利。
江 苏 常 州 配 空 压机
紧张 , 农业生产用 水无从谈起 。 11 地层简介 .
钻 进 施 工 所 遇 地 层 自上 而 下 为 : 0~ 15 m 为粘 土 及 .0
1 0 1 1 1 2 1 3 1 4 1 5

云南省防洪条例

云南省防洪条例

云南省防洪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0.05.26•【字号】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1号]•【施行日期】2000.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1号)《云南省防洪条例》已由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0年5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0年5月26日云南省防洪条例(2000年5月2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气象、电信、运输、电力、物资供应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第三条在防洪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防洪规划第四条江河、湖泊的防洪规划按下列分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依据流域、区域综合规划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长江上游云南段、珠江上游云南段、红河、澜沧江、怒江、大盈江、瑞丽江(以下统称省重要江河)及国、省边界江河、河段的防洪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二)地(州、市)、县(市、区)边界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由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三)其他江河、湖泊的防洪规划,由所在地的地(州、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五条城市防洪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流域、区域防洪规划编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报经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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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钻探技术质量要求为了既保证探采井的使用功能和服务年限,又适合抗旱救灾打井的工作特点,便于完成抗旱救灾钻井任务,依据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技术要求,请各个相关工作单位和管理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井深:浅井深度不超过70米,深井深度不应超过200米。

浅井要求在钻井深度30~40米作试抽水,深井应在揭露含水层60~80米(潜水含水层水位以下或承压含水层顶板以下)时作试抽水。

试抽水表明涌水量能够达到成井要求即应及时进行抽水试验、成井供水。

当钻探揭露到膏盐、含盐岩等岩矿层时,应立刻终孔,作好后续处理。

最终井深探测误差不得大于2‰。

2、井径:开孔下泵段井径视拟选配泵型的泵头外径确定,并能够满足进一步钻进和成井的需要。

终孔口径不得小于110毫米。

3、井斜:每100米井深井斜不得大于2°。

4、止水:深井开采层之上的井段必须下套管和用高标号水泥作永久性止水,并经止水检查合格。

浅井孔口需下套管并用桐油石灰或水泥止水,管材以能满足继续钻进和取、下泵要求为准。

5、岩芯采取率:无论采用取芯钻进或不取芯钻进,均应进行岩芯或岩屑连续观测编录。

为指导止水、进一步钻进、加深、爆破等特殊处理提供地质依据。

6、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应连续观测记录上、下钻水位和冲洗液消耗量,准确记录涌水、冒气、冲洗液漏失、冲洗液温度变化、掉钻等异常情况。

7、抽水试验(1)以水泵的实际抽水量对开采含水段作1次定流量抽水试验,稳定标准为连续三日每日作一次抽水试验,每次抽水试验延续时间不少于8小时。

应连续观测记录钻井涌水量,准确测量记录最终动水位。

涌水量验收标准为:三次抽水试验之间的稳定出水量变化幅度不超过5%、最终水位降深变化幅度不超过10%,每次抽水试验后水位恢复情况基本稳定。

(2)抽水试验前应进行洗井抽水试验,并探测记录井深。

(3)抽水试验前应测定静止水位,静止水位稳定延续时间为2小时,稳定标准为水位波动不超过5厘米。

(4)每次抽水试验停泵后,应测定恢复水位,直至稳定,恢复水位稳定延续时间为2小时,稳定标准为水位波动不超过5厘米。

(5)抽水试验结束后,必须探测记录井深,当井内回填的抽水试验段厚度超过其总厚度的1/3时,应清孔后再重作抽水试验。

(6)抽水试验至水抽清之后,应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的要求采取水质分析样送检。

深井要求每一口井均应单独取样。

浅井则按照含水层采取代表性水样,具体要求为在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内的相同含水层应取3~5组样进行控制性水质评价。

8、成井成井所使用的管材、水泥等材料,深井必须满足供水井的正常使用和12年以上的服务年限要求,浅井必须满足供水井的正常使用和6年以上的服务年限要求。

应对井管进行严格加固,套管下入土石分界面以下完整基岩内5米以上止水。

套管变径接头必须保证密封,保证无管外非开采层、特别是松散土层的孔隙水进入管内。

泵房、泵座等配套设施的质量应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

9、探采井钻探成果资料整理汇交(1)钻井实施前,施工单位对每一钻井都应依据水文地质资料作出钻井地质和施工技术设计书,设计深度小于150米(含)的钻井,经单位总工程师审定,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即可实施。

设计深度超过150米的钻孔,钻井设计(含预计地质柱状图和钻孔结构、井管设计等)需报厅技术指导组审查同意后方能开孔施工。

确定探采井位置时,深井需按单井填写井位专家论证意见书(附件1),浅井则按乡(镇)填写。

钻井地质和施工技术设计书应整理归档。

(2)钻探试验工作过程中,施工单位地质编录员应对所获得的资料(包括地质编录、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抽水试验、取样测试等)进行不间断的整理汇总。

在野外竣工验收前完成原始编录资料整理、编制钻井综合柱状图、统计表格等钻井验收必需的资料。

(3)钻井钻探竣工后,需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按规定组织现场验收同意,填写完成探采井竣工验收记录表(附件2)、形成钻井工程验收意见书等文件后,才能拆迁钻机。

(4)突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需以州(市)为单元编制提交《云南省××州(市)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成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自然地理概况、旱灾简况、水文地质条件、探采井钻井实施情况、地下水开发效益评价、经验与建议等。

主要附件应有:单井钻井综合柱状图册、水质分析测试成果表册、钻井竣工验收记录表册、效益证明等。

(5)成果报告需按规定同时汇交云南省地质资料馆和云南省地质调查局资料馆(各三份)。

本要求仅适用于旱季期间应急抗旱救灾探采井钻探工作,其它水文地质钻探工作仍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

附件1: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井位专家论证意见书附件2: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竣工验收记录表机长:地质技术负责:总工程师:国土资源局代表:2010年月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0〕37号省地质调查局,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地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3月15日省国土资源厅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指挥部第一次会议决定事项,确保抗旱救灾地下找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技术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到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燕彭淑惠电话:5747339 5747396(传真)电子邮箱:yanli292@; 50442362@附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技术管理规定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技术管理规定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厅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次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的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质量管理(一)井位论证与确定抗旱救灾探采井井位的论证与确定,要认真分析研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经济技术条件,结合旱情、缺水严重程度和探采井钻探施工条件,全面论证,优选钻井位置。

专家组按片区包干、分级负责的技术质量责任制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工作。

专家组长根据片区技术负责人的申请,主持疑难钻井位置论证;片区技术负责根据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的申请,主持存在较大风险的钻井位置论证;总工程师主持本单位承担的各个探采井钻井位置论证(附件1)。

任何一级技术负责人主持的专家论证,深井需按单井填写《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井位专家论证意见书》(附件2),浅井则按乡(镇)填写专家论证意见书,报厅指挥部办公室,由技术指导组归档备案、备查。

(二)钻井设计通过论证确定钻井位置后,施工单位对每一钻井都应依据水文地质资料编制钻井地质和施工技术设计书,设计深度小于150米(含)的钻井,经单位总工程师审定,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即可实施。

设计深度超过150米的钻孔,钻井设计(含预测地质柱状图和钻孔结构、井管设计等)需报厅指挥部办公室,经技术指导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钻井地质和施工技术设计书应整理归档。

(三)井深及间距控制为了尽快发挥地下找水的抗旱效果,各施工单位应急群众之所急,抢时间争速度,尽快终孔抽水。

浅井深度要求在30~40米作试抽水;深井在揭露含水层60~80米(潜水含水层的水位以下或承压含水层的顶板以下)时作试抽水。

试抽水表明涌水量能够达到成井要求即应及时进行抽水试验、成井供水。

试抽水涌水量不足的,浅井报片区技术负责论证同意,填写专家论证意见书备案后才能继续按设计加深;深井在片区技术负责主持论证后,需将专家论证意见书报厅指挥部办公室,经技术指导组同意后方可加深。

擅自加深的工作量不予验收,也不纳入结算。

对于有意为追求进尺盲目钻进而延误时间和浪费工作量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调查处理。

浅井布置应做到照顾全面,间距合理。

每个村布置的井数能基本满足该村缺水人口的抗旱供水需求即可,同时也要保证具有可持续性,不能造成超量开采,保持地下水资源的采补平衡。

(四)施工技术质量要求严格执行云南省抗旱救灾探采井钻探技术质量要求(附件2),配套的泵房统一按附件3建造,调节水池、上下主干管在经费预算控制范围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计建设。

配套工程应严格遵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进度和检查勘查单位应建立工程进度台账,并于每日12时前向厅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程进度日报表(附件4)电子邮件。

厅技术指导组负责对进度报表进行收集整理,根据需要实时形成工程进度分析报告报送厅指挥部办公室。

各有关州(市)国土资源局务必按每5日向厅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一次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进展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地下水探采井及其配套工程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检查等情况。

工程实施过程中,厅技术指导组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不定期地进行巡查与技术指导,及时协助施工单位处置技术难题,提出咨询意见或建议。

三、工程验收深井按单井进行竣工验收。

每口深井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提交地质编录和施工记录等竣工验收资料,由该单位总工程师组织钻井验收,并按要求填写钻井竣工验收记录表(附件2之附录2)后,才能拆迁钻机。

待配套工程建设完工后,由县级国土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报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并邀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工程管理、使用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工程竣工验收组,对资金使用、完成工作量、工程质量、工程效益等进行综合检查考核、评审验收,形成同意竣工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附件5),并监督各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移交协议(附件6)。

浅井按乡(镇)进行竣工验收。

每口浅井竣工后机长应及时组织整理地质编录和施工记录等资料,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安排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填写单井竣工验收记录表。

待每个乡(镇)计划安排的浅井及配套设施全部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会同州(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按乡(镇)形成验收意见书、填写竣工验收备案表,附单井竣工验收记录表册。

州(市)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成果报告由厅技术指导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抽查和报告评审验收。

厅指挥部办公室将视需要组织一定数量的抽检或参与验收。

四、信息档案管理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0〕28号)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加强信息档案管理,重大情况要及时汇报。

突击行动结束后,各勘查单位需以州(市)为单元编制技术工作成果报告,并按规定向云南省地质资料馆和云南省地质调查局资料馆汇交成果资料(附件2)。

其它原始技术资料,由各施工单位按有关科技资料管理和保密规定妥善归档管理。

五、工程后期管护与责任各有关州(市)国土资源局应依据相关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抗旱救灾和灾后探采井及配套工程管理办法,为探采井及配套工程移交和管护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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